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丹竹,王 鹏,李 萧,王 超
(1.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运输及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081;2.中国铁路总公司 运输统筹监督局,北京 100844;3.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室,辽宁 沈阳 110000)
德国是物流发展起步最早的国家之一,其物流发展水平处于国际领先地位。在物流园区建设运营方面,德国联邦政府投入了大量资金及政策支持,并给予了良好的立法保障[1]。同时,物流联盟的成立也为德国物流园区的发展提供了开放、共享的合作平台,即使对于规模较小、业务量较少的中小型企业,也可以享受到高水准、定制化的物流园区服务。为充分保障物流园区的良好快速发展,德国政府、行业协会、企业等都非常注重对物流园区管理运营情况的科学评价,在评价目标、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等方面,都为我国铁路物流基地的运营评价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借鉴。
德方专家将物流园区(Logistik Park,LP)与货运村(Güterverkehrszentren,GVZ)视为2个不同概念。两者的核心区别在于,一般概念下的物流园区,其服务对象通常定位于某一行业或特定企业,服务的专业性及特定性更强;而“货运村”的概念,其服务对象可以是所有企业,服务的通用性及社会性更强。在此,结合国内物流领域的表述习惯,将两者统称为物流园区。
德国物流园区建设在欧洲乃至世界处于先进水平。1984年,德国建设了第一个物流园区——不莱梅物流园区,此后,大规模的物流园区规划建设在德国范围内陆续展开。截至2018年4月,德国规划建设并投入运营的物流园区已达35个,其中18个为德国物流园区协会(Die Deutsche GVZ-Gesellschaft mbH,DGG)成员。德国物流园区及DGG成员企业布局如图1所示。
图1 德国物流园区及DGG成员企业布局Fig.1 Layout of German logistics park and DGG member enterprises
DGG是德国物流园区管理的权威机构,各物流园区在DGG的协调下统一标准、协同运作。为系统评价德国乃至整个欧洲的物流园区发展情况,DGG在2010年和2015年,对德国及欧洲其他地区的各大物流园区进行了综合评价与排名,总体反映了欧洲各国物流园区的建设与发展情况[2]。
在建设运营过程中,德国物流园区网络化发展特征明显,各大物流园区在DGG的协调下协同运作,形成覆盖全国的基础设施网络。德国排名前20的各大物流公司,如德国铁路辛克物流(Deutsche Bahn Schenker)、德国邮政敦豪集团(Deutsche Post DHL Group)、瑞士德讯集团(Kuehne & Nagel)等均在各物流园区有所投资,依托物流园区形成自身物流网络。无力在各物流园区直接投资的实力相对较弱的物流企业,则组建联盟入驻物流园区,实现跨园区的业务协同运作。例如,由80家中小型物流企业组成的CargoLine货代联盟,联盟成员企业在各物流园区的投资均作为共享资源,各企业按照事先商定的内部交易规则共享协作。依托物流园区进行网络化运作,使得各物流园区之间形成了一个紧密连接的整体,实现了物流设施设备运营效率、效益的最大化。
为保障物流园区的良好发展,德国非常注重实行系统化的物流园区运营评价。DGG自2004年起,每年对德国的物流园区进行统计调查及评价,并公布评价结果。2010年,DGG将物流园区运营评价工作逐步推广到整个欧洲。在由DGG组织的全欧洲物流园区建设运营情况评价中,会从参评的100多家物流园区里评选出前20强。由于该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公平性和透明化程度都比较理想,其评价结果得到了欧洲大多数国家及物流园区运营公司的认可,评选出的前20家物流园区也成为行业的榜样,高效的运营模式和优秀的管理经验都值得其他物流园区学习和效仿。
为准确定位评价对象,DGG重新定义了物流园区的概念。核心观点是要突出2方面内容,一是物流园区至少应具有2种及其以上的运输方式,至少可支持铁路、公路联合运输;二是物流园区应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化管理运营机构,并能提供完善的基础服务。基于上述理念,DGG将运营评价工作中的物流园区定义如下:物流园区是运输企业、物流企业、工业贸易企业的商业聚集地;物流园区是不同运输方式的衔接点,应有能力提供2种及其以上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物流园区应具备为入驻企业提供商业服务和非商业服务的协同服务能力,并且要有专门的物流园区管理机构。
DGG进行物流园区评价的主要目标在于:一是明确现阶段德国及欧洲物流园区发展的阶段;二是确定物流园区规划、发展的未来趋势;三是通过与历史数据的对比分析,评价当前的发展水平。
在2010年的欧洲物流园区评价中,DGG选用了4类评价指标,包括基础条件、管理水平、运输方式和SWOT分析。2010年DGG欧洲物流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如图2所示[3]。
图2 2010年DGG欧洲物流园区评价指标体系Fig.2 2010 DGG European Logistics Park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2015年,DGG对欧洲物流园区的评价指标进行完善,由原有的4类、29项KPI评价指标,扩充为16类、40项KPI评价指标[4]。2015年DGG欧洲物流园区评价指标体系如图3所示。
DGG对欧洲物流园区进行综合评价采用的是标杆分析法[5]。标杆分析法又称对标管理法,是指将行业内(或相近行业内)的一流企业作为评价标杆,从各方面将待评价对象与标杆企业进行全面、系统、可持续的比较、分析和判断,从而基于标杆企业的优秀做法和先进经验,来寻求改进被评价企业自身不足的最佳方法[6]。
不莱梅物流园区是德国公认的国内物流园区行业冠军,其最初作为铁路物流园区规划设计,后来通过不断的发展完善,现已成为集成公路、铁路、水运、航空为一体的综合型物流园区。不莱梅物流园位于不莱梅市区西南部,占地503 hm2,距离高速公路入口6 km,建有铁路车站及铁路专用线,距离港口3 km,距离机场6 km,具有得天独厚的地理优势。因此,DGG选取不莱梅物流园区的各项指标作为物流园区综合评价的标杆,将其他待评价物流园区的对应指标值与标杆进行比较计算,得出评价对象的指标得分,最后根据各项指标权重及指标得分,采用加权合成方法获得各评价对象的最终排名结果。
图3 2015年DGG欧洲物流园区评价指标体系Fig.3 2015 DGG European Logistics Park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德国对于物流园区的发展定位与综合评价比较系统、完善,特别是DGG对欧洲物流园区的跟踪评价具有很好的延续性,能够客观反映物流园区的发展历程与发展趋势,促进物流园区建设运营策略与市场需求变化相协调。总结德国物流园区评价的成功经验,对我国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工作的启示如下。
德国物流园区评价以准确、全面把握德国及欧洲各地物流园区的发展情况、市场地位和先进经验为目标,评价结果主要服务于国际物流服务商的市场部门,为其选择更优秀的合作伙伴提供公开透明、科学可靠的决策依据,并为欧洲各国物流园区提供一个学习借鉴他人先进经验的平台,以提升其自身发展水平。同时,DGG还致力于通过对全欧洲物流园区进行一体化测评,促进各物流园区运营的规范化、标准化,进而推进欧洲宏观物流理念的进一步发展。
我国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工作的主要服务对象是铁路运输企业、社会企业和政府部门。其中,铁路运输企业包括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铁路局集团公司、三大专业运输公司和铁路物流基地运营公司等;社会企业包括社会物流企业、商贸企业和生产企业等需依托铁路物流基地开展相关业务的企业;政府部门包括国家政府部门和地方政府等。上述各主体在铁路物流基地的建设运营中担当不同角色,对于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的要求也各不相同[7]。铁路运输企业和政府部门为铁路物流基地的管理者,社会企业为物流供应商,是铁路物流基地的重要合作伙伴和主要服务对象。面向不同的服务对象,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应确定不同的评价目标。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服务对象及评价目标如表1所示。
为充分满足服务于物流供应商和管理者,为其提供决策依据的评价目标,DGG所建立的欧洲物流园区评价指标体系是以能力评价和发展潜力评价为导向。在服务能力评价方面,设置了基础条件、入驻企业情况、枢纽能力等类型的评价指标,对于物流园区的综合服务能力进行了全面评价;在发展潜力评价方面,设置了发展阶段、发展评估、组织结构及管理等类型的评价指标,来评估物流园区的未来发展情况,为物流供应商进行远期战略决策提供依据。当前我国铁路物流基地多处于刚刚建设完成投入生产运营的起步阶段,根据表1中服务对象不同,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的目标可归纳为3个层次,即对铁路物流基地运营水平、服务能力和社会效益的评价。因此,为实现上述评价目标,在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中,应充分遵循效率效益导向的基本原则,并兼顾物流基地未来发展潜力的评价,做到既能反映当前运营水平和服务能力,又能伴随市场开拓的不断深入,预测铁路物流基地的未来发展前景,为铁路物流基地未来发展战略规划提供决策依据[8]。在建立指标体系时,借鉴欧洲物流园区评价指标体系构建思路,应考虑纳入仓储容积、入驻企业数量、每公顷员工数、区域内供应商市场占有率、物流地产空缺率、任务强度、枢纽负荷率、服务水平等反映物流基地运营管理效率效益的指标;以及开发程度、市场化程度、可拓展程度、不同运输方式的连接情况、在跨欧洲交通网络中的定位(TEN-T)、货运村对区域发展作用等评价物流基地未来发展潜力的指标。
表1 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服务对象及评价目标Tab.1 Evaluation object and target of railway logistics park operation evaluation
此外,对处于市场培育初期的铁路物流基地,其实际业务量可能与规划设计业务量存在较大差距,在评价其发到量、运营收入等绝对数量指标的同时,还应注意对物流基地运行效率进行科学评价,考虑纳入单位面积产出、投入产出比、人均作业量、物流强度、装卸机械利用率等效率型评价指标。在社会效益评价方面,应特别注意铁路运输在国民经济中的特殊地位和作用,考虑到铁路运输的公益性特征,应纳入绿色环保措施、税收贡献和区域经济带动作用等相关评价指标,对铁路物流基地的社会效益做出合理评价。综合考虑我国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需求,并借鉴欧洲物流园区运营评价经验,构建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指标体系框架如图4所示。
标杆分析法是德国物流园区评价中一贯沿用的评价方法,在欧洲物流园区评价中取得了良好的应用效果。由于不莱梅物流园区在德国国内及整个欧洲范围内的影响力都得到各界的广泛认可,在2010年和2015年全欧洲物流园区评价中都被作为评价标杆。但是,就我国铁路物流基地而言,多数铁路物流基地都处于市场培育初期,发展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升,比较难以选择出有代表性的、可获得普遍认可的评价标杆。因此,标杆分析法在我国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中尚难以实现。结合当前铁路物流基地发展现状、评价目标和评价工作的开展情况,应综合考虑评价值统计方法、评价指标权重和评价结果分析方法等问题,以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相结合为原则选择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评价方法。基于既有研究成果,现阶段在我国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中可综合采用层次分析法、加权评价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等综合性评价方法,实现对单个铁路物流基地不同时期运营情况的纵向评价,以及对多个铁路物流基地运营情况进行排序的横向评价[9]。
图4 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指标体系框架Fig.4 Framework of railway logistics park operation evaluation index system
铁路物流基地是我国铁路物流发展的重要载体,对于提升铁路物流发展水平和服务能力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为保证铁路物流基地的良好快速发展,科学评价铁路物流基地运营情况和经营水平极为必要。德国物流园区评价工作起步很早,发展相对成熟,评价结果也获得了欧洲各国的广泛认可,在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结果应用等方面,都能够为我国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工作提供很好的经验借鉴和启示。在充分吸收国外物流园区评价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建立科学的运营评价指标体系,选择合理的评价方法,更好地推动我国铁路物流基地运营评价工作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