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艳
摘 要:虽然近年来国家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受关注程度不断提升,但这类工作仍旧存在一定不足,近年来相关研究的大量涌现也能够证明这一认知基于此,本文简单分析了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并就推动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路径建议开展了详细论述,希望论述内容能够为相关业内人士带来一定启发。
关键词:信访举报案件;职能僵化;工作效能
近年来我国党风廉政建设、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果,这就使得纪检监察机关的受信任程度不断提升,通过信件、电话、网络等方式的信访举报次数增多便能够证明这一点,而为了在这一现状下提升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综合水平,正是本文围绕该课题开展具体研究的原因所在。
一、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不足分析
(一)心态、能力存在不足。虽然越来越多的纪检干部正逐渐认识到信访举报在纪检工作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群众的法规意识和监督愿望也在不断加强,但在笔者的实际调研中发现,仍有部分纪检干部未能树立责任意识、机遇意识、进取意识,怕碰硬、怕较真、怕担当问题往往因此大量涌现。此外,对纪检信访举报的工作要求、工程程序、工作量掌握不透彻情况也较为常见,“怕解释、怕举报、怕担责”思想也因此广泛存在于我国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中,纪检人员心态、能力不足引起危害的严重程度可见一斑。
(二)职能僵化情况严重。近年来各地纪委对信访举报工作的思想嬗变、职责转变、效能改变予以了高度重视,并明确了信访举报的纪检机关联系群众窗口、案件线索主要来源属性,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学习、理想信念强化也同时得到了重点关注。但在实际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中,纪检机关对“零暂存、快处置、早提醒、控源头”四种形态把握不准的情况却广泛存在,以案件查办多少来衡量考评工作、未树立“抓信访举报件办理就是抓主业”信念的情况也较为常见,这些便最终导致了部分纪检干部在信访举报工作办理工作中存在“推”、“躲”、“怕”行为,能力不强、业务不精、方法不多、耐性不足的纪检干部也因此广泛存在,信访举报工作办理工作水平因此受到了较为负面影响。
(三)工作效能低下。近年来高收入水平、高文化程度中青年参与信访举报的比例不断扩大,但重复举报、多头信访、信访举报总量高位运行仍处于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所面临的问题,这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整体水平。此外,由于很多基层信访工作人员的办案水平不高,且在审计、财会、法律等知识的掌握中存在不足,这就使得其办案质量、水平往往偏低,这显然无法满足政府与民众的相关需要,工作效能低下问题的严重性可见一斑。
二、推动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深入开展的路径建议
(一)加强宣传教育引导。为真正实现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深入开展,人民群众的支持必不可缺,因此必须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并结合各地区实际开展针对性较强的信访举报主题宣传活动,如以“举报贪腐,共创廉洁”为主题开展宣传,即可有效提升群众法制观念,群众能够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信访举报秩序自然能够较好得以维护,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深入开展也能够由此奠定坚实基础。值得注意的是,举报人的权利义务、信访举报部门的职责与受理范围明确,以及实名举报的倡导均应成为宣传教育引导所关注的重点,同时还需保证纪检干部熟练掌握《纪律处分条例》、《举报工作办法》、《控诉条例》、《信访条例》,依法依规办信办案的实现可由此获得有力支持。
(二)明确职责定位。对于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目标来说,纪委与党委在信访举报工作中的职责分工明确属于该目标实现的前提,因此必须落实责任清单,并深化信访举报工作“三转”,通过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即可保证信访举报一线的工作力量不断提升,在定好岗、选好人支持下,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基础得以进一步夯实。值得注意的是,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离不开岗位练兵、岗位规范化建设的支持,前者应结合专题研修、片区培训、以案代训、案例教学、查阅谈话笔录、观摩审查谈话录像、现场分析点评等形式,后者则需要关注作风制度化建设,纪检干部也需要真正摒弃不良工作之风。
(三)依法开展工作。作为惩治腐败的直接手段,案件查办属于纪检机关的重要职责,因此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必须严格遵循相关法律、规范明确的程序,并保证案件审理、移交线索、办案措施使用、证据收集、初步核实等环节均有章可循、有规可依,办案工作的依法进行将得以实现。同时,还需要关注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中的“两个尊重、三个区分、四种形态、五类重点”,并坚持“一竿子插到底”态度坚决惩处违纪违法行为和违纪违法分子,为官不为、贪污挪用、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突出问题需得到重点关注。
(四)创新接访方式。渠道畅通、接访方式创新同样直接关系着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深入开展,而结合近年来我国信息领域快速发展的现状,可围绕网络信访举报与传统信访举报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信访举报工作资源整合,并以此建立全程督查、多方联动、直接调处、依法分流、联合接访的信访举报工作平台,平台可真正实现事有处办、难有处解、怨有处诉、话有处说,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有效性、综合水平自然能够由此实现长足提升。同时,还需要关注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发展,对于不属于纪检机关受理范围的案件,必须做好耐心的解释说明以及移送移交工作,处于范围内的案件则需要及时正确的受理核查。
三、结语
综上所述,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深入开展具备较高现实意义,在此基础上,本文涉及的加强宣传教育引导、明确职责定位、依法开展工作、创新接访方式等内容,则提供了可行性较高的信访举报案件办理工作路径,而为了进一步提高该工作综合水平,信访举报工作法律制度体系的完善、责任追究的严格落实同样需要得到重视。
参考文献
[1] 李晓岑.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乱象”的成因与治理[D].北京邮电大学,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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