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常见问题及其对策浅谈

2019-01-18 09:29:34蔡伊琼
中国水利 2019年14期
关键词:项目法人监理水利工程

蔡伊琼

(新疆伊犁河流域开发建设管理局,830000,乌鲁木齐)

在水利工程建设中,工程质量始终是水利工程建设的关键和核心,工程建设的任何一个环节、工程的任何部位出现质量问题都会给整体工程带来严重的后果,直接影响工程的建设进度、安全运行和经济社会效益,因此加强工程质量管理至关重要。对于新疆水利工程来说,优质高速建设对优化水资源配置、保护生态环境、改善民生、稳边固边具有重大意义。本文对在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情况进行分析,提出提升工程建设质量的措施,以供其他水利工程建设相关人员参考。

一、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中的常见问题

1.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质量意识不强

新疆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水利工程建设质量问题,对水利工程质量检查和惩处力度不断加大,水利工程建设各方质量责任也越来越大,但目前普遍存在参建各方质量责任落实不到位现象,质量意识远远不能适应新形势要求。一是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与投标约定人员不符,且人员变更频繁,常常变更手续未获批准既已离岗,还常发生本应由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签署的文件改由其他人违规代签的情况。二是项目法人单位现场管理人员监管不到位,监理单位无法有效实施监理职责,施工单位质量管理粗放。例如,某水利工程输水管道安装时,中、粗砂垫层料采用沿管线随机开采筛分使用,施工单位未根据料源变化进行相应的碾压试验,监理和项目法人对该质量问题也未及时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2.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质量管理制度不完善

一是项目法人组织结构和管理模式不合理,致使项目法人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存在现场建设单位不能充分履行项目法人现场质量管理的监督职权,对其他参建单位没有有效管控手段的情况。二是参建施工单位都具备质量体系达标条件,但现场项目部普遍存在不严格执行质量体系文件的情况,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文件不能在项目部得到全面贯彻落实。三是质量管理制度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强,未对工程建设执行的标准规范进行统一,不利于现场质量管理及控制。

3.勘测设计深度不够,现场设计服务有待加强

水利工程建设涉及水文、地质、气象、环境等多专业工作,均需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开展前期工作。工程项目急于开工,导致前期工作深度不够,一些重大技术问题论证不充分,部分设计人员工作经验化,造成有些项目设计成果质量不高,后期施工变更频繁。现场设计服务不及时,特别是隧洞施工对动态勘察设计工作要求非常高,需要勘察设计单位随时掌握工程施工情况,不断优化设计,及时解决有关设计问题。例如,输水隧洞工程,初步设计报告中要求在后期施工阶段应对隧洞存在的岩爆、高外水压力和突涌水、围岩大变形等重大工程地质问题开展专题研究工作,但专题研究和相关试验工作经常存在滞后问题,导致在遇到蚀变带、断层带等不良地质时,无法及时调整施工方案,严重影响了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

4.监理质量控制不力,不能充分发挥质量管控作用

一是监理人员素质普遍偏低,对现场存在的质量问题视而不见,对质量违规行为不能及时制止纠正。二是现场存在“大业主、小监理”的现象,导致监理单位不能独立实施监理工作。三是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等文件可操作性差,没有发挥指导监理工作的作用。例如,混凝土重力坝预应力锚索已施工,但监理单位未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四是监理平行检测工作滞后,现场试验室不满足检测条件,部分检测项目需要外委,无法保证检测工作的时效性,原材料和中间产品平行检测频次不足。

5.施工单位现场质量管理不到位,质量检测工作不严格

一是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不规范,例如,混凝土重力坝施工未按规范要求对坝体内部温度变化过程实时监测,部分已浇筑混凝土表层出现裂缝现象。二是不按设计和规范要求施工,例如,隧洞洞室开挖支护,设计要求为H180型钢拱架,但现场实际施工为格栅拱架,未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也未设计变更文件。三是工程质量验收评定工作不规范,存在评定表使用错误、检测项目漏评、评定结论认定不规范、备查资料不完整等现象,特别是重要隐蔽单元工程验收不规范,缺少地质描述图、影像资料、测量结果等支撑材料,尚未组织开展联合检查验收即进行覆盖。

二、提高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措施

1.严格管理参建单位,全面夯实各方质量主体责任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参建单位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管理,对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以及总监理工程师履职尽责情况实施动态监管,采取日常考勤公示、定期履职检查、年终激励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督促参建各方全面落实质量主体责任。严格主要管理人员变更程序,按照合同和有关规定,对不按合同约定常驻现场、不按规定程序变更人员、冒名在施工管理文件上签字的违规行为进行通报、约谈,同时加大经济处罚力度。

2.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质量管理制度建设

各参建单位虽然均有质量管理相关制度,但还存在制度不全面、不适用等问题,没有形成制度体系。第一,项目法人应组织设计、监理等有关单位,统一、明确工程执行的规程规范等技术标准,并随时掌握国家和行业对有关规定、标准的更新情况。第二,项目法人应在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本工程建设和管理实际,建立一套包含质量责任制、质量检查、质量考核与奖惩、工程验收、设计变更等工作的质量管理制度。第三,各施工、监理、设计等参建单位应在上述制度和本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基础上,建立一套适用于本工程的质量管理制度文件。第四,各单位应加强对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单位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同时应定期组织对本工程项目建设质量管理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运行情况的检查评估,确保各级人员能够熟悉掌握本工程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工作持续改进。

3.强化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充分发挥监理质量管控作用,全力配合政府质量监督工作

勘察设计单位要进一步健全勘察设计质量保证体系,完善现场设计服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和强制性条文,配备满足现场实际需要的现场设计代表,及时解决设计问题,实施动态设计管理;按施工进度及时提供设计成果,保证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严格执行设计技术交底制度,对工程关键部位和重大技术问题应详细说明设计意图和施工要求。监理单位应按合同约定和工程建设需要配齐配强监理人员,组织制定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等指导文件,严把工程开工审批、方案审批、技术交底、单元工程质量评定验收关,强化监理旁站、检查、检测、复核、验收等工作;同时,项目法人应积极支持监理单位依法独立开展监理业务,为监理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参建各方应主动接受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并全力配合、加强沟通,落实质量监督机构检查的各类问题,确保通过政府质量监督工作,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质量的全面提升。

4.加强施工质量控制,进一步规范质量行为

一要严格执行工程开工报告制度,加强工程开工条件控制。对施工

单位主要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到岗情况,工程项目划分确认和施工工艺试验情况,进场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设备的质量检测、检查情况,施工单位现场试验室检测条件以及施工质量保证措施落实情况等逐一进行核查,对不满足开工条件的一律不得批准开工。二要加强工程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的审查审批工作,确保施工方案可行、质量控制措施有效。切实解决施工方案和质量控制措施空泛模糊、没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问题,确保各项方案和质量管理措施能够指导施工,保障施工质量。三要加强原材料、中间产品及金结机电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检验与核查制度,规范不合格品的登记、处置工作,监理人员要全程监督不合格品的处置工作;对水泥、砂石骨料、止水材料、土工合成材料、外加剂、钢筋等主要原材料按照规范要求留样封存;加强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和机电产品的质量检查和交货验收工作。四要严格施工工序管理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严厉打击不按照工序质量要求施工和质量评定造假行为,未经检测评定的,不得进行下一工序(单元)施工,切实整治工程评定滞后、评定结果与规范和设计要求不符、监理复核无支持材料以及重要隐蔽单元工程未组织联合签证等问题。五要加强工程现场记录、报告、统计分析工作。做好建设管理日志、监理日志、旁站记录和施工日志记录工作,保证工程质量的可追溯性;进一步加强质量管理统计报告工作,定期报送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检查、问题整改等质量管理情况,以便及时分析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质量问题。

5.加强质量检测工作管理,规范质量检测行为

针对施工和监理单位普遍存在的现场试验室能力不足、检测工作滞后、原材料和中间产品检测数量不足等问题,项目法人应加强对施工自检和监理平行检测工作监督管理,加强对检测机构资质和检测人员能力的检查,严厉打击出具虚假报告的行为。项目法人可以联合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开展对各现场试验室的检查和检测能力考评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要坚决清场。针对国家近几年未开展检测人员资格培训考试、各现场试验室均存在持证人员不足的问题,施工单位母体试验室应加强现场检测人员培训工作,确保检测人员能力满足要求。

6.深入开展质量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控制工程质量

项目法人应定期对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的质量行为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全面检查,加大力度开展施工工序质量控制、重要隐蔽(关键部位)单元工程质量评定、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检测与控制等专项检查。项目法人现场建设管理机构要根据工程建设进度,对砂石骨料生产、大坝基础灌浆、混凝土施工、隧洞锚喷支护、管道安装等关键环节开展日常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在日常检查中得到有效控制。还应委托有资质的质量检测机构对各参建单位现场试验检测机构的建立与运行情况、检测机构资质、人员资格和能力、检测仪器设备管理、检测记录等进行检查,对原材料、中间产品和工程实体质量进行质量抽查。同时,要狠抓问题整改跟踪落实工作,建立质量问题台账,明确整改责任人,系统梳理,逐一剖析原因,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和预防措施。

7.建立质量考核奖惩机制,打击质量违法行为

一是项目法人应加强对监理、施工等单位的质量管理考核工作,制定考核与奖惩办法,奖优罚劣,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引领参建单位树立重质量、讲诚信、创品牌的理念,建立样板工程,推动品牌建设。对质量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对职责履行不到位、质量考核不达标的单位进行通报处罚,严重的则进行约谈或向上级部门报告。二是设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举报投诉电话、传真、信箱,并向社会公开,畅通举报投诉渠道,严肃查处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严厉打击质量违法行为,以促进质量问题的快速发现和及时查处,督促各单位和人员履职尽责。

三、结 语

质量是工程的生命,安全是生产的保障。质量管理始终是工程建设管理的核心工作,无论是从目前建设管理还是后期运行管理的角度出发,都必须将质量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从某在建工程各参建单位普遍存在的质量问题来看,参建各方质量管理工作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质量安全意识和责任落实还远不能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参建各方应深入挖掘、解决存在的质量问题,特别是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应专题研究解决。增强参建单位和工程建设人员的质量意识,牢固树立“质量第一、安全为先”的理念,积极弘扬严谨专注的工作作风和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夯实质量主体责任,规范质量行为,努力培育一批具有工匠精神的水利工程建设队伍,提升管理水平,建设让党和政府、工程沿线群众满意的“放心工程”,为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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