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静茹
中国现代文学馆
《尘埃落定》
阿来的《尘埃落定》是一部神秘的书,一部藏民族的传奇,1994年阿来写完书稿,曾被十几家出版社接连退稿,经历了4年时间,1998年才由人民文学出版社首次出版,并被翻译成英、法、德等十几种语言出版,仅英文版就销售了3万册之多。2000年,阿来凭借《尘埃落定》荣获了“第五届茅盾文学奖”。这使得年仅41岁的阿来不仅成为了茅盾文学奖获奖史上最年轻的一位作家,也是首位获茅盾文学奖的藏族作家。
细读《尘埃落定》,感觉这位藏族作家似乎把自己的身世也写在其中。阿来原名杨永睿,1959年出生在四川马尔康大渡河上游的一个藏族寨子。马尔康在藏语里的意思是火苗旺盛的地方,位置靠近汶川、雅安。在马尔康,什么地方的前面都会加上“嘉绒”两字,因为它原先就归嘉绒藏族中的四个土司管辖,也叫“四土地区”,现在是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的州府驻地。嘉绒藏族被认为是古老藏族的分支,他们有自己的语言文字、民间故事和地域特色。1950年代初期,中央民族学院还专门设有“嘉绒族研究班”,马尔康人也一直以自己是嘉绒一脉而自豪。“嘉绒”的意思是女王的山河,嘉绒的女子被认为是藏地最美的妹子。笔者猜测,小说里的茸贡女土司和美女塔娜大概就是出自嘉绒。
少数民族地区神奇浪漫的地域文化,加上阿来独特的文学天赋和多彩的想象力,在那种十分特殊的地理和历史环境中,他从一个藏族少年成长为诗人、小说家。阿来并没有很高的学历,在世俗的人才评判标准面前,他大概算是学识不够的“傻子”。但是,他有颗敏感的心,细心觉察着特殊的生活经历和赖以生存的民族文化,把社会当作最大的课堂、最好的学校和最高的学府。他看到了自己民族过去的美好,也看到了现在的堕落,但阿来没有像沈从文一样去构造一个“桃花源”,而是用魔幻现实主义手法,既暴露它原始丑陋的一面,也展现它天真浪漫的一面。
书中所说的阿坝,恰好处在四川和西藏的交界地带。据史料记载,元明清三代中央王朝对南方多民族的统治都实行土司制度,一般会指定当地的豪强来担任土司,而且他们还可以世代沿袭。土司对上要朝贡,对内可是风光无限的土皇帝。
当然,中央不会让一人做大,往往还会分封好几个土皇帝,小说里就有麦其土司、汪波土司、茸贡女土司等18家土司,简直就是现代版的春秋战国。弱肉强食亘古不变,土司与土司之间会因为各种原因爆发战争,土司内部往往会因争权夺位发生内乱,因此“权力”主宰了土司辖区内所有的生民。
《尘埃落定》漫漫30万言,使人读到的是一场权力的游戏,即以傻子为主角,聪明人与奴才为配角,共同演绎20世纪40年代封建土司制度的消亡史。
鲁迅在《野草》中《聪明人和傻子和奴才》一文中,曾寓言式地讽刺了聪明人和奴才,聪明人是维护旧社会、欺骗奴才的伪君子,奴才是不满于旧社会而实际上又是维护旧社会的帮凶,只有傻子才是要坚决打破旧社会的反抗者和革命者。颇具对照性的是,半个多世纪后的阿来在《尘埃落定》中也写了这三种人,只是傻子摇身变成了主角乃至旧社会“跟得上新时代”的地方之王,是聪明人和奴才的主儿。这三种人经受着权力的诱惑,在贪婪、情欲、道义、人性、尊严、信仰、奴性、自由、律法之间,随着时起时落的“尘埃”展开精彩绝伦的游戏追逐:它涉及父子之情、兄弟之义、夫妻之情、朋友之义,涉及家族、部落乃至民族的盛衰消亡;空间场景横向贯穿南北18家土司,边地堡垒、贸易市场、妓院鸦片;时间布局从13岁情窦初开的傻子写到他肌体变冷灵魂超脱的一瞬,可谓一部民族的心灵“史诗”。不同于西方气势恢宏的《荷马史诗》,也有别于中国1940年代抗日救亡的民族史诗,“尘埃”以其分量之轻,在自由穿梭的同时并不试图建构什么,相反它似乎在解构什么。它的结局是“悲凉”的,谈不上“悲壮”,有如《红楼梦》贾府中的结局——“落了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也像马尔克斯《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般从此消失于地球。
在一个等级森严的土司家族内,奴才处于最底层,往上才是自由民。1940年代,当解放区大批的农民翻身做了主人,这里的生活水平还停留在“青铜器时代”。奴才是土司们权力的象征,土司绞尽脑汁想俘获更多的奴才,于是定下诸多严规,自由民稍有不慎即沦为奴才,正是“苛政猛于虎”。
权力在限制奴才自由的同时,也部分限制了王公贵族们的自由,繁文缛节,等级森严。当权力遇到傻子,却未必能够施展魔力。少年时傻子和奴才们玩耍打成一片,他们的那次“捉野画眉行动”便是极好的例证。小奴才们放开胆后也是无所畏惧,什么上人下人,什么贵贱亲疏,他们心中只有纯真的乐趣。亲信索郎泽郎以下犯上,故意把雪踢到傻子脸上,傻子非但没有怪他,而且还悟出了“即使是奴隶,有人也有权更被宠爱一点”的真理。对于傻子来说,给索郎泽郎一个自由民的身份成了他一生的允诺,也成为刺激他想要当上土司的原因之一。在傻子这里,他的权力就是释放自由。
作为对比,土司太太可不是那样和颜悦色,几个小家奴一见到她就害怕得瑟瑟发抖。作为教训,索郎泽郎为此事得到了20皮鞭的“赏赐”,而傻子也从母亲那里第一次懂得了“辖日”的含义,即人从一出生开始,骨头就被打上高贵、下贱的社会标记。然而有些人却机缘巧合可以改变命运,事实上土司太太的身份是妓女。即使爬到了最高处,奴才依旧是奴才,因其本性未变,甚至变本加厉成为压榨奴才的帮凶,还可能是最凶残的那一个,这就不难理解她最反对儿子和家奴们嬉戏胡闹的态度了。
傻子对待侍女更是贾宝玉似的怜香惜玉。不得不说,桑吉卓玛身上似乎有种晴雯的味道。她聪明伶俐,个性耿直,也风流轻灵。在服侍傻子的日子里,她除了遵守日常礼节性的规矩外,在傻子面前完全释放了天性。她和傻子打情骂俏,大胆地“勾引”傻子成为他的性启蒙老师。有时她还不顾场合发表自己的意见,比如她敢不屑于土司太太听泼水声都会故作发抖的胆小虚伪的表现,低声咕哝说又不是自己掉下去了。卓玛是傻子最知心的侍女,当卓玛提出要嫁给银匠的时候,傻子大可以拒绝而继续占有侍女,但他没有。他当然为卓玛的离开感到难过,但更气愤土司不合理的制度,逼迫她不得不尽早出嫁,这是来自统治阶级的反叛。如果有一天,他能够当上土司,他就能许她以自由民的身份。也正是因为这一个承诺,卓玛跟着他到边境做厨娘,到大炮轰鸣的时候都不曾离开过他。别人当王总是希望能控制更多的奴才,而傻子当王却是希望释放更多的奴才。这是一份来自权力以外的真诚,是王者的真诚。但换个角度来看,正是因为傻子一开始就被排除在权力之外,所以他所许诺的自由一开始就不存在,这算是作者对权力的调侃。
傻子未必真傻,聪明人未必真聪明。
傻子是自由的,他既可以游离于权力的边缘,也可以靠近权力炽热的中心。这种能屈能伸、出入自由的身份,赋予了他能探测人性深处隐秘的能力。还记得《皇帝的新装》里喊出“爸爸,那个人没有穿衣服”的孩子吗?聪明人因为各种顾虑变得瞻前顾后,比如脑子正常的人们普遍对新物种罂粟感到好奇,想要刨土看个究竟却又要掩饰动机,这时只有傻子能够大摇大摆地去帮助所谓的“正常人”去探寻物种奥秘。聪明人看上去相敬如宾,脾气甚好,实际上是互不相让的固执己见。每个聪明人都住在自己牢不可破的心房里,没有交流互动,成为一座座孤岛。因为种种原因,聪明人给自己的嘴巴贴上了胶布,宁愿忍受孤独和寂寞。
傻子能够体会赤焰中心的寂寞,看得到权力膨胀后对人性的异化,所以他宁愿只做土司的家人而不是土司,能当个傻子就更好了,这种清醒的身份认知让人震惊咂舌。他甚至说,自己能像聪明人一样控制自我,知道什么时候该聪明,什么时候该犯傻。这究竟是傻子的胡言乱语,还是他的身份告白,留待读者反思。
自从“捉野画眉行动后”,土司太太严重警告了傻子的贵族身份,小伙伴们也对二少爷敬而远之。高处不胜寒,当傻子在咂吧这种人类寂寞的时候,聪明人却沉浸在制造寂寞的欢快中。作为统治者战线,他们在对待和自己身份地位等同的聪明人上克制隐忍,而在对待下等人上却恣意放纵。比如土司太太总是找各种理由惩罚下人,大少爷则不断地征战。土司看上了别人的妻子,便要为了一个女人毁掉国之栋梁。土司和汉人做交易,种罂粟,买枪支,不断开疆拓土。然而一旦没有了这些,他们便陷入空前的寂寞中,远比不上平凡忙碌的普通银匠。
权力会使人性异化,它像一道魔法封住人性中的善良因子,而悄悄打开它的潘多拉魔盒。兄弟俩从小相亲相爱,用傻子的话说,土司家的弟兄之间,从没有哪个哥哥对弟弟这么好过。但兄弟之间的关系受了罂粟花的蛊惑出现了裂缝,哥哥那狭隘的心胸、暴躁的脾气深深地伤害了傻子,而傻子也凭借敏锐的观察力一眼洞穿了哥哥强大背后的软弱。哥哥长期以来宠命优渥,把自己看作是天下最聪明的人,甚至天生拥有土司的天赋。他紧绷的神经不允许他出现错误,就算偶尔也不行,更不用说被傻子弟弟抢先邀功。这也正是接近权力者的可怜之处。
如果说“耳朵开花事件”是次小测验,那么当父亲与傻子不谋而合选择种粮食的那一刻起,哥哥第一次感受到了“弃民”的身份,感受到了弟弟的威胁。当傻子的选择被证明成功,当北方频频传来捷报,他对弟弟的爱在权力的催化下逐渐转变为恨,他甚至质疑弟弟的傻。权力的威力开始发酵,叫亲人反目成仇,傻子依旧不知天高地厚,在哥哥面前“耀武扬威”。哥哥用一记响亮的耳光把傻子打倒在地,才打醒了傻子发热的头脑。
有生以来第一次被打,第一次被人视为仇敌,这个于人畜无害的傻子也开始反省检测自己身上的毒性。在他反复弄不明白人家带着仇恨为什么打不痛自己的时候,他发现了人内心深处真正可怕的东西,这也是作者试图探寻的人性奥秘。到底什么才会痛?什么才叫人真正害怕?那就是真实,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那些聪明人之间的明枪暗箭不过是为掩饰内心真实的把戏,而人与人之间真实的爱一旦被伤害,是会痛到连痛觉都丧失的地步。
哥哥这一辈子最喜欢两样东西,一是打仗,一是女人。前者并不能让土司变得真正强大,造成的后果是极具破坏性的政权瓦解。当他还没兼并完其他土司的领地时,他就已经臭名昭著不得人心。后者在哥哥看来不过是玩物,行军打仗并不需要带上“虞姬”。但他后来还是毁在女人手里,他为了报复傻子而和弟媳通奸,这种不道德的行径足以让他被整个家族唾弃,即使身为土司也不可以如此为所欲为。他是愚蠢的聪明人,他显然已经被漩涡甩到了权力的边缘。
再说聪明人塔娜,她是茸贡土司的女儿,是藏地最美丽的女子,有着超凡脱俗的气质和迷倒所有男人的容貌。傻子被塔娜迷得神魂颠倒,他为了得到她施展出洪荒之力。只要想想塔娜怎么到傻子手里,又没有办任何仪式就跟傻子睡在一起,就足以证明这个聪明人有多傻。话说回来,塔娜之所以肯嫁给傻子,那是情急之下的无可奈何。为了粮食,为了母亲,为了自己土司境内的众多百姓,这种傻倒令人钦佩。
穿藏袍的阿来
爱情与命运开了个玩笑,塔娜并不是个安分的女人,并不懂得婚姻里既来之则安之的大道理。她总是对傻子的真爱表现得心不在焉,并且时常鄙视傻子的智商。她犯了大忌。
当傻子全心全意地去爱塔娜时,他发现自己得到的不过是美丽的躯壳。他又一次探索,什么才是真正的爱情,什么才是得到,什么才是全部,什么才是永远,这种探索或许也是我们所需要的。强扭的瓜不甜,当爱情要用世俗的利益来换取,它就失去了高贵的身姿。所以,当傻子明白爱情的惩罚,明白塔娜的无奈和身心的拘束后,居然放得下曾经爱不释手的猎物,让塔娜去寻找真爱,试问现在又有多少人能够做到?
综观现当代文学经典,我们可以看到诸多傻子的身影。比如“五四”时期鲁迅的《狂人日记》,“狂人”以其非理性的思维特征去揭发封建专制社会“吃人”的本质,其承担的是启蒙的重任。又比如80年代中期寻根小说韩少功的《爸爸爸》,“丙崽”以其长相丑陋、思维混乱、言语不清、行为猥琐来象征民族文化的“劣根性”和整个民族存在的荒诞感。那么,《尘埃落定》中的“傻子”究竟承担着作者怎样的思考呢?
作者利用傻子、聪明人、奴才的三角关系,围绕着权力架构全局。全书的叙事视角都由傻子来统摄,也就是说,我们读到的都不是一个正常人的叙述。在第一章第一节里,作者反复提出“那个傻子就是我”“我是个傻子”,并不断坐实这一论断,通过父亲、母亲、卓玛、哥哥等不断证实傻子的身份,消除读者的疑虑。这样做无非是要告诉我们,傻子在这场权力游戏中是局外人,是自由身,不必太过在意这粒“尘埃”。但警惕的读者也可能会注意到,说自己是傻子的傻瓜未必真傻,所以故事的真实性值得怀疑,不可靠叙述带给我们的是不断探究作者写作意图的欲望。
因为藏人父亲与汉人母亲醉酒后生下了二少爷,人人都将其认定为傻子,除了临床病理学上的特征,这其中隐含的可能还有种族问题。显然,藏民与汉族的结合违反了当地约定俗成的规矩,更何况傻子母亲的身份卑微远不及那些“皇亲国戚”,所以这个二少爷的身份也只好由与世无争的傻子角色来执行,隐含了作者长期穿行于汉藏文化边缘的自觉意识。傻子因祸得福,试想一个武功尽废的凡人在诸仙面前大概只能扮演小丑的角色,然而他们没有看到小丑其实是戏剧中最聪明最清醒的角色。
透过傻子的视角,我们看到了一个满眼罂粟花绽放的妖娆世界,那里有森严的等级、堕落的文明、原始的野性、野蛮的暴力,也有纯真的爱情、真挚的友情、自由的探寻等,这一切都由叙事主体傻子带着大家一起来建构。
他是自由的追寻者。森严的等级剥夺了傻子少年时的乐趣,他因为与生俱来的高贵骨头而要忍受俗世的寂寞。但事实上,他却只是下贱妓女和高贵土司所生,“高贵”显得颇有讽刺意味。他是封建等级制度的叛逆者,当土司们都在千方百计剥夺百姓自由的时候,他却在许诺一个自由王国,那里没有奴才。权力的欲望支配不了他,因为他不想用蛮力去控制任何人。作为一个王,他要的是人们心灵的皈依,是人们自由自主的选择。
他是人间真情的守卫者。傻子身上有启蒙者的味道,他以局外人的身份,批判了人性虚伪做作的劣根性,并探索这种劣根性的根源。比如土司太太之所以如此重视等级,是因为其内在的奴性和自卑;又比如哥哥之所以争强好胜贪慕虚荣,是因为他内在的软弱和自负。聪明人之间从来都有道防备,不肯戳破彼此的“隔膜”,即使是在夫妻之间、父子之间也都同样存在。幸运的是,面对傻子,聪明人会放松警惕,傻子便有了“可乘之机”。傻子得到了土司历史上哥哥对弟弟最多的爱,然而随着权力的入侵,他失去了往日的兄弟之情,感受到来自至亲那冰凉的刀刃。因为权力之争,他无法继续守卫兄弟之情。同样,傻子得到了藏地最美丽的女子,却得不到她的真心,他也无法继续守卫爱情婚姻。他对真情的守卫需要对权力做出反抗,桑吉卓玛的不幸命运让傻子时时为之嗟叹,索郎泽郎的忠心耿耿让傻子后悔没能及时给他自由民的身份;翁波意西因为坚持认为傻子是聪明人而卷入“宫廷内斗”,结果被大少爷割掉舌头,傻子为此不再开口说话以示反抗。傻子像一面镜子一样,照见了权力欲望支配下的人性丑陋,也照见了什么才是真实。
他是野蛮文化的反对者,同时又是现代文明的抵抗者,这里体现了作者的矛盾态度。小说用狂欢化的语言细致入微地描写野蛮与残酷,比如汪波土司为了得到罂粟花的种子,不惜用人头做培养皿,创造出耳朵开花的方式来。又比如翁波意西为了传播新教而惨遭割舌,那舌头和他人一样拥有坚强的意志倔强的脾气,居然能够伤到黄狗。对于现代文明的反抗,集中表现在傻子对他的姐姐英国夫人的厌恶上,他讨厌那种为了掩盖野蛮味道而刻意镇压野蛮的文明人,因为她忘记了自己的根。傻子通过自由贸易市场,为这片神奇的土地带来现代文明,输入的却是鸦片和梅毒。他让这里的男人活着的时候就从根部开始烂起,被视为对落后的民族文化的否定。
傻子是这片土地上最后一个土司,最后一个王,但等待他的是死亡,不是因为国共内战,却是因为原始复仇,结局充满了悲凉色彩:“如果灵魂真有轮回,叫我下一生再回到这个地方,我爱这个美丽的地方。”他爱这片土地,尽管落后文明有诸多要被改造的地方,它终究没有等到升级完成就被先进文明取代了,而这所谓的“先进”本身并不完善,这表现了作者面对文明冲突进程中的无奈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