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淑萍
内容摘要:本文以我国2009-2016年A股上市商贸流通企业为初始研究样本,实证检验了企业治理结构与社会责任绩效的关系,并探讨产权性质在它们之间是否存在调节作用。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高管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均呈现正相关。同时企业产权性质不同,其治理结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关系也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本文建议通过提高股权集中度、扩大董事会规模、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和优化管理层激励机制等措施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对不同产权性质的企业实行差异化措施,以利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的提高。
关键词:治理结构 社会责任绩效 产权性质
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
企业治理结构是由股东、董事会和执行管理层等形成的关系框架。不同的结构设置,企业对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与控制程度均不同,即对社会责任绩效产生不同的影响。本文将根据委托代理理论,从股权集中度、董事會规模、独立董事比例、高管薪酬四个具体治理结构指标提出企业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关系的具体假设。
(一)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
关于股权集中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影响,现有研究观点各异。李晋丰论证了控股股东持股比例较高的企业更愿意承担社会责任。梁牧通过随机抽取样本发现股权集中不利于提升社会责任绩效。孙永祥通过实证检验发现控股股东会使企业的管理层机理和监督机制更有效,更有利于社会责任的履行。根据委托代理理论,股权集中度越低,股权越分散,股东对管理层的监督成本就会越高,越容易出现股东互相推诿不作为,从而降低对管理层的有效监督,社会责任履行情况得不到有效监督与控制。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正相关。
(二)董事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
董事会是企业治理结构的核心组织,其规模直接影响着企业内部治理的效率。董事会规模影响企业社会责任水平得到了众多学者的论证,但影响方向及程度众说纷纭。Dailay、沈洪涛、宣杰通过大量研究提出董事会规模的扩大,可以吸收不同专业背景和经验的专家,做出更为科学、合理的决策。同时,董事会履责范围更广,协调更多利益关系,从而提高企业社会责任表现。而Jensen则提出,如果董事会成员过多容易导致部分董事“搭便车”,董事会治理缺乏效率,他认为董事会规模最好不要超过8人。本文认为适当的董事会规模,其一可以提高董事会成员的专业性和社会资源优势,增强集体决策的科学公正性;其二不同的董事会成员代表着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在面临社会责任决议时,较多的成员能有效协调各自代表的利益群体的利益关系,进而提高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质量。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2:董事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正相关。
(三)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
独立董事凭借其较高的独立性,不易受股东或其他利益相关者控制,协助企业决策时权衡多方利益,从而预防企业经理人的短期行为,提高企业的社会责任表现。Ibrahim et al.通过问卷调查发现独立董事相对于非独立董事更关注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这一观点也得到了李斌的论证,他认为执行董事易与经理人合谋,灰色董事受商业利益驱使,独立董事则除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外,还可以监督公众、环保等一系列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吕立伟认为独立董事和专家董事的人数及比例越高,企业社会责任履行越有效。以上研究表明,独立董事的比例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有一定的推动作用。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3: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正相关。
(四)高管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
委托代理理论认为,管理层与股东、政府等相关者的利益并非完全一致,企业社会责任被看作管理层与股东之间的一种代理冲突。高管激励机制尤其是薪酬激励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代理问题,是降低监督成本、守约成本和剩余损失的有效途径。安奇认为短期薪酬激励有助于高管为了短期利益而履行社会责任。于晓谦也发现管理层薪酬激励程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呈同方向变化。基于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4:高管薪酬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正相关。
样本选择与变量设计
(一)样本选择
本文选取在沪深两市A股上市的商贸流通企业为研究对象,对其2009-2016年度的数据进行研究分析,其中剔除了ST类、金融保险类以及数据不全的上市企业。最终选取2783个有效样本,其中国有企业样本561个,非国有企业样本2222个。本文的社会责任报告数据来自润灵环球(RKS)社会责任报告评级系统对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报告的评分,其他数据来自于国泰安数据库、锐思数据库,其中部分数据经手工整理所得。利用Excel软件整理原始数据,并采用SPSS软件对计量模型进行回归分析。
(二)变量设计
被解释变量。本文的被解释变量为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用CSR表示。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评价指标,国内外专家见仁见智。国外学者普遍使用多米尼社会责任投资指数(KLD)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信息披露质量,国内学者主要利用润灵环球(RKS)社会责任报告评分、每股社会贡献值、社科院企业社会评分等指标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本文借鉴了王朝霞的做法,利用润灵环球(RKS)社会责任报告评分作为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替代变量,用来衡量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
解释变量。本文共采用4个解释变量来反映企业治理结构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影响,分别为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高管薪酬。
控制变量。本文借鉴王元琳、冯波等人的研究成果,选取企业规模、盈利性和财务杠杆为控制变量,并控制了年度和行业的影响。
(三)模型构建
为了分析企业治理结构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之间的关系,根据前文4个假设,建立多元线性回归模型:
實证分析
(一)描述性统计
选取2009-2016年于A股上市的商贸流通企业为样本,逐年对企业治理结构特征进行描述性分析,见表2所示。通过表2可知,样本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均值为35.79,与极大值83相差较大,说明我国上市商贸流通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情况较差。同时社会责任绩效的标准差为11.14,反映出不同样本企业的社会责任绩效差异性较大,其是否受企业治理结构和产权性质的影响及影响程度有待进一步研究,这为本文的研究动机提供了事实依据。前五大股东持股比例之和的均值超过了50%,说明样本企业股权比较集中。董事会人数均值为9.36人,最大值为18,最小值为5,从极值区间来看,样本企业的董事会人数符合股份有限企业“5至19人”的法定要求,董事会规模较为合理。独立董事的占比均值为37.13%,符合证监会规定的“上市企业董事会成员中,独立董事的比例应包含或超过三分之一”的要求,说明我国上市企业独立董事制度日趋完善。比较前三名高管薪酬的极值与均值发现,不同样本企业的高管薪酬激励差异明显。净资产收益的均值为0.0812,说明样本企业盈利水平较低。资产负债率的均值超过50%,说明样本企业的负债规模适中。
(二)相关性分析
对所有变量进行Pearson相关性检验,结果如表3所示。从表3 中发现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与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独立董事比例、高管薪酬正相关。其中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与股权集中度、董事会规模、高管薪酬、资产规模、资产负债率之间均在1%水平上显著相关,进一步证明了企业治理结构特征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
(三)回归分析
多元回归方程的显著性检验显示回归方程的相关系数R为0.423,R2为0.179,调整之后的R2为0.168,样本的自变量对因变量存在影响。通过对方程残差数据统计,得出Sig为0.000,在95%的置信度下整体回归效果显著。Durbin-Watson为1.921,接近于2,不存在序列相关,不是伪回归且自变量之间不存在共线性。具体回归分析结果见表4所示。
全部企业样本中,股权集中度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呈现显著正相关,说明股权越集中,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越高,假设1成立。同时对比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样本与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样本的系数可知,国有企业中股权集中度对企业社会责任的影响程度高于非国有企业,产权性质的调节作用较为明显。董事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正相关,但不显著,假设2得以验证。在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样本中,受产权性质及制度环境的影响,随着董事会规模的扩大,管理层的社会责任意识逐步提高,进而推动社会责任的高质量履行,而这种推动作用在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样本中较弱。三组企业样本都显示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正相关,假设3成立。通过对比系数发现,国有企业中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系数为6.366,而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中只有1.111,说明在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中,独立董事能更好地发挥治理效应。高管薪酬变量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为显著正相关,并且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样本的相关程度明显高于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样本,说明产权性质在调节高管激励机制对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影响程度时发挥了作用。控制变量中,资产规模在三组样本中均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呈现显著正相关,表明扩大企业规模有利于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其中非国有企业相关程度更高。净资产收益率、资产负债率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显著负相关,这表明盈利性和财务杠杆越低,社会责任履行水平越好,这种规律在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一致。
(四)稳健性检验
为了检验实证结果的可靠性,本文替换了被解释变量,进行稳健性测试。利用上交所发布的《关于加强上市企业社会责任承担工作的通知》中提出的“每股社会贡献值”替换本文“润灵环球(RKS)社会责任报告评分”衡量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水平。检验结果的系数估计方向基本一致,个别系数的显著性有所不同,但实证研究的主要结论并未变化。基于上述检验,本文认为所得结论较为稳健。
结论及意义
本文研究发现,股权集中度越高,企业社会责任绩效越高。在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中,国有资本的所有者是公众,股权越集中意味着国有资本占比越大,企业社会责任的“政治性”色彩更浓,所以企业内部治理层对于社会责任履行情况的监督更为有效。研究还发现董事会人数增加,企业会更好地承担社会责任,但尚未发现董事会规模与企业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之间存在显著相关关系。独立董事比例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显著正相关,并且相较于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国有企业中独立董事比例对于企业社会责任绩效的影响程度更高。这说明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的组织结构和管理规范程度较高,独立董事制度较为完善,能更好地发挥其监督职能,积极引导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情况。在国有企业和非国有企业,高管薪酬的提高能显著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的有效履行,其中国有企业的提升程度更大。
由于产权性质不同,企业治理结构与社会责任绩效的关系存在着差异,所以应在国有商贸流通企业与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实行差异化的措施,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提升企业社会责任绩效。本文建议国有商贸流通企业的董事会应提高对社会责任的重视程度,积极引导独立董事积极参与企业事务,继续推进国企薪酬改革计划,加大改革力度。非国有商贸流通企业除了要提升董事会监督效率和完善独立董事制度外,还应调整股权结构,平衡股权集中度和股权制衡度,实施管理层薪酬激励措施,建立短期激励与长期激励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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