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青平
摘 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京津冀协同发展是一个重大国家战略,要坚持优势互补、互利共赢、扎实推进,加快走出一条科学持续的协同发展路子。可以预见京津冀将会是未来中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但是该地区经济发展中最突出的矛盾是城乡二元经济结构,而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创新,又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载体,也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引领力量。因此本文在梳理京津冀资源禀赋的前提下,探讨三地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的成立条件及制约因素,为培育适合京津冀的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铺路,促进三地农业协同发展。
关键词: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 成立条件; 制约因素
中图分类号:F341.42 文献标识码:A DOI 编码:10.3969/j.issn.1006-6500.2018.11.010
Conditions and Constraint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New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Organization in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CHANG Qingping
(Tianji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 Tianjin 300457, China)
Abstract: Xi emphasized, achiev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Beijing-Tianjin-Hebei is a major national strategy, insist on the complementary advantages, mutual benefit and win-win results, made solid progress, accelerate the ongoing collaborative development with out of a science. Beijing-Tianjin-Hebei will be one of the important power of Chinese economic development in the future, but the area economic development is the most prominent contradictions in urban and rural dual economic structure, organization innovation, and the industrialization of agriculture and developing modern agriculture and promote the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of the carrier, also is the construction of a modern agricultural industry system leading power. So in this paper, on the premise of combing Beijing-Tianjin-Hebei resources endowment, explore the establishment of three new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organization conditions and constraints, to cultivate suitable for a new type of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organization paving of the Beijing-Tianjin-Hebei region, promote the coordinated development of three agriculture.
Key words: new agricultural industrialization organization; establishment conditions; restricting factors
1 京津冀資源禀赋梳理
决定农业发展的重要影响因素之一就是资源禀赋[1],农业资源禀赋涉及很多生产要素,如土地、劳动力、科技等。京津冀三地其地缘相通,产业联系紧密,资源禀赋不同,若能充分发挥三地资源禀赋比较优势,对助力农业产业化组织培育将起到积极作用。
从自然资源禀赋的角度而言,三者的土地、地理区位、农产品各自具有不同比较优势;从社会资源禀赋的角度考虑,三者在休闲农业经济、劳动力资源、龙头企业品牌资源方面也各有所长。
1.1 京津冀自然资源禀赋优势比较
1.1.1 土地资源 土地是各行各业赖以生存发展的基础资源。京津冀城市土地利用以耕地为主,林地为辅,建设用地占有比重较大。在农业产业发展中所涉及的土地资源主要指农用地。据统计,截至2016年,全国共有农用地6.45亿hm2,京津冀三地农用地面积约占全国总农用地面积的0.15%,其中北京的农用地面积为117.42万hm2,天津为51.28万hm2,河北省全省农用地1 316.84万hm2[2],虽然三地农用地面积占全国比重较小,但是河北地区却占整个京津冀的88.64%,可见河北省一直以来作为农业大省,在农用地资源方面占有绝对优势,而相对应的京津两地则不以农业种植为主。
1.1.2 地理区位资源 京津冀位于东北亚中国地区环渤海心脏地带,是中国北方经济规模最大、最具活力的地区,也是交通物流网络最为密集的区域之一,具有独特的地理区位优势[3]。北京是全国的枢纽,拥有四通八达的交通网络;天津毗邻首都,是中国北方对外开放的重要港口城市;河北省不但紧邻京津2个直辖市,更是全国各地的交通要道,便捷的运输网络会降低三地间农产品运输成本,也会为京津冀农业走出去提供更广阔的市场。
另外,河北省高原、山地、丘陵、盆地、平原类型齐全,资源丰富,气温适中,具有优越的自然禀赋条件,适合农产品的生产与养殖业的多样化培育。加上京津地区人口众多,经济发展水平高,对于农畜产品需求量大,而农畜产品的自给率低,大多数产品需要外部供给,河北省作为农业大省可以供给京津地区大量的农畜产品,满足较高的市场需求量,京津两市又为河北省农畜产品提供了广阔的市场,三者呈现互补的优势。
1.1.3 农产品优势 通过农用地所占面积比较可以看出,河北省也是三地中最为重要的粮食产区,据国家统计局关于2016年粮食产量的公告显示,京津冀地区2016年粮食总产量3 710.3万t,其中仅河北省产量已达到3 460.2万t,占比93.26%;与此对应,北京、天津的粮食产量却远不能满足当地的消费需求,因此河北省的粮食生产对保障京津冀区域粮食供应发挥重要的作用。
通过对三地水果和蔬菜的产量和生产规模的分析可知,河北省也可为京津两地水果和蔬菜需求提供保证。
1.2 京津冀社会资源禀赋优势比较
1.2.1 休闲农业经济资源 从经济发展角度来说,京津两地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人民生活水平提高较为显著,2016北京、天津人均GDP均达到11万元以上,位居全国各省人均GDP排名第一位和第三位,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结构发展变化,对生活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多的是追求文化、旅游等精神层面的消费需求,尤其是北京作为国际化大都市,人们生活节奏快,工作压力大,在这种情况下休闲农业应运而生并快速发展起来。但就目前休闲农业发展的现状来看,多数呈现档次偏低、小而散、没有组织性的特点[4],因此如果可以通过研究农业产业化组织为京津冀地区培育适合其发展的休闲农业模式,将会大大提升其经济效益。
1.2.2 劳动力资源 劳动力是最重要的经济资源和生产要素。京津冀三地人口数据显示,河北省乡村人口3 487万人,远远大于京津两地农村人口总数,可见在劳动力方面河北省有资源优势,农业人口占比重较大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但是与京津相比较,河北省农民的受教育水平偏低,对新技术的接受能力较差,而京津地区则具有人才优势,如京津两地共有高校144所,教育产业发达,有较强的科研人才培养能力和较大的科研经费投入,因此也吸引大批其他地区优秀人才流向此地。所以如何充分利用京津地区的人才优势,结合河北省的劳动力优势进行农业产业化组织培育,将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是促进农业经济发展、统筹城乡发展的关键。
1.2.3 龙头企业品牌资源 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推进区域农产品公用品牌建设,支持地方以优势企业和行业协会为依托打造区域特色品牌,引入现代要素改造提升传统名优品牌。龙头企业作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者和带动者,其经营效果对农业产业化和农业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影响。据农业部2016年对全国各省市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监测显示,京津冀地区共有国家级龙头企业97家,其中北京38家,天津15家,河北省44家。与北京市、河北省相比,天津市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数量少,品牌知名度低,缺少二次增值。因此,在农业产业化发展中,应充分考虑各地不同特色,发挥北京、天津和河北省自身的比较优势,更大程度发挥三地整体价值链作用。
2 京津冀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成立条件
京津冀协同发展,是实现京津冀优势互补、促进环渤海经济区发展的重大国家战略。但就目前农业产业来看,京津冀三区发展极不均衡,主要表现在:河北省与北京、天津两地相比存在较大的经济断崖。但河北省地大物博,为农业生产与加工提供了充足的资源和空间;天津得天独厚的工业背景与港口优势为周边农业发展提供了雄厚的工业与科技输出;北京更是具有先天的政治、经济、科技与人才资源,牵引与领导周边地区农业的发展。因此,培育互利共赢、协同发展、全面系统的京津冀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是实现三地共同发展,推进现代农业发展,最终实现乡村振兴的关键途径。
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创新,是发展现代农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载体,也是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基础或引领力量[5]。近年来,我国农业及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的创新日趋活跃,有效地促进了农业发展方式转变和农业产业化经营,也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提供了新的依托。那么,作为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的地区之一——京津冀地区若想培育新型農业产业化组织的成立条件又有哪些呢?
2.1 充分协调原料的生产和供应
京津冀地区若想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首要条件是本地的农业资源优势以及原料生产的规模和水平能为加工企业提供充足的原料。因此,要充分利用河北省的自然资源禀赋优势,加强与京津地区的农业资源协作,因势利导,解决河北省人均农畜产品过剩而京津地区又严重不足的矛盾。
2.2 鼓励并支持三地龙头企业发展
若想成为龙头企业必须具备一定规模,在经营指标上达到规定标准,并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认定后才可称为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该类企业主要以农产品加工或流通为主,通过各种利益联结机制与农户相联系,带动农户进入市场,使农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有机结合、相互促进, 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6]。龙头企业的经济、技术和管理水平越高,规模越大,其带动力就越强,产业一体化的效益就越高。所以,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离不开龙头企业的带动,而龙头企业的发展需要三地政府的正确引导和宏观调控。
2.3 新型农业化组织应具备完善的制度框架
新型农业化组织若想发展壮大,必须要保证组织内各方关系明晰,各方权责明确,合作行为有界定,交易关系比较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确定性,这样才能保证组织的综合实力较强,避免解体。而要达到这一目的的关键就是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对各方加以约束,变被动合作为主动参与,形成有效的企业化管理机制。
2.4 新型农业化组织要建立较强的利益协调和运行约束机制
新型农业化组织内部各方利益均衡并最大化是保障组织可以顺利培育的核心[7]。尤其从广大基础农户的角度而言,一旦利益分配不均或者利益结构失衡,将严重影响农民的积极性,也可能造成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不能健全发展。因此,京津冀地区若想顺利培育新型农业产业化组织,必须采取经济和行政等多种手段,使各参与方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成为经济共同体,才能使一体化组织建立在牢靠的基础上。同时还要建立健全各种具体的运行约束机制,使参与各方真正成为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的经济主体,使一体化系统真正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经济共同体。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出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强大威力。
3 京津冀地区农业产业化组织制约因素
农业产业化的实质体现在对传统农业进行技术改造,推动农业科技进步的过程。这种经营模式是加速农业现代化的有效途径,也是加快我国农业经济增长、促进农村经济跃上新台阶的客观需要。在此前提下,京津冀地区的农业产业化也在大力推进,但是与此同时,一些不利因素也在制约着京津冀农业产业化组织的发展进程。
3.1 京津冀农业产业结构差异较大
京津冀地区内由于京津两地经济速度发展较快,人民生活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带动城市以发展现代都市农业为主,农业产业结构较高,而河北省仍以传统农业为主,尚未步入现代农业发展阶段。因此,京津农业产业结构接近而河北省农业产业结构较低,不利于三地协调互补。
3.2 行政区域划分导致整体观念匮乏
一个产业只有形成集群才能增强产业实力,一片区域只有形成集群才能增强整个区域的竞争力[8]。在国家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引导下,三地频频互动,但河北省一直处于劣势地位,京津两地过于“肥胖”,周边中小城市过于“瘦弱”,根本原因是仅考虑行政区各自发展的成本低,各自区域内福利最大化相对易实现,而从整体出发考虑京津冀发展成本高,若想实现三地福利最大化困难较大。京津地区产业发展定位中农业地位日趋下降,而两地又缺乏与河北省农业合作的意识,束缚了农业产业市场的协调手段。
3.3 河北省农业组织化程度低、经营主体实力差
河北省农民合作组织较少,管理体制与政策欠规范,服务带动能力较差。农业组织化程度低,专业合作组织的支撑带动作用不明显,主要表现为合作组织规模不大、管理松散,在技术、资金、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服务滞后,难以达到京津农业市场的快速发展。部分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户联结不紧密,没有形成有效的利益共同体,农民没有形成对合作组织的依赖。同时,优势产品组织化程度不高,没有形成集中连片的专业村组和专业大户,仅仅依靠低价销售拉动增收、靠政策扶持致富的小农经济意识浓厚。
3.4 河北省初级产品比重过大、农产品科技水平低
河北省农产品工艺简单,产品科技含量低,高科技、高附加值的产品少[9]。从种植品种到种植技术,从传统产品到新品研发,从专业技术人员到研发中心均显出能力不足。由于河北省初级农产品比重过大,加工技术落后,使得农产品在京津市场所占份额较低,导致经济效益不稳定。河北省农产品整体未形成生产、加工、销售一体产业发展模式,产品附加值低,缺乏市场竞争力。
3.5 农业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不完备
京津冀农业一体化发展中的科技成果推广服务不到位,农业科技对三地农业产业化的贡献率偏低,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机构较少[10-11]。在农业生产标准化、高新技术产业化、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技术应用比较薄弱,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农业市场体系还不完备,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待提高,农产品营销组织也相对薄弱,所有这些都是发展都市型现代农业要面临的挑战,严重制约了京津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协同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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