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雪娜
(吉林警察学院,吉林 长春 130117)
刑事科学技术又称之为物证技术,其可以为侦查、起诉、审判工作提供线索和证据的专门技术[1]。运用刑事科学技术可以及时对现场进行勘查,技术人员能通过与案件有关的痕迹物证的收集、记录以及固定,找到案件的突破点,从而找到定性案件的依据,为下一步侦查破案提供线索和方向,并且为最后的诉讼提供确凿的证据。在侦查各种类型的犯罪案件中,尤其是随着近年来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以及现代科技的飞跃发展,刑事科学技术的许多内容被高科技增强,侦查破案对刑事技术工作的依赖性越来越强,刑事技术应用的范围越来越广泛,在侦查破案和刑事诉讼审判中的地位日趋突出[2]。
随着人类社会的进步和科学技术的发展,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法制观念的不断健全,尤其是随着新《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实施,对于现今公安机关执法,形势越来越严峻,同时对现今公安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也就使得我国现今的刑事技术水平面临了新的挑战[3]。对于我国现今的刑事科学技术现状,文章认为主要有以下两点。
我国刑事科学技术起步远远落后于西方国家,但近年来,由于国家重视,我国刑事科学技术新形势不断变好。作为刑事科学技术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法学和自然科学的水平高低直接关系到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水平。但在我国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趋向于两个极端,要么是趋向法学观点,强调刑事科学技术立法的完善与规制;要么是趋向自然科学观点,强调可行的实证研究促进刑事科学技术的进步。而这也导致了我国刑事科学技术没有将法学和自然科学有机的结合在一起,进而缺乏了自身特色。
现今人们法制观念不断健全,并且随着新《刑事诉讼法》的实施,要求公安工作更加规范化。新刑诉法要求传唤一般不超过12小时,讯问犯罪嫌疑人需要进行同步录音录像,这项规定从客观上“束缚”了侦查人员的手脚。所以,在侦破案件时要摒弃传统的“大兵团作战”方式,采用外围收取物证、人证、信息资源以及通过科技手段获取录音录像、软件数据等证据,在预审前准备好初查的证据材料,合理整合人员,制定好侦查方案,准备好预审讯问提纲,加快预审节奏,适时调整预审战略,把握时机,快速准确切入主体[4]。
我国要建成具有自身特色的刑事科学技术,才能使得刑事科学技术稳定健康地发展起来。而建设具有自身特色的刑事科学技术,首先要不断学习先进的科学技术,取长补短,加快我国刑事科学技术整体水平建设,尽快使我国技术水平达到世界水平;其次,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刑事科学技术人员只有熟知法律法规,才能更好地开展工作,工作成果才能获得社会、法律的一致认可;最后,注重刑事科学技术的理论研究,如果只是单纯的有技术而没有理论的指导,会导致这门学科缺乏可靠性,而使得人们误以为刑事科学技术仅凭技术人员的感觉和经验就能下定结论[5]。
刑事科学技术各个部门应当明确各自的工作职责和工作内容,例如科研攻关、现场勘查、检验鉴定、管理培训等各方面都应明确到位,只有明确自己的业务范围,才能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刑事科学技术在公安机关机构设置上,应当分出层次、明确统一,从上到下,由公安部、省、市、县按鉴定专业或专业内容逐步设置刑事科学技术机构,以完成公安机关检验鉴定等一系列工作。
近年来,随着法制现代化和经济全球化以及科学技术的突飞猛进,中国法制的不断健全和普及,讲证据、重证据、用证据已成为人们的共识,这就对刑事技术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和挑战。而只有重视刑事科学技术的发展,不断加强技术革命,才能适应当前和未来的刑事犯罪的形势,有力地打击各种犯罪,维护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稳定,为社会主义建设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