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离婚财产分割的缺陷及完善

2018-12-19 11:16陈熠昊
法制与社会 2018年33期
关键词:分割缺陷

摘 要 众所周知,夫妻如若因各方面因素造成了双方感情破裂,且调解无效时,就应当予以离婚,从而进入相应的离婚司法程序。而离婚时,双方面临的主要问题便是财产的分配问题和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其中财产分配问题因涉及到了双方的经济利益,所以更容易引起矛盾和纠纷。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曾对离婚财产做出了详尽的规定和界定,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时代的进步,一些法律条文已经远远不能满足现阶段的司法实践,需要引起相关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因此,本文将主要就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范围和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的缺陷问题,进行一定的分析与解读,并进一步阐述我国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的相应完善举措,提供一些借鉴意义。

关键词 离婚财产 分割 缺陷

作者简介:陈熠昊,上海市凌云永然律师事务所。

中图分类号:D923.9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8.11.275

近几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提升,人们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举止都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同时对待婚姻的态度也开始朝着更开明和更通达的方向进行转变,不再恪守传统的婚姻恋爱观。目前,我国的离婚率还在持续增长,离婚率的增加同时也引发了一系列的道德问题和法律问题,其中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就是众多法律问题中的关键部分,涉及到多层次的社会纠纷,也是现阶段我国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难题。并且由于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夫妻财产开始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这就使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变得更为复杂,需要相关司法部门深入探究调研,为维护婚姻幸福和家庭和睦做出贡献。那么接下来,本文就将重点阐述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范围和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实践中存在的缺陷与不足,进而探析与完善相关行之有效的离婚财产分割举措,使其不断的丰富与成熟。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概念和范围

夫妻离婚时的共同财产分割问题向来是《婚姻法》聚焦的重点内容,想要探析离婚财产分割的缺陷与不足,就要首先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基本概念和范围,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全部财产,离婚财产在进行分割时,主要也分割的是这部分财产。我们知道,夫妻在婚姻存续期内,除了夫妻共同财产外,还会拥有各自归属范围内的财产,这部分财产是不会涉及到分割问题的。根据我国现有《婚姻法》的规定,离婚时所涉及到的夫妻共同财产是以夫妻双方为主体的,同时在第17条和18条都对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进行了明确的限定。《婚姻法》第17条明确通过兜底和列举的方式,指出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生产经营收益、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者赠与所得财产是属于受到法律保护的夫妻共同财产,而《婚姻法》中第18条则对夫妻任意一方的财产进行了法律界定。婚姻法指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范围:一是一方的婚前财产;二是一方因为身体遭受侵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三是遗嘱或赠与合同中明确规定只夫妻一方的财产;四是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并且在此两条中都有兜底性的条款。众所周知,合理明确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范围和概念,对于离婚时的财产分割问题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只有做到离婚时财产分配的合理合法公正,才能够不断促进我国司法实践。

二、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的缺陷与问题

(一)约定财产过于原则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的首要问题与缺陷便是约定财产过于原则,其中体现在现阶段婚姻法有关财产约定的原则在实际中可操作性较弱,特别指的是《婚姻法》中第19条的相关规定:夫妻能够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并且要求这项约定务必采用书面形式,但是却在司法实践中的运用情况和范围非常少。

(二)社会情感影响案件审判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的第二个主要问题与缺陷便是社会情感会影响案件的基本审判,因为多数离婚财产分割的案件都涉及到了家庭关系、社会伦理等基本的社会感性情感,所以在这类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大多会受到人类情感以及外界各类因素的影响和诱导。并且如果法院最终的判决结果不尽如人意,常常会影响司法审判的权威性,从而进一步遭受社会各界及舆论的质疑和影响。

(三)收益问题规定不明确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存在的第三个主要问题与缺陷便是收益问题规定的不够明确,这个缺陷主要指的是《婚姻法》没有明确“收益”的范围和界定,仅仅叙述了在夫妻关系存續期间的知识产权收益是夫妻间的共同财产,这就提升了司法审判的难度,也同时影响了法律审判的公正性,需要引起相关司法部门的重视。

三、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完善举措

(一)细化约定财产制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首要完善举措便是要细化约定财产制度,主要针对《婚姻法》第19条中关于婚姻约定财产的相关说明: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17、18条规定。婚姻法中表述了夫妻双方若想约定财产,务必要有书面形式的证据进行佐证,这样才能方便在司法审判中进行有效的认定。但是我们知道,由于中国是人情社会,让夫妻双方在婚姻存续期间签订书面条约常常是不现实的,在我国的应用也并不广泛,夫妻间也会碍于情面选择不签订书面协议,仅仅运用承诺或口头叙述的方式进行约定,这就导致了在司法审判中没有充足的证据证明与双方的真实意愿相符合,影响了司法审判结果的真实性。因此,从保护夫妻双方的真实利益角度来考虑,应当对《婚姻法》予以一定的修改,针对那些未能进行书面协议的夫妻财产,只要拥有充足的证据支持夫妻双方曾经达成过协议的,就应当予以承认,从而在司法审判中获取相应有效属于自身的切实利益。

(二)重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第二个重要完善举措便是要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针对那些因社会情感而影响离婚财产分割案件基本审判的缺陷性问题,相关的司法部门应当引起重视,必要时可以设立并发挥典型案例的相关教育作用,具体可以通过各类平台和渠道进行宣传与推广,使人们逐渐摆脱对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偏见与固执,清醒意识到夫妻双方的财产分割应当从案件的实际和本来面目出发,不应当受到社会情感的束缚。现阶段我国在离婚财产分割案件中,常常存在一定的传统心理定势,诸如,有的认为男方在婚姻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债务和家庭责任,是家庭获取经济来源的主要途径,应当在财产分割中占据大头;而有的则认为女方在婚姻生活中常常是弱势群体,往往承担着生育职能和家庭压力,对家庭的付出多于男方,应当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占据更大的比例。正是由于这些传统思维定势的影响,当真实的司法审判不能符合人们预期时,人们就会对司法流程产生误解和质疑。

因此,为了避免这种社会情感的影响,相关司法部门应当充分树立典型案例,通过宣扬典型案例的司法审判流程,减轻人们的质疑和担忧,让大众相信法律,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司法和法律的权威性。

(三) 厘清知识产权收益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第三个重要完善举措便是要厘清知识产权收益,特别是针对我国离婚案件中收益规定不够明确的问题,相关司法机关应当引起重视。现阶段《婚姻法》对知识产权收益的定义较为模糊,给具体的司法实践带去了难题。因此,在知识产权收益方面应当结合最高法院的相关司法解释精神来确定。依据此,来厘清知识产权应分为预期利益与既得利益,而离婚时分割的知识产权收益应为婚姻存续期间的既得利益。

(四) 保障措施的补充与完善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第四个重要完善举措便是要保障措施的补充与完善,除上述举措外,司法部门还应当建立健全相关的夫妻财产管理机制,从而保障双方可以一同管理婚姻财产,并且一同处理重大财产,并且需要标明,如若一方妄图擅自进行处理,另一方则能够向司法部门进行主张无效,以此举来避免那些鉆夫妻财产空档的违法者。

与此同时,还应健全相关的评估制度和婚前财产登记制度,以此举来减少婚姻双方的财产分歧与矛盾,同时便于司法机关进行审理和执行财产。

(五)健全财产分割法律制度

我国离婚财产分割中的第五个重要完善举措便是要健全财产分割法律制度:首先,适用公平原则,统筹协调离婚中的财产分割。包括实行不均等分割或均等分割,并且处于弱势群体的一方多分割财产甚至全部分割的原则。

其次,要明确贫困的相应指标,同时考量夫妻双方离婚后的未来生活状况以及夫妻双方未成年子女的利益等。

最后,完善有关离婚赔偿缺陷的补救方法,添加兜底性条款,并严格制定出赔偿(物质与精神)标准。只有通过这些渠道,才能明确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并高质量的处理离婚案件中的财产分割问题,保障各项审判的有据可依、有迹可循。

四、结语

根据上述分析可以看出,多元化的价值观造就了多元化的行为准则,致使大量离婚案例开始涌现,其中离婚财产的分割问题就是众多法律问题中的关键一环,涉及到多层次的社会纠纷,也是现阶段我国司法实践中面临的一个难题,需要引起相关司法部门的高度重视,具体可以通过细化约定财产制、重视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作用、厘清知识产权收益等举措来进行《婚姻法》的完善与健全,只要相关司法机关深化探究,适时变革,我们就有理由相信,我国离婚财产分割案件的审理一定会朝着更为完备和科学的方向进行发展。

参考文献:

[1]陈苇.中国婚姻家庭立法研究.北京:群众出版社.2010.

[2]贾明军.离婚财产分割.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8.

[3]马忆男.婚姻家庭继承法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4]巫昌祯.婚姻家庭法新论——比较研究与展望.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2.

[5]杨大文、龙翼飞、夏吟兰.婚姻家庭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6]夏吟兰.在国际人权框架下审视我国离婚财产分割立法.环球法律评论.2005(5).

[7]杨治.试论我国离婚财产分割制度中存在的问题.经济管理者.20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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