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明芬
摘要:继我国森林全面禁伐以来,林业经济如何发展一直是学术界探讨的一大问题,本文产业协同的原因入手,探讨林业产业协同发展的典型模式:森林旅游,分析了森林旅游产业协同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森林旅游发展体制机制、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完善利益相关者联动机制等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林业;森林旅游;协同发展
信息、新材料和新能源技术、生物等领域的变革使各产业在生产、加工、销售、消费及延伸的服务领域正在发生着巨大的改变,也促进了相关协同型产业的发展。在林业领域,林业与养老健康产业协同产生了森林康养产业、林业与旅游产业协同发颤产生了森林旅游、林业与金融、信息产业协同发催生了金融林业、信息林业。在协同型林业产业中,集观光、体验、文旅、休闲、教育、康养等为一体的森林旅游业近年来取得突出成绩。2017年,全国森林旅游游客量达到16.5亿人 次,占国内旅游人次的36%。国家林草局与旅游局于2011年达成了合作意向,进一步健全了两者协同发展体制机制,为推动森林旅游业的发展增加了助力。
一、林业和旅游业深度协同的基础
(一)森林生态旅游的兴起,推动了林业与旅游业的协同发展
森林生态旅游的发展对于林业和旅游业而言,都迎来了良好的契机。对林业而言,通过协同发展,可以优化林业产业机构,提升三产收人,扭转林业产业发展难、林农增收难的困境。对于旅游业而言,林业可以提升旅游产品的质量和内涵,有助于旅游链条的完善,为 改变“到此一游”式旅游提供了基础性条件。
(二)人们对良好生态环境期望,促进了林业与旅游业的协同发展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市化、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与此同时也付出了巨大的环境代价,生态环境的重要性逐渐被人们所重视。森林覆盖区因其良好的生态环境,逐渐成为人们休闲、养生、探险、观光的理想去除们远离城市喧嚣生活的理想去处。此外,森林还拥有调节气候,抑制沙尘,降低城市“热岛效应”的功能,因此,林业与旅游业具有了的整合的先天基础。新世纪以来,现代林业发展战略加大了生态建设的主体地位,推动了我国林业生态建设的发展,并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我国森林公园的发展,不仅有数量的变化,也有投资主体的变化和开发形式的变化,森林人家、森林小镇、康养基地等形式纷纷。随着林业发展战略的转变,林业的生态功能得到进一步强化,为满足人们的生态需求提供了重要保障。
(三)森林旅游产业链的延伸,成为林业与旅游业协同发展的一大助力
林业与旅游业具备天然的产业链协同基础。旅游业以独特的自然资源、人文资源为依托,集观光、娱乐、休闲、养生、购物、疗养为一体的综合性旅游业态。而森林覆盖区具备了旅游业需要的几乎全部要素,成为森林旅游产业链条中的上游供应环节。两大产业在体制机制方面的协同基础也日渐成熟。推进农村一二三产协同发展已经成为农民增收、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大举措,也是一种共识。国家林业局与旅游局于2011年共同签发了《关于推进森林旅游发展的合作框架协议》,随后又签发《国家林业局、国家旅游局关于加快发展森林旅游的意见》,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都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乡村一二三产协同,在一定程度上引导并加速了农村一二三产业 协同。作为大农业组成部分的林业,本身就兼并为推动林业产业和旅游产业的深入协同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四)森林旅游产品的普及化
促使林业与旅游产业协同发展的市场基础是市场需求。一方面,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的出游需求越来越旺盛。另一方面,城市化和工业化带来的环境恶化,使人们“望得见山、看得到水”成为一种奢望。城镇居民把走进森林、 回归自然为特点的森林旅游作为重要的出行选择。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我国森林旅游的发展前景较好,有较大的市场发展潜力。此外森林旅游还具有投资少、收益时间长,产品价格低,游客消费群体广泛的特点,可以满足不同游客的多元化需求,并取了得良好的经济、生态和社会效益。
二、林业和旅游业协同发展的现状及问题
虽然林业与旅游业拥有协同发展的基础,但两者之间的协同并不是从一开始就有的,而是随着科技进步、林业生产方式转变、人们生活方式的转变逐渐发展并深化的。
(一)林业和旅游业协同发展的现状
反观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的历程,林业与旅游业协同发展始于森林公园的建立,逐渐发展到森林人家、森林小镇再到当下国家大力扶植的森林康养,森林的服务功能不断拓展,林业与旅游业的协同不断深化。
(二)林业与旅游业协同中存在的问题
林业和旅游业虽然实现了快速协同,但协同发展目前还处在初级阶段,协同发展中表现出发展不平衡、协同制度建设不完善,林区基础设施落后等问题。
首先是森林旅游业地区发展不平衡的问题。广东、浙江、上东等沿海发达省份发展速度快,而内陆及西部省份协同发展潜力尚未充分发挥出来。其次,在资源整合和体制建设方面,林业部门与旅游业部门并未将合作理念转化为制度来规范具体的行为,核心产品投资、营销网络重构、供应链优化等方面还需继续优化。第三,林区基础设施较为落后,涉林公共服务不足,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林业与旅游业的深度协同。此外新型林业经营主体、先进技术以及旅游发展对森林造成的环境影响都对林业与旅游业的发展产生着深远的影响。目前能够起引领作用的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较少,部分新型经营主体只是名称上有所改变,其实质并未发生变化,还有部分新型经营主体成长缓慢,整合能力、创新能力不足,难以促进新产品、 新业态、新产业的培育。由于林业投资周期长,资本回报慢的特点,使资本及技术向林业扩散的进程缓慢,也在一定程度上不利于林业与旅游产业的深度协同。此外,在森林旅游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森林资源被过度开发,生态环境恶化、水土流失、林区被过度商业化等问题也越来越被人們所关注。
三、森林旅游健康发展的建议与对策
(一)完善体制机制构建,构筑大旅游、大产业发展格局
森林旅游业发展的过程中,由于利益相关者所处的立场和角度不同,各部门主体的利益必然会产生矛盾,在责任承担山会相互推诿。为避免此类事件的发生,有必要做好各个部门的协调工作,打破行业、领域的限制,建立一个统一组织、统一行动,能够协调森林旅游业发展联动机制,使林业与森林景区、旅游餐饮、旅游交通、购物、娱乐、纪念品加工产业协调发展,推动森林旅游健康发颤,深化旅游与林业协同。的要意识到生态环境的重要性,有必要建立一个统一组织和協调森林旅游业发展的机构,打破行 业和领域的分离,并以利益作为链接,连接旅游运输行业,旅游酒店行业 ,旅游产品加工业,旅游餐饮行业 以及旅游娱乐产业,使交通、住宿、餐饮、购物、游览、娱乐等协调统一,进而提升旅游的整体收益。
(二)保护森林生态,坚持森林旅游资源保护性开发。 发展森林旅游的同时应当遵守林业产业相关法规,增强森林旅游可持续发展观念,坚持优先保护,保护性开发的原则,使森林旅游开发建设与环境保护协调统一。在开发过程中,应依托当地特色文化,挖掘森林旅游特色资源,提高森林旅游业科技含量,加大科技创新,产品创新,推动森林旅游向森林生态旅游、康养旅游等方向发展。
(三)加快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培育,促进森林旅游快速健康发展。在国家的引导下积极进行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改革。进一步解决森林旅游业发展的结构性、体 制性问题,有必要深化国有林场和集体林权改革,积极扶持林业专业大户、大力发展家庭林场、规范发展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培育壮大林业龙头企业等新型林业经营主体的发展,在保证其自身利益的基础上鼓励其参与到森林旅游的发展中。
(四)构建森林旅游利益相关者的联动机制
森林旅游的开发涉及到游客、林农、林场职工、旅游所在地居民、政府、旅游企业等相主体的利益,因此在发展森林旅游时,要加强对利益主体的分析,明确在森林旅游发展中的权、责、利的分配并建立合理的利益驱动机制。鼓励各类企业、团体及个人以多种合作形式参与森林旅游的经营,不断优化森林旅游产业利益共享机制。
(五)加快林区基础设施建设,增加涉林公共服务供给
林区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也是制约森林旅游健康稳定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因此,做好森林旅游发展规划,力争价格各级政府机关的资金投入,完善林区尤其是森林景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是必要和迫切的。
参考文献:
[1]龙云安,王雪梅,冯果.川渝自贸区与成渝经济区协同发展研究[J].忻州师范学院学报,2019,35(05):87-92.
[2]陈薇.基于产业协同背景下我国乡村旅游全价值链 体系构建分析[J].农业经济,2016(1).
[3]贾殿坤.辽宁省森林旅游业发展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吉林农业,2019(20):92.
[4]何建民.我国旅游产业协同发展的形式、动因、路 径、障碍及机制[J].旅游学刊,2011,26 (4).
[5]黄彦敏.基于发展森林旅游新业态的思考[J].戏剧之家,2019(26):2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