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研究

2018-12-14 06:44王焕尧
课程教育研究 2018年31期
关键词:教育质量

【摘要】我国《宪法》中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權利和义务,因此我国实行了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为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免费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作为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实施过程中相应的问题也随之产生。根据我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二条的规定,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所谓就近入学,即是由各级政府对学校进行若干学区的划分,适龄儿童、少年按照户籍所在地学区进入相应学校就读。推行“就近入学”政策本具有在政策上注重教育公平的考量。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家长却放弃了国家提供的就近入学的权利,通过各种其他手段,付出更多的成本,为子女选择了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区以外的学校就读,在减损了教育公平同时滋生了争相购买学区房、权力寻租等诸多负面现象的产生。本文通过明确“择校”的概念及方式,并详细剖析了这一现象出现的原因以及弊端,并在目前的时代背景下提出缓解这一问题的解决路径。

【关键词】择校 教育资源分配 教育质量

【中图分类号】G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8)31-0024-02

一、“择校”的概述

择校是指教育主体为享受更优质的教育资源,在自己所能承受的经济能力范围内,对现有学校各个方面做出比较衡量,并做出选择的行为。择校本是家长在合理范围内对其对子女行使必要的监护权与教育权,家长愿意以较高的经济成本换取子女进入优质学校就读,这本无可厚非,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择校往往是被允许的,同时还是促进公办教育、鼓励公立学校提高教育质量的重要手段。但在我国,情况却有所不同。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义务教育的普及以及“就近入学”即按照户籍所在地入学政策的逐步实施,家长放弃就近入学的资格和条件而选择其他学校就读,这通常被界定为一种违规行为。

当今社会中择校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

1.以分择校。是指按照学生的考试分数的排名为标准进行学校名额的筛选,通常是在高质量教育资源供不应求的前提下,优先让基础好,潜力大的孩子享受高质量的教育资源。在这样的情况下,很多家庭条件优越或者家长手中握有权力的孩子因为成绩一般而进入普通学校就读,因此,产生了以下两种择校方式:以钱择校和以权择校。

2.以钱择校。一些家长有能力和财力选择缴纳择校费或赞助费,于是他们付出经济成本,来换取让子女接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使得子女进入更好的学校,接受更好的教育,享受和优秀学生一样的待遇。

3.以权择校。是指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行政人员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家长的额外利益,或者在上级的命令或指示下,安排特定学生进入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学区以外的特定学校就读。

二、择校问题的弊端

(一)择校会加剧教育资源配置不公平

择校的根本原因是教育资源的分配不均衡。对于优质学校来说,因为具有优质的教育环境、优质的老师、优质的生源而吸引到众多家长,于是家长蜂拥而至,为了选择这一优质学校缴纳了“择校费”等,在此之后,大批的资金再次向重点学校流动,该学校资金储备更加雄厚,发展就会更加容易和迅速,形成良性发展。相比较来说,非重点学校的硬件和师资却长期得不到发展和提高,从而影响到教学质量、生源质量,这也就造成了义务教育阶段的“马太效应”——强者更强,弱者更弱,陷入了恶性循环。这在很大程度上打击了非重点学校的办学热情和教师的工作激情。

此外,教师的流动也会产生同样的倾向性。人都具有趋利避害的特性,教师也是如此。在优质学校中,教师能够有更高的薪资、更广阔的发展前景,能够接触到更加广泛的信息,实现自己的价值会更加容易。而这些是一个非重点学校,甚至是落后地区的学校所无法提供的。因此,教师在选择的时候,也会优先选择发达地区的重点学校。

(二)大量择校行为的产生会影响教育质量

在大量学生选择同一学校之后,学校因为大量招收额外学生导致分配到各个班级的名额大量增加,举例说明,一个普通学校或班级每班分配的学生人数是40人左右,而一个重点班级则可能达到70人之多。而教师的精力是有限的,如果班级人数过多,老师就无法顾及到全部孩子,孩子得到的关心和引导就会相应减少,不利于孩子的成长。而在义务教育阶段,孩子正是需要老师和家长及时引导、积极鼓励的年纪,是个人性格特点养成的关键阶段,同时更是他们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重要时间节点,因此更加需要老师的关心和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同时对于一个学生来说,义务教育的时长为九年,是否能够培养出学习兴趣,个人潜力能否被挖掘出来,这一时间是非常重要的。而大量择校行为的产生直接或间接都会影响孩子的发展。

三、择校问题的缓解举措

(一)缩小优质教育资源的校际差距

为了教育事业的稳定长期的发展,政府及相关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政策上有所倾斜,加大对发展水平一般的普通学校、偏远地区学校的教育资源投入和资金投入,并提供发展策略上的帮助。如在教学模式上加大对非重点学校的引导、在教学质量上加大对非重点学校的监督、增加对非名师的培训,鼓励同一地区的重点学校对其他非重点学校进行帮扶、加快提升非重点学校的教学水平,使得校际差距不断减小。

(二)鼓励教师的合理流动

家长在对学校进行选择的时候,尽管会考虑到学校的环境、硬件设施等因素,但更多的则关注的是师资力量水平。因此,每个老师的教学目标、教学方式、教学特点上多有不同,以政策倾斜等举措促进教师愿意去往偏远地区、非重点学校任教,通过鼓励教师的合理流动,均衡分配师资资源,使得不同地区、不同学校的教师在水平上保持一致,各个学校的学生均能够享受到优质的资源和教育。

(三)新兴技术手段的运用

通过新兴技术科技手段的运用,使得学生接受教育来源多样化,虽然学校仍然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可以适当减小对教育资源的依赖。如网络课程的普及,使知识的传授不再局限于口耳相传,学生通过网络平台可以接受到最优质的教师的知识传授,还能够使有针对性的因材施教成为可能。家长对学校的依赖减少以后,择校现象也会慢慢减少。

造成择校问题的因素有很多,其形成并非一朝一夕,对于这一问题的解决也需要时间。因此,只能在行政机关的监督管理之下循序渐进地解决该问题,但我们通过多种措施和途径可以起到缓解之效,假以时日该问题终能彻底解决并实现教育公平。

参考文献:

[1]侯耀先:《目前“择校热”问题的症结分析》,载宝鸡文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12月第36卷第6期(总第174期),第103页.

[2]赵明仁,黄显华:《建构主义视野中教师学习解析》[J].教育研究,2012年,第8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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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李慧,龙艳青:《义务教育公平择校何以可能》,载《现代教育科学》2015年2月.

[5]雎瑞丹:《义务教育阶段“择校热”地政策归因与改进》,载《科学与管理》,2017年7月.

[6]吕东良:《择校现象中凸显的教育机会均等问题》,载《科技视界》.

作者简介:

王焕尧(1995.7—),男,辽宁瓦房店人,中国刑事警察学院17级在读研究生,硕士学位,专业:公安学,研究方向:警察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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