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中医药大学,云南 昆明 60500
“坚持中医药原创思维”是2016年2月22日发布的《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的具体要求。但“中医药原创思维”的概念并无明确定义,之后也未查见阐明其内涵的专文研究,故笔者对此探讨如下。
1.1 “中医药原创思维”的背景及问题 众所周知,近现代以来,中医药曾经在“西学东渐”、近现代科学和医学为主流的文化及科学等的时代背景下,受到了错误的认识和对待,生存艰难,发展缓慢。因此,继承和发展中医药事业已成为当务之急。
“中医药原创思维”对于中医药的继承、发展和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这在上述的法规中已得到体现,同时,也是对有关中医药思维的研究成果或认识的反映。
目前,有关中医药思维研究的成果,早已应用在中医药高等教育中。例如,全国中医药高等教育“十三五”规划教材中,2016年版《中医基础理论》列举的主要思维方式有象思维(主要包括形象思维、意象思维、应象思维)、系统思维(包含整体宏观、天人合一)和变易思维(包含恒动变化、动静相召),均属于原创思维。此外,2017年版的《中医临床思维方法》作为首版教材已使用。
然而,有关中医思维的研究还有各种问题,尚需进一步研究。例如,在中医象思维的研究中,也存在“概念不清”“逻辑混乱”的问题[1]300;对“中医原创思维”的提法仍有不同看法:“从思维方式与思维结果、创造性思维与原创思维的关系角度而言,应称之为创造性思维,而非‘原创思维’”[1]231。
上述有关中医思维的讨论,主要涉及理论问题。中医医师在临床中的思维活动是“临床思维”的研究对象,笔者讨论的是与之相对的理论思维。
1.2 有关的概念和前提 “中医药”与“思维”是直接相关的概念。“中医药原创思维”的内涵主要由“中医药”与“思维”要素直接构成,从词义看,二者都是概念。其中,原创,指最早创作的,首创的[2];属区别词,与“非原创”相对;此处作“思维”的定语,只说明其首创的属性或特征。“中医药”即指“中医药学”,是“中医药学的简称”[3]270,实际应用中,常简称为“中医”,与“西医”相对。
因此,对“中医药”与“思维”概念及其关系的正确认识,就成为正确认识“中医药原创思维”的基本前提,并随之而揭示其原创性或独特性。对此,将在之后作具体讨论。
同时,医学、科学是与之相关的概念。一般认为:“医学是旨在保护和加强人类健康、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科学知识体系和实践活动”[4]。同时,科学是:“以概念、范畴、定理、定律组成的知识体系,把握客体本质及规律的过程和结果,人类精神活动和社会意识形式之一”[5]。二者都是“把握客体本质及规律的知识体系和实践活动”, 医学是科学的分科之一,有共同属性。在中国,有中医药的传统医学和源自西方医学的现代医学两个体系;虽然各自的时代及特征不同,但医学和科学的本质属性都须相同,都应正确说明和解释人类生命过程,探究健康、疾病等现象的本质、特性、关系和规律,以揭示客观真理,进而对其发展作出正确预见,指导人们的医疗实践活动,达到防治疾病、保护健康的目的。
2.1 中医药具有“原创”的“医药一体”的医学科学内涵 首先,中医药是一种医学科学。此内涵已有国家级层面上的界定。2016年12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的中医药》白皮书,指出:“中医药作为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是中国各族人民在几千年生产生活实践和与疾病作斗争中逐步形成并不断丰富发展的医学科学,不仅为中华民族繁衍昌盛作出了卓越贡献,也对世界文明进步产生了积极影响。”之后,2016年12月25日通过、2017年7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指出:“本法所称中医药,是包括汉族和少数民族医药在内的我国各民族医药的统称,是反映中华民族对生命、健康和疾病的认识,具有悠久历史传统和独特理论及技术方法的医药学体系”。上述定义明确了中医药“医药学体系”、“医学科学”的科学属性。
其次,中医药与现代医学的研究对象不尽相同,即中医药的“医药一体”也是研究对象的一部分。事实上,中医药认识和实践的对象不仅仅是人的生命、健康和疾病现象,还有与之联系的药物(针灸等),二者作为一个整体而成为客体的一部分,也是中医药(主体)的研究对象。也就是说,中医药的研究对象还包括疾病与中药之间即“医药一体”的关系。从现代学科分类看,“中医药学是中医学和中药学的合称,但两者的基础理论是统一的,所以历古至今中医药学都是统一的医药体系。”[3]272可知,这是一种独特的医药一体的学科属性。仅仅认为中西医研究对象都相同的观点,是不全面和准确的。二者的医学目的相同,研究对象不尽相同。不同的认识和实践对象,必然形成不同的知识体系和实践活动。
再次,中医药具有“医药一体”的独特内涵。这是从古至今所证明了的事实。远古时代的中华民族祖先们,就发现了一些动植物解除病痛的作用,并发明了“砭石”等治病,积累了一些药物和针灸等知识,即所谓“神农尝百草”、“药食同源”等,这是对疾病与药物之间的最初的因果关系认识,也是“医药一体”雏形。之后,这种“病—药”之间因果关系的内在机制,得到了进一步的临床验证和理论阐述,最终有了《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神农本草经》和《针灸甲乙经》等成果,构建和确立了中医药统一的“理法方药”(针灸等)知识体系,此即“医药一体”的独特内涵。其中,对人的疾病和健康认识,在气一元论、阴阳五行等哲学指导下,形成了脏象、气血津液、经络学说等基础理论和诊治规律的理性认识。同时,根据药物的主治作用而组成方剂,以及针灸等也形成相应的理论和方法。这表明,中医对人体及其疾病的解剖、生理、病理等传统知识,都不能脱离中国传统药物即中药(针灸等)知识而存在,分则两害,二者将失去医学的科学价值和意义。
最后,“医药一体”独特性的成功首创是“原创”的基本特性,中华民族是这一独特性科学体系的原创者。中医药揭示了人的健康和疾病、中药(针灸等)及其之间本身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即客观规律。毋庸置疑,在人的生命、健康和疾病与世界万事万物之间的联系中,还客观存在着与中药(针灸等)之间的必然联系即规律,而非仅仅有现代医学所揭示的规律。这表明,2000多年前,中医药就是把握疾病及其药物等本质及规律的知识体系和实践活动,是独特的医学和科学。中华民族的先辈们作为这种独特性的成功首创者也即原创者,在朴素唯物论和辩证法指导下,以恢弘无比的整体观,突破阴阳矛盾的迷宫,发现和把握了中医药(针灸等)之间的规律,是对人类医学和科学的重大贡献。
这种“医药一体”的特性与源于西方传统医学的现代医学不同。从发生学和知识体系的构成看,西方传统医学也曾使用众多的传统药物,但终未成功。例如,著名的、影响至文艺复兴时期古罗马医学家盖伦(Galen,129~199年):“曾记述540种植物药、180种动物药、100种矿物药,多用复方”[6]。但令人遗憾的是,到19世纪,“对历代通用的药品进行研究之后,研究者证明其中一些确实有价值,而大多数是没有用处的”[7]。这表明,西方传统医学并没有认识或把握其疾病与上述药物之间的必然关系或规律,因而闯出了另外一条医学的道路。仅据此而言,中医药主要反映的是疾病与中药(针灸等)治疗手段之间的本质及规律,现代医学主要反映的是疾病与西药(手术等)治疗手段之间的本质及规律。正因如此,二者都是对医学规律的正确反映,又各自成为目的相同、对象不尽相同的医学知识体系。
综上所述,中医药是中华民族原创的医药一体的医学科学。中医药所揭示的规律是客观的,不能创造和消灭,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在一定条件下,这种规律只要得到正确运用,就一定会产生防治疾病的作用。过去甚至将来,各种各样以“科学”为幌子而反对和主张取消中医的“废医存药”、“废医验药”,甚至指中医为“伪科学”、“巫术”的言行,都是对中医的无知,更是对科学的无知!
2.2 思维属于理性认识 思维是非常复杂的现象,因而有各种不同的认识,具有丰富的内涵。神经科学、心理学和哲学对思维的定义不尽相同,从静态、动态角度看:“从名词上解释.思维是人脑对于客观事物共同的、本质的属性和事物间内在的、必然联系的间接、概括的反映。……思维也是动词,表现为思维的运作和过程。”[8]显然,思维是人脑的高级功能,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能动反映而形成认识,借助语言和语言认知来表达。相对于存在,思维是意识、精神;相对于客观,思维属于主观;相对于感性认识,思维属于理性认识。
理性认识“是人们对事物的本质、全体和内在联系的认识”[9]。这是因为思维是人脑对现实世界能动的、概括的、间接的反映过程,与感觉器官(眼、耳、鼻、舌、身)获得的感性认识不同。理性认识是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进行的认识过程中的高级阶段。感性认识是通过感觉器官获得的事物现象、外部联系的认识,有感觉、知觉、表象三个层次,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只有思维才能“看本质”。
思维是借助词语形成概念进行的,因此,思维的形式是概念、判断、推理、假说、理论等;思维的方法是抽象、概括、归纳、演绎、模拟、分析与综合等。从思维的作用看,各种科学包括中医药和现代医学,都是思维的理性认识过程和成果。
2.3 中医药与思维的关系 从认识论看,中医药是主体(思维)能动反映的必然过程和结果。二者之间是主体与客体、认识与被认识的关系,相互区别,在医疗实践中获得了统一。实践产生认识,认识指导实践。主体(人的思维)、客体(人的疾病及其与药物、针灸等关系)、中介(药物和针灸等)是实践和认识中的三要素,在医疗实践中三者成为统一的整体。其中客体包含的对象是上述“医药一体”所决定的。认识是人脑在实践基础上对客观事物的能动反映。中医药的认识过程是以这种实践为基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从理性认识回到实践,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循环往复以至无穷的认识发展的辩证过程。并经过几千年实践验证,物化为《黄帝内经》、《伤寒杂病论》及其之后的书籍,文献浩繁、汗牛充栋。简言之,文明成果的中医药,是主体(思维)能动反映的必然过程和结果。
从思维的角度看,中医药原创思维具有辩证思维的基本特性。思维一般分为逻辑思维与形象思维,通常指逻辑思维[9]。一般认为,逻辑思维:“亦称‘概念思维’、‘ 抽象思维’。人们在认识过程中借助概念、判断、推理等思维形式能动地反映现实的过程。”[10]276逻辑学是关于思维形式及其规律的科学,分为形式逻辑和辩证逻辑,分别研究思维的形式和内容。因此,可通过辩证逻辑而认识辨证思维。辨证逻辑是:“唯物辩证法的逻辑职能和作为逻辑学的辩证法。研究反映客观世界的辩证发展过程的人类思维的形态,即关于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10]585是在形式逻辑之后产生的,从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结合上研究思维,为现代科学理论思维的工具。
众所周知,中医药是以朴素唯物论和辨证法为哲学基础的,其中的气、阴阳、五行等基本概念已直接应用于理论。在概念体系中,“症-证-病-药(针灸等)”均含 “阴阳”的辨证属性。例如,疾病的概念中,病因、病位、病性等内涵要素均有“阴阳”属性,有表寒里热证、阴虚阳亢证、肝气犯胃证等;同样,中药也有“阴阳”属性,如三七,同时有“散瘀止血”的矛盾作用;方剂的虚实、寒热、阴阳、攻补兼施等,比比皆是。以如此辩证的概念为逻辑起点,辨证论治过程中的判断、推理也同样有辩证属性,不必一一列举。显然,整个中医药体系都具有辩证的属性,是辩证思维的结果,与唯物辩证法相符合,具有辨证逻辑的基本属性。
疾病及其与中药(针灸等)之间的关系是客观的、辨证的,中医药是对其客观辨证法的能动反映,才能正确揭示其本质及规律。可知,中医药原创思维具有辨证思维的基本特性。其辨证逻辑的形式和内容已经物化在各种文献及其各个学科中,也内化在中医人的大脑中,成为中医药思维。
3.1 “中医药原创思维”内涵及定义 根据上述关于中医药原创思维所包含的各个内涵要素及关系的认识,笔者认为,中医药原创思维是中国各族人民在传统医疗实践中最先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整体而辨证地把握健康、疾病、中药及其之间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
在这一定义中,简明地表述了“中医药原创思维”概念的本质属性即内涵,因而各种具有这种属性的思维即理性认识都是这一概念的外延。其中,“中国各族人民在传统医疗实践中最先产生和发展起来的”,指明了原创者和来源;“整体而辩证地把握健康、疾病、中药及其之间本质和规律的理性认识”,能反映主体(人的思维)、客体(人的疾病及其与药物、针灸等关系)、中介(药物和针灸等)三要素在实践和认识中的整体和辩证的关系,并有别于现代医学的“原创”特性。此外,以“理性认识”界定“思维”,能避免发生“以思维解释思维”的同义反复的逻辑错误。
3.2 “中医药原创思维”的意义 从思维的新角度研究中医药,是进一步认识和把握其科学性的重要途径之一。中医药原创思维是一个基本的概念和逻辑起点,对进一步展开相关研究,构建中医药思维学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同时,中医药原创思维的认识也是当今中医药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提高理论和临床、教育与科研水平的必由之路。
总而言之,对“中医药原创思维”概念的认识,是以已知的有关概念为前提,以“医药一体”是中医药研究对象一部分的新认识为基础,逐步推知其内涵并作了上述定义。笔者认为,这个概念的定义是符合逻辑的、合理的,以抛砖引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