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组宣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决策部署,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的伟大号召,辽宁省委、省政府从2018年年初开始启动,先后分两批从省市县三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1.2万余名干部到乡村工作,全省行政村基本实现全覆盖,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按照党的十九大部署,省委、省政府决定大规模选派干部到乡村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2017年12月26日,省委常委会研究通过了《大规模选派干部到乡镇和村工作推动乡村振兴实施方案》。经过充分思想发动,扎实组织实施,截至今年5月15日,全省分两批共选派12297名干部人才,到乡村开展工作。选派干部到乡村主要担任乡镇党委第一副书记或村党组织第一书记,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的光荣任务。
总的来看,全省选派干部人才主要有三个特点:一是政治素质好。选派干部人才中,中共党员11596名,占总数的94.3%。一些预备党员和党外人士也积极报名参加。二是投身乡村振兴热情高。各类干部人才积极响应号召,踊跃报名参加。特别是有124名60岁以上的退休干部,放弃了安逸的退休生活,积极报名到乡村工作;有1491名女干部不畏乡村艰苦条件,毅然投身乡村工作;驻辽的中直单位也积极支持这项工作,有224名干部参加选派。三是综合素质比较高。其中有部分年轻后备干部,35岁以下年轻干部3087名;有国企经营管理人员和高校专业技术人才。从学历层次看,本科以上学历9391名,占76.4%,其中,硕士及以上学历的1417名,占11.5%。全省1.2万余名干部人才,带着信念、带着梦想、带着责任奔赴乡村振兴一线,调查研究,走访农户,制订规划,已经融入乡村工作。
1.省委高度重视,充分思想发动,坚持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选派人才“上山下乡”推动乡村振兴的伟大号召凝聚思想行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迫切需要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工作队伍。总书记强调,要着力抓好招才引智,促进各路人才“上山下乡”投身乡村振兴。省委、省政府坚决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站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锤炼干部作风的全局高度,大规模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省委成立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省长挂帅任组长,对选派干部工作负总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委组织部,负责统筹抓好日常工作。1月23日,省委召开由省委常委和市委书记参加的全省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动员大会,省委书记陈求发同志就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统一思想行动,选派干部人才推动乡村振兴发展作出全面部署。省长唐一军同志就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选派干部到乡村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王正谱同志先后两次对省(中)直选派的1700余名干部进行集体思想动员。全省市县乡党委普遍召开动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指示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传达学习陈求发同志、唐一军同志在动员会上的讲话,迅速把思想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凝聚思想共识,在干部人才中形成响应党中央号召、投身乡村振兴的浓厚氛围和政治自觉。
2.坚持需求导向,精心谋划安排,精准做好选派干部工作。省委着眼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五个振兴”要求,从实际出发做好选派工作。为有针对性地做好選派工作,两次召开派出单位和各市协调会作出部署安排,强调要做到因需施策、精准选派,力求根据不同类型乡村实际选派干部人才。一是组织调查研究,摸清乡村底数。组织对全省所有乡村的自然概况、经济发展情况、村级组织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需要干部类型等情况进行了深入调查摸底,详细了解乡镇主要产业、工业产值、固定资产投资、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全口径税收和村里的集体年收入、资产、负债等情况,找准制约乡村发展的主要问题,基本摸清乡村需求底数,据此做出了分期分批选派的总体安排方案。二是突出重点难点,按需组织选派。在调研摸底的基础上,研究确定首批从省市选派干部对贫困县的经济困难乡镇和薄弱村全覆盖的方案,集中优势力量“啃硬骨头”。把经济条件较好的乡村作为第二批派驻地,主要由市县负责选派。同时,组织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对归口管理的单位干部基本情况进行系统调查,指导各地对本地区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基本情况进行系统调查,全面掌握可以选派干部的总量和构成,在此基础上,提出各派出单位名额分配意见,力争实现供需有效衔接。三是统筹干部资源,发挥各类人才优势。省委坚持从党政机关和企业高校等不同领域选派业务骨干,充分发挥不同领域选派干部的优势。党政机关选派干部占87.1%,主要发挥他们的政治优势、政策优势、组织优势、协调优势;高校人才占6.3)%,主要发挥他们的智力优势、人才优势、科研优势、教育优势;企业人才占6.6%,主要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项目优势、资金优势。一个地区机关、企业、高校分散配置,由县里统筹发挥好选派干部的综合作用,不把选派干部局限于一乡一村,实现优势作用最大化。
3.坚持标准条件,严格组织把关,把有志于乡村振兴的高素质干部人才选出来派下去。坚持高标准选人。按照“精挑细选、选准选好”的要求,结合农村工作实际,把政治素质好、懂经济、能干事作为“硬杠杠”,优先选派有领导工作经验的市厅级和县处级后备干部,同时鼓励离开领导岗位的巡视员、副巡视员、调研员参与选派,大力选派有专长的干部人才。为防止一些单位不愿选骨干,把“闲人”和“边缘人”选出来、打发下去的情况,省委规定,在今后工作考核中,哪个单位选派干部出现多数不符合、不适应,无所作为的情况,要对单位主要负责同志问责。坚持组织严格把关。采取自愿报名、资格审查、民主评议、党委(党组)研究等程序推荐选派干部人选,各级党委组织部相关干部处(科)进行复核把关,最后人选的敲定要由各级党委组织部部务会集体讨论决定。为切实把好人选关,省直机关工委、省委高校工委、省国资委党委分别对归口选派的省(中)直选派干部进行逐一审核。有的市还组织考核组,深入派出单位,对市本级选派的干部进行实地考核,确保选派干部人才的质量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