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兴月 唐木兰
(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泰安 271000)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以下简称基础课)是高职院校开设的两门思想政治理论课之一,同时也是高职德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高职院校实施德育的主要途径之一。基础课的考核方式对教学效果具有检验作用,对课程教学有导向作用,因此对课程考核方式的探索和改革对指导教师怎么教、学生怎么学具有重要的意义。为了了解目前高职院校《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的考核现状及学生对考核方式的建议,课题组设计了高职《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考核方式调查问卷。并以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在校生为调查对象,随机抽取了一年级6个教学班、二年级3个教学班、三年级3个教学班,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回收392份,剔除无效问卷20份,有效问卷372份,有效率为93%。现就统计数据做如下分析。
41%的学生对课程考核方式表示不满意,38%的学生认为现在的考核方式对其没有帮助。这说明,大部分同学对当前课程的考核方式并不认可。基于以上数据,改革课程的考核方式,提高学生的认可度和满意度,提高课程教学和考核的实效性和有用性成为我们首当其冲要考虑的问题。
当前,该课程的考核内容主要由期末考核和平时考核两部分构成。期末考核主要是一次性的知识性考核,表现为一张试卷定成绩,而平时考核则主要体现在考勤上。为了应对期末考试,考试突击现象十分严重,大量学生在考前一周或两周甚至考前几天突击背考点,而不是在平时的学习中多积累。一方面,出现了学生在走进考场的时候知识点都记得,走出考场的时候都忘了这种现象。另一方面,知识点的考核与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之间并不存在直接必然的联系,也就是说学生分数考的高并不代表他的思想道德水平高,即考核不能真实的反映学生的思想道德水平。究其原因,主要是考核内容太过理论化、知识化,与学生的生活学习实际脱节。要想改变这种状况,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必须变革考试内容,增加更多的理论联系实际的内容,综合分析考察学生理解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以及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
另一方面,在期末考核和平时成绩考核的比重方面,更侧重于期末考核。在期末考核和平时考核在最后成绩所占的比例中,46%的学生选择期末考试70%平时成绩30%,说明基础课目前的考核方式更侧重于期末考核。这种考核方式一方面偏重了理论知识,忽视了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以及能力的发展,另一方面平时成绩的考核则忽视了学生课堂的参与度和表现力,忽视了学生的主体性。
根据思政课教师在监考和阅卷中的经验,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存在作弊的现象。由于学生对考试目的认识不到位,只注重最后的成绩,导致学生一旦认为自己达不到理想分数就会考试作弊。另一方面,在阅卷的过程中也发现,存在大量雷同卷的现象。因此,要改变这种状况,首先要改变学生对考试的认识,端正其考试态度,使学生认识到考试并不是最终目的,学习的最终的目的是要提高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促进学生的成长成才。其次,还要注重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逐步减少并根除考试作弊和雷同卷的现象。
有73%的学生认为当前的课程考核缺少了实践性考核,“纸上得来终觉浅,得知此事要躬行”,实践考核在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发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知识的学习最终要落实到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上,因此必须注重学生的实践考核,在实践教学过程中提高学生对知识的理解和运用,对社会问题的认识和分析,提高其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分析解决社会和生活中问题的能力。
通过调查问卷统计数据可以看出,学生对这一问题的认识比较一致,有80%的学生明确选择考核主体为授课教师。这说明基础课的考核主体主要是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考核主体单一。基础课教师仅仅有资格对学生的课堂表现、理论知识的理解程度进行考核,而对学生理论知识的运用以及在生活学习中的表现方面则需要更多的考核主体。
在考核时长与间隔上,选择根据学习内容不定期考核的比例为44%,选择一个月考核一次的比例为38%,一学期考核一次的比例为22%。这说明基础课缺少过程性考核。一方面缺乏对学生掌握知识、理解理论的阶段性检验,另一方面不能对学生的思想认识起到很好的引导和督促作用。最终使得期末考核沦为突击背考点和从网上复制课程论文的悲剧。
对基础课考核方式的改革应当以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目标为基础,以提高教学有效性为基础目标,以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为归宿。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明确了高等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目标是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当前工学结合、校企合作成为职业院校普遍认可的人才培养模式,对基础课教学、考核方式的改革应当坚持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的指导作用,在考核内容和考核方式上注重学生职业素养和职业核心能力的培养。
坚持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新理念。以“学生为本”的教学理念体现在基础课的教学中就是,以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的提高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为根本。因此在改革基础课的课程教学和考核方式上,要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要始终把学生的知识、能力和情感需求作为教学和评价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
基于以上对课程考核现状和改革原则的分析,我们在下一步的教学改革中提出要采用一种全面的动态的考核方式,即在考核过程中做到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统一、理论考核与实际表现相统一,教师评价与学生评价相统一的全面的考核方法。
学习好基础课对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提高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是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学生对基础课的重视程度不够。大多数学生认为基础课是一门政治说教课,对今后的学习生活没有帮助,由此导致了在课程考核的过程中存在应付和不重视的现象。因此,急需转变学生观念,提高学生对课程学习的重视。通过课程教学和考核方式的改革让学生意识到基础课程的学习对其今后的学习、生活、就业都有非常重要的指导意义。另一方面,针对学生在考试过程中存在的作弊现象,也需要加强学生诚信意识的培养。诚信是一个人思想道德修养的重要内容,诚信对学生的健康成才成长、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贯彻、对良好社会风气的形成都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今后的教学和课程考核中要加强诚信意识的培养,让学生在学校能诚信考试,走向社会能诚信做人。
将课程的考核分为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考核两个组成部分,并设置两者各占50%的比例。其中终结性考核又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知识性考核,一部分是自我演讲式的现场考核。知识性考核主要考核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运用,通过开卷考试、课程小论文的形式来考察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运用程度,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其中开卷考试的题目主要为主观题,由学生每人出五道理论结合实际的论述题来组成题库,然后老师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五道作为最后知识性考核的题目。这种考核模式极大地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出题的过程就是学生对所学知识的复习巩固过程。自我演讲式考核的意思是学生在课下准备5分钟的课程演讲,演讲的主题是本学期课程学习的认识、体会和感悟,给予学生上台演讲的机会,锻炼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提高其自信心。
过程性考核分为日常性考核、实践项目考核和学生自评和互评。其中日常性考核主要是学生的课堂出勤情况、课堂表现、作业完成情况和学生的日常操行情况。实践项目考核考察学生参与实践项目的态度、实践项目的完成情况和创新效果等,强调学生的主动参与。
基础课的教学内容涉及思想、道德、法律,内容具有理论性和综合性和实践性,因此对学生的考核应当分为学生对理论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另一方面是学生的实际表现。应当坚持两者的统一,并在实际的运行中,加大对学生日常思想道德素质的表现和良好行为习惯的培养和引导。
全面的考核主体能全方位的考核评价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日常行为表现。辅导员和班主任对学生日常行为了解的较多、较充分,在考核中加入班主任和辅导员的意见,可以增强对学生考核的真实性。另一方面,学生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有利于提高学生理论联系实际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提高自我认知。因此在教师评价的基础上,注重学生的自我评价和相互评价,同时与系部管理和班级管理相联系,丰富和完善评价主体,有利于全方位的评价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