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石
为切实解决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隊选人不优、管理不严、作风不实等问题,江西省首次明确驻村干部必须“召回”的负面清单。负面清单包括:驻村时间不能保证,工作不能与原单位脱钩;能力素质不高、不能胜任工作;作风不实,履职不力,群众不认可;无正当理由不在岗且不改正等情形。
选派干部驻村工作,有利于强化村级组织力量,推动精准脱贫,也有利于干部对农村深入了解、提升自身素质能力。但令人担忧的是,有的干部把下派或驻村当作资历“镀金”,工作敷衍了事;个别干部自认为是来指导工作的,不仅没能解决问题,还指手画脚、评头论足;也有的干部驻村后遇到难题就躲,见到困难就推。这样的驻村干部自然得不到基层干部、群众的信任,也影响了机关干部的形象。
在脱贫攻坚进入攻坚拔寨的关键时期,驻村干部“质量不达标”,负责任的党组织必须将其召回,及时剔除影响扶贫的“隐患”。江西制定的驻村工作“召回”制度,无疑给那些想混日子的驻村干部套上了“紧箍”。建议相关部门在召回不合格驻村干部的同时,还要将管理方式前移,在选派驻村干部之初,把好“选拔关”,真正派出踏实做事的“精兵良将”,并提前做好培训,增强驻村干部的帮扶能力,使其扑下身、沉下心,成为群众脱贫致富的领头雁、引路人。如此,驻村工作才能实打实、效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