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金良
(中国海洋大学 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自从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国际舞台上提出建设“一带一路”即“丝绸之路经济带”“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倡议并成为我国的国家战略加以推进以来,“丝绸之路”及其研究已经成为这几年来社会上和诸多学科学界的“热词”和“显学”。诸多论坛、诸多机构、诸多课题立项、诸多“丝路学”或“新丝路学”等概念和“学科”等也不断在学界涌现。而什么是“丝绸之路”,对其内涵,尽管人们一直在热议,学界也不断给出解说,但大多视角、立论或单一,或局部,或片面,或偏差,全面、系统梳理分析、归纳概括仍然不够。“见智见仁、智者见智”是常有的事,也是好事,但其中也有不少不“仁”、不“智”的论说,歪曲、丑化历史,甚至胡乱“拼盘”,解构历史,“重造”历史,把什么都算作“丝绸之路”,[注]如(英)彼得·弗兰科潘:《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把“基督之路”“奴隶之路”“天堂之路”“铁蹄之路”“战争之路”“黑金之路”“纳粹之路”“冷战之路”“美国之路”等等统统说成“丝绸之路”,却被国内译本出版社、一些大小媒体吹得天花乱坠,如宣称“国内外政商学文界巨擘联袂推荐!”“新浪2016年度十大好书!豆瓣2016年度十大历史书!《21世纪经济报》2016年度十大书破天荒!”“《人民日报》19天内两度刊文推荐!掀起全国公务员团购热!”“席卷英国、美国、德国、意大利、荷兰、西班牙、波兰、土耳其、印度、韩国等23个国家!”(http://book.kongfz.com/17477/823385127。)真假莫辨,影响之大,可见一斑。诚如《人民日报》发文所说:“彼得·弗兰科潘颠覆性地提出:丝绸之路其实并不只是一条古代的贸易道路,而是一个两千年来始终主宰着人类文明的世界十字路口”(陈功:《陆权与海权的上下两千年(“一带一路”文化)》,《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8月24日),作者就是“解构”历史上的“丝绸之路”——古代的“贸易道路”的——解构之后,这条“贸易道路”也就“物是人非”了,甚至连“物”也被解构得面目全非了。似是而非,误导视听,不可不辩。因此,对于“丝绸之路”包括“海上丝绸之路”之内涵到底是什么,尽管已有不少学者有针对性地作过辨析,[注]如葛剑雄、陈支平等先生,一直不断对此作出辨析解说。参见葛剑雄:《史上丝绸之路是中国人兴建的吗?》,财经网(北京),2015-03-25,http://money.163.com/15/0325/10/ALHUUEHS00253B0H.html;葛剑雄:《“一带一路”与古丝绸之路有何不同》,《解放日报》2016年6月7日;陈支平:《关于“海丝”研究的若干问题》,《文史哲》2016年第6期;等。诸多学者的论说,本文正文或注释中另有提及,恕不一一。笔者的解读解说,可参见拙文:《环中国海文化共同体重建大战略——“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文化精义》,《人民论坛·学术前沿》2014年第24期。但问题尚未解决,多种误导误识仍在发酵,[注]如英人彼得·弗兰科潘《丝绸之路:一部全新的世界史》的影响仍在扩散,2018年各大媒体仍在发文宣传其“颠覆性”的观点:“丝绸之路其实并不只是一条古代的贸易道路,而是一个两千年来始终主宰着人类文明的世界十字路口”(《人民日报海外版》2018年8月24日);且这种论说已经登堂入室到了我国高中生们的教材和课堂,成为他们的教师必教、他们必考甚至复习应对高考的科目内容(见“语文学科网”http://www.zxxk.com/soft/8150241.html;2018高考语文新课标总复习教师用书:第一部分“现代文阅读”专题一“论述类文本阅读”专题集训3,百度文库-教育专区-高中教育-高考,https://wenku.baidu.com/view/d6b6f100a1116c175f0e7cd184254b35eefd1aa8.html;云南省昆明市2018届高三文综第一次摸底测试试题,http://www.docin.com/p-2049780144.html;精品解析:山东省巨野县第一中学2017-2018学年高二下学期开学考试语文试题,http://www.zxxk.com/soft/8150241.html;等等,铺天盖地,恕不俱引。)仍有继续理清辨明的必要。
“丝绸之路”,这一名称、概念之所以被人们提出,并得到了普遍的认同,无疑是因为,这一名称、概念的基本内涵是:在这条“走”了几千年历史的“路”上,穿梭往来的“物品”主要是“丝绸”。“丝绸”是这条“路”的主要元素,或者说是基本元素;丝绸之外,还有陶瓷、茶叶、木材、香料等“物质商品”。由于最初、最基础、延续历史最长的是丝绸,因而“丝绸”,也就成了这条“路”上的物质商品的代指代称。也正是因此,这条“路”也就被称之为“丝绸之路”了。
这条“路”既包括陆上的“路”,也包括海上的“路”。这条“路”的特点是:伴随着人们认知人类世界历史的长度即“时间”的延长和认知到的人类世界的宽度广度即“空间”的增加,这条“路”是不断延长、不断延伸的。人们已知的人类世界的边界、“尽头”在哪里,这条“路”就通向哪里,通到哪里。人们已知的人类世界“空间”的历史有多长,这条“路”的历史就有多长。
应该看到,“丝绸”尽管是这条“路”上的物质商品的代指代称,这条“路”尽管被称之为“丝绸之路”,并不意味着“丝绸”(以及其他商品)的“物质元素”之外,其他的与之相关的“精神元素”“政治元素”“制度元素”“社会因素”等“文化因素”不重要,可以被忽视。事实上,这些“其他的元素”更为重要,是“丝绸”商品等“物质元素”之上的“上位元素”。这就是为什么这条“路”具有这么大的魅力、伟力、凝聚力、生命力的缘由所在。——无论是“陆路”还是“海路”,都是远距离跨区域、跨民族、跨文化的“通道”,即“文化线路”。
目前,各国人们对这条“路”的认知主要在于其“丝绸”等物质商品的交通交往交流交换交易等“物质的元素”上。这显然是不够的,因为这样就遮蔽了“丝绸之路”的全部内涵的主要元素和主要意义。主要意义是什么呢?就是它在历史上建构了人类跨地区、跨民族的和谐万邦、天下一家的文化共同体。这才是今天的人们应该传承的所谓“丝路文化”的最本质的东西。“丝绸”包括其他物质的载体只是媒介而已,没有精神的、政治的、制度的、社会的“和谐万邦、天下一家”的“丝路精神”即“丝路文化”的内核,任何“丝路”都不会有、有了也会中断。
近年来由中国提出、并已得到不少国家和地区响应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建设,即“一带一路”建设的构想与行动方案,人们所关注的,人们的热情所在,动力所在,更多的也是经济考量,经济眼光,经济利益的“谋利”行为。尽管这是基于历史上“丝绸之路”的文化内涵,也提出“合作共赢”的理念,但主要是对“丝绸之路”历史基础、文化内涵的“经济利用”。事实上,要在全世界范围内打造这样一种基于“利益驱动”的“世界工程”,尽管出于“合作共赢”的美好愿景,如果这个“共赢”的“赢”是经济利益上的“赢”,而没有继承、继续历史上之所以使得“丝绸之路”能够绵延发展数以千年计的“丝路精神”“丝路政治”“丝路制度”“丝路社会”等“丝路文化”的内涵,是不可能长久的。“从学术的立场来观察,此次兴起的带有某种群众运动式的‘海丝’研究热潮,文化起哄的意味大大超过深入细致而又严谨创新的学术研究”;必须“避免‘海丝’学术研究流向功利化和庸俗化,使之走上健康发展的道路”。否则,用之于实践,无论怎么样投入“基础设施”,大兴大建,也很难避免其成为世界上最大的“烂尾楼工程”。
近几十年来学界十分流行的一种风气是,几乎任何一种概念、任何一种说法,都要尽力在西方找到它的“源头”,把“发明专利权”送给外国人。“丝绸之路”也是这样。目前人们比较“一致”的看法是,“丝绸之路”的概念,是德国人李希霍芬(Ferdinand von Richthofen)在其1877年出版的《中国》第一卷中,首次提出来的(德语:die Seidenstrasse)。也就是说,截止目前,学者们还没有找到这一词儿的更早的来源。德国人李希霍芬之后,是法国人沙畹,说这位法国汉学家沙畹是最早提出“海上丝绸之路”的人,因为1903年,他在其《西突厥史料》书中说到丝绸之路可分为陆路和海路两条。然后,就到了1968年,接下来的“专利人”是一位日本人三杉隆敏,他1968年出版《探索海上丝绸之路》。就这样,1877年德国人李希霍芬——1903年法国人沙畹——1968年日本人三杉隆敏,100年中有三个人有了“专利权”。人们至今坚称此谓,并广泛报道,广泛传播,[注]如侯杨方:《“丝绸之路”究竟是怎样一条路?》,《解放日报》2015-04-07;蒋绶春、廖志慧等:《1877年德国地理学家李希霍芬最早提出“丝绸之路”》,《湖北日报》2014-04-01;等。相关媒体报道如:《李希霍芬:首先提出丝绸之路的德国人》,《新华每日电讯》2015年4月17日;《李希霍芬:丝绸之路的命名者》,《参考消息网》2013年4月5日;《李希霍芬魂归上海》,《新民周刊》2013年12月19日;等。人民网2015年4月15日电《揭“一路一带”历史秘密:“丝绸之路”名称是谁发明?》,参考《解放日报》《中国文化报》《新华网》《新京报》《中新网》《兰州日报》报道说:“连接中国与西方的‘丝绸之路’在中国家喻户晓,随着‘一带一路’战略构想的推进,‘丝绸之路’更是受到世界的关注。你知道‘丝绸之路’名称是谁‘发明’的吗?古代的‘丝绸之路’是啥样的?今天,我们来为您解惑。”并在《“丝绸之路”名称是德国人“发明”》的小标题下,第一句就告诉人们:“‘丝绸之路’这个名称是100多年前一个德国人的‘发明’,他的名字叫费迪南·冯·李希霍芬。”大有“深入人心”之势。
“‘海上丝绸之路’是在西方汉学里诞生的,它其实是一个‘老外视角’。”[2]于是在中国,这条路就被普遍“公认”为“丝绸之路”了;这条“走”了几千年历史的“路”上的穿梭往来的“丝绸”(还有陶瓷、茶叶、香料等)作为主要“物品”(商品),就这样被普遍得到了凸显、强调,于是“丝绸之路”就是贸易之路,商业之路,就这样被塑造得“顺理成章”了。甚至在人们看来,物质的“丝绸之路”是这条“路”的主要元素,或者说是基本元素的全部。至于这些李希霍芬等西洋人们都是些什么身份、什么角色、以什么目的对中国进行“科学考察”的,“科学考察”之前之后都发生了什么,人们就有意无意地掩盖、屏蔽了。
显然的,这原因于目前的时代是一个重商主义的时代,是人们更加重视、甚至在很多人那里只重视“物质”的“唯物”的时代。这个时代在西方可谓历史悠久,但其成为“世界潮流”,在中国也开始盛行,则始自仰慕西方的“坚船利炮”、以“师夷以制夷”为名、官员开始捞钱自肥的“洋务运动”。自此,中国文明中的“君子”之“儒雅”开始斯文扫地,“小人”之风开始盛行。这在现代学界很多人那里不仅不以为耻,而且变本加厉。因此,很少有学者公开自己的理念:无论是“陆路”还是“海路”,都是远距离跨区域、跨民族、跨文化的“通道”,即“文化线路”;“丝绸”(以及其他商品)的“物质元素”之外,与之相关的而且事实上是其上位的“精神元素”“政治元素”“制度元素”“社会因素”等“文化因素”,是不可以被忽视的;否则就是本末倒置。
事实上,“精神元素”“政治元素”“制度元素”“社会因素”等“文化因素”,是决定、规定“丝绸”等商品“物质元素”的。试想,如果“精神”上不喜欢、“政治”上不太平、“制度”上不允许、“社会”上不安定,如此等等“文化因素”不具备,那么“丝绸”等商品之“路”还能够存在、存续吗?如果还能够存在存续,那会是一种什么样的“商路”呢?无论陆上的海上的,如果仅仅都是一条条商家牟利、炮舰开道、横冲直撞、盗贼横行、欺行霸市、坑蒙拐骗、贸易大战之路,那会是什么样子呢?那还是历史上的、直到今天还值得我们怀想、传承、弘扬的“丝绸之路”吗?
事实上,今天所谓“丝绸之路”,只是用上了西方人的一个名词、成为了一个“符号”而已。那么,历史上的人们——不仅包括中国历代政府、民间,也包括外地政府和民间,对今人来自“老外视角”的所谓“丝绸之路”,是如何定性定义和称谓的呢?
正如葛剑雄先生所说,“丝绸之路畅通的前提是中央王朝的统一和控制”;对于“陆上丝绸之路”来说,“(如果)汉朝没有控制中亚,匈奴人就会把路截掉”,“东汉就出现了对西域控制三通三绝,三次畅通过,三次又断绝过。唐朝对西域的控制不止新疆一带,而是远到中亚,甚至西亚,所以可以牢牢地控制。”[3]至唐朝,无论是陆上还是海上,中央政府治理下的对外通道得到了更大的发展。唐贞元宰相贾耽(730~805),兴元元年(784)至贞元十七年(801),经17年,绘成名闻迩遐的“海内华夷图”,撰写了《古今郡国县道四夷述》,献给朝廷。表曰:
“臣闻地以博厚载物,万国棋布;海以委输环外,百蛮绣错。中夏则五服、九州,殊俗则七戎、六狄,普天之下,莫非王臣……”
依贾躭《皇华四达记》所记,唐“入四夷之路与关戍走集最要者”有通道七条:
“一曰营州入安东道,二曰登州海行入高丽渤海道,三曰夏州塞外通大同云中道,四曰中受降城入回鹘道,五曰安西入西域道,六曰安南通天竺道,七曰广州通海夷道。”
显然,在古人的眼里,这些近人、今人往往只看到的“丝绸”(以及“陶瓷”“茶叶”“香料”等物品、商品)之“路”,则恰恰是历代中国王朝天下的“四夷入贡之路”,亦即“华夷封贡之路”。“实际上中国历史上,从来没有为了贸易和利润开辟过这条路。这些历史现在有些人不清楚,还以为是中国人为了卖丝绸才开了丝绸之路。”[3]
明代,洪武三年(1370)十月,中书省臣奏:“高丽使者入贡,多赍私物货鬻,请征其税。”朱元璋说:
“远夷跋涉万里而来,暂尔鬻货求利,难与商贾同论,听其交易,勿征其税。”(《明太祖实录》卷五七)
十七年正月,又命有关衙门:
凡海外诸国入贡,有附私物者,悉免其税。(《明太祖实录》卷一五九)
永乐年间,这类记载更多。永乐元年(1403)九月,礼部奏:日本贡使私载兵器刀矛卖与民,宜依禁令止之。明成祖说:
“外夷向慕中国,来修朝贡,危蹈海波,跋涉万里,道路既远,资费亦多,其各有赍,以助给路费,亦人情也,岂当一切拘之禁令!”(《明太宗实录》卷二二)
十月,西洋渤泥国来贡方物,因附载胡椒与民互市,有司请征其税。明成祖回答:
“商税者,国家以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欲侵其利,所得几何,而亏辱大体万万矣。不许征其税。”(《明太宗实录》卷二三)
有学者认为,这是永乐帝“根本不把海外贸易所得利益放在眼里。”这无疑是事实。但该学者接下来的话,暴露了其西方贸易主义(实际就是殖民侵略主义)的立场和世界观:“后来明英宗下令停止造船,主动放弃海外贸易,显然也受到其先祖以农为本思想的影响。”“现存的资料证实,郑和准备航海时有权向沿海地区直接征用人力与物资。这舰队之出动虽也有商人参加,可是其被抨击,仍是由于其缺乏利润……海船的往返,找不到一种不可缺少的商品作大规模的载运,因其劳师动众,更为人指摘。这些船舶所载出口商品为绸缎、铜钱、瓷器和樟脑,回程的入口商品有香料、珍宝、刀剪、油膏、药料及奇禽异兽,此类物品可以增加宫廷生活之色彩,却不适用于大众化市场。即使胡椒与苏木被政府使用当作文武官员薪俸的一部分,其价格仍不值得建造和维持如此巨大舰队。郑和所率领的军队虽在海陆战役里获胜,可是一次战役也可能死伤数千。另外南京之龙江船厂曾造大小船只数千,所有的人力和物料全系向民间征用,此更招民怨。”[注]黄仁宇:《明政府终止远航是因缺乏利润》,引见钟葵:《明政府为何不向海外扩张》,《广州日报》2011-08-04。
不少学者的吊诡也恰恰在这里:明明知道中国古代(不仅仅明朝)是个地大物博、人民勤劳智慧、物产丰盈、各地区互补、经济生活和精神生活十分丰富、是世界上水平相对最高的世界最大国度,一个中国(人口、物产)就等于几乎半个地球(至少在东西方人们的已知世界里如此),这个国度在汉、唐、宋、元、明、清等大部分历史时期都国泰民安,文化繁荣(包括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凡是到过中国周边地区的西方人士无不称奇赞叹,明明懂得中国不需要或者几乎不需求于任何别的国度,不需要与任何别国搞那么多、那么大量的贸易,为什么这些近现代西方人、及至近现代的中外“学者”们非要不遗余力地大加诟病、贬斥、嘲笑、批判古代中国,非要让中国大开国门、让西方人肆意进入、占领市场、腐蚀官员、鱼肉百姓,非要让中国与之大搞什么“贸易”不可?为什么只要不满足西方人的要求、不让西方人称心如意,就是“以天朝自居”“不睁眼看世界”“封建”“愚昧”“保守”“落后”呢?
既然说是“贸易”“买卖”,就是讲求公平,合理,自愿,无论愿买愿卖、不愿买不愿卖,都应该是自己的“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得坑蒙拐骗,不得欺行霸市,不得强买强卖——这是不是最起码、最基本的“贸易”“买卖”的“伦理”。何以到了近代西方殖民主义者那里,你中国不跟我做买卖,不让我强买强卖,你就是“封建”“愚昧”“落后”“保守”“闭关锁国”,你就是“野蛮”,我就要“坚船利炮”开路,战争相加,杀戮你,消灭你——这就是“文明”战胜“野蛮”,这就是“现代化”,这就是“天经地义”,这就是“世界潮流”?无疑,这些个在历代中国人几千年的传统文化中一定会视之为“奇谈怪论”的东西,这些个全都来自近现代西方人的殖民经商话语,在西方人那里,出于西方人的立场、角度、观点、目的,都毫不奇怪,而奇怪的是何以近现代的不在少数的中国人——这里主要指的是近现代中国的所谓“学者”以及深受他们的“高论”大面积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广泛影响的人们,居然有意无意地站在西方人的立场上,采用、秉持西方人的视角,表达、倾诉着西方人的观点观念,要达到、实现西方人的目的。
学术的原则是客观,即用事实说话。历史学者使用的是历史的资料,即用史料说话。这毋庸置疑。但用什么样的事实说什么样的话、用什么样的史料说明什么样的问题,是因学者的立场、角度、观点、目的不同而不同,甚至截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
“盛世修史”,修的是前朝史,非记当朝,因而客观性较强,因而容易符合“传统”。这是清人所修《明史·本纪》对永乐帝文治武功、政绩非凡的高度赞扬:
“文皇少长习兵,据幽燕形胜之地,乘建文孱弱,长驱内向,奄有四海。即位以后,躬行节俭,水旱朝告夕振,无有壅蔽。知人善任,表里洞达,雄武之略,同符高祖。六师屡出,漠北尘清。至其季年,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幅陨之广,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
就是这位明代永乐帝,诏谕发动、组织实施了作为国家战略行动的“郑和下西洋”,使“海上丝绸之路”发展到了历史上的最高峰、最繁盛的时代的。设无国家发动组织实施,就不会有这样的高峰、这样的繁盛,就不会有“威德遐被,四方宾服,明命而入贡者殆三十国”。如果真像不少今人指责的那样,永乐帝不应该一如乃父海防“海禁”而应该开放国门让海盗、倭寇们如入无人之境,不应该“以天朝自居”“厚往薄来”而应该“不该管的不管”,让环中国海上、印度洋上海盗盛行天下大乱,让南洋那些“陈祖义”们肆意烧杀抢掠横行海上,那样“海上丝绸之路”就更加畅通无阻了,就更加高峰、更加繁盛了?且永乐帝也并非心血来潮,弃古改制,他只是“远迈汉唐,成功骏烈,卓乎盛矣”;在官修《明史》者心目中,汉唐就已经是大“盛”的,“海道”亦即今所谓“丝绸之路”也是大“盛”的;永乐帝朱棣之功,是“远迈汉唐”,使之发展至为更“盛”了。这不是后世为前世“评功买好”,当时的人们也是这样评价的,有众多的明代史著、笔记、诗词歌赋、小说戏曲为之歌颂,并非“御用文人”“御用之作”,而是“民心”所向,“市声”所表,足以可证。
如果在这一条条“路”上(陆上、海上多线路)只看到“丝绸”(以及陶瓷、茶叶、香料等)“物品”“商品”,见物不见人、见钱不见人,那么其重要的真实的历史内涵就会被掩盖——这条“路”上,谁是中心?货源在哪里?是按照谁的理念、制度、管理行事?谁是主角?是谁说了算?是自由世界、自由贸易、市场说了算,还是被当时的已知世界视之为“天朝”的中国历代政府说了算?今日中外学界有不少人说“丝绸之路”的主角不是中国、不是中国人,而是印度人、阿拉伯人、甚至西方人,他们是南端、西端主角;还有日本人说、韩国人说,他们是东端主角。这显然是别有用心,至少是只见历史的只鳞片甲,不见历史的整体本身。
正是因为这是东西方的陆上、海上通道,人们通过骆驼、通过马匹、通过肩夫、通过河船和纤夫、通过海船和航海,即使仅从商品货物的运输贸易而言,运送、交换的是丝绸、陶瓷、茶叶、香料、文物,其产地即货源地也是在中国,枢纽、中心也是中国,亦即东西方的“丝绸之路”(无论是海上还是陆上)的中心是中国;中国是产业中心、货源中心、产地中心、贸易中心。而且不可回避的是,关系这条“路”是开是关、穿行往返的人和物是多是少的关键,是理念指导下的制度、政策和管理。总的“决策者”“管理者”是谁?无疑是中国历代中央政府,古代称之为朝廷。在几千年的历史上,东西方“丝绸之路”(无论是海上还是陆上),一直是中国中央政府决策、规范、管理、控制的。第一,中国中央政府控制贸易规模、贸易对象、贸易时间、地点、管理、税率。第二,中国中央政府规定所有的贸易只允许属国及朝贡国前来,一方面朝贡,一方面贸易。颁赐勘合,实行勘合贸易。你必须严格遵守,不能僭越,更不能冒充。明代日本冒充朝贡,发生了两个日本使团争贡事件,导致在明州发生暴乱。中国政府因之规定:自此永远断绝日本的朝贡,永远断绝与之来往,弃之如敝履,干脆“不跟你玩”。
对于商人来说,贸易就是贸易,就是赚钱;对于政府来说,贸易只是手段、媒介、途径。商人眼中的“丝绸之路”,在政治家、政府的眼中就是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连接、联结之路。而且这是实质、本质,而不是表面的东西。海外贸易,要让它发挥综合性功能,因而是政治经略,亦即文化、制度、社会的一体化构建。这个“文化”,是汉文化、制度文化、协和万邦的和平文化。只有从致力于天下太平、国泰民安、四海一家的中国历代政府的“最高管理者”的视角,从什么样的国家、天下是老百姓所希冀、追求的休养生息、国泰民安的国家、天下的苍生百姓视角,才可以看出这些陆上、海上的“天下通道”的实质与作用。
如果一个国家只知道贸易、只算计如何赚钱,还能不能形成那样一个几千年的文明大国?哪里会有几千年来的泱泱中华文明?还能不能称得上是“文明”?如果连何为“文明”的真义都不讲,还何以奢谈“历史自信”“文化自信”?
只有这样认识今日人们热议热说的“丝绸之路”,才可以看到所谓“丝绸之路”所具有的真正内涵及其重要的历史功能与地位。有了这些陆上、海上的一条条通道,才有了东亚汉文化共同体,才有了中国的天下影响力、印度洋世界、西方世界对中国、中国文化的崇拜和接受。而恰恰是这些条陆上、海上的物质的、商品的、贸易意义上的“丝绸之路”的过度发展,管理疏漏、管理者乃至整个政府、社会被腐蚀、失去了控制,才有了西方对东方的馋涎欲滴,航海东来后得以殖民东来。西方对中国属国属地、进而对中国本土的一步步蚕食侵略的过程,是从一步步腐蚀中国朝廷和官员开始、越来越泛滥的过程。
一、古代“丝绸之路”,是中国自开辟海外交通而主导世界三千年(先秦即已滥觞,自汉大规模开辟)、致力于“协和万邦”“天下一体”“中外一家”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结一体的陆上、海上通道。
二、古代“丝绸之路”的近代解体和被西方近代崛起的依靠“坚船利炮”横行四海的殖民外侵、贸易的“航道”所代替,是外因、内因合力的结果——晚清政府在西方侵略加侵蚀下,高层腐化投降、社会分化糜烂,官商、外敌、内奸里应外合,裹胁、利用清朝帝国权贵,引狼入室,内外勾结,海外贸易冲破国家管制、国门洞开,导致整个晚清社会从上到下官场腐败、社会黑暗、人心糜烂,大清岂能不亡?
三、我们作如上的分析,绝非不重视“海上丝绸之路”的物质层面的作用,而是申明“丝绸之路”全面内涵、尤其是其本质内涵的不可遮蔽、不可偏废、不可本末倒置。
三、目前对古代“丝绸之路”“海上丝绸之路”有很多误读,贻害无穷;今日建设“一带一路”,需要借鉴、传承、弘扬历史上的“丝绸之路”文化,亟须避免曲解亵渎、误读误导,亟须避免过度追求、倚重甚至单一追求、倚重对外商业贸易,走上重商主义的歧路。晚清的洋务重商主义道路及其必然败亡的结局,必须警惕。对此,中国的相关学界应该积极作为,发挥中国学术的正能量作用,影响、团结、协同世界相关学界,促进我们所期待的正能量正价值的“一带一路”建设、“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目标的实现,促进世界和平、社会和谐、“天下一家”文明共同体时代的到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