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个人所得税的流失原因及对策

2018-12-06 14:55
新商务周刊 2018年23期
关键词:税种税务机关征管

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收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种,也是世界各国普遍征收的税种。我国自个人所得税税制实行以来,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不仅成为国家财政收入的一大来源,并且利用税收这一杠杆调节在个人所收入分配、缩小社会贫富差距等方面也拥有巨大成果。但目前,我国在个人所得税在征收中出现了税款流失现象。

1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现状

目前,个人所得税作为我国重要的税种之一,也同样被认为是我国税种当中流失十分严重的一个税种。税收的目的是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调节国民收入,而由于征管力度、方法、技术的不合理以及人民纳税意识的薄弱导致现有的个人所得税不断流失,其引起的后果就是造成贫富差距扩大,社会分配不公,激起社会矛盾的发生。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一项测算数据表明:我国个人所得税每年流失的税金至少在一千亿元以上。并且从近期不断爆出大量明星名人等高收入人群偷税漏税骗税的丑闻,可以看出这种行为不仅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和不确定性,另外从中也不难发现我国目前个人所得税征收的确存在一些问题。诸如此类活在闪光灯下的明星名人都会偷税漏税,那么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的主要征收群体中,个人所得税流失的现象可能会更加严重,而且这种现象的产生也将继续引起极大地不公平。

所以,如何合理有效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迫在眉睫的了。

2 我国个人所得税流失原因

2.1 薄弱的纳税意识

由于我国前几十年计划经济的影响,直到1980年个人所得税制度才正式出台。当时大多数的工薪阶层普遍收入是低于纳税标准的,并且在个税税收推出之际宣传力度不够,落实不够到位等原因,使得广大纳税群体的纳税意识薄弱以及对于个税税收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了解甚少,直接导致结果就是不知道自己该不该交税、认为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别人的事情。其次,由于我国现行的两种纳税方式,主动申报与代缴代扣,而被动地扣缴人数占据了绝大多数,很多的纳税人群甚至不知道每个月自己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是多少,即便他们所领取的工资条上有明确的数值,却很少有人关注。

2.2 征管技术的落后与征管环节的不完善

由于在个人所得税的征收过程当中,存在现金的交易,这无疑就增加了所得税征收环节的繁杂程度,同时由于现金交易存在着范围广隐蔽深等特点,也增加了征收难度。这也就意味着我国税务机关应采取更为健全的管理机制与现代化的征管手段。而税务机关征管的税种繁多,范围广阔,对于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力量不足,加上现在税务机关所使用的征管系统、软件较为落后不匹配,难免造成个税征收环节当中征收机关所掌握的信息不足,在执法稽查等方面不够到位,这样就很容易造成税款的流失的出现。

2.3 税收法律制度不合理以及执法力度不足

我国目前所采用的课税模式是分类所得税制,在这样的课税模式下,一些高收入人群可以通过将收入来源进行分解等方式降低税率,减少应纳税额,另外对于收入数额相同而来源不同的人来说将面临的是高低不同的税率。从这一方面所体现出的就是税收方面的不公平同时体现出现有状况下容易产生偷税漏税,并且很难完全准确的对于纳税人进行信息的收集与捕捉。那么在后续的税收追踪统计和监管等方面就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其次,由于执法力度的不足,并且在法律条款中对于偷税漏税的惩治条例远不及对于其他形式犯罪的严厉程度,许多逃税漏税的人存在侥幸心理,导致了个税税款的流失。其中一个有力的案例就是在娱乐圈中所爆出的个别明星偷税漏税的丑闻。

3 避免个税流失的预防措施

3.1 改善个人收入监察体系加强信息化建设

目前,我国很多个人收入处在灰色地带,存在着个人收入隐形化、多元化等特点。那么税务机关应当相对应的加强自身的监察手段以及时全面掌握应纳税人群的收入情况;同时充分发挥计算机、互联网等高新技术在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过程中的作用,实现税务、银行、工商等多方位多部门之间信息的共享与交换,不断改进完善个人所得税征收的应用程序,提高税务部门信息系统的技术含量。在征管、稽查、管理等多部门做到多方互动,保证信息通畅。其次我们要认识到税源信息收集的重要性、必要性,充分利用所收集到的税源信息进行分析。

3.2 提高税收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偷税漏税

首先,应在法律上细分出更为严格的条款细则。加大对于偷税漏税分子的惩罚力度,加大法律层面的惩戒力度,对有想法的违法分子进行法律层面的震慑。对查获偷税漏税的个人和行为不能只是让其补足税款,而是对直接责任人与参与者进行严厉的处罚,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加大违法成本,消除其侥幸心理。

同时,税收部门必须依法办事、严格执法,加大偷税漏税监管,扩大执法范围。通过实行统一的纳税编号,对于纳税人进行监管,全面掌握纳税人的纳税信息,从根源控制偷税纳税,绝对不能姑息养奸,不能对偷税漏税的行为坐视不管;保持税收体系的独立性、客观中立性,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从严处理。

另外,对于税收人员、稽查人员应采取不定期或定期抽查,杜绝征收过程中工作人员“收他人钱财,替他人办事”之类事情的发生。

3.3 加强税法宣传,提高纳税意识

目前我国法律层面的教育十分匮乏,其中就包括对于税法的教育,这就导致了我国公民对于税法的了解程度不够,在法律方面的思想认知较为薄弱,存在一定的盲点。大多数公民没有认识到,依法纳税是每一个公民的权利与义务,也是一种责任。税收,取之于民,用之于民。通过对税法全国范围内的大力宣传,增加人民群众纳税意识,尤其要针对性的对于高收入人群进行更为仔细的全面的宣传。让人民群众了解到其中的利害关系。

目前,个人所得税不仅占据了我国税收收入的主要地位,在调节贫富差距、完成小康目标过程中也充当着十分重要的角色。伴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高速发展,个人所得税的地位将会愈加重要。因此,我们应加强对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关注程度,对其存在的问题同样高度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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