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在全球科技竞争中擅用“狙击战”

2018-12-07 02:21张茉楠
金融与经济 2018年7期
关键词:高新技术半导体贸易战

■ 本刊特约评论员 张茉楠

“贸易战”对全球而言,不仅意味着对二战后建立起来的全球自由贸易规则体系的冲击是前所未有的,更意味着这种规则和制度层面的震动将对以全球价值链分工为主要特征的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创新造成长远的和实质性的破坏。

7月6日,美国对340亿美元中国产品加征25%的关税,宣布这场历代级的“贸易战”正式开启。此次关税制裁背后全方位压制中国技术追赶和产业竞争的战略意图更加清晰地浮出水面:美国正试图通过贸易政策干预中国国内产业政策,以减少中国对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政策支持;美国以知识产权保护为由,限制对中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及外商直接投资技术转让等,以阻断中国“干中学”通道;美国通过安全审查限制关闭中国高新技术产品输美市场及其投资,抑制中国相关高新技术行业发展。中美“贸易战”和“科技战”升级难以避免,特别是在核心利益方面,中美双方诉求具有不可调和性,难以通过谈判达成协定,加码博弈的阶段不可避免。

作为全球最大科技强国的美国在高科技竞争中常常有违“市场公平”和“竞争公平”。今年早些时候,美国总统科学技术咨询委员会发表报告称,中国的半导体崛起对美国已经构成“威胁”,建议政府对中国相关产业加以限制。未来特朗普政府还将通过CFIUS扩权改革以及推动《外国投资风险审查现代化法案》立法进程来限制中国高新技术产品输美市场及其投资。近日,特朗普正准备动用20世纪70年代通过的《国际紧急经济权法》限制中资收购或投资于《中国制造2025》所列战略行业的美国企业。新税改方案明确将采取措施阻止美国企业将其经营活动或高价值的专利、版权和商标转移至低税收国家。值得注意的是,参议院版本的《法案》为从海外获得无形收入的美国公司创造了“专利盒”制度。该条款规定,对美国公司获得的“外国来源的无形收入”,适用13.1%的税率。

一个典型例证是,20世纪70年代之后,美国半导体产业试图在全球范围构建自己的生产体系,而日本在美国之后3年开始着手开发半导体,并制定国家项目进行重点攻关,80年代后其高科技出口已经超过进口。但在1983年,美国商务部认定,对美国科技的挑战主要来自日本,随后开始在高技术方面对日本采取防范措施,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1984年成立知识产权委员会,限制本国技术外流,日美有关知识产权的摩擦日趋白热化,进而演变为“日美半导体贸易战”。在美国政府强力施压之下,1986年初,日美签订了为期5年的《日美半导体保证协定》,主要内容包括:日本扩大外国半导体加入日本市场的机会;为了事先防范倾销行为,日本政府要监控向美国以及第三国出口半导体的价格。

总体而言,美国主导的全球保守主义和“贸易战”导致包括人才、技术、资本在内的全球创新要素自由流动受阻,将对全球创新与竞争网络产生更为深远的破坏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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