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 红,林春逸
(广西师范大学 社会科学研究处,广西 桂林 541004)
绩效评价理论表明,“高校教师科研业绩考核评价的设计必须符合学校的发展目标,才能改善教师的绩效水平,促进学校的长远发展”[1]。开展高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的绩效考核,建立和完善科学、客观、公正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绩效考核方法和评价方式,对加强高校科研管理,调动高校人文社会科学教师及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高校科研创新等方面具有重大的意义。
近年来,广西诸多高校为了不断提升地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的科研能力和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能力,纷纷开展了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绩效评价,制定了系列的相关政策,采取了系列措施,引导和调动广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们的科研积极性。
从广西高校科研绩效的考核方式现状调研与分析发现,目前广西高校中采取的绩效考核方式主要有这么两类:
1.个人绩效考核
从课题调研及管理交流中发现,广西高校中绝大多数的学校采取的是个人科研绩效考核,即通过制定科研绩效评价的个人指标体系,细化相关指标的级别和权重赋值,计算出个人的科研绩效结果,计算科研工作量,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如广西大学、桂林理工大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普遍采取的是这种绩效考核方式。具体做法是将教师科研工作量按以下两类分别统计:一是项目类:根据科研项目对应级别(如国家级、省部级、区级、校级、横向项目等)的设定相应工作量标准分,计算当年该项目的工作量总分,再分配到参加项目的所有人员;二是成果类:通过设立发表著作及论文工作量分值表、科研项目获奖成果工作量分值表、学术活动类工作量分值表等相应表格的详细规定,计算出科研工作者科研工作量的总分值,由此计算出个人年度总科研工作量后,按照科研工作量给予相应奖励。
2.集体绩效考核
如广西师范大学,从2010年起,学校开始实行《广西师范大学二级学院集体科研工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实施方案》的探索。改变传统的个人考核方式,以各二级教学学院为考核对象,实行集体科研工作目标考核。学校根据各学院在编的高级职称人员及博士学位人员情况,每年年初将科研经费、国家级项目申报数、国家级项目立项数、高水平成果发表数、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申报数和获得省级以上科研成果奖励数等六个主要指标的目标任务,根据各学院在岗的高级职称人员及博士学位人员情况,测算出一定的目标任务下达到各学院,年终对各学院完成当年科研任务的情况进行考核、排名,并给予公布。每年公布当年任务完成情况,每三年做一次总考核,根据总考核结果进行奖惩。从已经实行了两个周期的结果来看,通过对二级学院实行目标管理的集体绩效考核,在体现学校科研工作能力、层次、水平的重要指标——科研经费、高层次国家级项目、高水平学术成果、高层次获奖成果等的数量和质量上,取得了较大的进步,切实提升了学校的科研实力。
广西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评价指标体系主要包括这么几个方面的内容:
类别 绩效评价内容科研项目科研成果科研奖励科研效益国家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等)部级项目(教育部重大课题和项目,其他部委课题)省级项目(省社科基金项目、省教育厅项目等)市级项目(市社科联项目等)校级项目及其他级别项目公开出版的著作(学术专著、工具书、译著、教材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南京大学CSSCI、北图核心期刊等)被采纳的研究报告、咨询成果等部级奖励省级奖励市级奖励校级奖励等社会效益(有益于重大社会问题的解决等)经济效益(科研成果产生的经济价值等)学术效益(对学科发展有重大贡献等)
评价主体根据这些评价指标,按照事先确定的分数权重等,对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进行绩效评价。
虽然广西高校科研绩效考核的实施,对推动所在高校的科研发展,对于调动教师和学校科研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发挥了一定的作用。但是,面对全面提高质量和创新驱动发展的时代要求,广西高校中现行的科研绩效评价工作仍然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
无论是个人考核还是集体科研绩效考核,虽然一定阶段中、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创新导向和质量导向,但在绩效考核中,还较为突出地表现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还存在“学术GDP式”的数量追求。在职称评定和科研奖励中,还存在唯期刊级别判断论文价值、唯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关注成果的原创性不够,关注研究成果的社会贡献不够。同时,评价指标多元性不足,评价标准定量化较明显,评价方法不够合理,一定程度上与当下的科研创新发展新需求存在差距。
现有考核和评价制度还没有能很好地体现出对团队建设、协同创新的明确导
向,通过科学评价,来促进团队建设和学术交流,形成协同创新的机制还不够完善。如何构建科学、合理、可行的评价指标,将人才培养、服务社会、协同合作的指标纳入科研考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例如,在某高校集体科研绩效考核制度和科研奖励制度等方面,常常是更多地考虑和计算了项目主持人、第一作者等的业绩,不利于打破学院之间、学科之间的壁垒,不利于跨学院、跨学科协同创新、学术合作。亟待建立有利于协同创新,有利于多学科协同、有利于资源共享、有利于学术合作的科研评价机制。又如,对现有的平台基地的科研考核、评价体系,也不利于科研与教学的协同育人,不利于跨区域、跨部门、跨校、跨学院、跨学科协同创新。
首先,在进行科研绩效考核时,个人的科研绩效考核,未能充分体现出教学岗位型教师、科研岗位型教师或教学科研型岗位教师的区分;集体科研绩效考核中,也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存在的高校的教学型学院、教学科研型学院或科研型学院的分类考核等,对一些教学任务特别繁重的学院,虽然在下达科研任务时,考虑到了教学工作量并给予科研任务的减免,但科学性还不足,分类评价还需要进一步的精细化。
其次,没能很好地体现和推进不同学科的特色发展。在科研评价与考核中,如何依据不同学科特点,结合学科发展的需求和实际,引导和鼓励各学科努力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方面尤其显不足,还急需建立形成尊重学科差异,形成特色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
第三,针对不同科研活动和成果的分类评价还有待建立完善。还应建立对科研服务地方、科研促进教学发展和学科建设等科研活动和重大研究成果的科学评价,强化对重大产出和标志性成果的引导,加强对横向研究的激励,引导科研人员积极面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推动他们投身社会服务,提高科研成果转化的效率;引导他们主动和紧密联系企业和区域,到企业和各级政府争取大项目,解决重大现实问题。
采取个人绩效考核的学校,通常是一年一次记“工分”结算,并以此作为奖惩依据;集体科研绩效考核中,有的高校虽然注重到了“一年一小考,三年一大考”的考核期限,但对一些基础学科或者需要较长周期进行理论研究的学科而言,还存在考核过于频繁的现象。如何正确处理短期评价与长远评价的关系,如何科学设置考核周期,引导研究人员潜心钻研、铸造精品,避免过多过繁的评价;如何合理确定评价时限,使研究成果经得起时间的检验,杜绝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如何采用代表作评价或延长考核周期或免于考核等,需要进一步改革创新,才能推动更有利于“精品”“传世之作”培育和打造的评价机制的建立。
个人绩效考核中,在实践中出现为了完成年度工分,相互作为参与者,其实未必是科研真正的实际合作者的现象出现;集体科研绩效考核中虽然实行“学校考核学院、学院考核个人”的做法,一旦学院在考核个人方面做得不到位,也会出现一些教授、副教授吃大锅饭现象,同时,在落实集体科研任务时,下达的指标不够细化,如没有细化到二级教授、三级教授、四级教授岗位的不同科研任务;没有充分考虑到实际存在的教学型学院、教学科研型学院、科研型学院的细化考核等,导致评价结果不够客观公正,评价导向出现偏颇的现象。
科研评价改革的基本思路应以创造宽松、自由的学术氛围为目标,鼓励教师自主治学,潜心治学,从容治学,多出精品力作,抵制学术赝品和劣质品,以利于高校科研支撑创新型人才培养、更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提升广西高校的科研创新能力、实现创新驱动发展和人才培养质量的持续提高。
应按照“鼓励创新、服务需求、科教结合、特色发展、重奖高端、兼顾起步”的原则,做好顶层设计,统筹谋划:突出国家急需,区域发展急需,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注重成果的原创性和创造性;突出科研与教学的融合,突出科研在培育创新性型人才方面的贡献;注重特色打造,形成学术品牌效应;充分尊重研究成果所有参与者的实际贡献,破除学术合作的制度壁垒,鼓励科研人员和教师在不同领域、不同岗位做出特色,追求卓越;重奖高端科研成果,兼顾青年学者学术成长起步及其培育,推动科研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
科研评价体制机制改革应加强在以下几个方面的探索:
1.分类评价:建立不同类型岗位、不同类型学院、不同学科、不同科研项目、不同类别科研成果的分类评价制度
建立不同类型岗位、不同类型学院的分类考核制度。针对个人考核,学校可设置教学科研型教师岗位、教学为主型教师岗位、科研为主型教师岗位,并规定科研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在一个聘期(至少四年)内,针对不同类型岗位的教授、副教授分别规定基本科研任务,并进行分类考核;针对集体考核,学校可设置教学型学院、科研型学院、教学科研型学院,并规定科研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考核以学院考核为主,学校宏观调控为辅,学校加强对学院考核个人的宏观指导,实行“一年一小考”、“四年一大考”,针对不同类型学院分别规定基本科研任务,并进行分类考核。
建立针对不同学科、不同科研项目的科研绩效考核的分类评价体系。科研绩效考核以及科研奖励,应体现人文学科、社会学科、艺术、体育等学科差异,进行分类考核评价;改变单一的项目评价和结题方式,制定包括目标意义、创新质量、成果转化、科教结合等内容的评价体系,并分类评价。同时,也要注重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的差异:基础研究项目以原始创新性成果和创新性人才培养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科学价值;应用研究项目以关键技术和核心技术突破、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经济社会效益等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目标完成情况、成果转化情况以及技术成果的突破性和带动性;产业化开发项目以技术、产品的成熟度和市场反应为评价重点,着重评价对产业发展的实质贡献,促进科技成果资本化、产业化;公益性项目以满足公众需求和社会效益为评价重点;软科学项目以服务决策需求,形成战略研究报告,支撑思想库智囊团建设为评价重点。对于涵盖科研活动多类别的重大项目,按照项目实施的不同阶段和进展情况进行评价。
建立针对基地平台团队的分类评价体系。针对协同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创新团队等,并按照人文学科、社会学科、艺术、体育等学科类型,从创新质量、服务贡献、科教结合、人才队伍和管理运行等内容上进行分类评价。
建立针对不同类别科研成果的分类评价体系。科研绩效考核以及科研奖励,突出科研成果的创造性、先进性和实用性,体现科研成果的多样性,建立包括学术论文、专著、译著、专利、研究咨询报告、国家和行业标准、软件著作权、学术工具书、艺术作品、创意设计以及对经济社会发展贡献的科学合理、各有侧重、成果物化形式多样化的评价体系。
2.多元评价:建立开放、多元的评价机制
同行评价。同行评价是国内外公认的最为合理的科研评价制度。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大力加强国内国际同行评价。为了避免各种因素的干扰,确保评价公正、合理,尤其是对参与评价的专家进行约束,在同行评议中应实行双向匿名制、利益攸关回避制及专家组定期轮换制等。
第三方评价。应用研究和产业化开发应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技术创新项目和经费分配、评价成果的机制,由用户、市场和专家等相关第三方参与评价。
开放评价。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科研评价工作效率和开放程度,完善公平、公正、透明的开放评价规则,健全随机、回避的评价专家遴选机制,健全评价专家责任和信誉制度。
多元评价。扭转评价指标单一的现状,从学术评价、论文评价和获奖评价,拓展到成果转化评价、产业贡献评价、经济推动评价和社会服务评价等,探索建立更加科学合理的高校科研评价体系。
网上评价。创造条件建立网上评价系统,适时建立网上评价机制;发挥网上评价的真正匿名评审、促进学术交流、及时反馈评价意见、成本低效率高、排除各种干扰的优势;加强开放、多元的国内外专家数据库建设和共享。
3.长效评价:建立长效评价机制和中长期考核制
探索年度统计、中长期考核的科研评价制度。鼓励科研人员从事“打基础、顾大局、管长远”的工作,给其一定的空间和时间潜心学问,以避免急功近利的快餐效应产生。
科研考评周期以4-5年为宜,部分特殊专业可考虑延长至6-10年甚至更长时间,让广大科研人员在宽松、安定、自由的环境中激发创新的灵感,“十年磨一剑”,创造出高质量的学术成果。
4.实行代表作制、延期考核制及免考核制
根据个人考核的不同情况,可分别实行代表作制、延期考核制及免考核制。
代表作制。质量是科学研究的核心,各高校应逐渐探索实行代表作制,改变科研评价重数量的做法,并与传统的量化标准结合使用,以最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作为学者成果评定和晋级晋职的依据,最大限度地反映学者的客观水平。在绩效考核中应更加突出质量、突出精品的要求,对没有完成相应科研任务(“量”的任务)但在质量和创新方面有突出成绩的教师,可以实行代表作制。即在聘期内有重要学术论文、学术专著、教材及研究报告或其他形式科研成果的教师,提交2篇学术论文或学术专著等成果作为代表作,经其所在学院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评审推荐,再由学校教师岗位聘用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决定考核结果。
延期考核制。对研究周期较长的理论或基础学科实行延期考核制度。部分研究能力较强且有明确长期研究计划的教师也可申请延期考核。延长期可相应延长该岗位1个聘期或更多聘期。延长期结束后,学校按前项“代表作制”办法进行评审考核。
免考核制。在一个聘期内,对少数学术造诣深,学术贡献突出的拔尖创新人才,经过学院推荐,学校审查,实行免考核制。
5.探索建设“学术特区”
努力把高级别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协同中心建设成为高校体制机制改革、协同育人的试验区,全面提升实验室、基地、中心服务地方特别是为广西创新驱动战略做贡献的能力。借鉴区外兄弟院校的经验,可探索“学术特区”建设,试行与国际接轨的先进科研管理模式,推动具有鲜明学科交叉特色的多学科领域合作,实行激励青年学者快速成长的机制,实施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目标任务和绩效管理。科研评价以原始创新、高水平、国际前沿的科研为导向,以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重要问题为导向,只要在原创性高水平上有贡献,面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需求和重要问题上有突出贡献,即可认定达标,不强求有凑数的其他科研产出。
6.探索“虚体实做”学术服务中心建设
广西高校的各类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学术服务平台,应探索“虚体实做”学术服务中心建设,注重各种科研要素跨学科、跨学院、跨校、跨区域、跨部门、跨界、跨境的协同创新,推动各类基地、平台、中心“虚体实做”,更好发挥高校在新型智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有利于服务区域发展的高端新型高校智库的评价体制机制,进而应对教育部新型高校智库建设的发展新要求。
总之,随着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国家对地方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科研能力的要求和需求越来越高,对于地方高校的科研管理职能部门,只有不断实践、探索、完善新形势下的科研绩效评价,努力建立起科学、完善、系统、合理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绩效评价体系,才能最大程度的调动起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者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营造有利于产生“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精品力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成果的科研人文氛围和环境,从而引导和推动地方高校科学研究的综合实力和科研水平的不断提升,进而推动地方高校的哲学社会科学科研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