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元昇
中共六盘水市委党校,贵州 六盘水 553000
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基本治国方针与治国策略,一直以来都得到了我国的大力贯彻与实施,而行政法治建设不仅是依法治国的重要措施,还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部分。行政法治建设的健全与否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情况息息相关,基于此,我国势必要推进行政法治的进一步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法治的体系,以此来促进我国法治建设的健全,从而促使我国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
近些年来,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确实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其仍然处于一个初级的发展阶段,在整个发展的过程中还是存在着许多的问题,亟待我们去解决。而这些问题是长年累月所积累下来的,非一朝一夕就可以解决,想要做到彻底解决又谈何容易。国家不仅要制定一个合适的经济发展计划,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发展,还要加强行政法治建设,促使其能够对市场经济的运行起到一个宏观调控作用,保证经济的运行发展不会脱离预定方向,可见,行政法治建设是市场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1]。
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出现了各种各样的问题,想要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单靠市场经济自身的发展计划是十分困难的。而当出现了经济发展方面的问题但是市场环境又无法解决此问题时,国家就会出面解决。为了保证经济的平稳运行与持续健康发展,政府的相关部门会采取相关的政策来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如此,不仅能够帮助解决市场经济在发展过程中所存在的问题,还可以借此机会发现行政建设的不足,并针对不足之处进行完善,促进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进一步发展。
市场经济的良好发展离不开法治健全与完善的功劳,基于法治的不断发展完善,我国的经济也随着上升到了一个飞速发展的阶段。然而,相关的行政法治建设却跟不上经济发展的步伐,在许多方面没有建设到位,仍有欠缺。当下,立法机制的欠缺是法治建设所面临的最大问题,法律是依法治国的依据,但却不是世事对错的比较标准。法律应当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它是凌驾在所有事物上的规章制度,不仅是规范,也是底线。然而,我国的立法机制尚且处于不断地发展之中,在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并不健全,例如对采购法的设立就不十分详细,立法机制还是需要不断地完善才能追上市场经济的发展步伐。
政府部门对于市场经济的调控监督方式可分为两种,直接形式与间接形式。直接监督指的是通过行政方面的法律法规来对市场经济进行监督与控制。而间接监督则指的是借助政策监督来促进市场经济自行调控。当下,我国政府部门的行政监督制度并不完善,许多涉及政府经济方面的相关信息还做不到透明,如此,人民群众也不能很好的进行监督。
公民是行政法治建设的主体,而公民淡薄的法律意识也是行政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问题。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主要体现在其进行市场经济交易的过程中,当公民遭遇了侵权事件时,往往束手无策,其并不懂得要运用法律武器来捍卫自身的权利。一方面,这是由于公民不知法、不懂法的直接导致结果。而另一方面,这是我国普法教育的失职。我国的法治建设只是单纯的停留在了制度方面,但是一直没有落实具体,这就直接导致了公民的法律意识淡薄,其不仅不懂得要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在执法工作中也做不到配合,更有甚者还会阻碍执法工作的进行,因此,国家要重视此问题,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促进行政法治的建设。
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不仅包括了其对法律法规的了解掌握程度,还包括了自身的职业道德与社会修养等多方面的因素。法律法规是随着时间与时代而不断进行修改完善的,然而当下的许多执法人员都十分缺乏与时俱进的精神,其做不到及时的更新知识储备,在面对问题时还是以旧的行为模式为规范[2]。另有一部分执法人员则是专业素养不过硬,基本的法律法规掌握不好,在日常工作中总是会出现问题,严重的还会出现错误执法的现象。可见,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十分必要。
立法的不完善不仅会对市场经济的发展造成影响,也不利于行政执法的建设。因此,完善相关立法机制是保证市场经济发展与行政执法建设的基础[3]。要想完善相关立法,首先要弄明白法律的具体含义与地位,法律是依法治国的基本依据,其并不是单纯的评价事物对与错的依据,而是可以凌驾于任何事物之上的存在,法律的强大制约性约束着任何事物的存在与发展。作为行政执法人员,不仅要有过硬的专业素养,还要有清楚的法律认识,能够保证行政执法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增强政府部门的监督是指国家要对执法过程中所出现的漏洞及缺陷进行补充完善,而非盲目的加大力度。要想健全监督制度,首先要提高政府工作信息的透明度,做到政务公开。让人民群众及各界人士都可以参与到监督工作之中,不仅可以有效的监督政府工作,还可以提高参与者的法律意识,使其认识到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性。其次,还要不断地加强监督力度,监督模式主要有人大监督与群众监督两种,相对比较来说,人大监督模式的监督力度会比较强,其涉及到了执法监督、经济监督等各个方面,因此,国家需要对人大监督的形式与内容进行详细探讨,细化监督工作,避免监督混乱的局面出现,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下的行政法治建设。
随着我国经济的全面发展,许多偏远地区也逐渐跟上经济发展的大潮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处于不断的完善发展之中,为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法治建设的健全,就必须要大力推行普法宣传活动。普法宣传活动是法治建设的基础,推行普法宣传活动不仅可以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其认识到法律的重要性,懂得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可以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的同时让公民认识到自己享有监督权,促使公民敢于并善于使用监督权,以此来促进我国的行政执法建设。
当下,行政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参差不齐,是一个亟待解决的严峻问题。想要提高执法人员的综合素质,首先要在人员的选用上用心,尽可能选用法律专业或者是相关专业的专业过硬的优秀人才,又或者是选用具有一定执法工作经验的人员[4]。其次,要对工作人员进行相关的专业技能培训与再教育,促使其能够及时的了解当下的经济形式,并可以保持与时俱进的工作态度,及时更新自己的专业知识,并将其运用到自己的工作中,保证行政执法工作的公平公正与高效。
经济发展与法治建设相辅相成,市场经济想要稳定健康的发展就必须要有一个健全的法治环境作为支撑。尽管我国的经济发展逐渐稳健,然而法治建设却存在一定的问题,立法不完善、监督力度不够、人民的法律意识淡薄以及执法工作人员的素质问题,都在影响着我国行政法治的建设。我们适当处理以上问题,促进我国行政法治的建设与市场经济的进一步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