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模精神引领着时代精神,劳模价值创造着社会价值。尽管不同时代的劳模群体都呈现出多元的组合,以体现对不同劳动价值的肯定,但总的趋势,社会对劳动价值的评判,正在从“出大力,流大汗”、“苦干加巧干”,向知识型,创造社会效益、经济效益方向转变。这样的变化,正是新中国从一个农业社会、一个固步自封的社会,向工业化、现代化,世界化转变的体现。每一个时代所推举出的劳模,都代表着该时代的先进生产力和健康向上的力量,并且劳模精神的本质是永远不变的。它包括爱岗敬业、为国为民的主人翁精神,争创一流、与时俱进的进取精神,艰苦奋斗、艰难创业的拼搏精神,勇于创新、不断改进的开拓精神,淡泊名利、默默耕耘的“老黄牛”精神,甘于奉献、乐于服务的忘我精神,紧密协作、相互关爱的团队精神。当然,劳模精神代代相传,也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
新时期的劳模精神不仅体现在艰苦创业、踏实苦干,更表现为不断学习新知识,刻苦钻研新技术,努力掌握新本领,持续增强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竞争能力和创业能力。
历任党和国家领导人在围绕劳动模范的重要讲话中都体现了以下思想:要在全社会广泛宣传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事迹、优秀品质、高尚精神,给他们以应有的光荣和地位,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尊重劳模、关心劳模、学习劳模、争当劳模,让劳模精神不断发扬光大。这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劳动者的重视和劳模精神的肯定。
党和国家以及各级政府历来重视劳模工作。除各级政府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隆重表彰外,党和政府也十分关心劳模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先后采取提高劳模退休金和进行一次性奖励,以及保障劳模就业、不准安排劳模下岗、安排劳模体检和疗养等措施。在深化改革和结构调整过程中,由全国总工会负责,以全国劳模生活困难补助金、特殊困难帮扶资金的形式,每年分两次发放给收入低于当地职工平均工资标准和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全国劳模。与此同时,各地积极出台有关政策,提高劳模待遇,帮助劳模解决生产生活困难,分别采取设立荣誉津贴和劳模帮困资金、办理补充养老保险、提高医疗待遇、解决劳模住房困难等措施,保障劳模的生产和生活。
我国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就因为这种精神是我们伟大民族精神的重要体现,是激励我们奋勇前进的重要精神动力。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就是要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动员和激励广大干部群众紧紧抓住重要战略机遇期,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信心百倍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去。
在一个企业中,劳动模范不仅是企业的中流砥柱,也是企业广大职工共同认可及推崇的精神形象。劳动模范及其身上展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等一系列可贵精神,不仅是中国工人阶级伟大品格的生动体现,同时也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集中展示,是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形成的一笔宝贵财富。鉴于此,笔者认为,企业要通过宣传教育,让广大职工明白:学习劳模精神、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不仅是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同时也是企业建设高素质职工队伍、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的客观需要。与此同时,要加强劳模事迹宣传,用劳模的崇高理想凝聚职工,用劳模的先进事迹感召职工,用劳模的高尚情操陶冶职工,用劳模的进取意识引领职工。
伟大的事业需伟大的精神,崇高的精神支撑又推动着伟大的事业。劳动模范是亿万劳动群众的杰出代表,是民族的精英、人民的楷模。劳模精神是我们国家极为宝贵的精神财富,是激励广大职工实现中国梦的强大精神力量。在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各个历史时期,一代又一代先进模范人物,以自己的行动铸就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谱写出一曲曲可歌可泣的动人赞歌,充分展示了中华民族顽强拼搏、自强不息的崇高品格,影响和带动着千千万万劳动者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不懈奋斗。在当前的形势面前,比以往任何时候都需要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汇聚起广大职工的正能量。广大职工要以劳模为榜样,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立足本职、扎实工作,积极投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事业,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努力创造无愧于时代的辉煌业绩,谱写更加绚丽的人生篇章。
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同志提出了实现中国梦的规划,就要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其核心价值是造福劳动者。造福劳动者,让劳动者过上幸福生活,既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也是企业服务职工群众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笔者认为,企业及相关组织要以造福劳动者的积极作为,让广大职工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过上幸福美好生活。与此同时,要切实维护职工的各项权益,不断满足职工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提升职工的幸福指数。让他们始终能够感受到党和政府及工会组织的温暖,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广大劳动者,让职工共享幸福美好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