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星宇
摘 要:校园欺凌是校园治理失序、歧视外化、暴力文化侵入的一种体现,具有隐蔽性、长期性以及心理伤害大于身体伤害的特点。我国校园欺凌治理面临着立法滞后与空白、治理机制缺位等问题。校园欺凌治理有赖于实现法治化,建立完善的校园欺凌防治的法律体系、搭建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明确各方的主体责任是实现校园欺凌有效防治的关键。
关键词:校园欺凌;治理;法治保障;机制;责任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33.073
校园欺凌现象给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损害、破坏了校园健康和有序的环境,因而需要进行积极的干预和治理。校园欺凌治理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崭新课题,校园欺凌的治理有效性的关键在于实现法治化。校园欺凌的治理需要法治的保障和支持,方能确保治理的有效性和权威性。目前来看,我国在校园欺凌治理方面的立法仍然处于空白状态、相应的体制机制还未有效建立,从而制约了校园欺凌治理的有效性。因而建构校园欺凌治理的法律体系以及校园欺凌治理的体制机制尤为必要。本文拟对校园欺凌的本质和原因进行分析和探讨的基础上,检讨我国校园欺凌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结合域外经验,提出完善我国校园欺凌法律体系、建构相应的体制机制的对策建议。
1 校园欺凌的法理阐释
1.1 校园欺凌的本质:治理失序、歧视外化与暴力盛行
1.1.1 校园内部治理失序
校园是一个相对封闭的空间和组织体,其内部存在自我治理的需求和实践。校园欺凌事件频发,实际上是校园内部治理失序的体现,即校园欺凌的频发实际上是校园内部缺乏有效治理或者治理失效。校园欺凌的频发还意味着校园内部出现治理危机,对于治理主体、治理方式与手段等都提出了严峻的挑战。
1.1.2 校园内部歧视外化
校园欺凌现象往往是校园歧视的外化,即校园内部歧视文化或者心理外化为歧视者对被歧视者侮辱或者侵害的行为。受到社会风气或者内心观念的影响,部分学生心理容易出现对弱势学生或者性格孤僻学生的歧视甚或厌恶。而这种歧视的心理,在特定的环境或者因素的作用下,很有可能外化为对被歧视者进行言语或者行为的伤害和凌辱。质言之,部分校园欺凌现象是校园歧视的外化,是校园歧视存在的客观反映。
1.1.3 校园内部的暴力化
校园内部的暴力化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学生受到暴力文化的影响,崇尚暴力解决问题或者通过实施暴力寻求刺激和自我存在感。第二,学校内部暴力文化侵入。学生与学生之间的和平、友爱关系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施暴者与被侵害者的对立关系。
1.2 我国校园欺凌的特点
1.2.1 校园欺凌具有隐蔽性
校园欺凌事件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其一,根据调查显示,欺凌者一般都会选择较为隱蔽的地点和时间实施侵害行为,因而不容易被发现。其二,由于被侵害者与侵害者之间往往朝夕相处,知根知底,因而被欺凌者往往不敢向外界报告自己被欺凌的事实。其三,被欺凌者往往年龄尚小、心智不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意识。
1.2.2 校园欺凌具有持续性与长期性
校园欺凌的持续性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欺凌者的欺凌行为具有持续性,并非一次完结;另一方面欺凌对象的持续性,即对于同一被欺凌者往往持续进行欺凌。校园欺凌的长期性主要体现在欺凌行为往往时间跨度大,有的甚至长达数年。比如,2015年6月,福建泉州初三学生小黄遭遇同班同学的暴打之后脾脏出血,最终被迫切除脾脏。小黄已被欺凌他的两名学生连续欺凌四年。
1.2.3 心灵创伤于身体伤害
校园欺凌给被欺凌者造成更多的是心灵上的伤害,而这种伤害的严重性丝毫不亚于身体的伤害。比如,在美国,每年有20%的学生遭到过欺凌,将近16万个孩子,因为惧怕同学而逃学。被欺负过5次以上的孩子,容易抑郁。
1.3 我国校园欺凌频发的原因分析
1.3.1 欺凌者和被欺凌者自身原因
一是有的学生先天性格懦弱、内向或有一定的性格缺陷,使其与其他同学之间有一定的差异;二是有的学生自身在成长中没有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三是受所处的环境的不良影响,没有辨别善恶美丑的能力,不能抵御不良诱惑,会使学生在成长中防范和制止遭受不法侵害的风险意识和能力较差,这类学生常常成为被欺凌的对象。
1.3.2 家庭教育缺失或不足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而家庭便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家庭教育对于孩子生活习惯、处世态度、人生观和世界观均会产生至关重要的影响。通过对校园欺凌事件的梳理和考察可知,家庭教育和关怀的缺失与不足,是导致校园欺凌频发的重要诱因。
1.3.3 学校管理缺位和错位
当前学校管理的缺位与错位体现在:由于我国仍然是以应试教育为主,因而学校的管理者将重心放在学生成绩上,而缺乏对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的关怀。由于过分重视成绩,导致部分成绩较低的学生容易产生自卑和厌学的问题,这些孩子容易成为欺凌者,亦可能成为被欺凌者。
2 我国校园欺凌治理的困境
2.1 校园欺凌立法存在滞后与空白
校园欺凌方面的立法空白,使得治理无法可依。首先,现有的法律均不涉及校园欺凌。其次,教育部的通知、意见、方案都过于笼统,只是指导性的意见,在治理实践中不易操作。
2.2 缺乏有效的校园欺凌治理机制
具体体现:第一,没有校园欺凌的预警和发现、统计、分析机制。第二,没有相应的应对机制。第三,没有完善的层报机制。
2.3 校园欺凌治理的约束与激励缺失
首先,校园欺凌主体责任不明确、不系统。其次,管理者的责任缺位。最后,缺乏校园欺凌治理的激励机制。
3 域外经验分析:以台湾为例
3.1 校园欺凌治理的立法较为系统和科学
我国台湾地区防治校园欺凌的法律体系主要有三个层级,分别是法律、行政法规和教育部行政规则。在法律层面,台湾《教育基本法》第8条第2项专门规定校园欺凌。在行政法规层面,有两部专门防治校园欺凌的规范,分别是台湾《校园霸凌防制准则》、《校园性侵害性骚扰或性霸凌防制准则》。在台湾教育部行政规则层面,有教育部订定之《维护校园安全实施要点》及《各级学校防制校园霸凌执行计划》。
3.2 治理机制的科学搭建
首先,建立了校园欺凌的预防措施。其次,建立校园欺凌治理的组织化和程序化。第一,成立专门的小组。第二,建构规范的校园欺凌程序:(1)知悉校园欺凌事件,开始处理程序。(2)进行调查,认定欺凌事实。(3)对被欺凌者进行心理辅导并对欺凌者作出处分。
3.3 为因校园欺凌事件而承担责任的主体提供救济
我国台湾地区的《校园霸凌防制准则》救济方式可以归结为:向学校申请复核——提起申诉——提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4 搭建我国校园欺凌治理法律体系与保障机制
4.1 完善校园欺凌治理防治的立法
首先,建议对《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与未成年保护有关的法律进行修改其次,建议国务院制定《反校园欺凌条例》,通过行政法规系统的规定校园欺凌治理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再次,尽快出台《反校园欺凌和暴力办法》,通过部委规章的形式对校园欺凌防治的各种制度进行规定。
4.2 搭建校园欺凌治理的长效体制机制
首先,应当建立校园欺凌防止的专门机构,为校园欺凌治理提供组织保障。第一,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反校园欺凌的机构或者小组。第二,各学校应当建立反校园欺凌的办公室,由专人负责对本校校园欺凌的防治工作。其次,加强素质教育,建立家校及欺凌主体自主预防和保护机制。
4.3 明確校园欺凌相关主体的义务
首先,家庭的义务。作为被欺凌者的家庭要做好救助、安抚、心理干预、及时向学校饭欺凌组织报告并依法维权,避免使被欺凌者二次伤害或是变为欺凌者。其次,明确学校主动防治校园欺凌的义务。再次,教育行政部门的义务。教育行政部门承担着辖区内学校的行政管理职责,是反校园欺凌法和条例的监督者。
4.4 建立校园欺凌的约束机制
首先,强化欺凌者及其监护人的法律责任。其次,明确学校的法律责任。学校的领导者、反欺凌组织、欺凌者所在班级的负责人,都是校园欺凌事件的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主体。再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4.5 建立国家统一的校园欺凌监管体系
以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形成自上而下的纵向管理线条,以其与所辖行政区域中的学校之间形成横向的管理平面,形成国家统一的校园欺凌监管体系,逐级上报每一起校园欺凌事件,逐级建立反校园欺凌专项工作台账,逐级监督,分级考核,不定期发布校园欺凌白皮书,披露权威数据。
5 结语
校园欺凌是校园环境的异化,对于青少年身心健康具有危害。校园欺凌成因的复杂性和特殊性又决定了校园欺凌防治需要综合治理。一方面需要完善法律保障,另一方面需要组织保障,还需要强化各方的主体责任。
参考文献
[1]柳海民,孙晓冰.理性认知校园霸凌:从校园暴力到校园霸凌[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5,(31).
[2]任海涛.“校园欺凌”的概念界定及其法律责任[J].华东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17,(2).
[3]何紫璇,凌萍萍.以校园霸凌视角看待降低刑事责任年龄必要性研究[J].法制与社会,2017,(2).
[4]周永.校园霸凌行为的法律问题研究[J].潍坊学院学报,2016.
[5]刘向宁.校园霸凌未成年行为人的法律责任浅析[J].青少年问题,201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