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 唐代藩镇,藩镇割据,不同类型,功能,学术研究
中图分类号 G63 文献标识码 B 文章编号 0457-6241(2018)17-0052-06
考查2018年的全国Ⅰ卷历史试题,第25题无疑可圈可点。试题材料新颖,形式活泼,题目难易适中,学生反映较好。所考考点也常被忽视,近十几年各省份的高考试题对此几乎未曾涉及。更重要的是,该题的答案和教材中的表述似有不同。因此,很有必要对该题进行探讨,以期对中学历史教学有一些启示。
试题如下:
25.据学者研究,唐朝“安史之乱”后百余年间的藩镇基本情况如表2所示。
由此可知,这一时期的藩镇
A.控制了朝廷财政收入
B.彼此之间攻伐不已
C.注重维护中央的权威
D.延续了唐朝的统治
分析试题,材料提供的是“安史之乱”后百余年间唐朝藩镇基本情况,包括类型、数量、官员任免、财富供纳、兵额与功能。藩镇中不向朝廷缴纳赋税的是河朔型,中原型和边疆型少上供,而东南型是上供的,故A项不正确。题干只是提到了各类藩镇的兵额与功能,看不出来藩镇之间的战和情况,故B项不正确。河朔型藩镇的官员任免是藩镇自擅,不向朝廷上供,即使是中原型、边疆型也是少上供,这些情况说明多数藩镇并非“注重维护中央的权威”,故C项不正确。大部分藩镇的官员由中央任免,表明他们接受朝廷的统治;大部分藩镇向朝廷上供财赋收入,为中央提供经济来源;拥兵自立的只是7个河朔型藩镇,不占主体,中原型、边疆型和东南型藩镇数量众多,它们或驻重兵防骄藩,或驻重兵守边疆,或驻兵少防盗贼,但都沒有脱离朝廷的统治;况且,这是“安史之乱”后百余年间的藩镇情形,这些都说明藩镇客观上“延续了唐朝的统治”,故D项正确。
通过逐项分析,我们能得出正确的答案。让一些同学狐疑的是,教材中的表述为:安史之乱后百余年间的藩镇割据,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D项似乎与教材的表述有矛盾?更重要的是,由此延伸出一个问题:藩镇都是割据的吗?笔者以为,要解答这些疑问,需要对唐朝节度使的设置和藩镇割据的来龙去脉做一番探究,答案便自然水到渠成。
节度使自唐代始设,因其受职之时,朝廷赐以旌节,也就是全权印信,受此印信,便可全权调度,故称节度使。《资治通鉴》记载:唐睿宗景云元年(710年),丁酉,以幽州镇守经略节度大使薛讷为左武卫大将军兼幽州都督,节度使之名自讷始。①到唐玄宗天宝初,从西北到东北,共设立了八个节度使,即安西、北庭、河西、陇右、朔方、河东、范阳、平卢节度使,分布在今新疆、甘肃、青海、山西等边地。另外,还有西南的剑南节度使,岭南的经略使也类似节度使,这些通称“藩镇”。
最初,节度使只掌兵权,后来,又逐步掌握了行政权、财政权。这些节度使,表面上听命于朝廷,实际上阳奉阴违,独霸一方,千方百计地扩充自己的势力。边境的十个节度使,不仅拥有强大的军权,而且拥有地方的行政权、财政权,几乎成为地方割据势力。②当时十镇兵力约四十九万,中央直辖军不过十万而已,③内轻外重,大有“尾大不掉”之势。
节度使的权力如此之大,兵力如此之强,岂不威胁到唐廷的统治?朝廷为什么会搬石砸脚设置节度使呢?其实,节度使制度之所以形成,是有其原因的。
从高宗、武后以来,均田制渐趋破坏,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大批农民失去田地,陷于破产流亡的境地,成为无家可归的流民,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于是,政府募流民为兵,这样,唐兵制从兵农合一、征均田农民为兵的府兵制,向雇佣职业兵的募兵制演化。同时,由于府兵数量有限,边疆作战往往需要临时补充兵源,政府便把大量招募的士兵集结在边疆重地,而关中地区的兵员有限,形成了内轻外重的政策。
节度使制度的设立,和当时的边疆形势是分不开的。大唐建国以后,对外一直保持着扩张进攻态势,先后击破了东突厥、薛延陀、漠北诸部、西突厥、高昌,将之纳入自己的统治范围内,由此奠定了唐朝辽阔的疆域。太宗时期起,唐边境的形势发生了转变。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吐蕃、突厥、奚、契丹等少数民族开始不断袭扰唐边境地区。面对周边军事态势的变化,唐廷的边境军事战略逐渐由进攻转为防御。
北方游牧民族拥有强大的骑兵,他们精于骑射,来时急风暴雨,无法招架。去时风驰电掣,追之不及,唐朝的边防军队应付起来很是吃力。为了应对突如其来的战争需要,唐廷开始改革原先被地方政府掌握的、若干分散的、几百人的军事部署,组成集中指挥、庞大的边防重镇,在边境军镇驻守常备军,由专人统帅。并且,各节度使自行募兵,募兵的来源相当复杂,有失去土地的流民,有亡命无赖之徒,也有内附的蕃族士兵。这些人大都终身从军,世代从军,父子兄弟相承,他们对节度使的依赖性也极强。于是,藩镇节度使们便逐渐培养起只忠于自己的亲兵部队,军权在握。
唐边防驻军的后勤供应本来主要依靠政府,但边防驻军日益增多,仅靠政府后勤供应是远远不够的。驻军将领不能及时解决后勤供应,影响了他们调动、指挥军队的效率和权威,削弱了军队的战斗力。有鉴于此,唐政府不得不把防区的财政权力转给各防区的军事将领。
节度使有了兵权和财权,但如果没有行政权,也影响他们的军事行动。于是,从玄宗天宝中期开始,节度使便拥有了其辖区内数州的行政权,节度使的权力进一步扩大。
唐玄宗时期,国家步入了盛世。然而,玄宗自以为国富兵强,一味追求开边扩张,不断挑起战争,为此,需要加强边镇节度使的军备。天宝十载(751年),名将高仙芝在西域为大食(阿拉伯)军队所败,边防危机日趋严重,在中央兵力不足的情况下,朝廷越来越倚重边镇节度使的重兵。节度使原先由文官担任,“李林甫当政时,唯恐大臣出将入相,对自己不利,便违反番将不委以统帅重任的原则,大量任用蕃将为节度使,使得边镇番将势力愈加膨胀。开元、天宝年间,边镇军队占全国总兵力的百分之八十五以上,东北地区、西北地区更是猛将精兵集中之地”。④其致命的危险可想而知。此时正值大唐盛世,玄宗为“盛世”所陶醉,怠于政事。口蜜腹剑的李林甫为相,排斥异己,朝政日益腐败。天宝时,玄宗宠幸贵妃杨玉环,贵妃堂兄杨国忠为相,朝政更加败坏。国家承平日久,中原久不闻干戈之声,于是“渔阳鼙鼓”惊破“霓裳羽衣”,安史之乱就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的。
基于上述分析,唐朝节度使权力坐大,主要是因为:1.均田制渐趋破坏,流民日增,朝廷大量招募士兵集结在边疆重地。2.募兵制下雇佣职业兵,军队成分变得复杂更难驾驭,利于节度使的集权。3.边患的严重,节度使集中权力以应付紧急军情。4.玄宗后期,中央政治日益腐败,大唐盛世,统治者逐渐丧失了警惕。
安史之乱发生于755年至763年。安禄山、史思明都是胡人,安禄山以军功起家,身兼平卢、范阳、河东三镇节度使,拥兵近20万。天宝十四载(755年),安禄山起兵叛乱,长驱直入,进占长安,玄宗仓皇出逃。安史之乱历时七年多,虽然叛乱最终得以平定,但是大唐繁盛的局面一去不复。《资治通鉴》记载:“由是祸乱继起,兵革不息,民坠涂炭,无所控诉,凡二百余年。”①
安史之乱爆发后,为了早日平叛,肃宗、代宗鼓励叛军归顺投降,封授安史旧部为节度使,由他们统帅旧部,自行任命官吏。这么看来,安史之乱的平定,与其说是中央政府平定叛乱,还不如说是以妥协方式结束叛乱。这种妥协的代价是高昂的,它使全国处于混乱多事和分裂割据的状态之中。②
为了抵御叛军的进攻,唐廷将边地军镇制度扩展到了内地,重要的州设立节度使,指挥几个州的军事;次要的州设立防御使或团练使,扼守军事要地。于是出现了节度使、防御使等大小军镇,也即藩镇(方镇)。在今河北及其周边地区,由安史叛将统领的“河朔三镇”(范阳、成德、魏博),更是割据一方,不听朝廷命令,不向朝廷纳税。在今山东、河南等地也有类似河朔的割据势力。
安史之乱后,节度使的权力愈发扩大,他们自行任免下属文武官员,地方官吏几乎成了节度使的家臣,士兵几乎成了节度使的私家武装。③节度使一旦死去,或由子嗣继任,或由部下接班,事后报请朝廷批准。朝廷委派的继承人选往往无法立足,朝廷也无可奈何。更有甚者,建中四年(783年),泾原兵变,叛兵突然攻入长安,唐德宗出逃,叛兵拥立节度使朱泚为皇帝。不久,淮西节度使李希烈也称帝,一时间乌烟瘴气。
当然,朝廷不可能坐视不理。肃宗、代宗时期,刘晏理财,德宗时,杨炎主持两税法改革,中央政府的财力大增,朝廷决心打击藩镇的割据倾向。此后,德宗虽然平定了朱泚、李希烈等的叛乱,但要彻底消灭藩镇势力,似乎已不大可能,只有对藩镇采取“姑息之政”,保持彼此之间的平衡。宪宗时期,朝廷厉兵秣马,平定西川,魏博归朝,大将李愬更是雪夜讨平淮西,宪宗的削藩取得大胜。然而,随着宪宗为宦官所弑,“元和中兴”昙花一现,削藩事业功败垂成。此后,藩镇割据一发不能收拾,直至唐朝灭亡。
面对朝廷的讨伐,节度使之间,也会结盟自保。河朔兵强马壮,经济繁荣,形势险要,而四邻皆非国家州县,诸镇易守,唐廷难攻,无法形成对它的包围圈。④唐廷当然也想破坏他们的联盟,但这种唇亡齿寒的道理,藩镇自然是明白的。建中年间,魏博、成德、卢龙、淄青四镇联手。长庆年间,三镇复叛,“盖三镇相为势援,复结河南叛臣,胶固其力,不可卒破也”。⑤看来,唐廷要各个击破,并非易事。
唐朝边疆地区形势一直不稳。周边少数民族的势力消长及边疆形势的变化,对藩镇割据局面的长期存在有着重要的影响。安史之乱期间,唐朝丢失了河西陇右地区,长安甚至被吐蕃两度占领,唐蕃之间常有激烈的战争。在东北,有奚和契丹的威胁。南诏的进犯,则是晚唐的大患。边疆地区的严重形势,一方面促使唐朝花费巨大的财政支出,另一方面牵制了唐廷的军事力量。唐廷要对河朔地区用兵,始终有后顾之忧。
安史之乱虽被平定,但是唐朝内部皇权与军将及宦官的斗争从未间断。朋党之争历时数十年,牛李党争使朝廷元气大伤。皇权与宦官的较量持续多年,甚至皇帝死于宦官之手。文官集团与宦官集团之间的南衙北司之争此起彼伏。皇帝和大臣也试图收拾宦官,但效果不彰,甘露之变更是酿成天子被软禁、朝臣遭屠戮的苦果。更何况,朝臣、宦官援引地方藩镇以自保,朝廷内部的斗争严重影响中央对藩镇的用兵。
自元和用兵以来,军费剧增,国家经济不堪重负,百姓负担十分沉重,天下厌兵情绪加剧。因此,當穆宗即位之后,就开始推行减少兵员的“销兵”政策。然而,销兵政策在客观上造成了许多人最后都加入了河朔叛乱的队伍。①《旧唐书》甚至认为,“复失河朔,盖消兵之失也”。②长庆元年(821年),幽州兵变,河朔再叛。此后,就像多米诺骨牌被推倒一样,形势突然变得不可收拾。河朔三镇再次脱离了朝廷的控制,朝廷与他们之间维持着一种若即若离的僵持局面。③
基于上述分析,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愈演愈烈,主要是因为:1.唐廷为了早日平定叛乱,设置更多的节度使。2.节度使之间结盟互保。3.边境形势依然不稳。4.朝廷内部党争、宦官专权,影响平叛。5.唐廷军事财政实力有限,不能持续平叛。
对于唐代藩镇的研究,清华大学张国刚教授无疑是这方面的权威,而他的《唐代藩镇研究》一书是关于唐代藩镇问题的权威著作。他将藩镇分为河朔割据型、中原防遏型、边疆御边型以及东南财源型。2018年第25题的材料,正是采用了这一说法。④他认为,唐代的藩镇,并不都是割据的。所谓“藩镇割据”只是藩镇中的一部分,即使是河朔型藩镇,也具有游离性和依附性并存的双重特点,这就澄清了过去对藩镇割据笼统的片面的看法。⑤从某种意义上说,与其用“藩镇割据”,倒不如用“藩镇格局”,或许更接近于当时的历史。由白寿彝主编的《中国通史》第六卷更是用了“藩镇林立”⑥来叙述当时的政治局面。
尽管唐中期以后,藩镇林立,但是,“藩镇并非全是割据势力,在今陕西、四川以及江淮以南的藩镇大都服从朝廷指挥,向中央贡纳赋税。但在今河北地区的所谓河朔三镇,割据一方,不受朝命,不纳赋税;在今山东、河南、湖北、山西一带也有类似河朔三镇的割据势力”,⑦这就是所谓的河朔割据型藩镇。
河朔形成割据,但是,河朔诸镇也注意避免与唐廷处于势不两立的直接对峙局面。德宗时期的建中大乱,魏博、成德、卢龙、淄青“四王”并立,但仍奉唐廷正朔。而泾原节度使朱泚称帝,唐廷于是将矛头指向了朱泚,说朱泚“大为不道,弃义灭恩,反易天常,盗窃名器,暴犯陵寝,所不忍言。获罪祖宗,朕不敢赦”。⑧其罪罄竹难书,足见朝廷的态度。河朔藩镇信奉“礼藩邻,奉朝廷,则家业不坠矣”,⑨“礼藩邻”是为了维持各镇之间的联盟;“奉朝廷”则是为了避免与中央关系白热化而引火烧身。这样,河朔把自己的割据行动限定在唐廷能够容忍也不得不容忍的范围之内,也就“家业不坠”了。⑩
不过,河朔诸镇并非一个整体,他们彼此之间也有矛盾。而且,河朔诸镇和中原藩镇也素有间隙,唐王朝所赖以维持均势的,是各个藩镇之间的牵制。藩镇强弱不同,数量众多,互相有所牵制。没有形成像安禄山或朱温那样过大的地方势力,朝廷的统治还能维持。即使是割据较强的河朔三镇,也在形式上臣服朝廷,一般不轻易与中央公开对抗。另外,唐朝后期藩镇内部斗争不已,节度使被杀被逐也是常事。如发放粮饷、赏赐不及时,往往引起哗变,稍不如意即寻衅滋事,杀逐将帅。“由于诸藩镇彼此矛盾以及各自内部矛盾的存在,唐朝中央才能继续绵延百余年,勉强维持形式上的一统。”①即宋人尹源所说的“夫弱唐者,诸侯也。唐既弱矣,而久不亡者,诸侯维之也”。②
当然,中央政府拥有雄厚的财政力量,是平定叛乱、消灭地方割据的重要条件。两税法实行以后,唐朝的财政收入有所增加,保证了中央重要的财政来源。随着经济重心的逐渐南移,东南地区日益成为国家财政的重要来源。这为唐廷的统治及平叛提供了一定的经济基础。至于军事力量,唐朝廷也掌握着部分军队,尤其是守卫长安西北地区的神策军,神策军与中原藩镇素有矛盾,这种矛盾既限制了唐廷对藩镇的优势,也对藩镇是种制约。
黄巢起义失败后,各地藩镇割据加剧,彼此攻伐不断。至此,唐王朝已经彻底失去了控制局势的能力,几乎成为藩镇任意摆布的傀儡,只能在诸强藩的夹缝中求得生存。③“藩镇割据破坏了唐王朝的政令统一,但同时藩镇间相互制约,又维系着唐王朝的统治。唐末出现的超级藩镇才开始打破均势,以兵力压制群藩,最后导致了唐朝灭亡”。④
基于上述分析,藩镇割据一方,但唐朝的统治还在延续。主要是因为:1.并非所有藩镇都是割据势力。2.藩镇一般不会公开与中央对抗。3.藩镇之间、藩镇内部的矛盾重重。4.唐廷掌握一定的财政和军事实力。5.能够撼动唐朝根基的超级藩镇唐末才出现。
通过考察节度使与藩镇割据的局面,我们也就理解“藩镇延续了唐朝的统治”。但研读教材,不少同学提出了质疑,不是说“藩镇割据严重削弱了唐朝的中央集权”吗?我想,从逻辑上讲,并非矛盾。一方面,是藩镇割据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削弱并非摧毁,另一个方面是藩镇格局延续了唐朝的统治。
教材是浓缩的,对于一些问题,是点到为止,至于其中的详情,或许只能“限于篇幅”了,但对于中学历史教学来说是“不能省略”的。教材说到:唐朝中期,朝廷在地方设置了许多节度使。唐朝廷为什么要这么做?安史之乱后藩镇割据为什么愈演愈烈?藩镇林立,唐朝廷的统治又是如何维持的?如果不弄清楚,那就是教教材,而不是用教材教了!更重要的是,如果我们仅仅是局限于教材的表述,那对于五彩斑斓的历史,岂不是缺少了血和肉。
当然,要解答第25题,不能囿于教科书的成见,如果我们机械地记忆藩镇割据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的话,对于此题或不能正确解答,即使得出答案,也不能理解试题命制的立意。该题对于中学生来说,应该说是材料未曾一见,角度也非常新颖。其实,无论是材料还是问题,主要还是对史料辨析能力的考查。论从史出,具体到核心素养来说,就是史料实证。“史料实证是指对获取的史料进行辨析,并运用可信的史料努力重现历史真实的态度与方法。”⑤核心素养所说的其实是一种能力。只有通过对史料的辨析,才能更接近于真实的历史。同时从另一个角度来说,第25题的说法,也正拓展了对教材的认知。
对于藩镇割据这节,除岳麓版和人教版之外,很多现行教材未有涉及。岳麓版教材提及了安史之乱后,“唐代宗为求暂时的安定,将河北地区分授给安史降将,封其为节度使,带兵平叛的将领也被封为节度使”,①对于安史之乱前节度使的设置并未说明。岳麓版教材又说:“節度使所辖地区大者十余州,小者三四州,权力不断膨胀,职位往往父死子继,兄终弟及,或由部下拥立,朝廷只能事后追认。他们在名义上是唐朝的藩镇,实际上割据一方,形成藩镇林立的局面。”②“藩镇林立的局面”,和白寿彝版《中国通史》倒很接近。
再看人教版教材是这样表述的:“唐朝中期,朝廷在地方设置了许多节度使。节度使名为朝廷藩镇,实际上在政治上享有较大的自主权,经济上控制着财权,军事上拥有强悍的武力,往往发展成为割据势力。唐中期安史之乱后形成的藩镇割据局面,持续一百多年,严重削弱了中央集权。”③这100余字,点明了唐朝设节度使的时间,节度使的权力,藩镇割据局面的形成,以及藩镇割据的影响。对于藩镇与割据之间的关系,教材用了“往往”,也就是说藩镇往往会割据,但并非都是割据势力。
多年来,人们把“藩镇割据”作为一个凝固的词,似乎藩镇都在割据?大量的藩镇动乱都被视为藩镇割据和叛乱,似乎藩镇就是割据和叛乱?一提到藩镇割据,似乎唐朝就四分五裂,气息奄奄了?须不知,即使是河朔藩镇,他们对朝廷是既有游离又有依附。大量事实表明,朝廷的政策法令在河北地区亦有实施,河北文人也参加朝廷的科举,唐中央在河朔等藩镇皆设有监军院,各镇在长安亦设有进奏院,不能把他们的割据绝对化。至于河朔之外的藩镇,则更非割据。“藩镇割据”这样笼统的看法,“使长达一个半世纪的复杂历史在所谓‘藩镇割据的苍白一页中笼统地一笔轻轻带过,”④如果我们不一叶障目,以河北三镇代替一切藩镇,不以偏赅全,以黄巢起兵后的藩镇代替唐后期全部时间的藩镇,⑤或许更能接近历史的真实。
高考作为高中课改的指挥棒,高考试题反映了学术研究的动态。藩镇并非都是割据的,这是第25题命题的学术背景。对于张国刚教授30多年前的研究成果,⑥不少学者也给予了认同。作为中学教学一线的教师,虽不能走在学术研究的前沿阵地,但我们可以作为高校科研的搬运工,将高考试题和学术研究的成果反馈于中学历史教学中,岂不益善?
【作者简介】周桃正,中学一级教师,安徽省马鞍山市第二十二中学历史教师。
【责任编辑:王雅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