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评单位集中接受评估培训指导
1.优化惠州市社会组织评估细则,将财务管理独立设置成一个模块,一方面方便社会组织整理财务资料,另一方面方便注册会计师独立评估打分。
2.经过前期对社会组织调研,并广泛征求意见,设置了民办学校、培训机构、社工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此外,市民政局还联合市体育局共同发布了体育类社会团体评估评分细则。这些基础性的举措,有力地推动了惠州地区尤其是基层社会组织的评估进程。
3.专家库独立于第三方评估机构,所有入库专家均进行周期性的评估培训,新入库专家在上岗前进行一到两场的评估模拟实训,保持评估评分的一致性,维护评估的公平性。
4.所有申请评估的社会组织,接受集中统一的评估培训指导,并定期提供一对一定点辅导。
5.在现场初评反馈阶段,组长会当场公布初评分数,保障初评分数的公开性。
6.适时进行评估总结,及时发现社会组织所存在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开发培训课件,组织社会组织进行培训。
⑴在评估实践中,社会团体的评估指标相对成熟,但社团类别定义不明确,个别社团选择指标系统时会出现张冠李戴。建议民政部(顶层)对社会组织类别进行定义,避免歧义。
⑵基层社会服务机构形式多样,统一用一种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指标体系去评估,显得不适应,应该借鉴社团评估指标的方法,分类进行。譬如民办学校和培训机构在基层社会组织中占据了很大的分量,除了要适应社会组织的规章制度外,还受民办教育促进法和实施条例的约束。通过研究,惠州市专门发布了民办学校和培训类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除此以外还发布了社工类社会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评估指标体系,对当地的评估工作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惠东县民办学校专门组织教学管理人员学习评估指标,认为对当地学校的健康发展,运作管理,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⑶在评估实操方面,目前指标系统一般分为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和社会评价四大模块,其中财务部分主要融合在前面两个模块中,这种特点对评估对象和评估专家来说是不利的。社会组织财务部分有专门的人员进行,提供评估资料时容易缺漏。财务评估专家查阅资料时,与其他专家交错进行,除了容易出错,评阅甚为不便。惠州市目前发布的评估细则,把指标系统划成基础条件、内部治理、工作绩效(业务活动)、财务管理和诚信建设(社会评价)五大模块,从实际评估效果来看,一方面方便了社会组织提供材料,另一方面方便专家实地评估,受到多方的欢迎。
登记管理机关一般认为,有把握评估3A以上的组织才动员参加评估,认为评上3A才有意义,一些转型或发展期的社会组织失去评估的机会,它们的规范发展和整体能力建设无从参考,没有发挥评估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学的功效。所以,登记机关理性看待评估结果很重要,应欣然接受评估等级为1A、2A的社会组织。
许多社会组织参加评估前,运作不是很规范。如基础条件、内部治理、信息公开等方面的资料有所欠缺,当看到其对应的评估细则所要求的资料,或者看到别人家的评估资料时,心里打怵,便不想参评。从减轻社会组织评估资料负担的角度考虑,能否把基础条件、内部治理等共性的资料信息化,由评估专家在网上直接评估评分;需要实地评估的部分,如财务资料、会容会貌等情况,再由专家赴现场评估。譬如,在社会组织基础评估部分,是否能利用社会组织年检年报资料,专家登录其账户,对其基础部分进行评估;再如,民政部建设了社会组织评估管理系统平台,能否开放端口给各地的登记管理机关使用?从而实现资源共享。
一般来说,符合条件参评的社会组织,大部分有惰性,原因大概有五种或其中几种:一是人手少;二是前期运作不规范,资料欠缺严重导致畏难情绪;三是思想上认为评估无甚作用,只是官方要求而已;四是内心抗拒,认为这是找茬或凭空增加其麻烦;五是自身高估,当自评达不到期望值,便临阵脱逃。所以,为了打消评估对象疑虑,让他们轻装上阵,首先从思想上树立他们正确的评估观念;其次为他们提供评估培训和咨询支持;再次为他们提供评估资料样例参考;最后登记管理机关和业务主管单位需要配合第三方评估机构,尽可能在合理的范围内为他们提供方便。
当社会组织申请参加评估后,第三方机构应尽快安排一个明确的评估时间,并告知一经接受评估培训和咨询服务,评估便如期进行,不可更改,这是一种契约关系。
惠州市博罗县社会组织评估进行了四年,共评估255家,符合条件参评的社会组织参评率达到70%,评估结果从1A至4A,社会组织参评的主动性强,接受评估培训和咨询服务的社会组织鲜有不评的,这与登记管理机关的正确引导和态度密切相关。
评估结果是各方均看重的指标,政府强调的是监管,参评方考虑更多的是争取资源。参评方在获得较高评估等级后,希望得到诸如资金扶持、税收优惠、资格认定、评比表彰、年度检查等多方面的实惠,当达不到预期时,便有抵触心理,认为评估只是走过场,雷声大雨点小,对评估热情不再,形成恶性循环。哪怕在压力下参加了评估,评估过后仍然是老样子,无所触动。所以不应把评估结果过分看高,需要把评估回归本真。
评估真正的意义所在,一方面是社会组织自身发展的需要,是做大做强、规范自身,提高服务社会能力和公信力的有效手段;另一方面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是建设小政府大社会,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激发社会活力、推进公益事业、服务社会行业、改善社会治理、反映公众诉求、促进社会公平的必要措施。
评估等级是评估的重要产出,但不是唯一。评估的目的是以评促改、以评促建、以评促管、以评促学。其中学习的功能,我们往往会忽略掉。在评估过程中,涉及到社会组织的方方面面,无疑是对社会组织的一次全面会诊,评估专家组把握了该社会组织的全面信息。但目前第三方评估机构的业务是由政府采购,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甲方负责,只向甲方提供评估报告。而评估对象关注点在初评分数和等级,它在点评反馈环节获得零星的意见和建议,体现不了全面学习的特点,这不是评估的初衷。大家应该凝聚共识,评估焦点集中到促进社会组织能力建设提升上来,促使他们走向专业化的道路,让参评方真正体会评估的意义所在。
评估专业人才匮乏,在评估时会导致外行评内行的现象。一些第三方评估机构本身没有评估经验,但被赶鸭子上架,结果评估起不到应有的作用,还给出错误的结论和建议,令参评对象哭笑不得。评估领域的人才队伍建设必须重视,一方面可以借助高等院校,开设评估课程,培养评估领域有专门资质的评估人才;另一方面可考虑由第三方评估机构搭建行业平台,拓展行业研究和学习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