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滦南县教育局党组书记、局长 张宗顺
教育是民生之本,教师是教育之魂,只有努力提高教师整体素质,才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近年来,滦南县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把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作为破解教育均衡发展难题的重要抓手,以优化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核心,通过统筹规划和政策调控,建立起交流有序、配置合理、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为全县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提高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滦南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我县成立了以县教育局局长为组长的滦南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交流轮岗的协调与指导工作。为明确责任分工,扫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障碍,我县还制发了《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滦南县乡村教师支持计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等文件。一是将相关职能部门领导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考核范围。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科级学校领导班子由县委组织部配备,其他学校由县教育局进行统筹管理,对校长、教师流动进行动态管理。二是严格履行管理职能,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工作规划,每年三月份开始统计符合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名单,利用暑期时间,集中推进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三是对学校的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绩效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制定针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的倾斜政策。从2017年起,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和教师在评选特级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以及骨干教师时,原则上要有异校交流轮岗的工作经历。其他层次的评优评先也要在同等条件下,把交流轮岗的经历和业绩作为优先考虑的依据。对于已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教师,从调入乡村学校工作之日起,原学校已经聘用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高聘一级岗位等级,原学校未聘用或低聘的,可照顾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最低等级岗位。四是加强编制管理,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扎实推进县域内中小学交流轮岗编制政策实施,保证教职工编制可以互补余缺。县教育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额内,按照班额、生源等情况统筹分配各校教职工编制,并报县编制部门和县财政部门备案。另外,县编制部门根据教育教学和交流轮岗工作需要,及时调整变更编制的设置方案,以满足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编制聘用的需要。
滦南县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多措并举,建立健全交流轮岗激励机制,推动优秀校长、教师向乡村流动,切实破解基层人才队伍建设难题。
实施生活补助制度。在为符合条件的乡村校长、教师发放乡镇工作补贴的基础上,依据学校艰苦边远程度,制定具体补助发放实施标准,边远地区每人每月补助100元,半边远地区每人每月补助50元,逐步形成了“越往基层、越是艰苦,地位待遇越高”的激励机制。
建立教师荣誉制度。在河北省、唐山市对在职乡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进行奖励的基础上,加大对乡村校长、教师的奖励力度,对在乡村学校从教20年以上、10年以上的教师颁发荣誉证书予以鼓励,各类评优评先适当向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倾斜,特别设置了优秀交流轮岗教师、优秀支教人员等奖项,并在评职加分中予以承认。
推进周转房建设。我县投入1500余万元,先后在南堡镇、柏各庄镇等三个最边远乡镇实施周转房建设,解决了200多名乡村教师的住房问题,其中有80多名教师为交流轮岗教师。此外,县内四所乡村高中撤并进城后,原学校校舍作为所在区域教师周转房进行统一规划,解决了县域内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住房问题。
积极实行帮扶计划。对因遭遇突发事故或突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乡村校长、教师进行救助帮扶。近三年来,我县累计发放帮扶资金100余万元,用于贫困校长、教师救助。我县还积极制定适合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求的体检方案,每年组织一次体检,体检费用纳入财政预算。
近三年来,滦南县累计交流校长134人次、教师616人次,每年交流的骨干教师达到符合交流条件骨干教师的15%,其他教师达到10%以上。
在校长交流轮岗方面,逐步实现常规化、规范化、制度化。一是结合中小学校长选拔聘用制改革,有计划地组织校长进行交流轮岗。乡村小学校长原则上在本镇范围内交流轮岗,乡村中学校长在全县乡村中学范围内交流轮岗,如一位乡村小学校长,在一所学校任职8年,即自动进入交流轮岗人员名单,需要到本镇其他小学任职。二是有计划地选派县直和优质学校校长到乡村学校或薄弱学校挂职,如县城四所实验小学校长均在乡村小学或薄弱小学挂职,每周挂职一天,处理有关工作;组织乡村学校校长和薄弱学校校长到县直或优质学校挂职学习,承担县直或优质学校管理任务。三是充分利用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的有利契机,先后组织43名校长到北京八中、北京育园小学等名校进行对口挂职交流,学习名校管理经验,实现借力发展。
在教师交流轮岗方面,结合县域实际,采用分层实施的办法,保障长期流动和短期交流同时进行。一是中心学校内部、研训区片中心学校间、城内学校间进行教师流动。结合各校办学水平、根据教育教学实际需求,由县教育局调控中心学校间、城内学校间教师合理流动,由中心学校调控所辖学校教师合理流动。二是组织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支教。根据这些学校的实际需要,定期选派城镇优秀教师开展支教(离岗全职支教),原则上要求服务时间不少于3年。近三年来,有80余名城镇优秀教师深入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开展支教,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英语、音乐、美术等薄弱学科师资力量短缺的问题。三是乡村中小学教师到城镇学校进行短期交流。近三年来,选派110名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优秀青年教师到对口城镇学校开展为期半年的跟岗学习,极大提升了全县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