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凤龙,姜立嘉,张守伟
(东北师范大学 体育学院,吉林 长春130024)
美国作为篮球运动的起源国家,有着上百年的篮球发展历史和经验。美国职业篮球联赛(NBA)是世界瞩目的顶级篮球赛事,全美大学生篮球联赛(NCAA)也是风靡世界的学生篮球赛事。NBA联赛中乔丹、加内特、科比、詹姆斯等众多风靡全球的篮球巨星,以及众多美国职业联赛的球员,均出自于美国各高中、大学校园篮球队。美国的校园篮球人才辈出,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培养在美国篮球竞技体育事业发展中占有重要位置。纵观美国篮球人才培养发展历程,其总体发展格局、学生人才培养理念、培养原则、篮球文化、竞赛制度、管理体制、市场产业联动、经济效应、球星效应等等众多方面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成熟的系统,且社会各界、体制内各组织、校园本身均有长效的联动发展机制。美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建设的优势和成功经验值得我国借鉴和学习,剖析其先进理念和经验优势对我国当前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的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
目前,我国正处于深化体制机制的变革期。随着三大球振兴战略在国家持续推进,现行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还存在培养资源短缺、整体水平不高、与社会变迁不相适应等诸多问题,亟待深化改革与完善。通过对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的现实检视,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发展出现的一系列困境,其原因在于人才培养体系的“体制、制度、管理、理念、文化、运行”等多个层面出现偏差,核心问题便是重构具有中国特色的,兼具合理性、科学性、完善性和实效性的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因此,以美国作为研究对象,分析并探讨其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的特征,同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我国现有的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进行整体性、全局性的系统考量和规划,以更好地完善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长期发展和精英培养体系,响应篮球事业发展实践和完善中的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以及新时代国家体育事业发展的改革要求。
美国的初等教育直至高等教育的各阶段均把竞技篮球运动作为其教育计划的一项重要组成和培养全面发展人才的重要途径和手段。美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以学校为中心,小学是夯实受众基础的部分,中学与大学为主要组成部分。在小学阶段,学校不直接培养运动员,篮球训练不专门为职业体育服务,没有相应的运动员组织管理机构,大部分学生主要依靠兴趣以及家长的支持参加课外体育俱乐部培训。在中学和大学阶段,它们各为体系,独立运营发展,分别通过全美高中体育联合会(NFHS)与全美大学体育协会(NCAA)两大组织管理各校校队,且中学和大学两阶段呈梯次建设并相互关联[1]。业余性是培养体系的主要特点,也是尊重运动员技能形成规律和竞技水平发展规律的体现。NFHS与NCAA均为所负责年龄段的学生运动员提供包括学习、训练、比赛在内的优质发展计划、等级要求、指导性意见和保障措施等。学生篮球运动员在比赛中经过层层选拔,最终将优秀人才输送到职业联盟。
美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有一套遵循学训结合规律的独立竞赛制度安排。在NFHS及NCAA的参赛资格上,队员必须是学生身份的运动员。在参赛人数和范围上,通过设置清晰的竞赛分层架构,以确保较高的参与度,提升社会影响力。在赛事安排方面,强调平衡原则,注重比赛水平均等化,采取合理的竞赛分级制,同时考虑不同级别、不同水平学校的基础,确保比赛的竞技性和公平性[2]。而且联赛赛制注重将中学联赛与大学联赛的吻合、衔接,在尊重优秀的学生篮球运动员成长周期规律特点的同时,致力于适应“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律,在延长运动寿命和完善人才选拔方面建立可行性机制。在联赛的时间安排方面,注意避开学生篮球运动员的训练与学习实践,有效地减少学训矛盾,保护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全面发展。
美国学生篮球训练的优势:一是训练计划具有阶段性和针对性,依据竞赛周期即赛季期和非赛季期(休赛期和假期)制定;二是训练时间、训练次数有着细化的规定和限制,注重学与训的分配和任务主次,一般是在课程结束后或完成学业的基础上参加训练;三是中学阶段重视基础性的“青训”工作,学生篮球运动员除了接受校内训练,还积极参与课外俱乐部训练,以巩固和提高竞技能力。大学阶段注重科学性的训练,确保人才培养与输送的一体化发展,为卓越的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提供强大的支撑;四是NFHS与NCAA对各级学校的学生篮球教练员均有明确的职业资格鉴定标准、培养措施以及严格的审查与监督制度,推动教练员团队建设标准化、执教水平专业化、梯次建设系统化、职业管理科学化,从而为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培养工作保驾护航。
美国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学习管理遵循“学训兼修”的理念,以接受教育为主,并严格把控学生的在校表现、上课时间、学习成绩、考试成绩、修习学分等,通过建立学习与升学管理规制发挥制度制约效应。各阶段均对学生有学分和所修课程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未达到要求的学生取消参加训练和比赛的资格;注重各等级教育中学习的衔接工作,强调中学晋升大学符合相应的四级标准,提倡构建良好的学习型环境,通过教育与学习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并形成终身学习意识;高等教育阶段运用学习成绩等级划分制度,将学生运动员进行层级划分,形成良好的激励效应,使运动与学习有机结合,形成交织并存的发展系统[3],有效地夯实了学生运动员的基本文化素养水平,为职业生涯发展拓宽路径。
首先是为学生篮球运动员的职业准备提供宽厚的基础知识。从中学的NFHS协会到大学的NCAA协会,都秉承“先学生后运动员的角色理念”。开设多样化课程,要求低年级学生选不同专业、不同系别的基础课程,通过广泛涉猎不同的课程领域,拓宽学生视野,接受不同思维的训练;第二,注重学生篮球运动员的职业生涯发展规划,为学生提供咨询师和就业指导服务;第三,采取贯穿职业队与大学、大学与高中的人才选拔与输送方式,将NCAA篮球联赛作为美职篮(NBA)的人才资源总库。
美国学生篮球运动员NFHS和NCAA两级协会的管理部门设置和组织保障机制构建符合结构功能理论基本要求,推行分管自治原则,各组织间建立有效的通力合作关系,力求人的全面发展。以NCAA为例,在运动员招生方面有专门的管理机构,各校都是在管理机构严格的规定和审查管理、监督下进行招生。NCAA的招生程序有严格的阶段规定,且更注重文化成绩的审查,由NCAA资格审查委员会全权负责,其他任何机构无权干涉[4]。使用完善的文化理念推广途径和成熟的市场商业化运作模式也是其发展的基本保障,主要体现为通过系列赛事包装和资源整合推广品牌效应,催化校园篮球文化,拓宽合作市场,形成市场效益。
总之,美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的整套体系适应系统管理理论的基本逻辑,有效整合了学生篮球发展的管理、竞赛、训练、文化、输送、市场运营体系等众多子体系,解决组织运行对立问题,修正管理不妥当行为,使其成为能够相互配合、协调发展的开放性系统,发挥长效作用。
体育系统和教育系统是整个社会培养人才的有机组成部分。目前,我国体育事业的发展主要由国家体育总局牵头主管,教育部具体负责学校体育领域的发展,由此衍生出篮球后备人才培养的两种模式:一种是体校—体工队—专业队三级培养模式,另一种是处于探索之中的、以学校为中心的篮球竞技教育培养模式。由于两个部门有相对独立的分工和职责,因此对运动员发展的目标及要求上存在不一致的状况:体育部门出于金牌和锦标的需要,注重竞赛成绩;教育部门出于育人的需要,注重文化课成绩;价值取向的差异、相关支持保障政策的不足、管理部门的合作机制缺失,使之从行动上难以在两个部门之间形成紧密的合作和协作关系,成为阻碍体教结合的重要因素[5]。伴随我国体育事业的全面推进和快速发展以及体育强国建设目标的确立,近年来“体教结合”的发展模式在实践中摸索与完善,将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培养视为争取优异竞技成绩的境况逐渐得到改观,学校对篮球运动员的培养致力于走文化学习和课余训练的“双向”路线,主张遵循“体育回归教育”“人的全面发展”理念。
我国的学生篮球竞赛赛制与人才培养目标之间、竞赛管理与人才培养要求之间存在不协调:其一,全国学生篮球联赛的预选赛、分区赛场次设置不足。全国性的重要比赛一般只有省内或辖区的体育强校才能参加,基层群体的竞赛涵盖不广,不利于加强基层赛事,无法保证基础选拔的公平性。在竞技体育训练过程中,根据运动技能形成的原理,高水平的竞技能力形成都须经历泛化、分化、巩固自动化的过程,因此必要数量的竞赛是运动员获得足够多的比赛经验、提高技战术能力必不可少的条件[6]。其二,学生篮球比赛尚未从竞赛的时间跨度、时间安排以及竞赛密度来考量其合理性。赛制与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学习、考试时间冲突。课程的冲突另一方面造成了篮球运动员“特权”的产生,请假成为一种普遍现象;大部分高校实行学年制或是在学年制基础上的学分制,也使得学生运动员不可以中断学业参加职业联赛,或利用业余时间修完学分获取学位证书。其三,职业赛场和高校篮球之间的合作与衔接还处于探索阶段。在体制上,仍未能解决学生篮球运动员既保留学籍又能参加职业联赛的问题,大学办的运动队也不可以作为国家队或者国家二队、三队。以短期交流形式代表体工队、俱乐部参加CBA等职业篮球联赛的大学生运动员,被视为自动放弃CUBA联赛参赛资格。
目前我国尚未建立起运动训练和文化教育相辅相成的关系。首先体现在培养目标方面。笔者调查发现多数学校管理者、教练员和学生家长对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培养目标不清楚,且不同层次学校间的培养目标没有区别,缺少针对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发展需求的设定。调查表明目前主要的培养目标有以下几种:一是培养优秀的高水平运动员;二是为了活跃校园体育文化氛围;三是为了让更多有体育特长和体育天赋的优秀运动员获得更多的升学机会;四是视为学校工作的一部分内容和任务。
其次,针对学生篮球运动员的文化学习管理机制缺失。研究发现,一些地方性的教育行政部门对体育运动学校以及学校竞技体育的运动员缺乏文化教育管理,参赛资格仅仅标注为“文化课成绩合格”,但是合格的具体评价标准、衡量指标每个学校不尽相同,缺少细致的、一致性的评价、监督机制;体校文化课教师的职称晋升、选派培训等不在教育部门的管理范围,部分地区附设九年义务教育的公办体育运动学校尚未具备办学资质条件[7],没有结合运动员文化教育的规律和特点进行课程设置和教育教学。
其三,文化水平越高,接受和运用体育科技知识的能力和意识越强,对运动原理、生理、心理等方面的知识越清楚。但我国多数运动体校实施分立的教育体制,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学籍制度尚未得到统一管理,对文化教育的要求相对不高。
最后,学生篮球队没有一致性的科学训练内容,主要凭借经验实施训练计划,较为重视提高运动技能、身体素质的实质性训练,往往忽视心理训练、运动基本原理的学习。运动训练要讲求科学化,这是由运动员心理发展规律以及运动员负荷适应状态发展变化规律决定的,应摒弃“三大一小”的训练观念。
举国体制下的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模式,一方面有利于我国在短时间内集中有限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统筹规划竞技体育的发展;另一方面其弊端也普遍表现在对政府依赖过大,人才培养形式单一,社会支持力度不够。其培养体制机制存在如下问题:一是培养体系内、外环境尚未建立顺畅联系,未形成市场化、社会化的运作机制。例如培养经费的来源主要依靠政府部门及学校行政拨款,大多数学校还达不到国家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在《关于高等学校课余训练试点工作评估方法》中规定的运动员年均训练经费5000元左右的标准。二是篮球人才选拔制度需要完善。选材是育才的首要环节,倘若没有好的选材,再好的培养体系、培养方式和培养理念都难以发挥显著作用。国家为此设置了小学升初中、初中升高中、高中升大学甚至保送研究生时的篮球特长的加分制度,高考体育类分为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和普通体育高考,但是缺乏细化的专业选拔标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出现了部分学生篮球运动员和教练员以篮球项目体育特长生作为一种升学途径的现象。三是篮球文化推动机制亟待建立。2017年全国体育局长会议上,中国篮协主席指出传承和弘扬篮球文化是中国篮协的重要职责。篮球文化作为篮球事业发展的内在推动力,其建设目前仍存在滞后性,应通过篮球精神、物质、行为、制度等层面的文化实施交互影响。四是篮球人才组织管理机制有待优化。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长期存在升学渠道不畅、竞赛体系不完善、基层教练员配置不足、评价激励机制和管理制度不健全、就业能力和政策支持不足等体制、机制问题。运动员选材、运动训练、教练员培养、竞赛组织与管理等方面还未形成科学性、连贯性、全方位的体系,优化体制机制、完善政策制度设计等顶层设计是当前的迫切要求。
基于上述分析,结合系统管理理论、结构功能理论、人本主义理论、运动员成长周期理论、职业生涯发展理论,我们认为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的改革与发展需要在指导思想、体系构建的原则和目标、培养思路等方面进行变革。在指导思想上,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培养从注重“锦标”“金牌”“职业化”转变为“以生为本”“科学发展”和“篮球育人”三个理念来推进体教有机结合和深度融合的学训赛机制;体系构建的原则和目标上,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坚持客观性、系统性、动态性、规范性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成人、成才,克服以往偏重技术、技能的篮球教学与训练思想和方法。构建的目标应考虑教育环境、政治、经济、文化、体育环境的多重影响,注重系统性、先进性、可操作性和发展性,从而构建系统化的校园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形成以篮球竞赛带动人才培养的体系,打造学校为主、专业队为辅的人才培养体系,健全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力量参与的培养体系;培养思路上,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国际化培养方略,建立衔接与整合、多方联动、由管理到治理、贯穿“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的四级培养过程。特别是要致力于整合竞赛、学习、训练三方关系,构建多元发展的协同创新模式。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应围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核心价值目标,形成由下至上依次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紧密衔接的四层金字塔型结构(图1)。结构宽度应尽量横向拓展(扩大参与人数);高度应尽量纵向提升(提升运动水平);内部四级层次之间紧密互通、良性互动,由下至上实现人才的培养输送功能;由上至下实现人才的指导选拔功能;外部与篮球协会、学生体协、职业俱乐部以及各类社会组织开放融合,协同发展,向外输送专业精英人才,向内提供资源支持和发展机遇。打造顶级校园篮球竞赛,培养学业和运动成绩卓越的复合型人才,从而更好地实现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自身的教育、竞技、文化、娱乐、社会功能。
图1 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体系
第一,健全基础文化课程体系。建立系统、层级、梯队式的运动员文化学习范式,营造文化学习氛围,树立文化教育意识,以课程为导向积极推动学习与训练的关系改善;完善基础性的文化课程设置和结构,形成文化成绩与训练、毕业、评奖评优挂钩的机制,从而提升基础文化课程质量。
第二,完善实践训练课程体系。一方面根据学生篮球运动员实际情况实施分层级训练,且训练模式、机制、方式、方法均适应不同阶段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另一方面根据比赛周期和训练周期合理制定训练方案,合理设计和分配训练内容,从而实现实践训练课程科学化发展。
第三,协调双师教学体系。在“体教融合”的大背景下,应树立学习和训练同等重要意识,既要在理论层面有所收获,又要在实践训练层面有所突破。教练员和文化课教师要做好协同协作,及时沟通,构建联动互通机制,有效促进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培养。
第四,构建篮球四级联赛体系。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人才培养不仅需要教学、训练体系的支撑,更需要构建各层级衔接的联赛体系为学生篮球运动员的职业发展作铺垫。学生篮球竞赛是检验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的重要平台。急需构建小学、初中、高中、大学校园篮球四级联赛体系,基于公平性、合理性、效益性制定竞赛赛制[8],促进学生篮球竞赛衔接和竞赛资源整合,夯实受众基础,拓展篮球运动人口,催化篮球文化形成。
第五,构架多元协同评估体系。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在招收选拔、训练、管理、竞赛、赞助、教育等方面需要科学评估与协同评价。相关要素应紧密围绕协同和共享的理念,根据各方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优化。特别是在训练与学习时间、竞赛组织管理等重点领域,聘请第三方独立的评估机构进行定性与定量评估,从而科学、准确、全面、系统地构架多元协同的评估体系。
青少年是竞技体育人才金字塔结构体系的基础。根据职业生涯的终身发展理论,应注重时间和空间范畴的学校体育衔接培养的层次性,即基础选拔阶段(小学)、稳定发展阶段(初中)、巩固提升阶段(高中)、高水平阶段(大学)。衔接各层次阶段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培养理念和方式,完善贯穿于学生成长全过程的学习、训练、竞赛、人才选拨与输送、评价管理的制度体系,形成小学—初中—高中—大学为主体、职业队和社会篮球俱乐部为辅助的系统培养模式。
借鉴美国等发达国家学生篮球培养经验,对接运动员教育与竞赛训练体系。以教育和篮球训练的深度融合为目标,加快文化教育的组织管理和保障机制,委托第三方对文化教育和竞赛训练进行监督。在篮球训练时间、管理、制度等方面与文化教育对接,以“衔接和整合”为着眼点,以“协同共进”为抓手,设置合理的学习、训练和竞赛时间比,推动学生篮球运动员的科学化、系统化培养。
将学生篮球运动员按照年龄段划分为若干层级,建立衔接不同阶段内容的层次体系。以此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合理安排不同的、有针对性的训练内容,在不同阶段完成不同的训练计划、训练方案和训练内容,且规定训练时间不能挤占基本的受教育时间和学业考试时间,将不同层次的内容体系贯穿与衔接到培养全过程中。
价值认同方面,构建学生、教练、家长三方认同的价值取向,凝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理念和长期发展的价值共识,多方联动优化、完善、共建,从而有利于各方资源整合,实现共商共赢的良好局面。
责任共担方面,树立大局观念和整体意识,打破现行的体制机制壁垒,建立教育部门和体育部门协商对话机制。明确教育部门为学生篮球的发展主体,体育部门为职业篮球的发展主体,学校为培养主体,协会为支持主体,在职业与业余之间建立纵向衔接和横向沟通,构建各方参与、协同共享、责任共担的协调治理模式[9]。
利益共享方面,基于“共享”理念,理顺政府、社会、协会、学校、教练员、运动员与家长之间的关系,让参与者均实现收益。只有多方受益,其培养效果才能保证可持续性,才能保证系统性。
明确各参与者在培养体系中的地位作用,有助于进一步提升我国学生篮球运动员发展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制度设计、执行能力。
1)政府的主导地位。政府负责制定学生篮球运动员科学发展的导向,规范其培养模式,健全其制度保障,完善其组织,出台相关举措助力学生篮球运动员体系的构建。2)学校的主体地位。学校是负责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的第一职责单位,既是培养的主体,又是衔接各方参与者的枢纽,学校在学生篮球运动员培养中发挥中间衔接的作用。3)社会的参与地位。各级各类学校应本着开放的办学理念,在国家政策导向下,积极吸引社会力量支持与共促学生篮球运动员的培养。可借助校园篮球联赛,通过企业赞助、活动冠名、门票等方式吸纳资金。4)教练员的指导地位。教练员是学生篮球运动员的最直接的负责人。教练员应与学生篮球运动员建立互信机制和融洽平等的师生关系。发挥教练员在训练中的主导作用,为多方沟通、互信、利益共赢创造外部条件。与此同时重视教练员的技战术安排和指导方略,关注教练员的专业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