狄 子 新
(1.新疆工程学院 管理系,乌鲁木齐 830091;2.中国矿业大学 管理学院,江苏 徐州 221116)
2016年以来,城商行共发生一类案件9起,涉及金额22亿元。从案件类型看,同业交易引发的案件风险较多,尤其是几起票据案件金额巨大,影响恶劣。反映出近年来一些城商行发展太快,在员工管理、同业管理、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等方面还存在很大缺陷。
新疆的城市商业银行脱胎于城市信用社,乌鲁木齐市商业银行成立于1997年,是目前新疆规模最大的城市商业银行。库尔勒市商业银行,克拉玛依市商业银行(现更名为昆仑银行),奎屯市商业银行(现更名为汇合银行)分别成立于2004年、2005年、2009年。
近年来,有一部分新疆城商行通过改革重组、引进新股东、消化不良资产、改善公司治理等多种形式,实现了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从粗放式经营到精细化管理、从问题银行到城市名片的蜕变。截至2016年9月末,新疆辖内城市商业银行资产总计4 348.53亿元,英国《银行家》杂志全球1 000强银行中排名(按一级资本),有昆仑银行(274位)、乌鲁木齐银行(664位)两家行入选。这些银行对自治区重点项目、特色产业、小微三农民生、南北疆符合国家政策的新兴产业、丝路产业、大众创新和公共服务领域积极给予金融支持,为服务地方经济发挥了很大作用。
1.合规观念缺乏,风险文化有待加强。新疆城商行管理层与基层人员对操作风险缺乏统一的认识,基本上没有形成自觉自愿进行风险防范的氛围。大部分商业银行呈现出“三重三轻”特征,即重发展,轻内控;重营销,轻风管;重放贷,轻管理,没有营造良好的风险控制氛围。
2.内控制度执行乏力,监督评价体系不完善。新疆城商行建立了管理组织构架,由于管理不力导致有法不依,有章不循,内控制度落实不到位。银行没有设定对董事、监事、高管的绩效评价标准,考核机制和激励机制存在缺陷。在操作风险理论和实践方面,新疆城市商业银行已初步确立了基本体系,例如昆仑银行结合自身实际,建立了企业级风险指标,引入操作风险管理技术,采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资本等。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地方政府和大股东干预较大,内控制度远远滞后于业务发展,因而缺乏识别和防范风险的能力。
3.组织架构不健全,管理职能缺失。新疆城市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部门已基本设立,但缺乏有效的运作机制。董事会管理职能缺失,没有真正起到内部控制的作用,并且由于股东和经理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内部人化倾向严重,银行内部控制薄弱容易导致银行操作风险。在组织构架中,不同部门应当有不同且明确的职责,在职责分离的同时有效协作才能真正发挥其作用。新疆城商行内部控制审查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纪委检查部门、审计部门承担责任主体不明确,操作风险管理职责划分不清晰,权力、责任和利益的分配不合理,并且多以事后监督为主,忽略事前防范和事中控制。
4.员工缺乏职业素养、专业技术水平较低。新疆城商行公开披露的操作风险案件大部分是内部员工或内外勾结的欺诈行为,个别员工经不住腐败诱惑,缺乏职业道德是员工忽略操作风险的主观因素。内部稽核人员专业技能水平较差,内部审计有时流于形式。以感情代替内控制度,员工在“认人不认制度”氛围下,很容易出现损害商业银行经营的行为,给商业银行带来操作风险和直接损失。另外,新疆的发展近年来虽然得到国家政府的重视和大力支持,但因新疆地处偏远,商业银行业务较内地发展不充分,行业精英如风险计量技术人员和金融工程师等,缺乏来新疆发展事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城商行多年培养出的一部分人才,也因缺乏完善的奖惩激励措施,导致人才流失,这也是导致员工整体素质偏低的原因之一。
5.风险计量、预警技术等有待提高。由于操作风险人才匮乏,计量方法和预警技术都有待提高。新疆城商行技术风险管理计量一般采用标准法,标准法计量对风险的敏感度没有高级衡量法强。目前,新疆城商行还没有达到适用高级衡量法的标准,风险计量方式有待提高,缺乏内部和外部因素的操作风险预警机制。操作风险信息平台的构建对金融机构实时发现、识别异常行为并进行有效预警具有关键性作用,我国商业银行努力将操作风险信息技术应用于案件风险的防范,借助技术手段强化对员工操作行为的监督。新疆城商行缺乏应用软件开发人员和业务系统管理人员,以尽快完善和改进风险信息操作平台。
6.外部监管乏力、缺乏系统的监督检查。银监局对新疆城商行的监督管理存在以下问题:一是监管工作的主动性、计划性、前瞻性欠缺。从近些年城商行几起风险事件看,许多都是负面舆情出来以后,被动应对,事前主动预判、主动报告、主动提示的比较少。二是监管失之于“宽松软”。银监局对银行过于温良恭俭让,检查项目和深度不尽如人意,碍于情面,弱化检查时有发生,有的银行上报的处罚情况竟然与实际处罚情况不符,商业银行对公众有信息披露义务,但实际情况中信息披露内容过于简单,不真实,时间相对落后。三是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不匹配。新疆城商行发展快,市场变化快,监管人员对创新业务和风险的认知跟不上,监管的方法和手段滞后,监管能力与市场距离在拉大,存在着本领恐慌。
1.强化防范意识,培育风险控制文化。风险管理水平取决于多项因素,包括银行职员的风险理论水平、风险防范意识、和谐的管理氛围等。良性的风险控制文化要求城商行:建立风险防控氛围,从学习制度、规程入手,强化员工守纪意识;定期组织员工异常行为风险排查,激励与约束并重,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加大员工职业道德教育和宣传力度,提高员工对于非法操作危害性和风险排查重要性认识程度,确保员工规范操作,防范道德风险;增强银行职员的合规意识,银行管理人员更应当具有敏锐的风险意识,利用其言行和态度来影响员工,形成重视操作风险管理的共识。
2.健全内控制度,加大风险监控力度。新疆城商行应切实落实《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有关要求,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明确内控职责,提高内控制度的执行力,完善内控监督体系。第一,明确内部控制职责。操作风险管理体系的构建是不断完善的过程,为保证内部控制有效得以执行,必须对每个岗位的权利、责任及相互关系进行明确,银行对一些不按规定办事,引起操作风险的相关人员给予处罚和警告。从严追究责任以确保操作风险管理制度的有效性,使商业银行操作风险制度执行有力、违章必究。第二,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城商行全面开展案件风险排查,覆盖关键制度、关键岗位和关键人员,着重检查基层营业网点、重点业务岗位,紧盯内控薄弱环节,消除案件风险隐患。全面梳理和优化现有内部规章,填补制度漏洞,改进治理架构和业务流程,特别是票据、保函、存款柜面等发案数量较多的领域。加大内部规章执行力度,建立案件风险、员工异常行为排查常态化机制,严防内部作案。第三,完善内控监督体系。审计部门作为内部监管机构,完善内部监督评价体系,应做到积极参与对操作风险管理框架运行情况的评估,狠抓落实;调查事故并提出改进意见,以发挥内控监督评价体系的实际作用,真正建立起防范约束机制。因此,完善内部监督评价机制应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将内控制度定性与定量评价有机地结合,切实发挥内部监管机构的职能,提高制度的执行力。
3.构建风险管理体系,明确风险管理职责。城市商业银行操作风险管理构架已基本建立,如三会一层(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经营管理层),但缺乏有效的运行机制。银行需要设立专门的风险管理人员和风险管理部门,进一步改善各组织间分工不明确、责权不清晰问题,职责分离、配合协作不顺畅的情况。长期以来,很多人将操作风险归为内部审计部门或稽核监督部门的事,与其他部门无关,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是对其他部门的风险管理进行评价和监督。因此,城市商业银行不仅需要一个独立的监管部门,还需要其他部门的协调。
4.提高外部监管水平,完善风险预警机制。监管部门在应对操作风险管理时应采取审慎的态度,尽可能地调动银行内外各种有利资源,并及时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总结,提出合理化意见。在监管部门运行中,为了保证审慎性这一原则,应要求商业银行对操作风险采用前瞻性的压力测试,以便了解在最特殊的情况下商业银行因为操作风险而招致的损失。与此同时,面对各种计量方式混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套利,我们可以从两个角度来处理该问题。一方面,我们可以将混合计算出来的结果与单一方法计算出的结果进行对比分析,着重分析其不同之处,再究其原因并确定稳健的评判标准;另一方面,将在混合计算方法下的同类商业银行之间进行比较分析,来判断其执行标准是否稳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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