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德育与美育

2019-01-09 07:07刘晓婷
艺术评鉴 2019年23期
关键词:礼乐美育德育

刘晓婷

摘要:德育与美育作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塑造完善人格,培养全面发展的人,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合力。中国古代以礼乐文化为根基,也为德育、美育的和谐统一提供了历史的文化根基。而今,德育和美育已取代“礼”与“乐”,成为关乎国家的兴衰与个人生存与发展的核心。

关键词:德育  美育  礼乐  以美修德  以德尚美

中图分类号:J0-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19)23-0176-05

一、德育与美育的内涵辨析

(一)德育内涵

道德教育理念在中西方自古有之,并普遍受到重视。苏格拉底说过 “美德即知识”。人只有拥有知识,才能明辨是非,以善行事,成为一个有道德的。因此他认为德育最重要的就是教人获取正确的知识。而在中国,先秦儒家明确提出:“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在儒家看来,大学(有两意:博学或大人的学问)的宗旨在于弘扬光明正大的品德,要应用于生活,达到最完善的人格境界。

到19世纪后半叶,德育一词在西方正式出现。德国哲学家康德提出遵从道德法则培养自由人的教育是一种道德教育。英国学者斯宾塞明确把教育划分为“德育”“智育”“体育”,20世纪初,“德育”一词传入我国。1902年,《钦定京师大学堂章程》明确提出:“外国学堂于知育体育之外,尤重德育”。这是中国最早使用“德育”的可考文献。1904年,王国维在《叔本华之哲学及其教育学说》与《论教育之宗旨》中先后提出“德育”,明确指出培育全面发展的“完全之人物”离不开德育。至此,“德育”概念在中国得以传播,从最开始以道德教育为核心的狭义内涵逐渐扩展到更丰富的广义内涵。

当代德育在广义上通常被认为是以品德教育、思想教育、政治教育、法制教育和心里健康教育为内容,作用于人的理性意识,通过规范和约束社会中人与人的行为,建立与维护社会的秩序、伦理、规范。因此,德育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政治性、规范性,对人的精神起到约束与激励作用。

当前,德育在我国受到高度重视,被看作是国民教育的根本基础,国无德不兴,人无德不立。德育关乎个人的发展与国家的兴衰。2016年,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我们强调学校教育、育人为本,德智体美、德育为先”。因为德育的特性,所以德育在不同的时代与国家都具有不同的具体内涵。当前中国教育是以“立德树人”作为教育的根本任务,因此在德育中要强化理想信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生态文明及心理健康教育,目标是养成学生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法治意识和行为习惯,使学生具有积极健康的人格和良好心理品质,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社会主义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美育内涵

中国最早出现“美育”一词是在汉末魏初,徐幹在《中论》第七篇《艺纪》道:“美育群材,其犹人之于艺乎?”但这里的“美育”与今天的美育内涵不同,仅指中国礼乐文化中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徐幹《艺纪》中提出通过六艺之美可以教化人,能“欲人为之君子”。

在西方,德国思想家席勒1795年在《美育书简》中率先提出“美育”概念。席勒认为美育作为审美活动是人性和社会发展的基础,只有通过美育人才能达到感性与理性的和谐统一,成为完整的人,因此美育也是实现人自由的唯一途径。席勒的思想在20世纪上半叶深深影响了中国。蔡元培于1901年在编著《哲学总论》中首倡“美育”,文中指出:“教育学中,智育者教智力之应用,德育者教意志之应用,美育者教情感之应用是也”。1912年,蔡元培在《对于教育之意见》中进一步把美育确定为中国教育的方针。此后,蔡元培又提出“美育救国”“美育代宗教”的观点,此后王国维提出“德育、智育、美育三育之说”,朱光潜提出“美育复兴民族”等思想,开启了中国近代对美育的思想争鸣。

在当代,美育普遍认为是以审美教育为内容,作用于人的感性,通过美来滋养人的情感,陶冶人的情操,确保人身心的和谐发展,促进人与社会、自然的和谐统一。因此,美育具有超越性、情感性、自由性的特点,对人的精神起到解放与升华作用。

2015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中对美育也作了更具体的阐释,还特别强调了美育具有推动道德教育的功能。《意见》中明确提出:“美育是审美教育,也是情操教育和心灵教育,不仅能提升人的审美素养,还能潜移默化地影响人的情感、趣味、气质、胸襟,激励人的精神,温润人的心灵。”2019年,国家下发《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新时代高等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文件中要求:“美育要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念、陶冶高尚的道德情操、塑造美好的心灵,切实改变高校美育的薄弱现状,遵循美育特点,弘扬中华美育精神,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显而易见,美育通过美滋养心灵、鼓舞精神、积蓄德性,对德育起到重要的引导作用。

(三)德育与美育的关系

德育和美育都作用于人的精神世界,都属于人文教育,直接影响人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的形成。德育重善,是一种理性教育, 而美育重美,是一种感性教育。因此,美育与德育彼此独立,不可取代,但二者相互影响,协同作用于人的全面发展。

美育作为以感性为基础的教育,它以情为本,以美为最高的追求。以美引善,美育對德育具有促进性与超越性。蔡元培先生说过:“美育者,应用美学之理论于教育,以陶养感情为目的者也”,“若为涵养德性,则莫如提倡美育”。朱光潜也认为:“美育为德育的必由之路”。德育无法脱离美育。脱离美育的德育,僵化而死板,缺少生动性与感染力。当德育中融入美育,德育可借助美育的自由精神与情感滋润,让外在的规范逐渐转化为内在的要求,让传统的宣讲、灌输转变为自我个体的感悟与感动,在美的陶冶中让人的道德得到提升,体验崇高之美,进而追求高尚的品格。由此可见,美育为德育提供了最有效的途径。

德育作为以理性为基础的教育,具有功利性与规范性,它以善为最高的追求。以善启美,德育对美育具有引导性与指向性。康德提出:“美是道德的善的象征”。高尔基说:“美是未来的伦理学”。高尚的品德通常被人们称为美德,具有内在良好的道德修养也被赞为“心灵美”。崇高的道德体现出美,纯真的美绽放善的光芒,德育与美育密切相连,天然具有统一性。美育独立于德育,但却可借助德育理性的力量,在审美中以历史的责任感与社会的道德关怀为基础,感受艺术中的人性之光,让人获得灵心的超越,进而完成个体生命的和谐发展。由此可见,德育是美育的根本前提。

总之,德育与美育作为教育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二者具有独立性,具有不同的特性与价值功能。德育向善,善具有理性、约束与功利的特征,而美育尚美,具有情感、自由与超越的特征。德育与美育共同促进人的和谐发展,因此二者也具有内在统一性。德育从善尚美,美育从美修德。教育要立足塑造完善人格,培养全面发展的人,德育离不开美育,美育也无法脱离德育,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形成合力。

二、德育与美育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根基

中国传统文化的核心是礼乐文化,奠定了中国文化的底蕴。礼乐文化最早萌芽于远古时期人们敬天祈福的祭祀活动。西周之初,周公制礼作乐,以“礼”与“乐”来区分亲疏贵贱、治理社会生活和周朝运行,开启了以礼乐治国的政治制度。礼乐文化在中国延续千年,受到历朝历代统治阶级的推崇,成为中华文明的主体文化。

在礼乐文化的千年传承中,儒家对礼乐文化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儒家思想奠基者孔子非常重视“礼”、“乐”教化,他所提倡的“六艺”(礼、乐、射、御、书、数)正以“礼”、“乐”为核心。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礼”重德,“乐”尚美。“礼”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是作为一种道德规范而存在,其根本是强调以“礼”维护社会的秩序与稳定。儒家所实施的“礼教”就是中国古代德育的集中体现,“乐”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则是作为一种艺术形式而存在,其根本是强调以“乐”来调和人心,进而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儒家所实施的“乐教”正是中国古代美育的集中体现。孔子认为“礼”可立德安民;“乐”可移风易俗,礼乐相合,教化天下,则国泰民安。

(一)当代德育、美育与古代礼乐文化的关联

“礼”在中国远古时期与祭祀神灵的仪式有关。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的解释“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先秦时期,礼由祭祀神鬼的仪式规范逐渐发展成维护社会秩序,要求人们在社会中必须遵守的道德规范。儒家尤为重“礼”,孔子曰:“不学礼,无以立”,荀子说:“人无礼则不生,事无礼则不成,国无礼则不宁”。礼使人向善,恪守秩序,事物有别,社会有序,家国安康。因此,中国古代以礼致序,“礼”不仅是中国传统的道德规范,更是维护古代社会的阶级等级,国家稳定的政治制度。古代的“礼”与当代的“道德”都从善,核心内容都在强调规范与秩序。因此,古代统治阶级推行的“礼教“也就是国家面向民众施行的道德教育,与我们今天所说的“德育”虽然具体内涵不同,但都以具有时代特色的道德与思想政治作为主体教育内容,都有明确的功利目,是维护国家稳定发展的基础性教育。

关于“乐”,从字本身狭义层面上,东汉许慎在《说文解字》阐释为 “五声八音”(五声:宫商角徵羽;八音:金石土革丝木匏竹)的總称,古文字学家罗振玉则认为:“乐从丝附木,琴瑟之象也”。从中国礼乐传统文化的广义层面,“乐”不仅与音乐艺术相关,它还有着更丰富的内涵,它是融“诗”“舞”“乐”为一体的综合艺术,具有调和人心,维护国家安定的重要意义,正所谓:“治世之音安以乐,其政和”。在中国古代文化中,“乐”为天地之和。“乐”可以通过艺术的形式对人心进行情感的调和,并以“乐和人心”为基础,实现社会、国家的和谐,进而达到“天地人和”的理想境界。从“乐和”到“心和”,再由“心和”到“人和”、“政和”,最终实现“天地之和”的至高理想,这一过程就是“以乐致和”。因此,“以和为美”是“乐”的最高审美追求。中国传统文化中以乐教化天下,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大众化的美育教育,与当代的美育一样,都是通过审美教育,激发人对美的追求,升华人的精神境界。但不同之处在于,中国传统的“乐” 有鲜明的功利性,是治国安邦的工具,具有明确的政治目的,而当代的美育是具有自由性与超越性的,以美来陶冶情操,以追求全面和谐发展的人为根本目的。

(二)德育、美育的和谐统一与尽善尽美、礼乐相和的内在联系

善即善良,有道德。美即甘也,美好,美与善也同义。可见,善与美内涵有统一性。中国古代审美是“以和为美”,而要达到“和”的审美境界,则必须同时达到两个审美标准:尽善与尽美。古人审美强调“以和为美”,善为内容,美为形式,美与善同时兼备,才能达到“和”的至高审美。《论语·八佾》有载:“子谓韶‘尽美矣,又尽善也,谓武‘尽美矣,未尽善也”。孔子在齐国闻听《韶乐》后,不禁赞叹它“尽善尽美”,还感叹道:“不图为乐至于斯也”,并陶醉到“三月不知肉味”。《韶乐》为什么能得到孔子如此高的评价,其原因就在于这部上古时代的舞乐曾化干戈为玉帛,平息了苗汉之战,它颂扬和平,尽显舜帝的仁德之贤。《韶乐》不仅有艺术的形式美,同时还具备了善的思想内容,这就超越了具有杀伐之气,歌颂武王伐纣为内容的《武乐》。

在中国传统礼乐文化中,有一点特别值得关注,那就是道德之“善”高于艺术之“美”,善与美要统一。而在当代的价值体系中,善与美各自独立,彼此平等,二者可以统一,但不同一。因此,善与美在中国文化中的统一性也决定了德育与美育的统一性。善是道德的内在要求,是古代礼教与当代德育的共同核心;美是艺术的本质追求,是古代乐教与当代美育的共同核心。荀子曾说:“乐行而志清,礼修而行成,耳目聪明,血气和平,移风易俗,天下皆宁,美善相和”。“礼”需要“乐”的情感调和人心,“乐”需要“礼”的理性规范行为,礼乐相配,美善统一,天下和谐。在当代,德育从善,美育从美,德育与美育的和谐统一,是教育实现美善相和,立德树人、培根铸魂的根本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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