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海振
(河南大学,河南开封473004)
质量这个名词,不管是在制造业还是服务业中越来越被重视,质量管理始终是企业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手段之一,对质量控制的研究也愈来愈多,大多都集中在供应链的末端,产品生产出来之后,进行质量检验来控制质量,但是这样做并没有降低生产成本。从供应链过程中进行质量控制的思想更是受到关注,然而供应链过程复杂,要考虑到多个方面才能做好在供应链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在供应链质量控制研究中,质量契约这一做法被普遍认可与接受,从现实实践中发现,质量契约虽然被接受,但是由于道德风险、信息不对称、资源的限制,风险的威胁多方面的原因,其实施的有效性并不高。本文把二级供应链协同和质量契约联系起来,做好哪些方面可以使二级供应链协同,进行推进质量契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以达到有效控制质量的目标。
供应链协同和质量契约已经成为一个热点的研究领域,不同的学者对供应链质量管理的研究角度也是各有差异。张长旭从公平偏好的角度认为,价格优势渐渐被质量优势替代,如何平衡价格与质量控制的工作至关重要,在阐述公平偏好行为因素特征的基础上,构建考虑公平偏好的两级供应链质量控制模型。赵晓琳认为,在供应链环境下,企业从选择供应商开始就应将供应商纳入整个供应链质量管理系统之中,对供应商的质量管理和控制系统进行认真的评估,建立一个长期稳定优质的供应链。周明、张异等人在供应链质量管理过程中的合同设计问题对供应商质量预防决策和制造商质量检测决策有着重要的影响,在合同设计过程中分析了各种行动隐匿情况下的道德风险问题,以及如何通过限定合同参数的取值来激励制造商和供应商的行动,在实现供应商和制造商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保证供应链整体质量收益(质量成本)的优化。李丽君、尤建新等人认为,基于委托代理理论下,由于制造商和供应商存在着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存在双边或是单边道德风险,导致供应链质量控制不能有效实施,造成双方的收益都有可能被损害;唐美、庄品认为,供应商和制造商共同承担内部损失成本外部损失成本的质量契约可以达到供应链最优水平;供应链管理者可根据自身的运营环境识别并分析供应链中的质量风险,并建立有效的供应链质量契约。李博阳、李皓然认为,在供应链环境下,利用协同学原理,企业协调质量管理的模式如能很好的实施,对质量控制有很大的益处。
以上学者在供应链过程中对质量的控制均有贡献,然而他们没有谈到如何在整合供应链,协同供应商和制造商的关系,使供应链协同的情况下,来使质量契约达到公平性和有效性,进而起到控制质量,提高质量的目的。
随着市场经济和网络的发展,供应链也是越来越复杂,导致供应链过程中对质量的控制也是越来越难。在供应链协同过程中,制造商和供应商达成战略联盟不仅使其有了共同的目标,还能长期合作,从而不管是供应商还是制造商都不能只考虑自身的利益得失了,因为达成战略联盟之后,对方的利益得失可能会直接影响到自身。在制定相关策略的时候,也会考虑自己的战略联盟伙伴,甚至可能考虑共同决策的方式,尤其是在和对方签订质量契约的时候,不能再搞虚假欺骗对方,在履行质量契约的时候,因为有了共同目标,同时为了长期利益考虑,必然要舍弃短暂的利益,从全局出发,认真的去履行质量契约,保证了质量契约的有效性,在供应链过程中共同致力于质量控制和质量改善,才能在市场竞争中超过对手,同时也可以赢得更多的合作伙伴。
供应链中产品质量控制问题不仅是供应链管理的主要内容,也是供应链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随着供应链的复杂性越来越明显,造成信息不对称性的弊端越来越突出,造成供应链过程中质量管控的难度也是越来越大。供应链协同下,做好信息共享的机制,大大减少信息的不对称性,可以有效的防止单边或双边道德风险。信息的不对称性是道德风险产生的主要原因,不管是供应商还是制造商,只要手里掌握了比对方多的信息就会无形中做出有损质量的行为来争取更多的利益,这也是质量契约不能落实的重要阻力。网络技术的发展造成供应链复杂质量难以把控的同时,也为信息分享,信息沟通带来了便利,也保证了信息共享的及时性,通过信息共享,及时了解市场动向,把握市场有关质量改进的信息,制定合理的质量标准,控制质量成本,保证质量契约的公平性,实施的有效性,势必对质量的管理有极大的帮助。
供应链的协同可以使供应商和制造商成为一个有机体,共同面对风险、承担权责。质量契约的签订意味着权责的分配,这也就会导致在利益的分配、风险的承担方面,由于人的自私性,自然是想争取更多的利益同时又想忽视责任、逃避风险。基于这些原因,签订的质量契约便无法有效的实施,公平性是有效性的前提,只有质量契约公平性实现了,那质量契约才能有效的实施。要想保证质量契约的公平性,就要从质量契约制定的过程开始,必须明确制造商和供应商之间的权责划分,哪些问题该谁负责,出现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有谁来承担,或是风险共担或者是按比例划分损失承担的大小,一些细节性的问题必须在质量契约中体现清楚,不能出现模棱两可的表述,做到合理划分责任,做到奖罚明确,防止质量漏洞。风险共担可以保证质量契约的公平性,质量契约实施起来自然能达到有效性。
由于资源分配的不均衡性,会导致质量契约在实施过程中缺乏有效性,此处的资源包括自然资源、人力资源、技术资源、财务资源等方面,在供应链的协同下,可以实现资源的共享及资源的互补。供应商在提供零部件产品时,可能由于技术或是资金的问题导致产品的质量难以达到质量契约的要求,由于信息的不对称性,此时供应商可能忽略质量契约对质量标准的限定,以次充好,若制造商各方面实力强劲,必要时可给予供应商给予资源、技术、人力、资金等帮助,降低不确定性因素对质量的影响,资源互补,增加感情约束,最大限度地降低道德风险,保证质量契约的有效实施。制造商在生产过程中有资源性不足,合作的供应商也可以给予必要的帮助,不但可以提高质量,也可以提升自身的信誉度、知名度,为自己赢得更多的合作伙伴和市场空间。
基于以上的分析可知,供应链的协同下,战略联盟、信息共享、风险共担、资源互补对提高质量契约的公平性和有效性是非常有意义的,自然而然也就保证了在供应链过程中对质量把控的有效性。本文把供应链协同作为前提,研究哪些关键因素对质量契约的有效性实施起决定性作用,这是本文的突出之处。然而也有一定的局限性,促进质量契约公平性有效性的因素不仅于此,而且以上的分析结论是在阅读查看大量文献的基础上总结提炼出来的,缺乏相应的数据分析论证,下一步可以收集相关的数据进行进一步的研究,从其他角度来研究质量契约更好实施的因素,来提高质量。
[1]张长旭.基于公平偏好的二级供应链质量控制研究[J].经济研究导刊,2016(13):183.
[2]赵晓琳.供应链采购中的供应商质量管理[J].当代经济,2016(2):26-27.
[3]周 明,张 异.供应链质量管理中的最优合同设计[J].管理工程学报,2006(3):120.
[4]鲁其辉,朱道立.供应链中产品与信息质量改进的战略联盟策略研究[J].管理科学学报,2010(10):80-84.
[5]李丽君,黄小源,庄新田.双边道德风险条件下供应链的质量控制策略[J].管理科学学报,2005(2):42-44.
[6]尤建新,朱立龙.道德风险条件下的供应链质量控制策略研究[J].同济大学学报,2010(7):1093-1098.
[7]唐 美,庄品.考虑制造商质量水平的供应链质量契约研究[J].供应链管理,2010(10):101-102.
[8]李博阳,李皓然.供应链环境下协同质量管理研究[J].技术经济与管理,2015(6):171-172.
[9]申 强,侯云先,杨为民.双边道德风险下供应链质量协调契约研究[J].中国管理科学,2014(3):90-91.