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雨璇
(南京理工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4)
20世纪80年代,我国将计划生育政策定为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孩子,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达到有计划地控制人口的目的。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制定以来,对中国的人口数量问题和社会发展问题起到了积极正向的作用和影响,这一点毋庸置疑。然而伴随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和发展,我国出现了一类新的群体,即独生家庭的独生子女。一个孩童的成长和家庭功能的运行并不可能一帆风顺。“你永远不会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个先来。”如果独生子女在成长过程中不幸因意外而死亡,那么就出现了新的需要关注和介入的家庭群体——失独家庭。
对于失独家庭的具体内涵,国内目前尚无一个统一的论述。根据发布于2007年8月31日的《关于印发全国独生子女伤残死亡家庭扶助制度试点方案的通知》中有过相关定义阐释,该试点方案中将失独家庭定义为: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家长年龄在49周岁及以上,由于年近半百丧失生育能力,子女后代因疾病或意外事故永远离开了他们且无法再生育的父母家庭。这类人群特殊且庞大,面临着严峻的生活问题、养老问题、医疗困难、心理障碍等难题。
但是,目前我国对失独的家庭的扶持政策还尚未完善。主要问题是对于失独家庭的扶持体系没有统一的评判与界定标准。不仅执行主体单一,并且政策扶持内容也不全面,因此从政策和行政的层面来说,这无法完全解决这类群体的诸多困境。失独家庭面临着生理、精神、经济、家庭、社会等困难甚至演变为危难,而社会工作具有干预问题、危机介入的作用,因此社会工作者对其的干预是可行、可操作、可量化的。
增强权能理论是社会工作重要的理论之一,也是在社会工作者实践中影响深远的理论基础。增强权能,顾名思义,指增加和强化一个人的权利和能力。基于增强权能取向的社会工作认为当一个人的需求无法得到满足,自于周围环境的压迫可能是造成问题的不可忽视的原因。在和案主积极互动的过程中,时刻聚焦案主个人的能力和优势,将“无能”转变为“增能”,将“无权”转变为“赋权”。
因此社会工作者在介入过程中,不仅要以提高服务对象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为出发点,还要统筹环境中的得与失、优与劣,链接资源,协同发展,吐故纳新。所谓“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只有帮助案主认识到自己才是化解问题的关键与主体,才能充分践行社会工作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实现助人自助。
一个人的健康成长离不开所拥有的流动性与非流动性资源,更离不开家人、朋友、老师等的帮助与引导。社会支持理论更加印证了这一点。社会支持网络指的是一组个人信息与资源之间的交换、互动与接触,经过个人关系网纷繁错杂的走向。个人得以维持和稳定社会身份与地位,并且获得相应的心理精神支撑、经济物质援助和服务、资源信息与新的社会环境接触周旋。根据社会支持理论,如果一个人所拥有的社会支持网络,也就是信息资源越强大越丰富,那么他就能够更快更好更和谐地应对各种来自环境的挑战和威胁,反之,如果一个人所得到的社会支持网络越孱弱越稀疏,那么他也就越难走出环境带来的困顿和疑难。
在社会支持理论的分析下,社会工作者要率先帮助失独人群链接相应的资源,让资源的流动充分且完整,从宏观的视角上促使失独家庭争取符合个人情况的政府帮扶和资源衔接,从而协助失独家庭更加从容地应对来自生活的当头棒喝,获得多维度的安慰与理解。
失去独生子女对其父母最直观的影响就是陷入莫大的痛苦中,丧失孩子的难过、面对死亡的压抑、为未来的迷茫沉郁导致失独父母苦不堪言,日益沉重的精神压力难以喘息,心理上的疾苦更会造成生理上的疾病,比如失眠、头痛、脱发、心绞甚至长此以往患上慢性疾病,困扰未来的几十年。失独家庭莫大的心酸和痛苦难以言喻,心理困境是失独家庭面临的最核心问题,对失独家庭的心理救助却是被忽视的方面.社会工作者在对失独家庭心理困境进行介入时,可从完善家庭功能、重构社会支持网络、巧妙运用互联网和灵活运用灵性社会工作四个方面着手,在失独家庭的心理救助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中国人常说:“养儿防老。”当随着自身年龄的增长,劳动能力的流失,微薄的存款难以负担自身的生活开销,曾经他们盼着子女出人头地,将后半辈子的幸福寄托于后代子女身上,子女的离世,意味着经济来源的断绝,意味着生活保障的丧失,更不要说在老年时光提高生活质量,进行物质享受型消费和精神消费了。除此之外,失去子女后代照料的老人在经济上也难以承受聘请保姆、护工以及去养老院的高昂费用。加之没有合适的政策加持与依赖,长此以往,失独家庭将陷入一个恶性循环中。失独的父母大多逐步进入老年的人生阶段,社会工作者在介入的过程中也要结合老年社会工作服务对象的需求与特点,因人而异、因地制宜。
一个家庭从形成、发展直至消亡遵循着一定的规律,被称为家庭的生命周期。当夫妻双方决定共同生活时,家庭由此形成。孩子的降临标志着家庭陆续进入成长和扩展时期。家庭模式也随着时间趋于稳定。岁月荏苒,孩子成长,离开荫蔽,步入社会,与此同时家庭开始走向收缩时期,曾经的三口之家甚至四口之家也随着孩子的独立与离开而又回归到父母的二人世界。如果在家庭的经营过程中,独生的孩子因为意外或疾病终结了家庭正常的发展历程,整个成长周期向畸形倾斜,原有的家庭结构支离破碎、不再完整,甚至可能加速步入空巢期、面临组织的解体,家庭本来为家庭成员提供的情感归属功能、物质经济功能、社会交往功能等失去了存在的意义,逐渐弱化甚至消弭。失独家庭作为一个特殊的存在,社工在对失去孩子的父母进行干预时,除了要格外注重父母的心理情绪,家庭功能的重建与恢复也必不可少。
近几年,随着大众媒体的发展和更新,一方面新闻媒体给失独家庭的惨痛经历作为营销噱头贴上所谓的“标签”,铺天盖地的舆论影响加剧心理压力、精神紧张,严重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另一方面,他们不愿意进行社会交往,封闭自身,隔绝与外界的往来,社会资源链一度被截断,社会支持网络稀缺。让社会工作者从小组工作的思路介入也提供了一定的难度。
问题解决模式指在某一问题所处的空间和层面中进行搜寻和索引,以便使问题的初始状态向目标状态逐步靠近的思维过程。通俗地说,就是个体对问题情境的适当的反应过程。基于问题解决模式,在对失独家庭进行个案介入时,先迅速、精准对失独父母的情况作出危险程度判断,确定案主的核心问题,一方面稳定家属情绪,另一方面引导失独父母接受现实,树立对实际情况的正确认知,并尽力使他们回到曾经平衡的生活状态。
社会工作者应首先与他们建立相互信任的专业关系。沟通和交流必不可少,耐心引导他们改变自己的想法,循序渐进,尊重失去孩子的父母,鼓励他们勇敢地面对失去子女的现实。其次,社会工作者应努力创造一个使案主有安全感的环境,助人自助,让失独家庭的父母有自己解决问题的能力。
我们专业社工可以针对失独父母建立一个小组,相同的经历会使他们觉得自己并不是一个人在承受这份痛苦,相互交流彼此的感受,减缓孤独的感觉。
对于那些经历过痛苦的成员,他们现在已经回到正常生活中,可以为他们自己说话,帮助他们增强相互依赖的处理问题的能力,结交新朋友,避免出现抑郁症,慢慢地从孤独的阴霾中相互支持,以及重新融入社会创造条件。追溯到小组准备阶段,社会工作者应组织进行成员的筛选和成员的敲定,确定团体中明确可行、可衡量的目标,提前做好计划,宣布和协调资源,确定工作地点和时间,合理安排活动。当群体处于沉默和被动状态时,工作人员应开展“破冰”活动,帮助消除群体成员之间的隔阂与距离,建立群体规范,营造一种信任的群体氛围,同时邀请其他相关的专家帮助解决问题,总结并记录小组工作的经验,以达到应有的效果。
失独者的主要生活地点与活动地点就是在社区,所以社区能给失独者带来些许其他社会组织无法比拟的心理归属感。相应的社区活动可以使孤独家庭的生活环境得到一定程度的修复,改善孤独群体的社区关系。帮助家庭获得一些直接的援助。社会工作者可以进行大力的宣传,提高居民对丧失独立性群体的认识,建立相应的志愿者队伍,使专业人员和志愿者相互配合相互协作相互帮助,为失独家庭服务,让他们感受到来自集体的温暖,愿意走出困惑,融入社区。
作为社会弱势群体,失独家庭毋庸置疑会面临着许多现实问题。当然,对失独家庭的介入需要漫长的时间和阶段,更需要社会各界团结一致的关注和帮助。社会工作者做为帮助人们的一项特殊服务活动的主体,应积极践行、合理运用相应的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帮助失去独立性的家庭应对生理与心理困境、经济困境、家庭困境和社会融入困境。从微观、中观和宏观层面对家庭提供系统、全面的帮助。帮助陷入困境的失独家庭尽快摆脱孤独的痛苦,获得生活的勇气和信心,继续乐观地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