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兰英
(歙县徽城镇林业工作站,安徽歙县245200)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门对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进行了系统部署,更为我们在新时代加快生态文明建设指明了方向。安徽省委省政府审时度势,尤其是李锦斌书记亲自擘划,于2017年3月开始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林长制”。近两年来的探索实践证明,实施林长制,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的重大实践探索,是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增进人民群众生态福祉的重大民生工程。
2018年3月歙县按照省、市部署,制定出台了《歙县关于全面建立林长制的实施方案》,通过全面建立林长制,2018年6月底,在全县建成县、乡镇、村(社区)三级林长制工作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运行高效的林业生态保护发展机制;到2021年,全面完成林业增绿增效行动计划,实现森林面积和蓄积量持续稳定增长,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进一步建立健全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到2030年,全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完善,林业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产品和林产品供给能力全面增强,为子孙后代留下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优美环境。
歙县自2018年林长制改革工作部署实施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紧紧围绕“五绿”重点任务,周密组织,统筹谋划,结合实际,积极创新举措,突出“五化”建设管理,持续推深做实林长制改革,并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2.1.1 组织网格化,强化体系建设。全面建立县、乡、村三级林长工作体系,落实各级林长531名。配齐配强森林资源管护队伍,落实专职护林员335名。全县以片区、乡镇(国有林业单位)、行政村和重点生态功能区为单元,将全县林地资源层级划分为223个网格,将林长组织体系、生态管护体系落实到每个网格,实现林长制责任网格化管理。同时与移动公司联合开发林长制网络监督平台,对林长和专职护林员实行网格化、信息化管理。
2.1.2 责任区域化,强化职责落实。该县把全县276万亩林地面积划分为七大责任区,7个副县长担任副总林长。乡镇、村(社区)参照县级划分模式,把辖区林地划分为若干个责任区,将三级林长、护林员组织落实到每个责任范围管理。乡镇和村级领导负责责任区内林长制责任落实,实现林长制责任区域全覆盖。同时,把所划分的林地资源等标注在林长制公示牌上,公布每个“林区网格”林长的职责、范围和联系电话。
2.1.3 抓手明晰化,强化思路引领。根据县情,因地制宜,确立以“护绿”“管绿”为根本、“增绿”为基础、“用绿”“活绿”为重点的林长制改革发展思路,对新安江百里大画廊等重要节点实施绿化美化亮化,培育16个林长制改革示范基地。并将林长制改革与河长制实施结合起来,采取乡镇先行、自下而上方式,选择深渡镇、许村镇开展林长制与河长制一体化建设试点,吸收河长制先行先试成功经验,推进林长制改革,实现“绿水”、“青山”协调发展。
2.1.4 履职岗位化,强化机制创新。歙县创新实行“一长五岗”制度,即在林长制公示牌上除了公布林长(“一长”)的职责、范围和林长办的监督电话外,还标明“五岗”(责任监督岗、森林卫士岗(由森林公安担任,实行警长负责制)、技术服务岗、防火值班岗和野生动物救护岗)的责任人和24h监督、服务电话,确保广大林农“找得到人、问得上话、说得上事”,主动唤醒群众参与意识和提高为林农及时解决问题的能力,彻底打通群众监督、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林业部门主动当好“五岗”责任人,同时实行林长制包保制度,即县林业局党组成员包片、局机关干部包乡(镇),乡镇林业站技术人员包村,强化督查、指导力度,确保林长制推深做实。
2.1.5 权责一体化,强化纵横联动。歙县实行“两单制”,即“告知单”和“督办单”。由县常务副总林长签发事项告知单,将当月县级副总林长和县直相关单位要办理的林长制事项转办告知,县林长办按照县级林长指示精神和督查检查情况,开具督办单。既加强县级层面职能部门之间的横向联动,强化督查指导和权责落实,又对乡镇落实不力情况进行督办,确保措施落地、职责到位,取得更好实效。
歙县林长制的实施,改变了过去由林业部门组织林业生态建设的单一路径,形成了各级党委政府领导和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共同推进林业生态建设的责任体系。县、乡(镇)、村三级林长聚焦落实和统筹推进护绿、管绿、增绿、用绿、活绿“五绿”任务,持续稳步推进绿色发展。
2.2.1 “护绿”“管绿”守资源保生态。该县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的林地和林木资源管理制度,依法保护林业资源安全。对新安江一级支流流域山脊森林实行禁伐。对1200多株重点古树名木实行“上户口”式的挂牌保护。近年来,歙县森林公安机关加大依法治林力度,注重专项严打与常规执法相结合、专职管理与巡逻执法相结合,不断加大林区治安打击整治力度,有力地保障了全县林区的社会和谐稳定。据统计,1年多来,歙县森林公安共立案查处各类林业案件375起,其中森林刑事案件51起,森林治安案件32起。与此同时,县森林公安全力参与、积极协助各地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切实加强林区生产生活用火监管。对所发生的森林火灾案件及时进行了依法严肃查处。
2.2.2 “增绿”提质添景添彩。歙县紧密结合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开展森林抚育,提升森林质量。抓好“增绿”工程,扩大国土绿化面积。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开展绿色质量提升,城乡环境日益变绿变美。2018年,全县实施完成营造林14.5万亩。其中,人工造林2050亩,封山育林15000亩,退化林修复30000亩,森林抚育98000亩。开展“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试点,重点抓好了桂林林场“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示范基地。推进“添景添彩”行动。以旅游景区周边、高速公路沿线为重点,调优树种结构,构建美丽森林景观。重点实施好“皖浙1号旅游风景道添绿添彩工程”建设。同时,加快绿色富民产业发展,重点抓好油茶、山核桃、香榧、青梅等8个经济林示范点建设。目前,歙县被命名为“省级森林城市”,共创建省级森林城镇5个,森林村庄56个;市级生态文明村23个,市级生态文明乡镇4个。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完成深山区陡坡耕地5000多亩,大大减少了水土流失。新安江、交通要道、重要景区景点森林植被茂密,景色优美。
2.2.3 “用绿”“活绿”促发展促增收。依托全县丰富的森林旅游资源和深厚的徽文化底蕴,发展森林旅游和森林康养产业,将生态环境优势转变为经济持续发展的“软实力”。抓好林业精准扶贫和生态扶贫,推进乡村振兴等建设。如雄村镇发挥林业资源优势,结合乡村振兴,培育新业态,重点打造卖花渔村盆景产业。2018年卖花渔村通过销售盆景村民年人均收入超过2万元,全村开办农家乐14家,森林旅游人数达15万人次;今年,卖花渔村将积极创建3A级旅游景区和“盆景特色小镇”,吸引更多游客玩赏。歙县山中天谷油茶文化产业园,也是通过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投资1.8亿元重点投入发展油茶产业,现拥有油茶基地两千余亩,先后获得了省级“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省级“森林旅游人家”荣誉称号。今年1月山中天谷“森林旅游人家”成功创建国家3A级旅游景区,这标志着山中天谷的“活绿”发展进入一个新的阶段,对引领我市森林旅游业发展将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
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和国有林场改革,盘活森林资源资产,创建林业投融资平台,变含绿量为含金量,促进林业增效、农民增收。如,歙县顺泰农业综合发展有限公司,近年来公司陆续流转了1000余亩山场,栽种山核桃、桂花等绿化苗。坐拥生态富矿,加上当地天然的绿色环境,在政策的指引下,该公司开始探索发展林下经济,在林下种植丹皮等中草药,不但提高了土地利用率,也推进了林业产业发展,有效增加收入。到2018年,公司平均每亩山地利润达2300余元。
生态兴是文明兴的一种表现。歙县在“林长制”改革中取得了初步成效,但要巩固成果扩大战果,需要我们进一步拉升工作标杆,注重工作成效,加强调查研究,总结成功经验,力争使林长制各项工作走在全市全省前列,为持续深化林长制改革作出积极贡献。下一步应重点抓好以下项工作:
在林长制长效机制上做文章,健全林长制各项制度,细化考核方案。结合省市《关于推深做实林长制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意见》精神,抓紧制定《歙县推深做实林长制优化林业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制定颁布《歙县林长制规定》,保障林长制改革规范高效推进。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职责,加强督察考核,对工作突出、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对工作不力、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严肃问责。
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全力抓好新安江流域林业生态保护及皖浙1号风景线森林景观带建设。巩固林长制现有示范点,摸排一批重点项目工程作为林长制示范点,抓好大牛山矿山复绿、万年桥头湿地绿化、山中天谷森林旅游等一批重点项目,带动全县林业快速发展,助推林长制改革再上新台阶。总结深渡镇定潭村省级“林业三变”的试点经验,继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全县集体林地“三权分置”和“三变”试点改革。
持续抓好全县一林一策、一林一档、一林一技、一林一员、一林一警的“五个一”平台建设,进一步推进林长制技术服务小分队建设,推动小分队服务工作的有效落实,为各级林长履职提供有力支撑。同时,.结合市县数字政府推进工程,建设林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实现业务应用与数据采集的高度融合,科学指挥、实时调度林长制工作。
积极开展“林长制”“河长制”一体化建设工作,在完成深渡镇、许村镇“双长制”一体化建设试点工作基础上,推进乡镇“双长制”一体化建设全覆盖,完成县级“双长制”一体化建设,实现以林涵水、林水相依,全力呵护绿水青山。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落实权力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和中介服务清单,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不断优化林业发展环境,全面提高歙县生态文明建设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