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倩
(兰州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甘肃 兰州730000)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开启了法治中国建设的新时代,使法治教育更广泛地融入大学生学习生活中。“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关乎个人的前途和命运,更影响着未来社会法治化进程。因此,研究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使其成为法治中国建设的中坚力量,是当前新时代法治教育内容的重中之重。
在《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中,我国充分强调了人才培育的重要性,大学生作为新时代社会培育的优秀人才,承担着提升人民整体法治素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强国的艰巨任务。因此,站在新时代依法治国的高度上,加强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对促进大学生全面健康发展,构建和谐美丽的法治中国具有重大的意义。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通过“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来加强人们对法治精神的理解与认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安。只有将法治精神灌输于人们的信仰当中,让人们参与法治建设,感受法治精神所带来的和谐、安定、有序,才能保障依法治国的有效实施。因此,法治精神的培育对于构建法治社会、建设法治中国具有关键性的作用。
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大学生作为新时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主力军,其思想道德和行为作风都影响着中国的发展。他们拥有独立的思维法式、辨别是非的能力以及接受事物的认知感,他们的“价值取向决定了未来整个社会的价值取向,而青年又处在价值形成和确立的时期,抓好这一时期的价值观养成十分重要。”[1]从这个意义上看,加强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完善自身法律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为大学生扣好“法治”这粒扣子,才能使其成为法治精神的传播者和承载者,从而真正实现依法治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发展的精神保证,是法治建设的价值引领,也是提升法治意识的重要手段;反过来法治价值观又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体现和基本要素。可以看出法治价值观与核心价值观是相辅相成,密不可分的整体。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发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国民教育、精神文明创建、精神文化产品创作生产传播的引领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各方面,转化为人们的情感认同和行为习惯。”[2]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提高我国大学生法治意识的重要手段,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引导大学生将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重视法治并信仰法治。通过将大学生法治精神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会贯通、相互协调,培养正确的大学生法治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法治素养,才能促使大学生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积极践行并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化建设的进程。
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是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基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关系着高校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个根本问题。要坚持把立德树人作为中心环节,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努力开创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新局面。”[3]法治教育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大学生教育教学的整个过程。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深入推进法治宣传工作,增强大学生对“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的理解,使大学生的培育具备较高法治知识涵养和高素质水平。在高等教育教学中,法治教育的质量影响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实现进度,因此,必须正确对待大学生法治教育,把大学生法治教育纳入高等教育教学发展全局,从实际出发,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由浅入深、由表及里、由低到高,不断提升大学生法治精神的思想境界,为我国高等教育的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树立法治观念,有利于科学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加强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使其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并引导大学生学会运用法治思维方式思考问题、解决问题。这不仅是对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也是守规矩、懂秩序、尽义务的必然条件。大学生法治精神作为大学生展示个性和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因素,已逐渐演变为社会评判大学生素质和能力的一种重要指标。在法治中国和法治社会的大环境下,大学生成为法治建设过程的宣传者、践行者、示范者以及推进者。因此,加强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使大学生融入新时代法治化社会,有助于在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中体现大学生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促使他们健康成长。
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继承并发扬了我国传统法治精神的核心价值,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法治精神培育取得了一些成效,法律素养也有所提升,然而从生活中大学生出现的违法犯罪事件却折射出大学生法治精神欠缺的现状,分析这些现状,从实践中总结经验,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创新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新路径。
我国基础教育中不包含法治教育课程,系统、正规、全面进行法治教育的时间也并不长。青少年在未进入大学之前基本都是通过网络、电视、广播之类的媒体和父母长者的言传身教进行最简单的“法治教育”。进入大学后他们获取法治知识的主要来源也仅是通过学校开设的一些有关法治常识的课堂教学;而以其他途径接受教育的学生,由于没有合适的方法,接触高等学校法治教育的机会就更少。因此面对生活中出现的具体问题,会有部分大学生表现出混乱、迷茫,甚至产生错误的观念。有些学生在校外兼职不知道是否要签订合同;网络虚拟环境被侵权不知道如何维权;买东西利益受损不知道怎样维护;校园暴力事件不知道怎样妥善处理……种种生活现象反映出大学生法治观念模糊、权利意识欠缺、社会责任感薄弱。
当前我国学校进行法治宣传教育的主要渠道是大一为学生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这门课程。而这个教材仅是针对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开设,其法治精神的培育缺少系统性。此外有些学校传授的法治理念相对滞后,没有紧跟时代的发展进行更新,部分学校开设的有关法治知识的内容也仅是法治教育中最基础的一小部分。教师以传统灌输而非引导实践的方式让大学生在学校有限的时间内记忆这些法治规定、条款,却没有相应实践教学,使大学生陷入了“纸上谈兵”的尴尬境地。甚至还有一些非法学专业背景的教师给大学生灌输他们片面、简单的法治观念,由此造成大学生法治学习内容单一、理论与实践脱节,这些都严重影响着他们法治精神的培育。
受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部分大学生的法治信念逐渐动摇。社会法治宣传活动注重表面形式,在特定节日开展的法治宣传活动,也随时间的流逝而消逝。“信钱不信法”、“信权不信法”、“信情不信法”等社会现象也存在于大学生群体中,他们或者耳濡目染、或者亲身经历。这些事件层出不穷,当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他们对法律不信任,弃之不用,受到学校惩治后不真诚悔过,更有甚者试图将法律玩弄于股掌之上,走在法治的危险边缘,妄想逃脱法律的制裁。这些社会现象都体现出在他们的内心深处并没有树立牢固的法治信仰。
新时代如何更好地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进而提升大学生法治意识、提高大学生法治思维,是有效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培育优秀依法治国人才的必要性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观点的论述使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有据可循,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也应该站在依法治国战略的高度,综合各方面因素条件,运用科学的、灵活的方法,探索培育路径,引导大学生在新时代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法治当中有政治,没有脱离政治的法治。每一种法治形态背后都有一套政治理论,每一种法治模式当中都有一种政治逻辑,每一条法治道路底下都有一种政治立场。”[4]沿正确的政治方向、用恰当的法治理论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高等教育已从精英模式转向大众化,高等学校在构建大学生法治精神方面责无旁贷,这不仅是顺应法治建设对大学生的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社会发展的必然途径。
首先要夯实法治基础,培育正确的教育理念。在学校教师需增强大学生法治理论知识的普及,充分发挥思想政治理论课的主渠道作用,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员育人的教育理论体系。通识教育理念,引导大学生正确了解我国宪法,培育宪法精神,熟练掌握我国法律规范体系、实施体系、监督体系以及保障体系,培养大学生独立辨别是非的能力,注重大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的培育,以马克思主义为导向,使法治精神融入大学生学习、生活全过程,增强法治内容的生活性,以“生活化”教学模式,引导大学生关注社会热点、分析社会问题、了解国内外形势,提高他们的维权意识和能力。
其次要转变观念态度,丰富创新教育教学方式。学校要转变固有的教育功利主义观念,从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的角度出发,合理定位法治教育目标,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让法治理念深入人心。同时要一改传统单一的“填鸭式”教学方式,结合实际案例、专题讲座、模拟现场、课外调研等丰富多样的形式,引导大学生从被动学习转为主动学习。此外,在新时代善于运用新手段新技术开展法治教学活动。以微信、QQ、微博等大学生乐于接受的方式进行互动,开展网络教育,为大学生分享更多的实时资源,聚焦社会现实问题,从而不断满足大学生对法治的求知欲,解决大学生对法治的困惑。
再次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升教师整体法治素养。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不善禁者,先禁人而后身”,教师的法治素养是培育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关键,而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的关键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培养人的问题。因此要提高教师法治思想水平,引进基础知识扎实、实践经验丰富的专业教师教授法治理论,并不定期对教师进行法治方面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升他们的专业化、正规化水平,夯实理论基础、强化思想建设、及时掌握理论前沿,以自身正能量鼓舞激励大学生,成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典范。
大学生法治精神的培育应当注重充分发挥自身主观能动性,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培养法治思维。一方面大学生要提升法治学习的自觉能力,认识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认可法治的社会地位,对教师课堂传授的法治教育内容充分吸收,透彻理解,并通过多渠道主动吸取法治的精髓。例如运用大学生熟悉的新媒体手段,积极关注社会动态,聚焦生活琐事,观看学习法治类教育节目,形成法治学习的第二课堂,以弥补在学校课堂教学中的缺失,从而真正形成系统的法治体系,对法治产生浓厚的兴趣,在学习和生活中学会体验实践,增强法治意识,践行法治精神的责任和能力。另一方面在课后或观看法治节目以后,注重反思,领悟整个过程的现实意义带给他们的启示,善于发现周围发生的法律案例,能够熟练培养自己以法治的态度思考问题,处理问题,有针对性、选择性、目的性地将自己思想和行为进行转化,保持积极健康的良好心态,提升自身法治精神,实现法治知识内化,树立坚定的法治信仰,在理论与实践的配合中产生更高的价值目标,为真正实现法治人才而不懈努力。
新时代,我国法治建设站在了新的起点上,无论是大学生还是学校,都是法治社会的有机组成部分,都会受到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马克思曾说:“不是人为法律而存在,而是法律为人而存在。”[5]因此要更加注重社会法治建设,加强社会法治氛围,使人们体会到内心共同希冀的法治价值。良好的社会氛围来源于人们诚实守信,尊法守法,有较高的道德素养,坚定的理想信念。在这样的环境氛围中,大学生才能潜移默化地形成法治思维,培育法治精神,提高法治理念。
首先要深化制度建设,形成系统的法治体系,使法治管理规范化、合理化、民主化,并且有针对性、时效性地建立健全规章制度、组织机构,考核评估机制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构建大学生法治制度基础。其次人人要做到严格守法,以法治的规范性、约束性、强制性对人们在思想和行为上进行调控,排除权力本位、厌讼、愁讼、法律工具主义等落后思想,培养人们逐渐形成权利本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由、正义的新时代法治思想。最后还要进一步完善制约和监督机制,以有效合理的方式和手段实施法治教育,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结合新时代网络媒体的广泛传播,使法治社会环境优化,法治社会建设力度加强,法治社会监管保障有序进行,进而滋养和培育大学生良好的法治精神。
综上所述,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意义重大,不仅有助于大学生自身法治素养的提升,更在大的格局上关系到“国富民强、中国梦”的实现。大学生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的培育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学校、家庭以及社会的共同努力,协同配合。为此,我们要与时俱进,不断更新法治教育理念,多措并举,讲方式、讲方法、讲理论、重实效,以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坚持党性至上原则、坚持党的领导,将人民群众和谐幸福放在首要位置,以宪法法律至上的原则,引领大学生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努力培育他们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社会主义法治的践行者。全面深化新时代下大学生法治精神培育,坚定法治信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培育优秀的法治新型人才,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增添新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