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媛,曲姚姚
(1.大庆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黑龙江 大庆 163001;
2.大庆市大同区大同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黑龙江 大庆 163515)
高血压为临床临床常见的慢性疾病,是导致冠心病及脑卒中出现的高危因素,老年的患病率达到50%以上[1]。老年性高血压患者由于机体功能下降,病情较为严重,易导致心脑血管疾病的出现,严重威胁了患者的身心健康。因此临床中针对老年性高血压的治疗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本次研究中,针对老年性高血压患者进行常规治疗并进行自我管理,观察期临床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取2017年1月大同镇社区在管的确诊高血压老年患者80名。纳入标准:(1)诊断符合2010年《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制定的高血压诊断标准[2];(2)年龄≥65岁;(3)治疗依从性好,签署知情同意书。排除标准:(1)继发性高血压患者;(2)合并心脑血管疾病或其他严重脏器疾病。运用随机数字表将80例患者随机分为对照组和观察组各40例。对照组男22例、女18例,平均年龄(68.91±5.77)岁,病程(9.22±2.02)年,观察组男23例,女17例,平均年龄(69.65±4.87)岁,病程(8.79±2.01)年。两组患者的基础资料均衡可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
对照组口服硝苯地平缓释片,30 mg/次,1次/d,治疗2周后若血压控制不满意,计量增至60 mg/次,1次/d,若出现炎症等症状,给予对症治疗。观察组在用药基础上参加患者自我管理小组活动。
研究起止时均测量并记录患者的收缩压、舒张压及检查心脑血管疾病患病情况。临床疗效的评价标准[3]:(1)显效:舒张压下降幅度≥10 mmHg并将至正常范围或未达到正常但舒张压下降≥20 mmHg;(2)有效:舒张压下降幅度10~19 mmHg或未达到10 mmHg但已下降至正常范围,或收缩压下降≥30 mmHg。无效:不符合上述标准或血压出现恶化。统计两组患者治疗后的心脑血管疾病发生率,心脑血管疾病包括心肌梗死、脑出血、脑梗死等。
运用Epidata 3.1对数据进行双录入,采用统计学软件SPSS 20.0对数据进行整理与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进行组间比较;计数资料以例数(%)表示,采用x2检验进行组件比较。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观察组治疗的有效率为87.5%,对照组治疗的临床有效率为67.5%,观察组的临床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心脑血管发病率为7.5%,对照组心脑血管发病率为25.0%,观察组的心脑血管疾病发生率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治疗组与对照组临床疗效及心脑血管事件发生率比较 [n(%)]
在本次研究中,对照组采用常规药物治疗(口服硝苯地平缓释片)治疗,观察组在此基础上参加自我管理小组活动。研究结果表明观察组的临床有效率高于对照组,心脑血管疾病发病率低于对照组,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研究结果与上述学者的研究结果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