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燕
(丹东市人民医院肿瘤内科,辽宁 丹东 118000)
非小细胞肺癌是肺癌的一种常见类型,约占所有肺癌的80%,近些年,肺癌的发病率及病死率明显升高。手术是临床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常用手段,但大部分肺癌患者在确诊时已经进入肿瘤晚期,且约有40%的患者已经出现远处转移,错失了最佳的手术时机,因此化疗是已经成为非小细胞肺癌的主要治疗手段[1]。本研究中旨在探讨贝伐珠单抗联合阿法替尼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临床疗效,以期为非小细胞肺癌的实践治疗提供借鉴。
1.1 一般资料:选择2014年1月至2018年12月我院收治明确诊断为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共计90例,依据患者就诊先后顺序,将其分为观察组(n=45例)和对照组(n=45例),观察组男性28例,女性17例;年龄55~78岁,平均(62.28±4.42)岁。对照组男性30例,女性15例;年龄55~78岁,平均(62.36±4.59)岁。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无明显差异,P>0.05。
1.2 方法:对照组采取培美曲塞联合卡铂治疗,培美曲塞(注册证号为H20140662,由EliLilyand Company生产,规格为500mg/瓶),使用剂量为500mg/m2,卡铂(注册证号为H20110231,由Corden Pharma Latina S.P.A公司生产,规格为150mg/15mL/支),使用剂量为300mg/m2,静脉滴注。
观察组患者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加以贝伐珠单抗联合阿法替尼治疗,贝伐珠单抗(注册证号为S20100023,由Roche Pharma(Schweiz)Ltd公司生产,规格为每瓶100 mg/4 mL),使用剂量为7.5 mg/kg,静脉滴注;阿法替尼(注册证号为JX20150037,由德国勃林格殷格翰公司生产,规格为30 mg×7片/盒)口服,每日1片。1个化疗周期为21 d,所有患者均连续治疗4个化疗周期。
1.3 观察指标:对比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及不良反应发生率。疗效判断标准参考RECIST评价标准,分为CR(完全缓解)、PR(部分缓解)、SD(稳定)、PD(进展)。①CR:治疗后,经影像学检查显示肿瘤病灶消失,且持续时间至少1个月;②PR:治疗后,瘤体病灶体积减小≥50%,且持续时间至少1个月;③SD:治疗后,肿瘤瘤体病灶增长<25%或体积减小<50%;④PD:治疗后,出现新病灶,或原瘤体增大。疾病缓解率=(CR+PR)/各组总例数×100%;疾病有效率=(CR+PR+SD)/各组总例数×100%。
1.4 统计学方法:所有数据采用SPSS16.0进行处理,以均数±标准差、百分数表示计量、计数资料,以t、χ2检验进行组间比较,以P<0.05表示差异有意义。
2.1 两组患者的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CR2例,PR20例,SD15例,PD8例,疾病缓解率为48.89%(22/45),疾病有效率为82.22%(37/45);对照组CR0例,PR16例,SD12例,PD17例,疾病缓解率为35.56%(16/45),疾病有效率为62.22%(28/45);两组比较,P<0.05。
2.2 两组患者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60.00%(27/45),其中肾功能异常2例,恶心呕吐18例,肝功能异常7例;对照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7.78%(26/45),其中肾功能异常1例,恶心呕吐16例,肝功能异常9例;两组比较,P>0.05。
肺癌是全球发病率最高的一种恶性肿瘤,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可将肺癌分为转移性肿瘤、异位组织起源肿瘤、淋巴组织细胞性肿瘤、间叶性肿瘤、上皮性肿瘤,上皮性肿瘤又可分为腺鳞癌、大细胞癌、小细胞癌[2]。近些年,随着分子生物学研究的深入,关于血管新生因子在非小细胞肺癌的研究越来越深入。手术、化疗、放疗、生物免疫治疗、分子靶向治疗是当前临床治疗非小细胞肺癌的几种常用手段[3]。
阿法替尼为多靶点小分子化合物,可有效阻断肿瘤的增殖、转移,有效促进了肿瘤细胞的凋亡。贝伐珠单抗为重组人源化单克隆抗体,其作用机制主要是通过与血管内皮生长因子的结合,从而增加血管的通透性,增强化疗效果。同时贝伐珠单抗可对机体中的VEGF配体产生阻断作用,有效减少了血管新生因子对血管内皮的刺激,进一步抑制了新生血管的生成。
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观察组的临床疗效明显优于对照组。结果表明,采用贝伐珠单抗联合阿法替尼治疗非小细胞肺癌,可有效抑制血管新生因子的表达,提高临床疗效,且不会增加患者的不良反应,安全性高,具有重要的临床推广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