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小麦
在众人的印象里,鲁迅是个“较真”的人,鲜为人知的是,在生活中,鲁迅并不总是严肃正经,他也有普通人的嗜好,比如爱吃零食。鲁迅爱吃零食可以追溯至孩提时代。鲁迅是浙江绍兴人,绍兴有几种经典的下酒菜,既配酒,也是极好的零食,比如大名鼎鼎的茴香豆。鲁迅幼时跟小伙伴一起出去玩耍,事先都要抓一把母亲卤好的茴香豆揣在兜里,一边玩一边往嘴里塞上几颗,用劲嚼烂后慢慢咽下,有种说不出的畅快。
即使离开母亲的照料,到江南水师学堂读书,鲁迅依旧保持着对零食的超级热爱。有一年,鲁迅期末考试成绩优异,学校发给他一枚金质奖章。就在同学们猜测他会如何处置奖章的时候,他居然跑到鼓楼街把奖章卖了,换了一大包零食回来。
成为作家之后,鲁迅对零食的热爱有增无减,尤其偏爱甜食,比如糕饼、酥糖、麻饼等。面对家人的劝阻,鲁迅总能找出一堆理由来反驳:写作很辛苦,吃甜点可以缓解工作中的紧张和疲劳;写作需要灵感了,灵感并非说来就来,吃着想着,指不定什么时候就有灵感。后来,他还撰写了《零食》一文,说零食的功效“是在消闲之中,得养生之益,而且味道好”,算是为喜欢零食找到了理论依据。因此,鲁迅在家里总是零食不断,写文章时也常常零食不离口,一边写一边吃。
他自己爱吃甜食,便常常用糕点招待客人。當时想吃零食的朋友都愿意去他家做客。起初,不管男士还是女士,鲁迅一视同仁,均用糕点招待。后来,他发现男士。的战斗力太强,一番风扫残云,有多少零食,他们就能消灭多少,女士则比较含蓄。于是,鲁迅心理上有些不平衡,因为自己也喜欢吃零食,吃光了还得上街去买。他由此改变策略,招待男客时改用花生代替点心;招待女客,因其“消耗”不大,所以依旧采用糕点。对此,鲁迅不无得意地总结说:“发明了这种‘花生政策以后,至今还在继续厉行。”
就这样,为节省零食,鲁迅学会了“算计”,不仅对客人,对儿子也是如此。有好几次,平时什么都依着儿子的鲁迅竟然和儿子争起零食。当时,流行吃沙琪玛,这款甜食以松软香甜、入口即化的优点立刻赢得了鲁迅的喜爱。一次,儿子周海婴到书房玩,突然看见了沙琪玛。周海婴馋得直流口水,问鲁迅:“爸爸,我能吃吗?”鲁迅的回答令人瞠目结舌:“按理说是可以的,但爸爸只有一个,吃完就没了,所以你还是不要吃了。”
即使到了不惑之年,鲁迅依然保持着旺盛的零食欲。一次,有位朋友送给鲁迅一包方糖,鲁迅打开一尝,“又凉又细腻,确是好东西”,然后迫不及待地吃起来。晚上,躺在床上,鲁迅仍然在回味,以至于难以入眠。后来他索性起来,又吃掉了大半才罢休。
零食控的形象让鲁迅瞬间少了一份距离感,多了一份烟火气,他仿佛不再是文坛上的“清醒斗士”,而是一位“邻家大哥”。也许,一个对美食痴迷的人恰恰是对生活无限眷恋的人,而这样的人才能写出有分量的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