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凌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子商务的痕迹已经渗透到了各行各业,“互联网+农业”逐渐走入大众的视野中。近几年来,奉贤区在农业发展上不断寻找新的收入增长点,“互联网+农业”、休闲农业等新型农业发展模式层出不穷。为了解奉贤区“互联网+农业”的发展现状,国家统计局奉贤调查队开展专项调研,从交易主体、农产品生产、电商平台和农产品物流体系四个方面分析奉贤区“互联网+农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并提出建议和对策。
根据2016年度奉贤区第三次农业普查数据公报,奉贤区农业经营户共有6.79万户,规模经营户1554户,农业经营单位536家。其中,在2016年具有电商行为的农业经营主体共61家(其中规模经营户25家,农业经营单位36家)。在这61家农业经营主体中,通过农业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占全奉贤区2090家农业经营主体的7.60%。整体来看,奉贤区“互联网+农业”销售仍然处在起步阶段,仅2.92%的农业经营主体拥有电商销售行为。在2016年度,奉贤区通过电子销售的农产品收入为4958.51万元。而奉贤区农产品经营2016年度销售总额为27.09亿元,农产品电商销售收入仅占总收入的1.83%。且在具有电商销售行为的农业经营主体中,通过电商销售而产生的收入只占24.10%。目前看来,通过互联网进行农产品销售在奉贤区具有十分广阔的发展空间。
本次调研对象为具有电商行为的36家农业经营主体,以及没有电商行为的125家农业经营主体,共161家调查样本,有效样本为111个。
本次调查中,75.68%的农业经营主体为合作社,在农林牧渔四大行业中,70.27%的经营主体从事种植业,而且种植业规模以大规模经营为主,中型及小型种植规模分布较为均匀,200亩以上的经营主体占52.94%。种植(养殖)种类上较为多样,包括粮食、水果、蔬菜、花卉、水产品等多种农产品,粮食、水果和蔬菜占据了奉贤区农产品销售的大头,均为28%左右,禽畜、花卉、水产品等所占比例较小。而从销售的具体种类上来看,大米和蔬菜仍然占据重要地位,均有30多家经营主体涉及这方面的销售,而剩下的黄桃、蜜梨、西甜瓜和草莓、花卉、禽畜、南美白对虾等则分布较为均匀,均有十几家左右的经营主体涉及该领域。
但是如果对产品认证这方面进行考察,我们会发现情况不太乐观。43.2%的农业经营主体生产的农产品没有得到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食品的认证,46.9%的农业经营主体只获得了一项农产品认证,只有剩余的9.9%的农业经营主体获得了两项农产品认证,其中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经营主体仅有一家。所以,在农业产业结构上,奉贤区农业产业种类丰富,品种齐全,结构较为稳定,但是在农产品的认证和品质上依然有上升的空间。
从资金来源渠道上来看,73.87%的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来源仅为自有资金,也有少部分企业选择部分银行贷款,但是占比不高,且多与自有资金一同作为资金来源。而以项目资金、政府补贴或民间借贷等方式作为资金来源的企业仍占少数,基本上都只有1到2家。在资金产业链这一方面,“互联网+农业”平台能对农业经营主体的资金注入带来新鲜的能量。
从自有品牌上来看,42.34%的商家拥有自己的品牌,品牌种类较多。但在调查中认为自己拥有高品牌影响力的商家只有9家,占比较小,大部分拥有自有品牌的商家只具有一般的影响力。
从全年营业收入来看,36.04%的经营主体2017年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下,只有不超过5家的经营主体年收入在5000万元以上。奉贤区农业经营主体收入比较平均地集中在经营者手中,超过半数的经营主体年收入在100万元到500万元之间。而在雇用人员方面,超过30天的雇用员工,69%的经营主体雇用人数均在20人以下,但是雇用人数与年度创收相关性不大,在年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公司中,只有两家公司的雇用人数在100人以上。而在77家雇用人数小于20人的经营主体中,有40家经营主体年收入在100万元以上,仍有37家经营主体年收入不足100万元。
在经营方式上,基本上分为两种,一种是以生产为主,另一种则是生产、加工与销售一体化。其中,超过半数的企业更倾向于后一种经营方式。
在销售农产品的方式上,几乎全部的经营主体主要销售方式是自销,也有少部分主体选择中间商经销,按生产订单销售的经营主体只占9%。对在市场上相对话语权更少的农业经营主体而言,以生产订单销售的模式或将带来更大的利润空间。
目前,奉贤地区一些合作社、规模户以及龙头企业通过开展电子商务来拓展销售渠道,但通过网络实现的利润价值却不明显,电子商务更多只是被用来作为一种宣传手段,开展电子商务的层次较低,目前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制约问题,具体表现在交易主体、农产品生产、电商平台和农产品物流体系等四个方面。
调查显示,奉贤地区有近39%的受访农业经营主体并不了解农产品电子商务销售,而开展过农产品电子商务的农业经营主体仅占31%。大部分的农业经营主体“触网”意识不强,对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智能手机以及相关支付软件的操作缺乏系统的了解,对网络经济的作用与产生价值的认识不够、对电子商务的敏感意识较弱。
其一,受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的限制,农产品网络销售品种单一,生产深加工水平低,尚在起步阶段。同时,由于市场经济的滞后性,农产品生产形成趋同和跟风现象,网络销售呈现单一化趋势。
其二,现阶段奉贤区一些企业基本实现了生产标准化,但仍有部分缺乏标准化控制。有的农业经营主体为了节约成本,使农产品标准在实际生产过程中并不能很好地执行。
其三,农产品生产者缺乏品牌意识,竞争力不足。
其一,目前奉贤区农业经营主体主要通过三种平台进行电子商务销售(微信、综合性电商平台如淘宝、企业自营网站),平台销售的品种较少,价格偏高,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严重。
其二,近年来,奉贤地区很多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了自己的企业网站,但大多数也只是通过网站发布供求、价格、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很少有网站能够提供在线支付等服务,未能充分发挥电商平台的作用。
其三,电子商务平台的运营涉及技术、经济管理、法律等多个学科,需要各类人才相互协作。然而,农村电子商务类人才匮乏,也很难吸引到优秀的毕业生或有经营管理经验的人才,因此严重影响了农村电子商务的发展。
其一,奉贤区大多数农产品物流企业在仓储、运输、配送各个环节仍以人工为主,缺乏自动化信息网络系统,不能优化调度、有效配置,对客户不能提供跟踪服务。此外,在基础设施方面还存在缺乏大型冷库等存储设施、城乡物流系统协调性差等问题,使得物流运输成本高。
其二,由于季度性强,在不恒定的自然环境中大多数农产品易变质。由于农产品流通中的冷链物流、保鲜等技术在奉贤区尚未得到广泛应用,很多农产品在流通中的损失约占总产量的15%-20%。同时,农产品加工与物流技术落后,大部分农产品只能以初级产品或粗加工产品的形式进入市场,农产品的部分附加价值得不到实现。
奉贤区“互联网+农业”现在处于自发式发起阶段,要推进“互联网+农业”的裂变式增长,不仅需要企业本身的改变,也需要政府的帮助与扶持,从而加快农业产业结构的提升,促进农户增收增产,提高农业现代化发展水平。
一是牵手大型生鲜电商,推动农产品互联网产业链发展。一方面,大型生鲜电商不可能满足所有消费者的消费,奉贤区农业企业的加入可以帮助生鲜电商扩大销售规模。另一方面生鲜电商的介入也解决了消费者和生产者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可以促进农业企业订单农业的发展,加快互联网和农业的融合。同时,订单农业的形成和生鲜电商的介入可以反过来促进农业的标准化进程,实现农产品的产业化和定制化,不断提高农业企业的议价能力,加快农产品的认证,为生鲜电商提供更优质的产品,实现农业企业和生鲜电商的双赢。
二是加大农村电子商务宣传力度,提高农民互联网销售意识。调查显示,只有25%的受访对象将农产品电子商务落到实处,体现出互联网意识在农民和市民中发展不均衡的问题。所以,政府不仅要在农业企业中加大宣传,提高农民的互联网销售意识,更要实实在在地落实农村电子商务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人才引进力度,提供“互联网+农业”培训,实现“互联网+农业”的蓬勃发展。
一是推进农村智慧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业自动化水平。既要提高农产品种植(养殖)现代化水平,又要积极推进农民现代互联网知识培养。供销e家提出可以启用供销无人机联盟模式,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在现有农机普及率约85%的基础上,为奉贤农业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二是打造大众信赖的口碑品牌,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建设。一方面我们要加强农产品的标准化建设,实现农产品的品质升级。并建立农产品可溯回制度,便于及时溯回不合格的农产品,为消费者提供更安全放心的食物。另一方面要加快农产品认证的进度,包括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认证,好好把握奉贤黄桃和蜜梨这一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的优势,打造奉贤特色农产品,做出口碑,不断提高奉贤区农业经营品牌的影响力。
一是搭建可信赖正规销售平台,促进农业增产,实现农民增收。政府部门需要牵头搭建集销售、融资、法律咨询和信息发布的一体化平台,为消费者和农产品电商搭建互通平台,加快农业企业发展。同时,要发挥大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头作用,带动中型和小型农业经营主体参与到农产品“互联网+”模式中来,实现农产品的规模化、标准化生产。
二是进行农民电子商务规范化培训,助力人才培养。政府相关部门可以举办相关“互联网+农业”人才培训,开展相关知识讲座,帮助农民了解电子商务操作和市场需求,为农业培养具有先进观念的新型农民。此外,还可以引进互联网人才和市场管理人才,吸引相应人才加入“互联网+农业”的队伍,指导农民企业“互联网+农业”的发展,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