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焕芳
摘 要:自从亨利·大卫·梭罗把“公民不服从”的思想从神坛上拉入人间;公民不服从论一直被看作是启发民智,强调立法的正义性基础的新思潮,在实践过程中,也有来自甘地、马丁·路德·金的非暴力运动的成功,但是它存在的缺陷也是不容忽视的。主要从公民不服从论的理论溯源以及公民不服从论的利弊分析,同时针对极端的公民不服从论落入无政府主义的窠臼。从公民不服从论的理论局限性,法律局限性以及现实局限性来就该理论的局限性进行分析。结合现实状况分析公民不服从论带来的危害,从不服从运动容易引发暴力革命和走向无政府主义来分析。就公民不服从论的局限性以及危害性提出解决对策。最后联系实际,结合部分港独分子利用公民抗命的想法,搭便车来企图分裂国家做出批判。由此,对公民不服从论的局限性讨论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公民不服从论;无政府主义;局限性研究
中图分类号:D9 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8.32.079
1 公民不服从论的先导
大多数人认为,公民不服从的概念是由亨利·大卫·梭罗,首先提出来的。在《公民不服從》这篇令人称赞的文章中写道:“每个人都承认革命的权利,也就是说,当政府沦为暴政,或是极其卑贱和难以忍受的时候,它有权拒绝对它的忠贞,并有权利反抗它。”1846年7月,梭罗住在沃尔顿湖畔,当地警察要求他支付选举税,尽管他几年没有行使权利。梭罗拒绝交税。那天晚上,警官把他关进了康科德监狱。第二天,一个不知名的人,可能是梭罗的姑妈,付了税款,他被释放了。然而,他证明了自己的观点,即他不能向允许奴隶制的政府缴税,并对墨西哥发动帝国主义战争。他准备了一个演讲来解释自己的行为,并发表了1849的公民不服从演讲。当时,这篇文章没有引起什么反响。
2 理论溯源
梭罗,类似于苏格拉底,必须坚持道德上的正当性,不依赖于舆论和大多数的判断;在某种程度上,他们重视个人的正直和道德的纯洁性,甚至比社会和政府的进步更重要。他们也处于无法实行“直接公民不服从”的境地,而苏格拉底几乎不可能有任何其他正当的抵抗手段。他只能通过服从判决和从容的死亡来显示判决的无意义;梭罗采取了“间接公民不服从”。在形式上,他拒绝缴税反对奴隶制和美国政府对墨西哥的战争。他不能抵抗自己或直接反抗这种不公正。这种不公平毕竟与他没有直接关系。他不是这个不公正的牺牲品,也不是它的执行者。那么,他就没有义务承担不应强加给别人的不公正。责任是什么?
“吾爱吾师,吾更爱真理”,对亚里士多德来说柏拉图是他的良师益友,但是在探寻真理的路上,亚里士多德展现了对真理探寻的极大勇气,他毫不留情的批评自己恩师的错误,通读了《政治论》第二卷前五章的内容后,亚里士多德对柏拉图《理想国》做了如下批判:
苏格拉底在政治上所立的前提,可以概括为这样的原则:“整个城邦的一切应该尽可能的求其划一,越一致越好。” 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城邦不仅是数量上的组合也不是数字和单个城邦的叠加,不是天秤两边的重物的简单相加,相反城邦的本质是许多分子的结合,并且这种分子是不同种类的,不是靠数量取胜,不是一个联合的战斗团体。然后不同品类的人通过通工等偿的原则,以及天赋平等的原则对于政治上的恒业是不可能实现的,需要不同阶层的人的交替执政和职业的分层流动,这是从根本上否定了柏拉图把国家分为三个阶层即:统治阶层,武士阶层,平民阶层。阶层之间不是主治与受治的关系,而是交替执政,使城邦得以福利增进,正常运转。综上,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想国》中以划一求完整实际上是把城邦往死亡的边缘推进。
依柏拉图所述苏格拉底的制度,“每个公民将有一千个儿子,可是这些儿子不是个别公民的儿子,每个儿子应该是任何儿子的父亲,每个儿子也应该是所有各个父亲的儿子,结果是任何父亲都不管任何儿子。” 亚里士多德批判了这种形式上的作为集体的陈述,这种陈述或者说是一种倡议不仅不能导致人与人直接的和谐,相反还会引起想不到的损害,往往公共事物是容易让人忽视的,人们只会留心与其相关的事物,比起成为柏拉图式的儿子,人们更倾向于成为同宗或同族,有一定的亲疏关系,而不是大而化之的共子共亲。亲属关系淡然无味,因为所有的都是大同共有的,到头来大家什么都得不到,这种原本以友爱亲疏关系维系的社会也会崩解,亚里士多德批判这种柏拉图式的宪法下的政治。针对柏拉图禁止前辈和后辈间发生肉欲关系,但却并不禁止前辈与后辈腻好,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也是谬误的。亚里士多德此处是针对当时同性恋盛行所进行的当时所习以为常的道德观念的批判,不仅仅是肉欲不可,连过分的亲密行为也不可,这是有违纲常风俗,决不允许的。就柏拉图所企求的目的来说,这种妇孺皆公的社会只应该实行与被统治的农民之间,不应该实行于统治阶级的魏国公民。这种观点在本质上公民与公民之间是平等的是相斥的。
亚里士多德在财产的管属和应用上假定了柏拉图主张土地公有并共同耕作。亚里士多德认为这样的制度会使得劳动和报酬不对等,会产生财产上的纠纷,他认为现行的私产制度在应用时加以改善,就可以兼具私有和公有的两种优点,让“产业私有而财产公用”的慷慨观念深入人心。这个地方的观点有点类似于我们古代大同社会的路不拾遗互相友爱的景象,也有共产主义社会的影子。另外在财产问题上,亚里士多德提出要考虑到人生的快乐和品德的方面,他认为私有并不是处于人的自私而是出于认得本身的爱意,要谴责的是超过限度的私意。财产的私有使得人们的爱是节制的爱,是小范围的私爱,会有道德的约束或者品行伦理的制约,然而这在一切公了的社会是不存在的,因为人们的善心只被认为是应该的,不会有人感到感激,人们不再表现善心,财产如果公有,许多财产利益都会被剥夺。针对苏格拉底你指的体制,亚里士多德认为其中各自的地位都是欠明确的,主治的人们永不更替,而被统治阶级的财产是否公有却没有明确表示,这种不明确的规定以及主治的人民永不更替都是危险的根源。苏格拉底说“当世人诞生时,神对某些人渗入了金,对某些人渗入了银,对日后做工的人们则渗入了铜铁”,这种说法从本质上佐证了人生来不平等的观念,与事实上的人生而平等是相斥的,并且这样不仅会引起卫国之士的不满,也不会让农民阶级感到幸福。
总的来说,亚里士多德批判了柏拉图《理想国》中,过度的划一,亚里士多德认为只有每个小家庭幸福了,才會实现整个城邦的统一和幸福感的提升,针对划一性标志即对同一事物说这是“我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此种形式上的公有,不仅不会促进城邦的友爱进步,相反会让公民之间疏离;针对阶级问题上,从出生以来的阶级划分与人生而平等的原则使相斥的;对于财产的公有,亚里士多德驳斥了公有,亚里士多德认为私有是出于对爱,只有过度的自私才是应该受到谴责的。
3 不服从论的无政府主义倾向
我由衷地同意这个警句——“最好的政府是管得最少的政府”。我所想的是这个格言不仅仅是一句格言,希望他可以落实到实际中。我相信,实施后,其最终结果将是——“最好的政府是根本不进行治理的政府”。政府本身也只不过是人民选择来行使他们意志的形式。然而,实际上,从一个公民的角度来说,我所想的不是像那些无政府主义的疯子一样,立刻取消或者不要政府,而是希望有一个理智的管的较少的政府。
然而,政府与我无关。我不会尽可能地考虑它。我并不总是生活在政府之下。我甚至不在这个世界上生活。如果一个人没有思想,想象自由,那么那些不自由的事物将永远不会存在。愚蠢的规则或改革者不能完全阻挠他。无政府主义的思潮大概就是如此。
但是,由多数人作出决定的政府不能建立在正义之上。公民是否可以暂时或最低限度地向议员支付良心?答案是否定政府为什么不珍视少数人的智慧,以及梭罗对民主的怀疑。政府的权威,甚至我愿意服从的权威——因为我愿意服从比我更有知识的人,而且比我更有能力,而且在很多事情上,我甚至愿意服从那些不那么富有和能力不强的人——这个权威也是不纯洁的。从严格和公正的意义上说。另一方面,权威必须得到被统治者的承认或赞扬。除非我同意,否则它无权行使权力来支配我的身心健康。从极权君主制到权力有限君主政体,从君主专制到民主进步是真正尊重个人的进步。
4 公民不服从论的局限与危害的缺陷和对策
用个人的正义观标准作为判断法律是否违反正义的标准,容易使得任何公民在任何时候任何场合下以此为理由挑战、破坏甚至反对现有法律秩序;藐视一切现有法律包括既是较好的法律;否定议会制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强调少数人的权力甚至个人的权力高于大多数人的权力;对任何政府的藐视,并终极走向无政府主义。公民不服从论的缺陷:如果夸大公民不服从论的时空适用性,不分时间和场合地把它作为放之四海的理论,将个人或少数人的正义观和良知观作为标准并付诸实施,将会侵害大多数人的权利,破坏现存的法治秩序、挑战政府权威并终极走向无政府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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