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岩
(上海安达医院神经内科,上海 201204)
脑卒中是临床中十分常见的一种多发症状,具有发病急、致残率高以及恢复慢等特征,对患者生活质量造成巨大的不良影响。随着医疗水平的不断提升,脑卒中的治疗水平得以显著提升,但致残率仍然居高不下,大部分患者都会存在不同程度的肢体功能障碍。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 (Constraint-Induced Movement Therapy,CIMT)主要指的是一种在日常生活中针对患者健侧肢体进行限制,以此来处理患侧肢体运动功能改善的治疗方案[1]。临床中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主要是针对脑卒中后上肢的康复治疗,应用于脑卒中后下肢运动功能障碍的研究相对较少。近年来,随着相关研究的深入,越来越多的专家与学者开始认可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对脑卒中后下肢运动功能障碍的改善效果,开始在临床进行推广,该文选取该院2017年3月—2018年5月期间收治的28例脑卒中偏瘫患者为对象,现报道如下。
选择该院收治的28例脑卒中偏瘫患者,根据入院尾号奇偶数分为对照组(康复治疗)与观察组(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每组分别为14例。观察组中男9例,女 5 例;年龄 28~65 岁,中位年龄(45.3±9.4)岁;病程 8~36 d,平均病程(18.5±8.5)d;左侧偏瘫 8 例,右侧偏瘫6例。对照组中男10例,女4例;年龄27~64岁,中位年龄(45.5±9.2)岁;病程 9~35 d,平均病程(18.6±8.2)d;左侧偏瘫7例,右侧偏瘫7例。
1.2.1 对照组 针对对照组患者采用传统康复治疗方案,具体方案包含以下几点:牵张技术;选择抑制性促进技术,开展分离运动;进行平衡功能锻炼;踝背屈诱发训练、膝关节控制训练、髋关节控制训练、躯干肌控制训练;日常生活活动能力锻炼。
1.2.2 观察组 针对观察组患者采用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进行治疗,具体的治疗方法是针对患者下肢开展强度大的功能训练:开展起坐锻炼,综合参考患者实际情况,每天进行200~300次左右;针对患者进行运动平板训练,相应的速度控制在0.5~1 km/h,需要持续进行40 min的锻炼,2次/d;指导患者在室外开展步行训练,距离为1 km,速度最高为1.3 km/h,同时进行适当的单腿负重、上下楼梯锻炼以及平衡锻炼等。上述锻炼中,起坐锻炼是重点,对应的椅子高度需要进行针对性的调整,从最初的0.5 m逐渐降低到0.2 m,以此来促进患者股四头肌力量的增长。此外,对于运动平板的锻炼,必须要按照循序渐进的原则,最终选择较慢的速度,根据患者恢复情况来逐渐提升速度,以此来促进患者步态改善、步行速度提升。
进行为期8周的治疗之后,选择Fugl-Meyer(FMA-L)针对患者下肢肢体功能进行评价[2];选择Breg平衡量表(BBS)针对患者平衡能力进行评价[3];选择Holden步行功能分级量表(FAC)针对患者步行功能进行评价,2分以下表示患者需要辅助步行,3分以上表示患者为独立步行[4];选择功能独立性量表(FIM)针对患者日常生活质量进行评价[5]。
应用SPSS 22.0统计学软件实施数据处理,FMAL、BBS、FAC 以及 FIM 选择(±s)表示,t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进行为期8周的康复治疗以后,观察组患者下肢肢体功能、平衡能力、步行功能以及日常生活质量均明显优于对照组患者,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FMA-L、BBS、FAC以及FIM指标评价对比(±s)
表1 两组FMA-L、BBS、FAC以及FIM指标评价对比(±s)
组别F M A-L B B S F A C F I M观察组(n=1 4)对照组(n=1 4)t值P值3 0.5±3.5 2 5.6±2.4 4.3 2 0<0.0 1 4 8.5±4.9 3 8.2±4.5 5.7 9 3<0.0 1 3.2±0.8 1.8±0.7 4.9 2 8<0.0 1 9 4.6±6.9 6 9.2±6.7 9.8 8 2<0.0 1
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是脑卒中患者发病后最常见的功能障碍,其中以手和下肢运动、步行能力和平衡能力等方面最为明显,严重地影响患者的生存质量,减少患者的肢体运动功能障碍,提高其生存质量,使之回归家庭、重返社会是康复工作者早就关注的问题也是当代康复医学以功能为导向的研究方向。
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主要是基于神经科学进行深入的优化完善而成的康复治疗方案,其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锻炼:综合参考塑形的基本原则,针对患者患肢实施任务指向性、重复性的锻炼;针对患者健侧肢体进行限制;综合利用行为学方案把临床训练的最终成果转移到实际生活当中来。大量的临床研究与实践证实,针对脑卒中偏瘫患者,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能够有效改善患者上肢功能,促进患者上肢功能的顺利康复。然而,临床对于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改善脑卒中后下肢功能运动障碍的研究则相对较少。近年来,随着临床研究的持续深入,越来越多的专家与学者致力于研究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改善脑卒中后下肢功能运动障碍。有研究提出,针对脑卒中患者,在给予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治疗之后,患者下肢功能的恢复速度通常更快,同时明显优于上肢,大约超过50%患者的步行能力得以显著改善[6]。究其原因,极有可能在于下肢在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治疗进程中进行高强度的被迫运动。针对脑卒中后下肢运动功能障碍,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治疗主要目的在于促进患者步行能力的提升,步行设计的三个要素主要包含平衡、负重以及迈步。平衡与迈步主要是通过活动平板进行针对性的训练,而负重则是通过患侧抗阻锻炼为主,以此来提高患者患肢的“单支撑期”,通过循序渐进的指导,促进患者下肢肢体功能、平衡能力、步行功能的全面提升。
该组研究数据中,给予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的观察组,其下肢肢体功能、平衡能力、步行功能以及日常生活质量均显著优于采用常规康复治疗的对照组。提示,强制性使用运动疗法能够有效改善患者下肢肢体功能、平衡能力、步行功能以及日常生活质量,对患者回归社会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