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德磊,苏泽
(河南大学教育科学学院,河南开封 475004)
教育作为国家稳定与发展的基石,一直受到政府和人民的广泛关注,然而教育的非均衡发展、教育的不公平问题依然突出,以至于影响并制约着其他领域的发展。具体而言,这种不均衡、不公平现象在区域之间、城乡之间、校际教师数量和素质的差距中体现地尤为突出。为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国家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教师轮岗政策,如《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要求首先在县(区)域内实行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实现城乡均衡发展,并且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部委于2014年9月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对加快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具体方法与时间安排等进行了全面部署。文件中提出中国将力争用3~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的制度化、常态化,率先实现县域内教师校长资源均衡配置,逐步在更大范围内推进、促进教育公平和择校问题的解决,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与之相匹配,河南省也于2015年发布了 《河南省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促进均衡、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公开规范的原则,指导河南省各县区开展教师交流轮岗。
然而,囿于多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这些政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步履维艰,阻力不断。尤其是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教师对轮岗交流的政策认识如何、在轮岗交流中存在哪些问题、当前又该如何推动教师轮岗政策的更好实施。这些问题的解决都显得迫切而必要。
关于教师轮岗的基础理论研究,学者们对从不同角度对教师轮岗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角度来看,如著名学者周洪宇在其著作中对教师轮岗交流制度做了相关介绍,认为要想促进区域内各个学校教师资源的均衡发展,并且还要从整体上把教育质量提高,那么其中一条有效的途径就是实行教师定期轮换流动制[1];从教师专业发展的角度,如丁娟则指出教师交流轮岗政策的实施促使城乡教师重新调试自身的专业结构、评估自身的专业发展水平,强化持续终身的教师专业发展观[2]。
关于教师轮岗的实施问题研究,学者们的关注较多。例如,马焕灵等认为,政策实施中存在失真、被残损执行、替代执行、没有得到深入执行的问题[3];刘伟等认为,教师轮岗制度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和教师都存在困境。在学校方面:轮岗交流的实施并未使学校的教育质量显著地提升、轮岗交流教师的衣、食、住、行增加了贫困学校的负担;在教师方面:轮岗给交流教师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不便、轮岗教师是被动的参与者[4]。
目前日本、韩国、法国、美国等在教师交流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其中对我国教师轮岗制度影响最为深远、研究最为广泛的要属日本和韩国的“教师定期轮换”。一方面,关于日本的教师轮岗研究;相关研究如国内学者肖艺芳介绍了日本实施义务教育普通教师轮岗制度的轮岗方针、轮岗基准、轮岗方法[5];夏茂林等人则介绍了日本教师轮岗的详细情况:流动区域、流动对象、流动实施[6]。另一方面,关于韩国的教师轮岗研究。具体研究有,赵允德通过对韩国中等学校教师轮岗实施组织、类型以及规则的梳理,归纳出韩国教师轮岗全员化、全域化、常态化、强制性、激励性、等级制、同一科目教师间轮岗的特点[7]。
基于国内外研究文献,我们不难发现国内的教师轮岗研究多理论而少实证,而对于国外的教师轮岗研究则又偏重于经验的简单介绍。因此,对于如何借鉴国外先进经验,并对实施情况的实证探究还相对较少,尤其是关注到当前教育资源相对贫乏的农村地区的研究,更是寥寥无几。
该研究所涉及的研究对象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教师。根据整群随机抽样的原则,于2016年11月,首先在河南省中部抽取开封、洛阳、南阳、商丘、新乡、信阳、周口、驻马店8个地级市;其次在每个地级市抽取4~6所初中学校;最后在每所学校抽取2名初中教师。最终收集了80名教师的问卷信息,其中男教师占比32.5%,女教师占比67.5%。
该研究采用自编 《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调查问卷》,使用stata14.2、Excel等统计软件,对所调查回收的问卷进行数据清理,并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的方式进行数据分析。
如表1、表2所示,在是否了解教师轮岗交流政策方面,农村教师对教师轮岗交流政策的解读了解甚为匮乏,超过半数的教师对此不是很了解或不了解;而在是否支持教师轮岗交流方面,绝大多数的农村教师是比较支持的,仅有10%的教师不支持。研究的结果呈现出了低了解与高支持间的冲突。由此可见,教师尚处于一种盲目的支持状态,只知其一,而不知其二。
表1 教师对轮岗制度的了解
表2 教师对轮岗制度的支持
如表3、表4所示,在轮岗教师选拔的方式方面,10%的比例是由自己先报名,学校进行选拔,52.50%的比例是由学校直接认定,10.00%的比例是由年级组、教研室推荐;20.00%的比例是由教委统一调配。由此可见,在教师交流的选拔方式方面,教师较少具有自主权,更多是被动去交流;在教师轮岗的主要形式方面,70%的教师了解到下乡支教,15.00%的教师了解到对口交流,12.50%的教师了解到区域内调剂,2.50%的比例了解到城区大轮岗。可见,在农村教师交流方面,支教的形式最为普遍。
表3 教师轮岗选拔方式
表4 教师轮岗参与形式
如图1所示,有80%的农村教师选择愿意参与轮岗,体现了教师群体中的多数更倾向于参与到轮岗交流之中,为教育资源均衡和教育公平添砖加瓦。关于选择轮岗交流的学校类型方面,46名教师选择到水平更高的学校,占比57.50%;选择到办学水平相近的学校的教师有8人,占比10.00%;选择到办学水平更低的学校的教师有12人,占比15.00%;此外,还有14名教师表示无所谓。由此可见,超过半数的教师更倾向于到办学水平更高的学校参与轮岗交流,少数的教师愿意到办学水平更低的学校。
图1 教师参与轮岗意愿
如表5所示,在教师选择是否参与轮岗交流的影响因素方面,教师的工资待遇和职称晋升成了制约教师参与轮岗交流意愿的主要因素,占到了总比重的70.00%;促进自身专业发展以及促进校际交流是制约教师参与轮岗交流意愿的次要因素,占总比重的23.00%。在教师希望满足交流的条件方面,最主要的影响因素有三个,依次为获得更高的待遇、在评职称上优先以及获得更高的荣誉。
如表6所示,在教师轮岗交流存在的制度问题方面,多数老师认为至少存在以下几个问题:被交流的教师的实际困难考虑不够、规模太小,作秀成分多,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没有作为常规性工作形成制度、没有在教师中进行大力宣传,以获得他们的支持等;而在教师轮岗交流过程中,教师自身可能存在的影响因素,主要有三个,分别问不能抽出充足的时间照顾家庭和孩子、居住问题不好解决及交通带来不便。
(1)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中普遍存在着“低了解、高需要、简方式、单形式”的状况。首先,农村教师表现出了对教师轮岗交流的支持以及较高的参与意愿,但对于教师轮岗交流政策的深度解读仍有待加强。其次,在轮岗学校的选择意愿上,农村教师更倾向于选择比当前学校发展水平更高的学校,体现出了农村教师对于通过参与轮岗交流,获得历练与提升的迫切需求。再次,在教师轮岗交流的选拔方式上,多数学校采取学校直接认定的方式,选拔的公平性与合理性仍有待考究,且这种学校直接认定的选拔方式在一定程度上剥夺了教师选择轮岗交流的自主权。最后,轮岗交流的参与形式过于集中,下乡支教的轮岗形式最为普遍,其他参与形式均较少实现。
(2)农村义务教育教师轮岗交流中存在着“成分虚、困难多、规模小、制度弱”的问题。例如,在影响教师轮岗交流政策实施落实方面,多数教师认为,主要原因在于“被交流的教师的实际困难考虑不够”“规模太小,作秀成分多,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没有作为常规性工作形成制度”“没有在教师中进行大力宣传,以获得他们的支持”等因素。
(3)农村义务教育交流教师存在着“提待遇、盼职称”的心理渴求,同时陷入“难顾家庭、不便住行”的现实问题瓶颈。在影响教师轮岗交流的原因和条件方面,多数教师把提高待遇、优先评职称等因素放在选择的首位。然而,在影响教师轮岗交流教师自身问题方面,多数教师又把“不能抽出充足的时间照顾家庭和孩子”“居住问题不好解决”“交通带来不便”等因素作为最大的限制瓶颈。
(1)教师要摆正参与教师轮岗交流的态度,要以教书育人、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为己任,不断提升自身专业素养及职业荣誉感。同时,加强政策的宣传与解读,引导教师朝着促进教育资源均衡的初衷前进。
表5 教师考虑交流的影响因素与满足条件
表6 教师交流存在的主要问题
(2)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的财政支持,根据农村地区学校的实际状况,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囿于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广大的农村地区义务教育基础设施仍较为落后,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教育政策的正常运转与实施。因此,政府仍应着力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改善农村学校的工作生活环境,弥合城乡差距,让更多教师敢于去交流、愿意去交流。
(3)完善教师职称体系建设,提高交流教师的福利与待遇。职称晋升与福利待遇的提高是广大教师群体的基本诉求。完善参与轮岗交流的激励措施,提高教师参与轮岗交流的积极性也应以此为抓手,建立健全教师职称体系,提高教师轮岗交流的福利水平,增强教师轮岗尤其是薄弱学校引进师资的吸引力。
(4)建立教师轮岗交流常规性工作制度,形成教师轮岗交流选拔、实施、监督、评价机制。外在规定的选拔方式限制了教师参与轮岗交流的自主性,且参与交流的形式过于集中也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教师参与轮岗交流的积极性。为了确保多元的教师轮岗交流选拔方式与参与形式的落实和推进,必须要建立常规性工作制度,形成高效的教师轮岗交流选拔、监督、评价运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