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他们之间是相互主客体关系,教学相长,彼此成就。
专栏 自由教育
栏主 程红兵
CHENG HONGBING
深圳市明德实验学校校长
教育学博士
特级教师
特级校长
出版《做一个自由的教师》
《直面教育现场》
《做一个书生校长》
《程红兵与语文人格教育》等专著
韩愈说:“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老师是为学生传授道理、教授学业、解决疑难问题的,在教育教学过程中,与学生之间形成了一种人际关系,古人云:“亲其师则信其道。”好的师生关系,老师对待学生亦师亦友,学生对待老师如父如母,如姊如兄,在中国历史上这样师生关系的例子不胜枚举,成就了许多动人的佳话。从现代教育理论来看,师生之间人格是平等的,在教与学之间是民主的。教师是教的主体,学生是学的主体,在教育教学的过程中他们之间是相互主客体关系,教学相长,彼此成就。
毫无疑问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既要承担教学的职责,也要承担管理学生的职责,但是这种管理职责并不是把学生当成对立面,形成敌对关系。
案例一:一位老师接手一个新的班级,给学生做的第一次讲话:“我的耳朵很灵,眼睛也特别尖。你们的一举一动,说过的每一句话,我都知道得清清楚楚。所以你们最好老实点,别想耍花样!甭给我玩什么猫腻,我治人的办法有的是。”
案例二:这是发生在某一线城市一所重点小学的真事,也许是因为临近年终,教师们要考评了,有位班主任很想获得优秀考评,于是想利用学生评价这一招来为自己加分。她要求同学匿名写出对她的感受,并保证不管怎么写她都不会生气。但有两位同学写了班主任负面的事情后,阅后竟大怒,叫两人投案自首,全班同学看到班主任光火了,无人吭声。 班主任很有一套,她冷笑着念那些歌颂她的文章,念完一篇让文章的作者拿走一篇,最后没有拿到文章的就是两位负面文章的作者,这种“风声”般的筛查,让两位负面文章的作者瞬间暴露,从此噩运降临在他们身上。
案例一,这位老师在第一次与学生见面时所说的话中可以看出,老师的这种语境之下师生关系完全是一种对立关系。师生之间相互结成学习共同体,由于闻道有先后、术业有专攻,教师在这个共同体中应更多地体现主导的角色,但不能走向极端,不能跨越界限。
案例二,这位班主任老师为了一己之利,硬性要求学生给自己歌功颂德,本就是失德的一种表现。但更加可恶的是她使用“引蛇出洞、致命一击”的招法来对待自己的学生,这套招术很有可能是警匪片培训出来的,警察用这样的方法是来对付坏人,对付嫌疑犯。班主任的这一套方法用错了对象,这个班级的学生从此不敢再说真话,尤其不敢在大庭广众之下说真话,那两位学生从此心理不再阳光,这个班级的学生从此不再阳光。这对学生的心理造成多么大的伤害,多么大的摧残!教师不能把孩子当成敌人,不能用对待敌人的方式对待孩子。
师生之间确有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但前提是要尊重相互之间的人格,教师要尊重学生的人格,绝对不能顺着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滑向警察与小偷的关系、我们与敌人的关系。我们固然不能否认教师要教育学生,教师要管理学生,但一定要注意度的把握,教育行为、管理行为是有边界的。如果过度,师生之间就成了警察与小偷的关系;如果越界,师生之间就成了敌对关系。其实师生之间是平等的,人格是平等的,地位是平等的。
案例三:《现代快报》报道,某地一高级中学每学期的家长会上,家长都要拿出300元的“教师辛苦费”,当场登记,谁交谁没有交,班主任一目了然。
案例四:《成都商报》报道,某市一学校六年级的小学生被要求每人交60元钱,用来筹备毕业典礼和给教师买礼物,以表达对教师的感激之情。
案例三、案例四,这样的故事在不少老师看来也许很平常,他们甚至以为这也是一种感恩教育,但我们认真想一想,这样做真的正常吗?教师能够收受学生的钱财、礼物吗?哪怕是顶着慰问教师的名义。更何况这是逼着家长出钱慰问教师,这样的慰问是真心的吗?逼着学生买礼物,真的能够表达学生对老师的感激之情吗?能够落实感恩教育吗?
我以为除了收受学生钱物本身就是错误的,至少还有两个方面的错误,其一是由校方布置和老师要求下的家长行为、学生行为,家长是被动的,学生也是被动的;其二是把感恩教育和金钱挂钩,这本身就是错误的,更何况是把钱给教师自己,这将对孩子产生极其恶劣的影响。教师的这种行为将产生极大的负面效应,学生觉得什么事都可以用钱来衡量了,有了一定的权力就可以让别人用金钱来感恩自己,这与其说是感恩教育,还不如说是受贿教育。
现实生活中,如果我们的老师、校长都把这些事情看成是小事,那么更加离谱的事情就会随之产生,君不见有的学校开出多种收费项目:试卷答题卡6元、空调维护费15元、多媒体维护费15元等不一而足。这完全是巧立名目乱收费,这些常规的学习用品、设施设备费用完全应该由学校主办方出钱,是公立学校就由政府出钱,是民办学校就包含在学生所交的学费之中。更加荒诞的是有家长对某幼儿园每月收取80元“拥抱费”提出质疑,园长居然大言不惭地回应称:“我们收的是‘精品教育费’,拥抱只是精品教育服务中的一项。”
教师对学生的培养教育本身就是一种义不容辞的道义责任,不是以金钱所能衡量的,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过程中构成一个特殊的道德共同体,各自承担一定的伦理责任,履行一定的道德义务。学生的道德观念有很大部分是从教师那里直接获得的,这就需要教师不仅有广博的知识,还应该有高尚的人格和正确的道德思想。教师以自己的合乎道德的行为会潜移默化地对学生施以道德方面的影响。
学校应该建立一个干干净净的师生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