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聪,吴忠益,范立新,孙永星
(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安徽 合肥 230000)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皖发〔2015〕26 号),省委、省政府有关领导对脱贫攻坚“十大工程”实行挂帅督办,省直有关责任单位对具体任务逐项制定实施办法和任务清单,加强督查调度,实行“月点评、季通报”,倒排工期、全面对标、精准发力,各项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截至2017 年年底,安徽省光伏扶贫工程推进成果显著,累计并网光伏扶贫工程装机规模约199 万千瓦,惠及40 多万贫困户和近3000 个贫困村。
近年来,亳州市紧抓光伏扶贫政策机遇,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市已投入35.72 亿元,共建成并网村级光伏扶贫电站2240 座,总规模50.6 万千瓦,占全省建成并网装机总规模的23%左右;全市光伏扶贫电站累计发电5.98 亿千瓦时,发放光伏扶贫收益资金3.88 亿元,带动261 个贫困村出列和11.05 万户贫困户受益。
九三学社专题组于2018 年10 月15 日前往亳州市,与谯城区有关部门一起对亳州市脱贫攻坚—太阳能扶贫项目开展调研工作,具体情况如下:
谯城区五马镇地处亳州市东部,属于城郊型农业镇,是谯城区区委、区政府“二三四”发展战略中全区八大重点乡镇之一。
谯城区五马光伏扶贫电站装机规模11.37 兆瓦,总占地286 亩,工程总投资8442 万元,省市区三级投资方式,由56 个村共同建设,收益共享。2018 年经评发电量12492 兆瓦时,截至2018 年10 月14 日本年度共计发电11972 兆瓦时,年完成率95.84%。电站收益主要用于增加贫困户和村集体收入,分配主要面向无劳动能力、无资源、无稳定收入来源的“三无”贫困户,通过设置公益岗位,鼓励支持老弱病残贫困人口或半(弱)劳动力贫困人口就地就近就业,通过力所能及的劳动获得收入,解决了附近村庄部分贫困户就业,取得了良好效果。同时采取“虚拟到户、动态管理”的方式,惠及56 个村2650 户贫困家庭,每户每年可获得扶贫款项约3000元,收益明显;电站采用“包运维”方式,设置保底发电量,确保贫困户年收入,并由电站运维单位对电站进行专业维护及运营,保证收益持续稳定。
颜集镇位于亳州市谯城区东北部,距亳州市谯城区15公里,全镇辖11 个行政村,173 个自然村,人口47638 人,辖区地势平缓。
谯城区颜集村村级电站、赵庄村村级电站装机规模均为187.2 千瓦,工程总投资129 万元,省市区三级投资方式。全区共有相同规模电站518 座,总装机容量96.97 兆瓦,实现了259 个贫困村全覆盖。利用光伏发电系统的自身优势和精准扶贫的定点帮扶,通过光伏发电获取光伏补贴和卖电收益,帮助贫困户脱贫。同时,电站以光伏产业带动农业,优先聘用贫困户家庭人口中有劳动能力的进园区务工,促进当地贫困群众就业,实现精准扶贫。
电站位于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区,由中国三峡集团三峡新能源公司利用采煤沉陷区闲置水面建设,总投资约10 亿元,项目总装机容量150 兆瓦,于2017 年6 月开工建设,12 月10 日正式并网发电,年发电量约1.5 亿千瓦时,能够满足约9.4 万户城乡家庭的用电需求。
项目利用淮南当地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建设与生态治理相结合的光伏基地,探索“渔光互补”新模式,把沉陷区变成了绿色能源基地。与传统光伏电站相比,漂浮式光伏电站将光伏发电组件安装在水面漂浮体上,具有不占用土地资源,减少水量蒸发,遮挡阳光抑制藻类生长的作用,同时水体对光伏组件及电缆的降温冷却可明显提高发电效率。同时,通过租赁采煤沉陷区闲置水面,年租赁费用200 万元以上、纳税2500 万元以上,使原本闲置的水面产生持续的经济收益,建立政企合作共赢新模式;项目建设、日常维护和组件清洗大量利用当地闲置劳动力,为当地农民带来持续稳定的工作和收益,成为促进当地农民脱贫增收的民生项目。
如替代化石燃料,不排放包括温室气体和其他废气在内的任何物质,不污染空气,不产生噪声,对环境友好,数据可量化等;同时与火力发电、核能发电相比,太阳能电池可以大中小并举,大到百万千瓦的中型电站,小到只供一户用电的独立太阳能发电系统,这些特点是其他电源无法比拟的。
但专题组经调研,认为现在光伏扶贫中还存在以下问题:
(1)由于财政扶贫建设资金、电价补贴调整以及晶硅光伏组件使用特性,扶贫效果将逐步减弱。谯城区村级集中式光伏发电投资成本约为6.89~7.42 元/瓦,上网电价0.98 元/ 度,市级政府额外补贴0.25 元/ 度(补贴政策年限为2014~2020 年),补贴后总上网电价1.23 元/度。按补贴后电价计算,村级光伏电站税后投资收益率约为15.6%[按财税(2013)66 号文规定,光伏扶贫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50%计算];若去除市级政府额外补贴,则投资收益率约为12%。
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光伏发电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发改价格规〔2017〕2196 号文《关于2018 年光伏发电项目价格政策的通知》,新能源标杆上网电价将逐步退坡,2018 年1 月1 日后光伏扶贫上网电价(三类地区)降为为0.85 元/度,2020 年后市级政府补贴也将根据国家政策及当地贫困人口数量进行相应调整。同时由于晶硅光伏组件特性(安装后,暴晒50~100 天,效率衰减约2~3%,此后衰减幅度大幅减缓,年衰减约0.5~0.8%,20 年后总衰减约20%),发电量也将逐渐降低。综上所述,光伏发电扶贫补贴收入将持续减少,补贴效果逐步减弱。
(2)对当地人口就业带动不足,项目需要工作人员少,对人员技能要求高,难以带动当地人口特别是贫困人口就业。以谯城区村级光伏电站为例,谯城区村级光伏电站共计518座,由芜湖市信义光能有限公司负责运行维护,维护人员共计18 人(每天约5 组维护人员下乡检修,1 组人员在数据监控室值班),已可满足谯城区518 座村级光伏电站的例行运行维护工作。园区虽然优先聘用贫困户家庭人口进园区务工,但提供的岗位有限,主要为种植性工作及其它辅助工作为主,对项目本身而言,可以解决的当地人口就业岗位相对于贫困人口数量来说并不多,不利于当地贫困人口就业。
(3)对贫困人口依靠自己劳动脱贫帮助很小,容易造成停止补贴后再次返贫。现光伏扶贫项目对贫困户年补贴约为3000/年,直接补贴到户,但不利于对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个人技能的培养,不利于提高贫困户的劳动力技术水平和主观能动性。
(4)光伏电站数量较多并接入当地农网,由于农网情况较复杂,设计标准也相对偏低,电站持续稳定运行和农网供电质量存在安全隐患。
为此,对我省光伏发电扶贫建议如下:
(1)对于已建光伏发电的运行推广亳州模式。招标委托一家或数家专业公司进行运行维护管理,降低日常维护成本投入,确保电站运维正常,保证收益持续稳定。
(2)对于新建村级光伏电站,应慎重研究。在国家对光伏扶贫上网电价补贴0.42 元的条件下,村级集中光伏电站仅12%的收益,在没有其他可行的扶贫项目时,可适量建设村级集中式光伏电站,不宜建分散式光伏电站。
(3)逐步将扶贫资金用于发展种植、养殖、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项目,低污染劳动密集型行业更能适应当地人口多、大平原的自然条件;为贫困人口通过自身劳动脱贫创造条件,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技能培训,从经济、物质方面进行帮扶,转向技术、教育的扶贫,提高贫困人口的技术水平,提高种植、养殖、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行业的经济效益,加强贫困家庭劳动力技能水平和就业创业能力。
(4)由于光伏电站的主要部件是太阳电池板,太阳电池板有一定的使用寿命,废弃的太阳电池板若处置不当,将产生很大的污染。鉴于我省光伏电站装机规模,应尽早制定废弃太阳电池板处置的相关政策。
(5)加大农网改造项目投入,扶持农网改造项目的建设和运行,对已验收合格的项目,加强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