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握主题 探索创新以创建促团结促发展

2018-12-13 07:55武汉市民宗委
民族大家庭 2018年6期
关键词:创建活动民族团结全市

文 /武汉市民宗委

(本文为湖北省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座谈会暨湖北武陵山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经验交流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发言,本刊略有删减。)

武汉是一个多民族散居的大城市,现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20多万人。近年来,武汉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开拓思路,探索创新,紧扣重点,扎实推进,不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坚持统筹谋划,强化分类指导,巩固各民族团结天际线

积极总结经验做法,突出工作重点,寻找突破点,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不断向纵深拓展。

高位推动加强统筹协调。成立了以市委分管领导为组长的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就创建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各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运行机制。召开全市民族工作会议,明确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市人大常委会定期开展民族政策法规执法检查,有力推动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市委、市政府领导多次深入社区、民族企业、中小学校和寺观教堂,检查指导创建工作。

广泛参与强化多方联动。市委、市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意见》,明确了新形势下全市民族工作的体制机制,完善党政领导、民宗委牵头、各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多方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民委委员制作用,形成创建合力;完善联创共建的协调配合机制,全市各级党委、政府建立了民族工作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队伍,各区建立健全区、街道 (乡镇)、社区(村)三级民族工作网络机制;建立指标考核评价机制,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列入党政领导班子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表彰激励突出典型示范。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注重示范引领作用,以“重点突出、特色鲜明、创新创优”为主题,提升打造国家级、省级、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单位,涌现出一批有特色、有成效的创建示范单位,其中硚口区长丰街道百泽社区、西藏中学等5家单位先后被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单位。切实将创建活动与中心工作紧密结合,把创建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精神文明N建设、公民道德建设、全面从严治党深度融合,以“永远在路上”的精神状态,不断丰富和发展创建工作。定期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评比表彰、互检互学等活动,以推动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效果。

坚持多措并举,不断深化认识,夯实各民族团结保障线

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同时,更加注重组织机制建设,加强部门协作,加大宣传普及力度,保障创建活动的成效。

坚持顶层设计。根据新形势、新任务和中央对创建工作提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市民宗委每年年初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创建示范测评指标,将工作机制、维护团结、促进发展等指标进行细化,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社区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创建评比表彰等纳入其中。

强化创建基础。实施培训计划,系统培训基层干部1000多人,基本实现了每个社区都有一名熟悉民族政策法规、基本常识的基层社区工作者的目标。从2016年起连续举办民族团结进步专题培训班,共培训各区、街道(乡镇)民族工作部门和示范单位的负责同志300余人,深化创建工作认识,提高创建工作能力。

加强督导检查。将创建工作列入民族政策监督检查重要事项,市民宗委与市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深入基层一线,对党的民族政策法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重点检查示范单位创建工作情况。指导基层总结经验做法,查找不足,提出整改意见。创建工作评比验收中开展专项督查,指导基层结合各自特点,加大品牌化、系列化创建。将督查内容作为考核验收示范单位的重要依据。

坚持以人为本,着重共建共享,筑牢各民族团结生命线

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创建活动影响力、亲和力和感召力不断增强。

积极营造民族团结进步的良好氛围。通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栏和各种媒体,大力宣传示范单位创建典型经验。将示范单位经验材料汇编成册,图文并茂展示创建成果,宣传创建做法。每年召开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会议,由示范单位代表做典型经验交流发言,为创建工作提供参考借鉴。通过多种措施,形成了全市学习有典型、争创有示范的良好氛围。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大力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良好氛围。

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要求,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安排,在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上取得新突破。各区依托公共服务资源和工作平台,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于各项工作之中,积极为少数民族困难群众提供就业、助学、低保、医疗等服务,切实维护各族群众的合法权益。以传统节日、少数民族节庆为契机,弘扬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增强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自2009年起,武汉市每4年举办一次全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同时,将少数民族传统体育竞赛纳入省、市运动会项目。

不断巩固和谐的民族关系。建立健全涉及民族因素的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切实把矛盾和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通过举办语言文字培训班、工作技能和政策法规培训班等,大力支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到武汉就业创业,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到城市管理与服务中,不仅增强了其主人翁意识,同时也实现共治共享,使少数民族群众变被动嵌入为主动融入,从生活环境的融合到精神情感的融合,促进了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2017年全国少数民族进城务工人员教育服务管理工作经验交流会上,武汉市作为唯一副省级城市在会上作交流发言。国家民委确定武汉市为全国首批“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示范城市”。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下一步,武汉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切实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不断提升工作水平,形成工作合力,持续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意识,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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