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胜宽
(乐山师范学院 文学与新闻学院,四川 乐山 614000)
苏轼学术思想以兼收并蓄、融贯百家为主要特征,这虽然有唐宋以来儒释道不断走向深度融合互摄的历史文化发展大趋势的影响因素,但像他那样“博观”“厚积”古今中外、正野雅俗的一切文化成分,无论是在整个宋代,还是在元明清以来的文人中间,仍然是极其少见的。因此,苏轼能够成为千百年来罕见的成就广泛的全能型文化巨人。然而,他“博观”“厚积”并非来者不拒、照单全收,同样重要的则是“约取”“薄发”,既要注重扬弃吸收,又要注重消融转化,把传统文化作为对其自身发展完善真正起积极作用的营养成分。他不仅终身秉持这样的观念,而且与时俱进地长期坚持实践,言行一致,矢志不渝,最终造就了“千年英雄”苏轼。这是他比古代其他文人更为成功的秘诀之一。
法家思想作为对古代实践政治发挥过巨大作用并对思想史发展产生过深刻影响的理论体系,苏轼博观兼取、融汇消纳先秦诸子思想及传统文化,自然对其是不会忽略的,也是不可能绕过的。从现存的有关苏轼的文字资料看,他在不少政论、史论文章中,都涉及对法家人物、法家思想观念、法家理论及政治实践利弊得失的评价,这些即构成苏轼对法家的基本态度。总体而言,苏轼一生对法家的批评多于肯定,随着其自身思想与时事政治形势的发展变化,其态度也经历了由基本肯定到激烈批评的不断变化调整过程。从其入仕前所作策论、进论看,秉持了对法家的总体肯定态度,而对儒家则不乏批判之辞,这在苏轼的一生中,是一个比较奇特却鲜少注意到的现象。
苏轼与唐宋一般读书人的成长道路相似,要通过科举考试进入仕途。在其为科考做准备阶段,写了数十篇策论、进论,提供给考官作录取时的参考。保存在《苏轼文集》中的二十五篇策论和二十五篇进论,就是为此目的而写作的。因为要努力表现作者对时事政治的关注及对古今盛衰之迹的看法,故这些文章集中在对时弊的批评、历史人物的褒贬,以及基于这些认识与判断所提出的见解和对策,意在通过知古鉴今的方式,为时君和执政者提供镜鋻性参考。基于这样的动机和目的,苏轼这一时期对历史人物和时弊的批评,主要集中在部分儒家人物身上,法家的若干思想观念,往往成为其对时弊开展批评和提出改进对策的理论依据。历史的经验表明,儒家思想更加适合政权守成稳定的指导方针和操作工具,而法家思想往往在社会动荡混乱或者因循苟安的时候能够发挥突出作用。秦国因为重用法家人物而锐意进取,日渐富强,最终实现吞并六国、统一天下的霸王之业。商鞅说秦孝公的经历很有典型性,他了解到孝公在天下求贤,想成就秦穆公未成的大业,于是由卫入秦,但见孝公三次,分别说以帝道、王道、霸道,孝公均不感兴趣;第四次说以“强国之术”,数日不厌,兴奋不已,遂被重用[1]2218。在未曾入仕的苏轼看来,北宋立国以来的近百年间,逐渐形成因循守旧、柔弱怠惰、苟且偷安、不思进取之弊,日积月累,积重难返。要改变这样的弊端,化解如此的危机,必须采用舒壅解蔽、革故鼎新的若干针对性改革措施,“涤荡振刷”“卓然有所立”,才能有效改变时弊现状,解决积贫积弱的问题。而法家的求进取、立制度、重赏罚、讲效用等观念主张,恰好是救治这种时弊与危机的有效方法。尽管在苏轼的这些阐述中并未明确提及法家的某人某项主张,但读者不难发现,苏轼所提出的这些解决问题的对策,大多源于法家思想。
关于写作策论的目的,苏轼在《策总叙》中有清楚说明:
三代之衰,学校废缺,圣人之道不明,而其所以犹贤于后世者,士未知有科举之利。故战国之际,其言语文章,虽不能尽通于圣人,而皆卓然近于可用,出于其意之所谓诚然者。自汉以来,世之儒者,忘己以徇人,务射策决科之学,其言虽不叛于圣人,而皆泛滥于辞章,不适于用。臣尝以晁、董、公孙之流,皆有科举之累,故言有浮于其意,而意有不尽于其言。……故尝深思极虑,率其意之所欲言者为二十五篇,曰略、曰别、曰断,……庶几有益于当世[2]225。
这段话有两点特别值得注意:一是其对战国言语文章的肯定,肯定的理由则为“皆卓然近于可用,出于其意之所谓诚然者”;二是对汉代以来儒者的批评,认为其多是图谋个人利益,故为高论,坐而论道,不切于用。我们知道,战国时代是典型的列强争霸历史时期,富国强兵,成就霸业,成为各国君主的梦想与追求。正是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各国活跃着一群合纵连横的策士、说客,后来多将他们归入到“纵横家”的行列。比如苏秦和张仪,两人均同出纵横大师鬼谷子之门,为同门师兄弟。苏秦先说动东方六国,“合纵”之约取得巨大成功,同时配挂六国相印,出行的阵仗超过人君,一时风光无限。他为了避免张仪对自己构成威胁,故有意冷落、激怒之。张仪不得已西游于秦,施展其“连横”之术,使得秦国逐渐打破了六国联合抗秦的约定。迅速强大起来的秦国,采取各个击破战术,最终逐一剪灭东方六国,实现了天下大一统的霸业。在两人成就游说事业的过程中,学什么并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适于用;说什么也不重要,真正重要的是打动所游说的对象。苏秦有一段与燕易王的对话,很能说明纵横之士以“实用”为根本价值追求的鲜明取向:
“……臣之不信,王之福也。臣闻忠信者所以自为也;进取者,所以为人也。……今有孝如曾参,廉如伯夷,信如尾生,得此三人者以事大王,何如?”王曰:“足矣。”苏秦曰:“孝如曾参,义不离其亲一宿于外,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而事弱燕之危王哉?廉如伯夷,义不为孤竹君之嗣,不肯为武王臣,不受封侯而饿死首阳山下。有廉如此,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而行进取于齐哉?信如尾生,与女子期于梁下,女子不来,水至不去,抱柱而死。有信如此,王又安能使之步行千里却齐之强兵哉”[3]2264-2265?
苏秦所举的孝、廉、信三个典型代表人物,都是儒家所标榜和称誉的学习典范,他们的行为所体现的观念,是儒家思想的重要价值取向,但放在战国这个“天下争于气力”的特殊时代,都是不管用的,对君王争霸称雄毫无帮助。故苏秦甚至明言,“忠信”只是为一己之私,只有“进取”才是真正为一国之公!苏轼因此肯定战国言语文章近于实用,而批评像晁错、董仲舒、公孙弘这些儒生,言浮于意,陈意甚高而不切实用,对于解决紧迫的当代时弊问题,不能靠听起来合于圣人之道的儒家夸夸其谈,而必须采用不尽通于圣人之意的管用的对策,像战国政治家重视实用的富国强兵策略一样。虽然依照班固《汉书·艺文志》对先秦诸子百家的分类,纵横家与法家各自独立成家,但如果进一步看,在批判儒家道术不切实用、重视根据现实需要而采取权变策略等观念主张上,却有相似乃至不谋而合之处。故班固在分析两家的末流弊端时指出:“(法家)及刻者为之,则无教化,去仁爱,专任刑法而欲以致治,至于残害至亲,伤恩薄厚。”“(纵横家)及邪者为之,则上诈谖而弃其信。”[4]1736-1740他们与儒家的思想观念渐行渐远,则是相当一致和默契的。
苏轼在关注重大时局问题的策论中,以医生治病的方法来阐述救治当时弊政的严重性和紧迫性:
今且有人恍然而不乐,问其所苦,且不能自言,则其受病有深而不可测者矣,其言语饮食,起居动作,固无以异于常人,此庸医之所以为无足忧,而扁鹊、仓公之所以望而惊也。其病之所由起者深,则其所以治之者,则固非卤莽因循苟且之所能去也。而天下之士,方且掇拾三代之遗文,补葺汉、唐之故事,以为区区之论,可以济世,不已疏乎[5]227!
这里对“掇拾三代之遗文,补葺汉、唐之故事,以为区区之论,可以济世”者的批评,虽未明言,但其直指言必称三代、汉、唐的论调和论者,显然是针对继承和坚持儒家思想观念的当代儒者而言的。他认为,要根本解决病根很深、病情未显而因循苟且、积重难返的北宋时政之病,需要采取以下能够起用见效的“药方”。
首先是“有所立”。苏轼指出:“方今之势,苟不能涤荡振刷,而卓然有所立,未见其可也。”这里所谓的“立”,指以求变求进为目标的新变革、新作为。他举西汉之一步步走向衰亡为例,指出西汉就是因为“怠惰废弛,溺于晏安”,日复一日地无所作为所导致的必然结果。《易》言“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万物在不停地运动和变化中生养滋长,这是事物和社会普遍适用的规律。“使天而不知动,则其块然者将腐坏而不能自持,况能以御万物哉!苟天子一日赫然奋其刚明之威,使天下明知人主欲有所立,则智者效其谋,勇者致其死,纵横颠倒无所施而不可。”[5]227耐人寻味之处在于,苏轼用作例证的西汉日渐怠惰废弛,最终走向灭亡,很容易让人与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政策产生联系。而要改变北宋立国以来的政治弊端,能不能在涤荡振刷因循苟且之弊上有所作为,关键取决于人君的一念之间,只要人君下定变革的决心,困扰的所有问题都不是问题。苏轼所提出的这种自上而下的政治变革思路,正是先秦以来历代法家政治人物推动变法的经典模式,商鞅变法是这样,王安石变法也是这样。
其次是“有所成”。苏轼指出:“居今之势,而欲纳天下于至治,非大有所矫拂于世俗,不可以有成也。何者?天下独患柔弱而不振,怠惰而不肃,苟且偷安而不知长久之计。”[6]233这里所谓的“成”,指人主专信推动变革之臣,防止变革半途而废,期于必成之效。他举历史上的成功案例作证:“臣以为,宜如诸葛亮之治蜀、王猛之治秦,使天下悚然,人人不敢饰非,务尽其心。凡此者,皆庸人之所大恶,而谗人之所由兴也。是故先主拒关、张之间,而后孔明得以尽其才;苻坚斩樊世、逐仇腾、黜席宝,而后王猛得以毕其功。夫天下未尝无二子之才也,……独患君不信其臣,而臣不测其君而已矣。”[6]233苏轼主张,人主推行变革,要像刘备专信诸葛亮、苻坚专信王猛一样,高度信任,充分授权,不听离间谗毁之言,直至见其效、毕其功。这种思路,显然也是法家主张依靠君主绝对权威及充分授权,力排众议、矫拂世俗而推动变法的典型做法,商鞅的成功与悲剧,均肇源于此。后来王安石推动熙宁变法,也是全靠神宗对他的专信,一旦其决心动摇,变法的失败也就在所难免了。
再次是“有所赏”。苏轼认为:“则夫当今之所宜先者,莫如破庸人之论,以开功利之门,而后天下可为也。”[7]335他以治水为例来说明治理天下的道理和方法:“善治水者,不惟有难杀之忧,而又有易衰之患,导之有方,决之有渐,疏其故而纳其新,使不至于壅阏腐败而无用。”他分析了天下未平与天下既平的两种治理模式利弊:前者鼓励建功立业,故勇者得以有所为,能够获得功名利禄;后者则往往不用这些激励工具,甚至有意疏远刚健好名之士,奖用柔懦谨畏之人,致使政事废弛,因循苟且之风盛行。他指出:
且夫人君之所恃以为天下者,天下皆为,而己不为。夫使天下皆为而己不为者,开其利害之端,而辨其荣辱之等,使之踊跃奔走,皆为我役而不辞,夫是以坐而收其功也。如使天下皆欲不为而得,则天子谁与共天下哉?今者治平之日久矣,天下之患,正在此也[7]335-336。
他还特别批评当时那些“庸人”的主要论调,一是务为宽深不测之量,二是好言中庸之道。显然,这里所指责的“庸人”,主要是指大言无当、不思作为的“不为而得”的儒者。清人储欣认为:“‘宽深不测之量’,当日文(彦博)、富(弼)诸公俱在訾议中。”[8]797文彦博、富弼这些当权者,正是苏轼所不满的一些空谈无为、不思进取的儒生代表。苏轼说:“今日之患,惟不取狂者、狷者,皆取于乡愿,是以若此靡靡不立也。”[7]336主张开功利之门,用踊跃狂狷之士,勇于吐故纳新,破除壅阏,这些都与法家重功利、赏勇为的政治观念和行为相近似。故明人徐乾学敏锐地觉察到苏轼言论的意图:“本是欲用术数,鼓舞豪杰,却归到取狂狷、恶乡愿一段。”[8]797人们知道,取狂狷、恶乡愿,是孔子的话,而苏轼借用孔子之言,表达的却是须用法家术数来革除苟且偷安的弊政之意。
苏轼的策论系列,“策略”重在论述为政之要及所宜先者,这是他所说的“为治之大凡”;而政“事”之利害得失,他分别在“策别”中逐一阐述,即他所说的“其总四,其别十七”。四大政事的重点,分别是课百官、安万民、厚货财、训军旅。就这几方面的施政内容而言,儒、法各家自然都会有各自的理论主张。考察苏轼对这些政事提出的主张,其接近法家思想观念者,依然不少,而孔子以后的儒生,往往成为其奚落、批评的对象。以下择要举例进行分析。
在“课百官”方面,由六篇策论分别论述。被苏轼置于首位者,即“厉法禁”。他指出:
昔者圣人制为刑赏,知天下之乐乎赏而畏乎刑也,是故施其所乐者,自下而上。民有一介之善,不终朝而赏随之,是以下之为善者,足以知其无有不赏也。施其所畏者,自上而下。公卿大臣有毫发之罪,不终朝而罚随之,是以上之为不善者,亦足以知其无有不罚也[9]241。
苏轼认为,要树立为政者的威信,必须厉行法制,刑赏分明;要讲究方法技巧,就像舜诛四凶而赢得小民之心一样,最终才能达到刑罚措而不用的治理效果。其主张奖赏自下而上,处罚自上而下,显然跟法家赏罚立信、刑赏平等的政治观念十分一致。是以他在接下来举例论证时说:
周之衰也,商鞅、韩非峻刑酷法,以督责天下,然其所以为得者,用法始于大臣,而后及于疏贱,故能以其国霸。由此观之,商鞅、韩非之刑法,非舜之刑,而所以用刑者,舜之术也。后之庸人,不深原其本末,而猥以舜用刑之术,与商鞅、韩非同类而弃之。法禁之不行,奸宄之不止,由此其故也[9]241。
他用赞赏的口吻,不仅肯定了商鞅、韩非“峻刑酷法”的政策与行动,而且把他们与舜诛四凶相提并论,认为达到了殊途同归的效果。他还特别批评后世“庸人”,把舜的治国之术和法家的严刑峻法一并抛弃了。所指的庸人,虽然不必定指儒生,但显然主要是针对儒者治国之术而发的。
在“决壅蔽”方面。他在批评当时办事效率低下、贿赂盛行的弊端时指出:“天下有不幸而诉其冤,如诉之天;有不得已而谒其所欲,如谒之于鬼神。公卿大臣不能究其详悉,而付之于胥吏,故凡贿赂先至者,朝请而夕得;徒手而来者,终年而不获。至于故常之事,人之所当得而无疑者,莫不务为留滞,以待请属,举天下一毫之事,非金钱无以行之。”[10]246他对照古今情况进一步分析:
今天下所为多事者,岂事之诚多耶?吏欲有所鬻而未得,则新故相仍,纷然而不决,此王化之所以壅遏而不行也。……王猛之治秦,事至纤悉,莫不尽举,而人不以为烦。……苻坚以戎狄之种,至为霸王,兵强国富,垂及升平者,猛之所为,固宜其然也[10]246-247。
被苏轼屡次赞誉的王猛,其为政的特点是“明法峻刑,澄察善恶”,自言“宰宁国以礼,治乱邦以法”[11]343。表明王猛是善于利用法家政治观念与方法治理国家且获得了巨大成功的政治家,被后世评论者誉为子产、管仲似人物。在苏轼看来,要改变为政效率低下、推诿扯皮、贿赂成风、认钱不认理等官场通病,必须采用法家严明刑罚、惩恶扬善之术,才可以取得富国强兵的实效和成功。
在“安万民”方面,也由六篇策论分别展开论述。其阐述的一个重要观点,就是认为后世儒生的治理国家主张不足以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使人民安居乐业。苏轼在“敦教化”中指出:
世之儒者常有言曰:“三代之时,其所以教民之具,甚详且密也。学校之制,射享之节,冠婚丧祭之礼,灿然莫不有法。及至后世,教化之道衰,而尽废其具,是以若此无耻也。”然世之儒者,盖亦尝试以此等教天下之民矣,而卒以无效,使民好文而益媮,饰诈而相高,则有之矣,此亦儒者之过也。臣愚以为若此者,皆好古而无术,知有教化而不知有名实之所存者也。实者所以信其名,而名者所以求其实也。有名而无实,则其名不行;有实而无名,则其实不长。凡今儒者所论,皆其名也[12]254。
在苏轼看来,教化不能停留在有名无实的空洞说教上面,必须要讲求实际,注重实效,不求实际的教化只能是适得其反。他批评世之儒者动辄用三代教化之具来进行说教,最终的结果是让人“好文而益媮,饰诈而相高”,这是儒者自身好古不化,不善于采用与时俱进的恰当方法所造成的具有讽刺意味的不良社会后果。
又如战守与安定的关系问题。苏轼在“教战守”中进行了具有现实针对性的论述:
夫当今生民之患安在哉?在于知安而不知危,能逸而不能劳,此其患不见于今,将见于他日。……昔者先王知兵之不可去也,是故天下虽平,不敢忘战。……及至后世,用儒者迂议,以去兵为王者之盛节,天下既定,则卷甲而藏之。数十年之后,甲兵顿弊,而人民日以安于佚乐。卒有盗贼之警,则相与恐惧讹言,不战而走[13]263。
“以去兵为王者之盛节”,这的确是古代不少儒者的迂腐之见,以为王道之有别于霸道,就在于是否用武力屈人,似乎去兵成了王道的当然标签。而在苏轼看来,影响北宋政治作为与社会安定的最大隐患,就是举国上下居安而不思危,贪于佚乐而惧于言战。而古今中外的经验都反复证明,以战止战是维护和平安宁的最有效手段,平常不作充分的备战,一旦战事来临,没有迎战的准备与能力,只能不战而走,委屈求和。澶渊之盟、河西之役,已是不远的殷鉴。苏轼指出:
向者宝元、庆历之间,河西之役,可以见矣。其始也,不得已而后战;其终也,逆探其意而与之和,又从而厚馈之,唯恐其一日复战也。如此,则贼常欲战而我常欲和。贼非能常欲战也,特持其欲战之形,以乘吾欲和之势,屡用而屡得志。是以中国之大,而权不在焉。欲天下之安,则莫若使权在中国;欲权之在中国,则莫若先发而后罢。示之以不惮,形之以好战,而后天下之权,有所归矣。[14]282
苏轼所谓的“权”,就是战守的主动权。对贪得无厌的敌人,必须要树立“好战”的勇气,而不能示之以欲和的怯懦。《孙子兵法》讲“不战而屈人之兵”“必以全争于天下,故兵不顿而利可全”[15]409-410,重在强调周密的谋略、周全的备战、旺盛的战斗勇气,是防止战争、维护安宁、克敌致制的根本法宝。
在苏轼入仕前所作二十五篇进论中,直接评价法家人物的主要有《韩非论》《秦始皇帝论》等,间接涉及评价法家人物的则有《荀卿论》《诸葛亮论》等。相比于在策论中对法家一些基本的政治观念和国家治理理论多表达肯定立场略有不同,他对法家个别代表人物的评价,体现为总体上的批评倾向,但批评中留有充分余地,而其开展批评的方法与技巧,也颇有值得玩味之处。
《韩非论》首言老庄、申韩的学说是与圣人之道不同的异端思想,秦国用商鞅、韩非的理论学说来治国,导致国祚短暂,遗患后世。他指出:“昔周之衰,有老聃、庄周、列御寇之徒,更为虚无淡泊之言,而治其猖狂浮游之说,纷纭颠倒,而卒归于无有。由其道者,荡然莫得其当,是以忘乎富贵之际,而齐乎死生之分,此不得志于天下、高世远举之人,所以放心而无忧。虽非圣人之道,而其用意,固亦无恶于天下。自老聃之死百余年,有商鞅、韩非著书,言治天下无若刑名之贤,及秦用之,终于胜、广之乱,教化不足而法有余,秦以不祀,而天下被其毒。后世之学者,知申韩之罪,而不知老聃、庄周之使然。”[16]102这段话,指商鞅、韩非为“罪人”,措辞不可谓不严厉,但仔细寻味就会发现以下几点。
首先,苏轼依据司马迁《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之意,将商鞅、韩非思想学说的源头,推本到了老庄那里,故其在文章末尾写道,“太史迁曰:‘申子卑卑,施于名实;韩子引绳墨,切事情,明是非。其极惨覈少恩,皆原于道德之意。’尝读而思之,事固有不相谋而相感者,庄、老之后,其祸为申韩。由三代之衰至于今,凡所以乱圣人之道者,其弊固已多矣,而未知其所终,奈何其不为之所也”[16]103。显然,在苏轼看来,祸源并不在申韩,而在老庄那里。
其次,当苏轼提及商鞅、韩非时,仅涉及“言治天下无若刑名之贤”的观点,并未对这一理论加以申斥,接以“及秦用之,终于胜、广之乱,教化不足而法有余,秦以不祀,而天下被其毒”。照此说来,秦用商鞅、韩非的理论学说治国理政,产生了严重不良后果,恐怕相当的责任应归咎于使用者是否恰如其分,是否因事因地制宜。《史记集解》对司马迁所谓“其极惨覈少恩”一句所作的诠释是“用法惨急而鞠礉深刻”[17]2156。意谓法家学说被用之过度,就会出现“惨急而鞠礉深刻”的负面甚至严重后果,显然,在苏轼那里,理论主张和理论实践是加以区分的。
再次,苏轼认为,仁义之道与礼法刑政,并非水火不容,而是可以并存互补的。他说:“仁义之道,起于夫妇、父子、兄弟相爱之间,而礼法刑政之原,出于君臣上下相忌之际。相爱则有所不忍,相忌则有所不敢。夫不敢与不忍之心合,而后圣人之道得存乎其中。”[16]102发扬相爱之心,则施之以仁义;严明相忌之分,则施之以刑政,两者有机结合,圣人之道才得以存乎其中。在先秦诸子的一些思想学说中,不同程度都体现出儒法互补的理论倾向,后世的历代王朝,往往也是儒法思想交互为用。因此,法家理论绝非一无是处。《秦始皇帝论》从生民之初,圣人本于人情逐步完善社会治理的历史切入进行阐述:
昔者生民之初,不知所以养生之具,击搏挽裂与禽兽争一旦之命,惴惴焉朝不保夕,忧死之不给,是故巧诈不生,而民无知。然圣人恶其无别,而忧其无以生也,是以作为器用、耒耜、弓矢、舟车、網罟之类,莫不备至,使民乐生便利,役御万物而适其情,而民始有以极其口肤耳目之欲。器用便利而巧诈生,求得欲从而心智广,圣人又忧其桀猾变诈而难治也,是故制礼以反其初[18]79。
他认为圣人制礼作乐,均本于人情之常。这是三苏父子共同的重要观念,也是很有进步意义的思想。在本文中,苏轼阐述圣人在解决生民“无别”与“无以生”两大问题时,放在首位的是设法满足生民的生存欲望,所以发明那些有利于他们与禽兽争夺生存权利的劳动、生活工具,从而实现“使民乐生便利,役御万物而适其情”的目的。其次才是鉴于人的欲望不断膨胀,在得不到满足时不惜采用巧诈手段来满足欲望,这就需要制定一些规则、秩序,使之形成人与人的分别及有序交往,礼的产生,即源于此。在这里,值得注意的是苏轼对礼本于人情、人的合理欲望应该得到满足的理解和重视,便民乐生,提高生存能力与生活质量,是圣人的初衷,不仅无可厚非,而且是符合人类文明进步规律的。
文章转而论秦始皇曰:“至秦有天下,始皇帝以诈力而并诸侯,自以为智术之有余,而禹、汤、文、武之不知用此也,于是废诸侯,破井田,凡所以治天下者,一切出于便利,而不耻于无礼,决坏圣人之藩篱,而以利器明示天下。故自秦以来,天下惟知所以求生避死之具,而以礼者为无用赘疣之物。何者?其意以为生之无事乎礼也。苟生之无事乎礼,则凡可以得生者无所不为矣。”[18]80这段话批评秦始皇的要点在于,其治理天下过于偏好“智术”,“一切出于便利”,敢于“以利器明示天下”,形成了“天下惟知所以求生避死之具”的社会导向。如果按照上述苏轼自己所肯定的圣人治理之道,这些做法其实并不算根本上与圣人之道相悖,只是没有把“礼”作为治国的重要两翼之一,使之充分发挥其明尊卑、劝人伦的社会作用而已。至于文中论述圣人制礼,就是为了使人“习为迂阔难行之节”云云,甚至把秦始皇将蝌蚪文变更为隶书体都视为其过错,明清学者张自烈、储欣已经加以驳正[19]285,这里就不用再评析了。
《荀卿论》的立论也颇有意思。按照通常的谋篇布局逻辑,既然名为“荀卿论”,自然应该重在对荀卿其人其书其思想理论的分析评价,但苏轼这篇文章,却用了多半篇幅批评李斯。而李斯是将法家思想学说用于秦国国政治理的主要推手,故此文立意的重点,也在于表达对法家人物的评价。苏轼云:“昔者常怪李斯事荀卿,既而焚灭其书,大变古先圣王之法,于其师之道,不啻若寇仇。及今观荀卿之书,然后知李斯之所以事秦者皆出于荀卿,而不足怪也。”至于李斯何以叛其师而用其说以事秦,苏轼进一步这样分析:
今夫小人之为不善,犹有所顾忌,是以夏商之亡,桀纣之残暴,而先王之法度、礼乐、刑政,犹未至于绝灭而不可考者,是桀纣犹有所存而不敢尽废也。彼李斯者,独能奋而不顾,焚烧夫子之六经,烹灭三代之诸侯,破坏周公之井田,此亦必有所恃矣。彼见其师历诋天下之贤人,以自是其愚,以为古先圣王皆无足法者。不知荀卿特以快一时之论,而荀卿亦不知其祸之至于此也。
荀卿明王道、述礼乐,而李斯以其学乱天下,其高谈异论有以激之也[20]101。
通常认为荀子是古代儒家思想的集大成者,但苏轼却提出李斯事秦所用的理论与方法,均来自荀子,并且由此导致了秦朝二世而亡。其实,在荀子的思想主张中,既有明王道、述礼乐的一面,也有“法后王”,主张义利并重、王霸兼施、礼法兼尊的一面,明显吸收了之前法家理论的合理成分。故李斯所学所施,乃是源于荀子固有的“尊法”思想,进而走到了焚书坑儒、以吏为师、严刑峻法的极端程度,引起民怨沸腾、天下大乱,最终覆亡,也是有以致之的必然结局。
明人王慎中评论苏轼此文用意曰:“以‘异说高论’四字立案,煞是荀卿顶门一针。而谓李斯焚书,破坏先王之法,皆出于荀卿,此尤是长公深文手段。”清人高塘则曰:“至李斯焚书,坏先王之法,归狱荀卿放言高论遗祸,所谓不知忧天下之深也。分勘合勘,看似深文,却有至理,亦是苏氏翻案文字。”[21]345前人对苏轼批评荀子的言论有认同与不认同的分歧,本身很正常,因为苏轼把李斯师其说以事秦所导致的亡国后果归咎于荀子的“高谈异论”,实际上并不十分准确。在荀子的思想体系中,本来就综合了先秦诸子各家的思想学说,其中当然包括法家的思想成分,李斯承其说而变本加厉使用之,才是解释荀子与李斯思想学说内在联系的恰当理由。王慎中对苏轼的批评,高塘对苏轼的回护,给人犹隔一间的感觉。如果仔细琢磨苏轼“翻案”的用意,似乎并不完全是翻关于荀子评价之案,还有其翻李斯评价之案的特殊意义,至少让读者看到,虽然法家政治实践人物李斯要对秦国的速亡负责,但儒家思想集大成者荀卿也难辞其咎。这种论证方法与《韩非论》如出一辙,追溯祸源而责之,起到了事实上为法家思想进行辩护的表达效果。
《诸葛亮论》开篇即言:“取之以仁义,守之以仁义者,周也。取之以诈力,守之以诈力者,秦也。以秦之诈力以取之,以周之所以守守之者,汉也。仁义诈力杂用以取天下者,此孔明之所以失也。”[22]112明代茅坤、王世贞和清代储欣诸人均质疑苏轼对诸葛亮的批评,认为其难免书生习气[23]383-385。这些意见是否妥当,本文暂不置评。笔者所关注的是苏轼对周、秦、汉几代治国之策的评价问题:周(西周)取、守天下,均用仁义之道;秦取、守天下,均易之以诈力;汉则取天下用诈力,守天下用仁义。苏轼在文中没有直接说明他最推崇的是哪种治理模式,但从其用 “仁义诈力杂用以取天下者,此孔明之所以失也” 来批评诸葛亮,似乎可以间接看出其主张取、守天下应该使用不同方法的观点。故其文中批评诸葛亮没有利用曹丕、曹植兄弟相残之机而“间”之,认为刘邦使用离间之计破坏了项羽与范增关系,并达到了消灭项羽的目的,清楚表明苏轼赞同夺取天下是可以使“诈”的。那么,其对秦取天下以诈力的做法,就并不是完全反对,反对的只是其守天下不能多行仁义之道而已。这就如同他赞同礼乐与刑政并用具有合理性一样,取天下与守天下,应该合理运用诈力与仁义,因为时移世易,必须因“势”而变。他在文末指出:“故夫敌有可间之势而不间者,汤、武行之为大义,非汤、武而行之为失机。此仁人君子之大患也。”[22]113其对高谈仁义之道而不知审时度势之“仁人君子”的批评,显然是针对当时执政者因循苟且、无所作为之弊有感而发的。
从上文对苏轼入仕前关于法家思想及部分法家代表人物的分析评价可以看出,他那时不仅没有像后来那样把法家人物和主要思想学说批得一无是处,甚至不乏过激言辞,而是秉持了对法家人物与思想观念的基本肯定态度。对于这一现象,论者往往容易从其好做翻案文章,或者有意标新立异以便给考官留下深刻印象等角度去认识和解释。此种用意,从苏轼当时的写作动机分析,不能说完全没有,但笔者想要强调的是,这并不是诠释这一现象原因的全部,甚至不是根本原因。苏轼此时对法家思想观念的同情与理解,乃至带有相当程度的好感,深层次原因在于其对古代历史盛衰之迹的深入观照,对北宋时局和积弊的强烈不满,及由此生发出来的希望救弊补闕的迫切心情。
前述,苏轼在《策总叙》中将其写作策论的实用目的已经说得很清楚。证之以其元祐二年(1087年)针对政敌攻讦所作的辩白,即所谓“臣昔于仁宗朝举制科,所进策论及所答圣问,大抵皆劝仁宗励精庶政,督查百官,果断而力行”[24]790之言,其现实指向性与针对性的确是非常明确的。苏轼入仕前的时政策论与历史人物评论,具有非常突出的实用目的,这与很多读书人不一样。清人浦起龙《古文眉诠》云:“科举之文,不适于用,自昔然矣。眉山兄弟方少年,扺掌当世之务,假治体以献言,转无用为实用,此应诏策所为作也。《叙》曰:‘率其所欲言,卓然近于可用。’盖实录云。”[25]774所引不是苏轼原话,原话是“故尝深思极虑,率其意之所欲言者,……庶几有益于当世”,表明这些文章,是苏轼深思熟虑之作,目的是对裨补时弊有益处,绝不仅仅是为了区区之科举。从其入仕以后图谋变革、勤政为民的表现看,这是苏轼的真心话,绝非高谈阔论。
史书多称仁宗在位的40年间为太平之世,但这种太平的表象下面,却危机四伏。对外而言,真宗与辽国所签的澶渊盟约,不仅仅是每年向敌国进贡为数不少的银、绢,更重要的是从此奠定了其在国与国之间的屈辱地位,自皇帝至国民,怯战、恐战逐渐成为普遍的主流心态。天下太平,并不是在国防巩固、外交平等的前提下得来的,而是靠屈服于外敌、丧权辱国的条约换来的。在内政方面,因循守旧、不思进取成为官场常态,得过且过、骄纵佚乐成为社会风气,纸醉金迷、贪图享受成为生活时尚,像柳永词里描写的那种太平景象,除了粉饰、陶醉的作用之外,不但不能客观反映社会真实面貌,反而容易给时人灌输及时行乐、向往物质享受的人生价值偏向。这恐怕也是当时一些有识之士批评柳永低级趣味的部分原因所在。
在此背景下,才前有范仲淹等人力推的庆历新政,后有王安石之极力鼓动神宗开始熙宁变法。在范仲淹条陈的“十事”中,包含“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长官”“修武备”“重命令”等方面的内容,核心乃在于明法纪、重奖惩、用贤能、促公平,已经带有比较浓郁的法家政治实践色彩[26]10275-10276。主推熙宁变法的王安石,其在嘉祐初年所上的“万言书”中就曾对当时弊政提出尖锐批评:“顾内则不能无以社稷为忧,外则不能无惧于夷狄,天下之财力日以困穷,而风俗日以衰坏,四方有为之士,思思然常恐天下之久不安。此其故何也?患在不知法度故也”[27]399。据《宋史》本传言:“后安石当国,其所注措,大抵皆祖此书。”[28]10542则其无论在仁宗朝,还是神宗朝,都坚定主张用法家之术,才可以救治当时因循苟且、偷安度日的积弊沉疴。
苏轼幼年就听闻过范仲淹推行庆历新政的事迹,对其人其事铭记于心。他自己追忆说:“庆历三年,轼始总角入乡校,士有自京师来者,以鲁人石守道所作《庆历盛德诗》示乡先生。轼从旁窥观,则能诵其词。问先生以所诵十一人者何人也?先生曰:‘童子何用知之!’轼曰:此天人也耶,则不敢知:若亦人耳,何为其不可!先生奇轼言,尽以告之,且曰:‘韩、范、富、欧阳,此四人者,人杰也。’时虽未尽了,则已私识之矣。”[29]311序文虽然是后来若干年所写,但其当时就隐然抱有以天下之忧为忧的宏大志向,对范仲淹庆历新政的变革十分向往,其后来应诏进奏策论受此影响,应该是自然而然的事。尤其是庆历新政很快夭折,范仲淹们想要完成的事业以失败告终,继续推动改革的使命,历史性地落在了苏轼这一代人的肩上。
何以范仲淹、王安石、苏轼当年都不约而同地想要用法家的一些基本政治理念与治理方法来救治北宋仁宗朝的弊政?这既跟法家政治理论本身注重实用的鲜明特征有关,也与北宋立国方针所造成的积弊有关。
关于法家政治理论的实用特征,可以从历史经验获得有力证明。中国古代法家的鼻祖,大约可以追溯到春秋末期的郑国子产,他为相治国,首开刑法公之于众的先例,不仅因其“铸刑书”而在历史上留名,同时也开启了“宽”“猛”相济的礼法兼施国家治理模式。《左传·昭公二十年》曰:“郑子产有疾,谓子大叔曰:‘我死,子必为政。唯有德者,能以宽服民;其次莫如猛。夫火烈,民望而畏之,故鲜死焉;水懦弱,民狎而玩之,则多死焉。故宽难。’”杜预注:“宽难治。”[30]2094子产作为弱小郑国的相国,他深知在诸侯争霸的形势下,必须采取“宽”“猛”相济的治国手段,才能提高治理效能,使社会稳定、为政有序,不致给强敌觊觎之机。他所举的火与水的例子,形象地阐明了“猛”政的必要性和独特作用,而“宽”则难以见到同样的治理实效。据说,孔子对子产的治国方略非常赞赏,称之曰:“善哉,政宽则民慢,则纠之以猛;猛则民残,则施之以宽。宽以济猛,猛以济宽,政是以和”[30]2094-2095。
大致说来,后世儒家继承了治民以宽的理念,虽然能够避免峻刑少恩的流弊,但为政效率低下,容易导致因循苟且、无所作为的突出问题。法家则更加倾向于治民以猛的理念,其后李悝、吴起在各自国家推行的变法,基本都继承了昌明法制、以法济礼的施政原则,且很快实现了富国强兵的变法目的。商鞅在孝公时推行变法,曾经与反对者有过激烈争论,在礼法是否需要因时制宜、顺势而变等治国核心论题上,商鞅主张顺应时代变化,因时因事制礼立法,提倡赏罚分明,鼓励进取有为。他对秦孝公说:
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文、武,各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礼法以时而定,制令各顺其宜,兵甲器备各便其用[31]1102。
其实,商鞅变法,并非只注重严刑峻法一面,他也强调礼法兼施的重要性与合理性,只是他强烈主张不能因循守旧,必须顺应历史发展趋势,按照国家现实需要来制定礼法规则,而且必须符合国情,注重实效。故被郭沫若称为真正法理论家的慎到[32]167,先秦诸子中有人亦进一步发挥商鞅之说曰:
伏羲、神农,教而不诛;黄帝、尧、舜,诛而不怒;及至三(皇)、五(帝),随时制法,各适其用。故治国无其法则乱,守法而不变则衰,有法而行私谓之不法。以力役法者,百姓也;以死守法者,有司也;以道变法者,君长也[33]2-3。
不仅强调随时制法,各适其用,而且主张有法必依,执法必严。百姓要接受法律的约束,有司要履行坚定执法的职责,人君则必须审时度势、因时因势而变其法。慎到虽然比较强调制法、变法的重要性,但同时也认识到礼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不可或缺。“明君动事分理由慧,定鼎分财由法,行德制中由礼。故欲不(得)干时,爱不得犯法,贵不得踰亲,禄不得踰位,慧不得兼官,工不得兼事。以能受事,以事受利。若是者,上无羡赏,下无羡财。”[33]1把制法、执法、变法放在国家治理的首要位置并发挥决定性作用,这是法家治国的独特之处。
春秋战国是中国历史上的“多事之秋”,诸侯争霸,群雄角逐,富国强兵成为有为君主的头等大事,故法家理论成为显学,法家政治人物成为各国争相礼聘的宠儿。秦国是贯彻法家思想观念最坚决、坚持最长久的国家,其能够逐渐走向强盛,最终吞并东方六国,完成统一中国的历史大业,是法家政治理论实践于争霸天下的成功范例。
苏轼少年读书,留意古今盛衰兴废之迹,期于有补于时的实用效果,所以对春秋战国那段波谲云诡的变幻历史、那些纵横捭阖的政治人物非常关注。他认为战国文章切于实用,恰恰就是针对北宋建国以来国力不张、财力不富、军力不强、人心怯懦的现实积弊而发的。赵宋王朝以重文轻武为立国基本方略,随着时间的推移,其流弊日益严重地表现出来。“轻武”之弊,不仅显现在其军事策略、军事组织、军事力量、军事能力上,更显示在其与辽、西夏的长期军事斗争中,始终没有占据优势,没有真正获得安边固疆的主动权。加之建都汴梁,无险可守,严重缺乏安全感,对于上自皇帝、下至百姓,均造成了后患无穷的重大打击。鲁迅在评论宋代文艺时就注意到了其与汉唐的巨大区别:“汉唐虽然也有边患,但魄力究竟雄大,人民具有不至于为异族奴隶的自信心,或者竟毫未想到,凡取用外来事物的时候,就如将彼俘来一样,自由驱使,绝不介怀。一到衰弊陵夷之际,神经可就衰弱过敏了,每遇外国东西,便觉得彷佛彼来俘我一样,推拒,惶恐,退缩,逃避,抖成一团。”[34]193“重文”之弊,则导致冗官、冗费恶性膨胀,既加重政府财政负担,又滋生人浮于事、效率低下弊端,尸位素餐、庸碌无为的现象如膏肓之疾,日益侵蚀着王朝的肌体,使之逐渐失去活力和生命力。在入仕前的苏轼看来,解决这些问题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借鉴法家的严明法纪、赏罚分明、奖励功名、强化心智、积极进取等理论方法,痛下改革决心,以“猛”济“宽”,实现礼法相济的新平衡,开启励精图治、政通人和的时代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