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洪涛
(张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甘肃张掖 734000)
1.1 “陪餐制度”在化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中能起到主体作用。学习食品安全管理是学习日常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在以往的管理中,虽然规定是校(院)长责任制,但大都是总务部门的教师或工作人员负责食堂管理,校(院)长并没有真正到位。施行陪餐制度后,校(院)长亲临食堂,对食堂里食材的采购、储存、加工、配送、供餐等所有环节都是零距离接触,现场体验,通过边吃边发现,从看客变成吃客,使校(院)长不再是局外人,从学生的食品安全牵连到自身的就餐安全,切切实实做到就其餐、负其责、谋其位,从而设身处地地更进一步健全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体系,扎实保障学校广大师生在校集中用餐的安全。
1.2 “陪餐制度”能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品安全责任中的引领作用。让校长陪餐,这不仅是让校长和学生坐在同一张桌子上吃饭,同时,也向用餐师生表明了餐饮的安全性,对于学生甚至学生家长的心理上来讲,无疑是吃了一剂“定心丸”。同桌就餐,校长不仅能够及时掌握了解饭餐的口味、营养搭配等情况,更为食品安全站岗把关,这种引领作用无疑是巨大的,让广大用餐师生真正感到吃的是“放心餐”。
1.3 “陪餐制度”能进一步确保学校在食品安全中的监督作用。“陪餐制度”不仅可以是校(院)长及时发现食品安全中存在的隐患问题,还可以及时收集到学生对于餐饮的反馈意见,也可以当面听到餐厅从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合理化建议。校(院)长还可随时随地检查餐厅卫生、食品的采购使用情况、从业人员的健康体检情况等等,监督监管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使校(院)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综上所述,“陪餐制度”能够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中起到主体作用,引领作用和监督作用,使校(院)长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
2.1 “陪餐制度”要信息公开,让全社会参与监督。实行校长陪餐制度不是“面子工程”,也不是作秀。学校还应建立用餐信息公开制度,及时向师生及家长公开食品安全管理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供餐单位情况、供货来源情况、加工制作情况等信息,让社会参与监督,让广大师生及家长及时准确地了解和掌握用餐情况,明明白白用餐,安安全全吃饭。学校食堂要实行“明厨亮灶”工程,让食堂加工过程公开明亮化,便于用餐师生就餐时随时就地监督,也便于校(院)长日常监督管理。
2.2 取缔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净化校园及周边环境。新《规定》中指出,“中小学、幼儿园一般不得在校园内设置小卖部、超市等食品经营场所,并避免售卖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中小学生不仅处于行为和生活方式形成的关键时期,也处于行为能力控制最薄弱的时期,容易对饮料、零食及“垃圾食品”产生依赖、好奇,如果一旦养成对高盐、高糖及高脂食品依赖的食用习惯,会对身体的成长发育产生十分不利的影响。且部分不良小卖部甚至向中小学生出售香烟、啤酒等,性质十分恶劣。所以,取缔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十分必要和重要。而且,取缔校园内食品经营场所,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也是保证学校食品安全的基本要求。
2.3 食品安全管理不仅要保证食品安全,更要保证食品营养。根据国家疾控中心提供的《国家营养状况报告》,我国6岁~17岁儿童、青少年超重率近10%,肥胖率达6.4%。而且,不仅是大城市中小学生的肥胖率越来越高,近年来农村地区中小学生的超重率也越来越严重。所以,积极预防,干预中小学生的饮食习惯,让他们科学合理地饮食,健康快乐地成长显得任重道远。这就要求学校不仅要保证广大中小学生吃的安全,更要吃的有营养,学校应从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营养健康专业知识培训入手,加强营养健康监测的制度化建设,对食材的选料、配餐等环节进行科学管理和监督,在学生的就餐食谱上做出制度性规定等,真正推出利于学生身体健康成长的营养餐、放心餐。
2.4 加强学校营养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和鼓励学生科学营养用餐。促进中小学生的健康成长是学校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学校要将营养健康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走进课堂,进入学生脑海,积极培育学生健康的饮食习惯。中小学生生长速度快,对能量和营养的要求相对要高于成人,他们对零食有种天然的依赖,而科学合理摄入零食又是对正餐的有效补充。学校要监督、提倡学生选择蔬菜、水果、坚果、牛奶等作为零食,保证学生能量和营养的摄取。学校不仅要保证在校用餐的学生的营养餐,对于带餐的学生,学校同样要引导、要求所带食品的质量和营养保证。学校要鼓励带餐学生公布食谱,便于教师建议提示、规范引导。
中小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他们的健康成长是关乎国家兴旺发达的百年大计。学校对他们成长发育期间身心健康的关怀、教育、引导、管理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在校期间用餐的食品安全与营养又是健康成长的基础环节。所以,保证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和用餐营养要求,引入及实施“陪餐制度”等积极有效的管理办法作用巨大,十分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