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耸云
(辽源市妇婴医院,吉林 辽源 136200)
呼吸衰竭是一种严重疾病,其在新生儿的发生率相对较高,属于新生儿急危重症之一,同时也是导致新生儿死亡的重要原因[1]。本病多发生于5岁及以下新生儿,病因较复杂,病情表现多样,发病后应给予积极的治疗,可有效降低新生儿的病死率[2]。笔者近年来将盐酸氨溴索联合鼻塞式气道正压通气的治疗方案应用于新生儿患者,取得了较好的临床效果,现汇报如下。
选取2017年11月~2019年7月我院住院的呼吸衰竭新生儿共56例,随机分成研究组28例、对照组28例,研究组患儿中男16例,女12例,胎龄33~41.5周,平均(36.24±2.46)周,体重2.1~3.3 kg,平均(2.31±0.55)kg;对照组患儿中男15例,女13例,胎龄32.5~42周,平均(36.59±2.34)周,体重2.2~3.4 kg,平均(2.28±0.56)kg。两组患儿一般资料无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参照《实用新生儿学》[3]中的“呼吸衰竭”相关标准制定,本组纳入对象全部符合该标准,即在出生后的24 h之内,出现了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及间断性呼吸暂停等表现。
使用SPSS 19.0软件进行数据处理,t检验及x2检验等方法,P<0.05认为有意义。
本组患儿依据病情,积极治疗多种并发症,包括抗感染,以及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配合输液及营养支持治疗等措施,同时给予盐酸氨溴索注射液治疗,用量按照7.5 mg/kg给予,每日滴注时间为15 min,每日静脉滴注4次。连续治疗1周。
在对照组治疗基础上,再实施鼻塞式气道正压通气方法进行治疗,首先是设置氧气初始流量,一般在4~6 L/min之间,给氧期间注意观察患儿的病情情况,当患儿的病情趋于稳定后,调整给氧量,改为2~4 L/min之间,维持吸入浓度,一般控制在30%~50%范围,初始压力一般控制在0.39 kPa~0.59 kPa范围。在整个治疗过程中,严格观察患儿的病情变化情况。连续治疗1周。
①显效:经给予上述措施治疗后,新生儿呼吸困难、气促、呻吟等临床表现均消失,呼吸恢复平稳,气血指标在正常范围,提检X线片示肺部通气情况良好。②有效:经给予上述措施治疗后,新生儿呼吸困难、气促、呻吟等临床表现改善,气血指标也见好转,提检X线片示肺部通气情况有好转。③无效:经给予上述措施治疗后,临床表现、气血指标、X线片等均未见明显改善,或有加重。
研究组显效21例,有效6例,无效1例,总有效率96.43%;对照组显效13例,有效10例,无效5例,总有效率82.14%。两组比较,差异呈显著性(P<0.05),表明研究组效果明显优于对照组。
当新生儿发生呼吸衰竭时,往往存在死亡的风险,因此需要积极的治疗。由于本病属于一种综合征,临床表现多样,故而需要综合治疗,其基础治疗方案有抗感染、纠正水、电解质及酸碱平衡、输液及营养支持等。笔者在此基础上,给予较大剂量的盐酸氨溴索治疗,以发挥较强的抗炎症、促进排痰及内分泌物、改善通气、促进肺泡表面活性等作用。鼻塞式气道正压通气方法则具有释放肺表面活性剂、减轻呼吸道阻力、改善换气功能及症状等作用。由此可见盐酸氨溴索联合鼻塞式气道正压通气治疗新生儿呼吸衰竭效果较好,可以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