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金龙
医院是医疗服务的主要载体,其内部医疗器械及药物的采购、医护工作者的聘用、管理制度制定等各个环节均与法律密不可分,需要全方位法律服务[1]。依法治院构建法制化管理系统已经成为各级医院发展趋势[2-3]。本文调研的某三甲医院是盐城地区综合性三甲公立医院之一,该院主张管理制度化,按照规制进行管理,结合医院实际管理情况,在医院管理制度方面做出很多突破,特别是在构建法制化管理体制方面,积极稳妥的推进医院法制化建设进程,促使全院职工法律意识逐渐提高,使医院法制化建设改革与发展逐渐步入正轨。本文通过对该院法制化管理体制的介绍,总结法制化管理效用及发展空间,为构建医院法制化管理体制提供参考。
该医院在2015年设立单独二级科室法务科,由分管院长直接负责,并制定系统的法务科工作职责,即全面建设医院法制管理及建设提供正确指导,定期展开普法培训教育,为医院经营相关工作如器械药品采购、合同管理等提供法律服务与咨询,接受医院法人委托诉讼等诸多法律事务。
成立由党委书记、院长、副院长以及各科主任等领导层级依法治院管理小组,并统一下发红头文件正式任命,各成员职责明确,层级落实。每年定期将法务工作列入院内重要会议日程,与临床业务工作一同部署安排,同时定期开展专题研讨会议探讨相关法务工作实施开展,针对工作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及问题及时进行完善,保证临床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该院在成立法务科之时即已聘请3位专业的法律顾问,直接归属于法务科管理,日常工作也是与法务科直接对接。法务科为方便法律顾问尽快适应熟悉医院工作模式,专门制定法律顾问聘用及管理制度,明确法务顾问的工作职责与考核细则,如需每5个工作日在医院办公时间要在8 h以上、在医院管理决策或医疗活动等法律问题方面可以提供客观分析并给出法律意见以及协调各类医疗纠纷维护医院权益。随着专业法律人员的加入使得该院在处理法律事务方面工作效率得到极大提升,在处理各类法律事务方面更加高效且全面。
医院为全面做到管理制度化、制度表单化、表单电脑化、摒弃“人治”、倡导“法治、规治”,根据各项作业流程以及岗位职责医院制定1 500余项规章制度,按照规章效力划分为核心制度、组织规程、作业办法、作业规则、作业准则、办事细则以及作业要点等,对管理、作业原则至细项进行全面完善。同时个性化匹配电脑系统管理,各项管理流程、指标等均保证客观、真实,且记录及时、完整。法治化管理是制度管理的前提[4],如《医师职业注册管理细则》即执业医师法在医院内执行的具体细化,《人事管理规程》即落实员工甄选、聘用、职业保护、休假、辞职等多项内容,是《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具体细化,《医疗争议处理作业制度》明确对医疗纠纷、医患纠纷等情况处理流程,落实《侵权责任法》以及《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制度,同时落实针对医疗纠纷事件、医疗过失等事件提出的相关处理规定。
主要原因在于:(1)医院管理层对法制化管理重视度不高,导致每年院内划拨的普法教育经费较少、法律人员配备少,导致法治化管理体检建设开展困难;(2)在法制化管理建设中临床工作人员参与度低,错误地认为医院管理与自己无关,是医院领导的事,自己的职责是做好本职工作,导致临床工作人员不愿将时间放在参与普法讲座上面,导致医院举办的普法工作员工参与度低,不能取得满意的效果[5-6]。
医院法制化管理体系建设难点在于法律人才配备少,建设工作开展困难[7]。目前该院是具有近3 000名职工的公立三甲医院,而法务科是处理全院法律事件的部门,目前仅具备3名专业法律顾问,同时法律事务的特殊性决定法律顾问需要经常外出处理及协调各类事件,例如出庭、提交证据材料等,而法务科又必须保证1名法律顾问留守处理日常器械药品采购、合同审查等工作,若这类工作较多,则在如何构建医院法治化管理体系方面很难耗费更多的精力与心思去思考[8]。另外,法务科工作人员去外学习进修的机会较少,导致其法制化管理经验欠缺,也是法制化管理工作开展困难的另一原因[9]。
大多数医院都是以医疗、教学以及科研等为工作重心,但是在现今法制社会中,依法治院也需要受到医院各层人员重视,只有在处理良好的法制氛围下医院才能够更好地进行医教研工作,所以,需要医院各级人员对法治化管理理念加以重视关注[10-11]。只有重视法律才可推动法治化管理建设工作进一步开展[12]。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体现对法制化管理的重视:(1)聘用更多专业法律方面人才,扩大法律人才队伍;(2)增加医院法制建设与普法教育经费;(3)增加法务科工作人员外出进修法治化管理学习机会[13-14]。另外,医院各层职工也需要明确法制建设的重要性与必要性,给予重视并参与法制建设当中,积极通过参加普法讲座、会议、网站等不同途径更新自身法律知识,依法办事[15]。
医院虽是人才密集单位,但绝大部分高学历人才都处在临床一线岗位上。法律专业人才过少,导致其在处理院内现有法律相关事务外,难以将过多的精力放在开展法制化管理建设与拓展方面,因而,扩大专业法律人才队伍已势在必行[16]。
虽然医院定期组织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但取得的培训效果并不令人满意,主要原因在于未设立培训考核机制,导致职工在学习法律知识方面存在一定的惰性[17]。因而,设立培训考核机制是保证培训质量的关键环节[18]。医院可对每次培训人员进行签到考核,针对缺席培训人员可在周例会上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一年累计缺席被点名批评2次及以上者给予扣除部分年终奖惩罚。另外培训后可对参与培训人员进行简单的现场笔试答题考核,对成绩不合格者安排其重新参加培训与考核,对考核成绩突出者给予表扬与鼓励,这样通过奖惩相结合的方式促进职工法制建设的参与度与法律知识运用度[19-20]。
综上所述,医院法制化建设是目前依法治国大环境下发展的必然趋势,但若想将法治化管理在医院管理中更好地实践,则需医院领导层及各级职工给予高度重视并全院参与,同时扩大法律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并给予职工外出进修学习法制化管理机会,定期组织法律相关知识培训与考核,推动医院法制化建设并运用到医院管理中,才能保证社会主义医疗体制改革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