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财经大学 应用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金融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2)
内容提要:新疆是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倡议的门户,新疆金融业的积极作为是巩固双方经贸关系的重要保证,必将极大地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因此,本文从政策制定、机构设置和业务开展三个层面梳理了新疆金融业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积极推进与中亚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现状,分析了新疆各类金融机构在与中亚五国金融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新疆金融业的实际,提出了深入广泛开展双边或者多边金融合作的构想。
“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对我国未来的经济发展将有深远影响。在“一带一路”建设中,我国与中亚五国经济贸易往来具有显著的地缘优势,目前我国是土库曼斯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是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的第二大贸易伙伴,是塔吉克斯坦的第三大贸易伙伴,还是吉尔吉斯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国的主要投资国。我国与中亚五国日益密切的经贸往来要求在金融领域的合作也要不断地深化。深入广泛的金融合作可以很好地服务双边或者多边经贸往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落实。中亚五国是我国顺应世界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趋势,以周边国家为基础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实现商品、资本和劳动力自由流动的重要合作伙伴,是我国开展“一带一路”建设的重要合作对象。
新疆是我国与中亚国家经贸往来最为频繁的省份,不论是在地理位置上还是在文化上都较我国其他省份有相对优势,是我国建设中国—中亚—西亚经济合作走廊、全面推进落实“一带一路”倡议的门户,新疆金融业主动作为,寻求与中亚五国的金融合作是巩固双边或者多边经济贸易关系的重要保证,必将极大地推动“一带一路”倡议全面铺开和具体实施。那么,新疆的金融业应该如何应对“一带一路”建设的发展机遇,许多学者对这个问题进行了研究。庞岩(2014)基于对新疆—中亚经贸合作的分析,提出了以经贸合作为基础的金融合作的实现路径和方式;彭江等(2015)研究认为,“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战略构想有利于推动新疆与中亚国家的跨境区域合作;刘亚辉(2016)提出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建设的背景下,新疆可以建立区域金融中心,推动新疆与中亚国家的区域金融合作;秦放鸣(2017)梳理了世界跨国金融合作的模式,结合中亚国家的金融发展程度,提出了我国与中亚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重点领域;王潇琳(2017)研究认为,由于国家间的博弈、地区政局动荡、经济金融环境差异等原因,中国与中亚国家的金融合作需要借助亚投行、丝路基金等平台实现,人民币的区域化可以为双方的金融合作奠定良好的基础。基于上述研究成果,本文从政策制定、机构设置和业务开展等层面梳理了新疆金融业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积极与中亚国家开展金融合作的现状,分析了新疆各类金融机构在合作中遇到的问题,并结合新疆金融的实际情况提出了进一步推进双边或者多边金融合作的构想。
近年来,在国家和地方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建设,不断完善国家间和区域间金融合作制度的背景下(如表1所示),新疆金融监管机构先后制定了《关于金融支持喀什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建设的补充实施细则》、《关于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跨境人民币创新试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合作中心调运人民币现钞通关业务管理办法》,这些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的制定不仅厘清了传统业务、创新业务和离岸业务的“分账核算”体系,而且使得跨境调运人民币现钞成为可能,从而进一步完善了合作中心的金融功能。除此之外,新疆金融业监管机构还共同参与了《中塔合作规划纲要》的制定。
表1中国与中亚五国联合文件与金融合作构建
机构名称时间国外机构名称文件中国人民银行2011年4月19日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中央银行签署了规模为7亿元人民币/1670亿苏姆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1年6月13日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签署了规模为70亿元人民币/1500亿坚戈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2014年12月14日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续签了规模为70亿元人民币/2000亿坚戈的双边本币互换协议 2013年9月25日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2015年12月16日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银行《跨境危机管理合作协议》2004年9月21日吉尔吉斯共和国国家银行《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2010年11月25日塔吉克斯坦国家银行《双边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2015年5月13日哈萨克斯坦国家银行《证券期货监管合作谅解备忘录》
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在上海合作组织的框架下,2012年4月18日新疆设立了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作为合作示范区,该合作中心可以先行先试改革措施,这为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各国经济金融合作提供了示范效应。目前,全国首个“境内关外”跨境人民币政策以及其他多项金融创新政策在该合作中心落地实施,极大地促进了区域金融合作的金融创新业务发展。
1.跨境人民币业务的清算、结算及其规模。目前,新疆跨境人民币直接清算网络已经覆盖中亚五个国家,这些国家在新疆共开立了32个人民币同业往来账户和20个非居民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截至2017年6月末,新疆与中亚五国办理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金额达2.63亿元[注]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具体包括货物和服务贸易、收益与经常转移以及融资等业务,这些业务的开展能较好地服务于新疆向中亚国家进口矿产商品和新疆建材、工程机械等优势产业出口的贸易发展需求。同时,中国人民银行还鼓励银行卡清算机构推动跨境清算业务的实施和银行卡支付机构推动跨境支付业务的实施,推进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区域金融合作以及人民币在中亚国家的广泛使用。
2.双边本币合作范围。中国新疆的金融业与哈萨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两国积极开展了双边本币结算业务。对哈萨克斯坦开展的业务包括:人民币对哈萨克斯坦坚戈银行柜台直接挂牌交易、人民币对坚戈银行间外汇市场区域交易、人民币对哈萨克斯坦坚戈远期结售汇及掉期业务、哈萨克斯坦坚戈对美元的差额交割远期外汇买卖。除此之外,中国农业银行新疆分行还在哈萨克斯坦人民储蓄银行开立坚戈账户,并在2016年与哈国签订坚戈现钞调运协议,为现钞直接清算平盘打下基础。到2017年6月末,新疆辖区内人民币对坚戈银行柜台累计交易5433.3万元人民币。对塔吉克斯坦开展的业务主要是人民币对塔吉克斯坦索莫尼现汇银行柜台挂牌交易,截止到2017年6月,新疆辖区内人民币对索莫尼现汇累计交易2176万元人民币。[注]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3.外汇管理与服务。外汇管理局取消直接投资外汇登记核准,企业办理投资业务的财务成本大幅降低;启动跨国公司外汇资金集中运营试点,推进支付机构开展跨境外汇支付业务试点;制定“简化中国电子口岸企业IC卡审核流程”,促成了人民币对哈萨克坚戈、俄罗斯卢布的远期结汇业务的实现;加强跨境资金的往来监力度,重视对跨境资本冲击的防范,降低了涉外经济活动的风险;完善涉外项目资金的监督预警,优化行政审批的程序。
1.筹建新疆黄金投融资平台。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与上海黄金交易所共同筹建新疆黄金投融资平台,希望依托新疆独特的优势,推动与中亚五国黄金市场的深度合作,促进新疆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和沿边金融开放发展。2016年,新疆黄金投融资平台项目投资主体的前期调研和筛选工作均已完成,已经进入项目落地执行阶段。
2.承办丝绸之路金融论坛。2016年9月21日,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主办了第五届中国—亚欧博览会丝绸之路金融论坛。本届论坛国外嘉宾包括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亚洲开发银行,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巴基斯坦、阿联酋、蒙古5国央行和7家国外商业银行代表,国内“一行三会”以及相关金融机构,新疆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学术团体、专家学者参加了此次论坛。会议规模大,到会的国家、机构及嘉宾人数均超过历届,充分体现了开放办会,彰显了包容理念。
3.启动新疆金融服务平台建设。2016年10月21日,新疆金融综合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该平台定位于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的背景下,为国内外金融机构和企业搭建信息交流平台,聚合新疆企业界在资金、人才和信息等方面的资源,创新服务模式,促进信息交流,搭建投融资桥梁,为解决新疆企业面临的投融资问题提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外事委员会。为了与中亚五国金融合作和交流持续深化,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成立了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外事委员会,尝试开展边境省区分支机构与毗邻国家的金融合作。2015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组团出访与新疆接壤的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探索建立中哈合作中心定期会晤和经济金融政策宣介、跨境招商协调合作机制,以及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巴经济走廊跨境合作与人民币“走出去”的长效机制。
随着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经贸往来的日益频繁,为了经贸往来的便利化,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间金融合作范围不断扩大,合作质量不断提高,区域金融一体化的格局逐渐形成。但是,中国新疆在与周边国家金融合作的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周边国家经济基础薄弱、金融生态环境不佳、国别风险高,因而中国新疆与周边国家金融合作的基础薄弱;由于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不健全,中国新疆金融业与周边国家金融合作地位不对等,周边国家与中国新疆金融合作意愿不高;由于中国新疆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实力不足,短期内很难达到监管机构对其海外设立的分支机构的监管要求。再加上出口信用保险对新疆企业覆盖面较小,不能充分化解新疆企业走出去的各类风险,这制约了新疆企业走出去的步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我国境内其他金融机构海外业务的拓展。具体分析如下:
由于中亚五国经济基础薄弱,金融生态环境较差、国别风险高等原因导致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金融合作存在困难。
1.中亚五国经济基础薄弱。根据《2015—2016年世界竞争力报告》显示,中亚五国除了哈萨克斯坦排在第58位,其余四个国家的排名均在100名之后。从表2中亚五国2016年GDP、人均GDP等数据可以看出,中亚五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一国经济政策制定的目标要符合其经济发展水平。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国家来说,其经济政策主要是为了消除贫困,而我国的经济政策制定的目标主要是发展经济。国际货币政策协调的博弈分析理论认为,政策存在溢出效应,不同经济政策目标使得国与国之间的政策难以协调,很可能会导致极为低效的产出。因此,国家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会影响国家间经济政策的协调统一,也进一步影响到国家间金融合作的基础,这些差异使得区域国家间金融合作推进困难重重。
表22016年中亚五国经济发展相关指标
国家GDP(亿美元)人口(万)人均GDP(美元)哈萨克斯坦1338.141483.997510吉尔吉斯斯坦65.526131077塔吉克斯坦69.52868.61796土库曼斯坦361.80566.256389乌兹别克斯坦672.203184.822111
数据来源:2016年中亚五国统计年鉴。
2.中亚五国金融生态环境较差。一是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落后。目前中亚五国仍然习惯使用现金进行交易,对银行卡、支票、自动取款机等现代金融工具使用较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二是金融机构结构单一。由于各种原因中亚国家金融市场发展缓慢,金融市场结构比较单一,尤其是证券、保险市场发展落后,金融市场证券公司和股票公司直接融资服务占比较小,银行间接融资服务占绝对优势。而且中亚国家金融机构采取的是封闭式的金融业管理模式,金融机构间金融资金的流动性较差。因此,虽然中国新疆与中亚国家银行业借贷市场的互动合作较好,但这一点却限制了彼此在证券市场、保险市场之间的互动合作。三是中亚国家金融机构服务水平较低。中亚国家金融产品较少,创新不足,整体金融服务水平较低,金融机构只提供比较简单的金融服务,难以满足企业融资和多元化的金融需求。
3.中亚五国国别风险较高。中亚五国处在欧亚大陆的中心,在欧亚地缘政治中占重要地位。这些国家虽然自然资源丰富,但是由于缺乏完善的市场制度环境,中亚五国均存在高通货膨胀和经济发展不稳定的潜在风险,而且这些国家的经济都比较落后。近年来,随着国际市场对石油、天然气需求的增加,世界大国对中亚国家资源的竞争日趋激烈,这些国家对中亚国家的动机各不相同,导致中亚地区风险聚集,这不利于中亚地区区域金融合作的开展。从表3和表4可以看出,基于种种原因,近年来中亚国家货币贬值严重,国别风险较高。
表3 2014年—2015年丝路沿线中亚五国货币贬值情况表
国 家2014年2015年贬值幅度(%)哈萨克斯坦(美元/坚戈)182.35339.4786.16吉尔吉斯斯坦(美元/索姆)58.886575.899328.89塔吉克斯坦(美元/索莫尼)5.3076.990231.71土库曼斯坦(美元/马纳特)2.853.522.80乌兹别克斯坦(美元/苏姆)2422.40275011.91
数据来源:中亚五国央行网站。
表4 2015年中亚五国的国别风险
国家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塔吉克斯坦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国别风险-0.09839-0.87238-0.44895-0.106460.420325
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
由于合作地位不对等、合作机制不健全等原因导致中亚五国与中国新疆金融合作的意愿不高。
1.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合作地位不对等。金融是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金融安全关系到国家安全,金融工作的推进必须以保证国家经济安全为前提。为了保障国家金融安全,跨境金融合作制度的建立必须坚持稳中求进的原则。因此,各个国家对金融业的开放都持谨慎态度,对跨境区域金融合作的主体监管都非常严格。
我国推进与中亚五国的金融合作需要以新疆为门户,但是在法律上新疆只是我国的一个省份,而中亚五国是具有主权的国家,在进行区域金融合作中法律地位不对等,不能够满足与中亚五国金融合作中对监管主体的要求。因此,与中亚五国金融业的合作更多地是在国家层面上展开,导致新疆的金融业很少能直接参与到与中亚国家的金融合作中。
2.双边、多边合作机制不健全。跨境金融合作的发展程度主要取决于政府之间支持的力度与合作的意愿,政府要为跨境经济合作区内的跨境金融合作创造良好的条件,对跨境经济合作区内的跨境金融合作加以鼓励和引导才有利于双边或多边跨境金融合作的开展。如果我国与中亚五国中有跨境经济合作意愿的国家之间没有共同、长远的战略性规划,则不能处理好相互之间的经贸合作关系,就不能形成良好的金融合作支撑体系,从而会严重阻碍跨境经济合作区的建设和发展。目前,我国虽然与哈萨克斯坦等国家建立了金融合作的会议机制,但是与这些国家的金融合作对话环境尚不够完善,交流互动不够频繁,现阶段的金融合作主要以双边协商对话、政策性协议的签署等方式实现,多边的、商业化的金融合作工作开展较少,各级各类金融合作平台缺少紧密关系,完善的区域人民币支付清算网络体系还没有形成。
我国的商业银行实行总分行制度,各商业银行总行在对新疆分行与中亚国家直接开展金融合作方面存在权限下放不足、审批流程过长等问题,使得新疆辖区内银行业金融机构与中亚国家金融机构合作受限。例如,乌鲁木齐银行作为新疆辖区内法人银行金融机构,截止到2017年11月注册资本金40亿人民币,资产1476亿人民币[注]数据来源:中国人民银行乌鲁木齐中心支行。,该银行在短期内很难达到监管机构允许的在中亚国家设立分支机构的准入条件,所以其没有在周边国家新设机构网点的计划。
区域金融合作是践行“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着力点,中国新疆可以通过与中亚五国的区域金融合作,巩固和促进双边或者多边经贸往来。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双边或者多边贸易、投资的不断扩大,以及经济往来的日益频繁,不仅可以为区域金融中心的建立奠定坚实的基础,而且也对加快区域金融合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区域金融合作有利于金融资源整合,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促进金融理念、产品和服务创新,提升区域金融服务水平和金融竞争能力,从而为区域经济合作提供更丰富的资金来源,进而促进“一带一路”构想和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实现。“一带一路”倡议的部署和展开必将历经数十年甚至更长时期的演进,期间金融业提供的风险管理、资金融通、贸易保障作用举足轻重。但新疆金融业在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初期,由于自身实力和服务能力较弱,又缺少成熟的经验与模式,将面临巨大的考验。为确保成功地完成使命,需要采取有效的策略。
随着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和中国新疆“一核两翼”区域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深入推进,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的双边或者多边经贸往来日趋密切,区域金融合作程度与经贸合作程度不匹配的矛盾必将凸显。贸易便利化必然要求金融便利化,金融市场的双向开放程度扩大是必然趋势,与中亚五国的双边本币互换、结算范围和规模会持续增加,但是考虑到中亚五国经济总量少、国别风险高、金融市场运行效率低等情况,中国新疆应与中亚五国加强政策沟通协调,增强政治互信,以区域金融稳定为前提稳步推进区域金融合作的深化。
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可以在上合组织框架下加强双边与多边沟通,降低跨境合作互设金融机构的标准,支持国内大型银行等金融机构在合作国开设分支机构或子公司,设立境外机构人民币结算账户,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落实与办理,加强与中亚五国商业银行在国际结算业务方面的账户往来,积极创新支付工具和支付方式,提高跨境金融支付结算便利化程度,完善跨境合作国进出口信用保险政策,开发跨境合作区双方的商业保险市场。新疆地方政府、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业分支机构要加强与中央政府及总行(总部)的联系和沟通,积极主动参与国家、总行(总部)层面与中亚国家金融合作的各项工作,并为区域金融合作创造最优的金融生态环境,最大限度地推进国家层面与中亚国家金融合作项目在新疆落地。
建立良好的民间关系是促进跨境金融合作的有效手段。中国新疆可以利用地缘优势,引导双边人员进行互访,加强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的民间交流,推动双边文化传播,建立民众之间的信任,促进“民心相通”,融合发展理念、消除文化隔膜,支持与中亚国家共同建立区域金融合作会议机制,促进双方边境地区跨境金融合作交流活动的开展,从而推进深层次、多领域的跨境金融合作。
新疆地方政府印发的《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规划(2016—2030)》(以下简称《规划》),全面加强了对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的规划引领。《规划》提出了核心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发展目标:到2030年,要全面建成国内外投资者共同参与,具备较强交易、定价、信息功能和创新能力的金融市场体系。《规划》中提出区域金融中心建设以“培育市场、集聚机构、创新产品及服务、加大金融对外开放”为基本路径,构建功能完备的,立足新疆、面向中亚和南亚,辐射丝绸之路经济带沿线国家的区域性国际金融中心。新疆金融业要抓住区域国际金融中心建设的机遇,积极推进与中亚五国的金融合作。
1.借助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政策支持,大力推进新疆金融机构对外合作与交流。推动新疆金融机构“走出去”,积极开展与周边国家金融机构在境外设立合资机构,开展外汇、信贷、证券、保险、基金等领域的合作。引导金融机构进行金融业务创新。银行业金融机构与其他支付机构要做到为中亚国家提供完善的跨境支付服务,促进非现金支付工具在跨境经济合作区中的应用,鼓励新疆跨境支付机构建立跨境零售支付平台,加强对跨境人民币业务政策的宣传,与中亚五国建立人民币清算系统。继续推动会计、审计、法律服务、金融资讯等中介机构走出去,为金融机构国际合作提供配套服务。打造金融对外开放的综合平台,为金融机构、企业之间的合作提供信息、咨询等服务。通过创设人民币投贷基金等输出渠道,与丝路基金、亚投行等对接,在周边国家开展项目合作,实现人民币跨境闭链循环,促进资本双向流动。
2.借助区域金融中心建设的资金支持,大力推进金融支持企业走出去。一是积极培育和引导新疆本地法人金融机构在中亚五国设立海外分支机构,或者通过鉴定收购等方式在中亚国家设立分支机构、子公司,鼓励跨境金融支付结算等业务的创新,为我国企业在中亚五国拓展业务提供便利的金融服务。二是引导和鼓励新疆金融机构开展中亚地区项目,为我国企业投资中亚五国项目提供贷款、担保、保险等项目融资和贸易融资,为企业的“出海”提供高效便利的金融服务,促进中国新疆金融机构在中亚五国广泛开展金融业务。三是创新对外投资的方式,促进国际产能合作,通过拓展境外放款额度、外债资金意愿结汇等手段支持企业“走出去”,形成面向周边国家的贸易、投融资、生产服务网络。四是联合中亚国家发起成立“中亚区域经济合作基金”。中亚五国石油等自然资源丰富,但是开采、加工技术落后,“合作基金”可以重点从这些发展薄弱的行业着手投资。
完善的人民币跨境结算体系可以提高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经贸往来的效率。政府应鼓励更多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中亚国家开展人民币业务代理,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简化业务操作流程,促进金融创新,为我国企业与中亚国家企业间人民币结算业务提供便利和优惠。
中国新疆金融监管机构可以指导辖区内金融机构与中亚国家金融机构建立合作关系,通过提供贸易投资便利促进新疆外向型企业走出去,带动人民币在中亚国家的使用。以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为平台,扩大创新业务种类,扩大企业跨境业务融资规模,发挥哈萨克斯坦对中亚五国的示范效应,以人民币和哈萨克斯坦坚戈两大区域主导货币直接挂牌交易和清算平盘模式为参照,逐步推演到人民币与中亚国家其他货币直接交易,促进人民币区域化发展,助推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实施。
加快升级新疆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建设,构建特色鲜明的新疆法人银行体系,推动新疆银行业健康发展。以喀什农商银行在“新三板”挂牌交易为契机,鼓励辖区内其他法人银行机构积极通过资本市场进行直接融资,增加经营实力,扩大经营规模。鼓励和引导新疆本地法人金融机构主动引进战略投资者,优化资本结构,构建和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和企业制度,促进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增强企业的盈利和创新能力,实现本地金融机构与国际金融市场的对接,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
近年来中亚五国经济不断增长,其金融业尽管有了一定程度的发展,但仍然处于比较落后的状态,表现为市场结构残缺、融资成本较高、融资渠道较少。中国新疆和中亚五国逐年密切的经济联系催生了体量巨大、内容多样的金融需求。在中亚五国金融市场机遇与风险并存的背景下,开展中国新疆与中亚五国的金融合作,能更好地服务于双边或多边经济贸易往来,推动“一带一路”倡议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