陈宪
在首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国家主席习近平表示,“支持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并上升为国家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的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将在优化制度设计、加强基础设施、驱动创新战略和强化协调机制等方面做出实质性的推进。因为现在的长三角有36万平方公里,人们要关心,这些一体化举措将在哪个空间率先“落地”。
改革开放以来,长三角一体化经历了逐步加速的演进过程。2016年5月,经国务院同意,发改委及住建部制定的《长江三角洲城市群发展规划》出炉。规划中明确了长三角城市群包含26个城市。从发展中心城市到形成都市圈,再到规划和建设城市群,是区域一体化形态演进的基本路径。中心城市在发展过程中,对周边城市产生集聚和辐射,就会形成都市圈。超大城市、特大城市、大城市和中小城市集聚在一起,形成庞大的、多核心、多层次城市地区,就是城市群,也是都市圈的联合体。一些规模较大的城市群,可能有两个以上的都市圈。以长三角城市群为例,就有上海、南京、合肥等多个都市圈。都市圈已成为区域一体化的重要结点。
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区域一体化承担着不同的功能。在第四次工业革命和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背景下,上海都市圈发展的一个重要使命是,集聚科创资源、发展新兴产业,并对周边地区、全国乃至全球產生重要影响。所以,长三角需要一个针对核心区域的都市圈发展规划。综合考虑经济和地理两大因素,核心区域包括上海、杭州、宁波、苏州、无锡、南通、嘉兴、湖州、绍兴、舟山和台州,共11个城市。这11个城市的国土面积为81958平方公里,占长三角城市群37.0%,2017年地区生产总值为10.57万亿元,与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群大致相当。
围绕这个区域,已形成三个名称。其一为“沪杭甬大湾区城市群”,名称没有覆盖所涉行政区划范围;其二为“环杭州湾城市群”。这个名称没有体现长江口的几个城市。其三为“上海都市圈”,它明确了上海的龙头地位,引入了都市圈概念,因而兼顾了经济和地理两个因素。与前两个名称相比较,我们倾向使用这个名称。现在,第一个作为国家战略的都市圈发展规划,即上海都市圈发展规划,正呼之欲出。当然,对于长三角而言,核心区域必将不止一个,下一个也许将是南京都市圈。
上海都市圈发展规划可在长三角规划方案的框架基础上,突出优化制度设计、驱动创新发展、加强基础设施和强化协调机制这四个方面内容。首先,应将上海自贸区的改革经验和未来自由贸易港的制度设计充分融入到规划中,从而提高定位和站位,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和形成开放新格局的需要。其次,充分体现创新驱动发展。在吸引、集聚创新创业人才和形成创新生态方面,提出更有力的举措。第三,加强新兴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在原来以铁路、公路、机场、港口和城市轨道交通等传统基础设施的基础上,加强信息、绿色、公共服务等新兴基础设施建设。最后,形成切实有效的协调机制。协调各城市在招商引资、市场准入、户籍制度、社会保障与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法规,促进城市之间的广泛合作。政府、行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可以是协调机制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