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获悉,当前,黑龙江省生猪生产实现了恢复性发展。在价格带动下,今年下半年黑龙江省生猪生产将恢复性增长,产能将持续提升。目前,全省能繁母猪存栏107万头,预计今年年底可出栏生猪1760万头左右,能够有效保障省内消费需求,并供应部分国内市场。由于生猪规模化养殖加快发展,一些大型生猪养殖企业陆续投产,保证了黑龙江省生猪基础产能未动摇。
据调查,全省生猪散养户受非洲猪瘟疫情影响退出1.9万户,同比减少9.5%,规模养殖场生猪出栏量占比由2018年末的19%提高到27%,规模化养殖效率高成本低的优势逐步显现。另外,一些大型生猪养殖企业的陆续投产,如深圳新金农公司于今年3月引进种猪1.74万头,东方希望集团引进种猪1万头,对弥补散养户退出缺口、保护全省生猪基础产能发挥了重要作用。
下一步,黑龙江省将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9月29日印发的《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通知》要求,继续落实扶持政策,抓好规模猪场贷款贴息、种猪场保种、生猪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政策落实,促进生猪生产加快恢复;加快推进生猪产业转型升级,实施龙头企业牵动,探索推广股份制合作、建立合作社等形式,鼓励支持散养户、中小养殖户向适度规模养殖发展;继续做好生猪监测预警和技术服务,引导养殖场(户)科学补栏、适时补栏增养,避免生猪生产大起大落;继续强化非洲猪瘟防控,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关键措施,确保疫情稳定,保障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为推动生猪产业稳产保供,重庆市日前出台了生猪养殖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方案,对具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种猪场(含地方猪保种场)及年出栏5000头以上的规模猪场给予短期贷款贴息支持。鼓励将猪舍等地上附着物、生猪等作为反担保措施。对在保担保贷款到期的养殖场户实施展期担保,并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实行无还本续贷。
从重庆市农业农村委获悉,此次贴息范围重点是相关企业用于购买饲料、母猪、仔猪等方面的生产流动资金。贴息时间从2018年8月1日至2020年7月31日,每年度安排一次。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尚未到期的贷款,按照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今年,青海省将全面完善农牧业标准化体系,全省累计审定发布地方标准229项,标准涵盖了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动物疫病防控类、农机农技推广类、枸杞、富硒产业等特色优势产业和特色农产品。目前,正在积极筹备制定牦牛、青稞产业的种养殖、加工、品种、分级等行业标准及地方标准,以壮大牦牛、青稞等特色产业品牌化发展。
全省推进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认证,强化高原特色绿色有机农畜产品培育,认证“三品一标”产品达到959个,对近730个认证产品进行了补助,今年新认证绿色食品、地理标志农产品51个。近两年不断强化绿色有机农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全省投入财政资金840万元,用于扶持绿色有机农畜产品认证及绿色有机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推行绿色生产方式,科学用药、合理施肥、按标生产。扶持建设了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8家。全省通过有机畜牧业认证的县12个,认证草原面积6916万亩,扶持建设了有机生态畜牧业生产基地63家,认证牦牛120万头,藏羊325万只,加工肉制品产量1060吨,成为全国规模最大的有机畜牧业生产基地。
为稳定生猪生产,今年以来,河北省财政厅积极统筹、及时安排下达中央和省级各类财政资金,支持养猪企业扩大养殖规模,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
为支持养猪企业扩大养殖规模,缓解资金压力,稳定生猪产能,河北省出台了种猪场、规模猪场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养猪企业银行贷款按不超过两个百分点进行贴息补助。目前,已统筹中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00万元下达相关市县。
积极落实国家生猪保险政策,提高保险金额,将能繁母猪保额从1000元/头提高至1500元/头,育肥猪保额从500元/头提高至800元/头,进一步增强生猪养殖风险抵御能力,切实为生猪养殖户撑起一把“安全伞”。
省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在坚持市场化运营和做好风险评估管控的基础上,加大对全省规模化养猪场(户)信贷担保扶持力度,简化优化工作流程,扩大反担保措施范围,满足规模化养猪场(户)恢复、扩大生产的融资需求。今年以来,生猪养殖担保项目143个,担保金额4633.9万元。
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为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内江市促进生猪生产保障市场发布了“猪十条”。其中,包括生猪良繁体系及生产要素保障等措施。
为推进生猪标准化生产方式转型升级,内江市坚持全封闭饲养管理原则,巩固提升生猪规模养殖标准化水平。支持一年出栏200万头以上,集规模养殖、饲料生产、屠宰加工、冷链物流等为一体的生猪全产业高新技术项目作为省级重大项目。支持规模猪场进行标准化建设(改造)和先进设施设备配置(更新)。鼓励开展标准化养殖示范创建,对成功创建的部、省级和市级标准化生猪养殖场分别一次性奖励10万、5万、2万元。
措施内容还包括,允许生猪规模养殖场在原场地范围内进行重建或改建。到2020年,全市生猪养殖粪污综合利用率较2018年再提高5个百分点,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