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陈仙春
掩耳盗铃
〔战国〕吕不韦
范氏之亡也①,百姓有得钟②者,欲负③而走,则④大不可负;以锤⑤毁之,钟况然⑥有声。恐人闻之而夺己也,遽⑦掩其耳。恶⑧人闻之,可也;恶己自闻之,悖⑨也!
(节选自《幼学琼林·器用篇》)
①范氏之亡也:范氏是春秋末期晋国的贵族,被其他四家贵族联合打败后,逃往齐国。亡,逃亡。
②钟:古代的打击乐器。
③负:用背驮东西。
④则:但是。
⑤锤:槌子或棒子。
⑥况然:形容钟声。
⑦遽(jù):立刻。
⑧恶(è):害怕。
⑨悖(bèi):荒谬。
范氏逃亡的时候,有个人趁机偷了一口钟,想要背着它逃跑。但是,这口钟太大了,不好背,他就打算用锤子把钟砸碎以后再背。谁知,刚砸了一下,那口钟就“咣”地发出了很大的响声。他生怕别人听到钟声,把钟夺走了,就急忙把自己的两只耳朵紧紧捂住继续砸。害怕别人听到钟的声音,这是可以理解的;但捂住自己的耳朵就以为别人也听不到了,这就太荒谬了。
钟的响声是客观存在的,不管你捂不捂耳朵,它总是要响的。凡是客观存在的东西,都不依人的主观意志而转移。有的人对不喜欢的客观存在的事物采取不承认的态度,以为这样客观事物就不存在了,这和“掩耳盗铃”一样,都是极端的主观唯心主义——唯我论的表现。
凡有人干了坏事,想尽办法遮盖,自以为遮盖得很巧妙,可是别人绝不会不知道,这种想瞒过别人结果只是骗了自己的做法,就是“掩耳盗铃”。
1.说说“掩耳盗铃”的意思。
2.掩耳盗铃的人可笑吗?为什么可笑?
3.这则寓言讽刺了什么样的人?它告诉我们一个什么道理?
(答案在本期内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