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竹青
(山东建筑大学,山东 济南 250101)
据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估计,世界上至少还有三百万艘沉船未被发现。价值巨大的水下文化遗产引起了许多国家的关注,越来越多的人幻想一夜暴富,由此产生了一股全球性的“打捞热”,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面临严峻很多考验。首先,当前人们对于水下文化遗产的认识主要集中在经济价值,对于文化、历史价值的认识不足,对水下文化遗产破坏现象比较冷漠。其次,资金缺乏,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需要专业的人才和专业的设备,如水下考古个人潜水设备及安全潜水支援装备和水下摄影机器等,在多处考古场合,专业的技术人员甚至需要依靠渔民的帮助。最后,我国海洋开发与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之间的矛盾愈演愈烈,随着中国经济的对外开放,海洋发展越来越快,从海上钻井平台的搭建,到开发海洋石油工程的建设,再到大型海洋养鱼场的建设,海洋开发如日中天。在这些建设迅猛发展的同时,水下文化遗产遭受了巨大的破坏。比如,在大型养鱼场饲养过程中,为了饲养鱼类,可能会倾洒大量化肥、粪便等物料,这些物料中有许多化学物质,会加速水下文化遗产的腐蚀。另外粗鲁的打捞方式,比如电击或者撒网等方式破坏水下文化遗产。
1.水下文化遗产具有历史价值
“水下文化遗产”是历史进程的一个重要的侧面,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海底蕴藏着丰富的文化遗产。这主要是由于自然、意外和故意原因造成的船舶和货物的损失。每一艘沉船都有一个故事,可能包含着来自特定时期的宝贵知识,这些知识是独一无二的,是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国家战略的重要资源。
2.水下文化遗产具有科学价值
水下文化遗产具有科学价值,例如世界“第一古代水文站”和世界罕见的“水下碑林”——白鹤梁,我国祖先用刻石鱼的方式在白鹤梁上记录水位,每隔三五年,江水退去,石鱼露出水面,则预示该年为丰收年。这些石鱼标志为后世掌握长江的水文、区域及全球气候变化提供了重要的实物佐证,对研究长江流域的综合开发有着重要的科学价值。
3.水下文化遗产是维护主权和领土完整、保障国家海洋权益的依据。
国家领土包括领领陆、领水(包括内水和领海)和领空3个部分。海洋领土是一个国家领土的一部分。我国的海岸线长18000多公里,海洋国土面积约300万平方公里,中国濒临的海洋,从北到南,依次为渤海、黄海、东海、南海。此上所说海域,除了渤海为内水外,其他的海域结为开放海域,中国与其他国家对于这些海域存在着不同程度上的争议,比如我国与菲律宾、日本等国家在黄岩岛、中业岛、钓鱼岛等海洋领土问题上有争议。确定这些海域的管辖权,证明这些海域与中国的历史联系,能够维护国家的主权和领土的完整,宣示国家的主权。
首先,水下文化遗产最常见的就是沉船和海底的文物,这些以海底沉船为主的“水下文化遗产”因水下考古个人潜水设备及安全潜水支援装备和水下摄影等问题,后世难以成功打捞,相对于研究的无限多样的需求,打捞出来的水下文化遗产是相对不足的,水下文化遗产因而愈发珍贵。其次,水下文物盗掘、盗捞、倒卖等不法行为依然猖蹶,保护形势十分严峻。最后,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以及海洋经济建设的发展,给水下文化遗产的保护带来的压力越大越大。 除上述人为因素外,一些自然环境方面的原因,也对水下文化遗产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如自然因素、生物因素、化学因素等也会对水下文化遗产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
首先,应该明确水下文化遗产归属。其次,应加大水下文化遗产保护的经费投入。经费主要用在三个方面:1.人才的培养。2.设备的投入。3. 科技的投入。同时,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对水下文化遗产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环境的不断改变,需要科技的支撑。最后,应协调好水下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建设,实现保护性旅游开发。
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任重道远。本文在分析总结了水下文化遗产的历史价值,科学价值的基础上。分析了水下文化遗产保护面临着各种经费不足,个人的肆意破坏、挖掘、盗卖,人类活动的“无意识”损害和自然环境变化的负面影响等问题。并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了明确水下文化遗产归属、加大经费投入等措施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